..續本文上一頁一種詐術、邪因、不道德的事情,爲王做事。爲王做事,當然他做事情沒做的好啊!所以沒有得到如意的果報,受苦了。受苦了,不獲樂果,他的意思是希望因此而能夠得到樂,結果沒得到樂果反而得到苦惱了,那麼這是雜因。雜因是什麼呢?就是這個人宿世沒有做過功德,現在沒有這個善業去得福報,所以得到苦果。他得到苦果,一方面是過去沒有善業,所以那就是他…可以說「宿作爲因」。
但是這個宿作爲因,不能單獨得到這個果報,要「邪事王」,他一種…不道德的行爲做事,所以受到國王的治罰,所以沒得到樂而受苦,那麼這就是現業。有現業,也有宿業,和合起來而得苦,這是「雜因所生」,是這樣意思。那麼這樣事情,如果……若是反過來說,假設這個人宿世做了很多的功德,做了很多功德,那他現在,因邪事王呢,他就不會得到苦,他就會得到樂,因爲過去他有那個福報,他有那種福業,現在他就還是能得到福的、得到安樂果的,那就是不同了。那麼現在這是第一科。底下「例余業」。
辰二、例余業
如事于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于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
「如事于王如是」,說是…這一段是說爲王做事,他得到這樣的果報,這是雜因。那麼若做別的其他的事情呢?做什麼事情呢?「由諸言說」,以說話爲職業的,用說話作職業。其實言說也就是文學,語言文字,就是讀書人還屬于這方面的事情的人,他們寫文章的人,這個都是言說爲事業的。或者其他…是「商賈等業」,做生意的人;或者是做農業,「由事農業」生産;或者是做工業,製造一個機器,製造飛機、製造汽車的,那麼這是「工巧業」。「由劫盜業」,或者是劫盜的人,做事業的人。「或于他有情作損害事」,以殺戮爲業的,殺豬宰羊的這些事情,這些事情爲什麼是雜因所生呢?「若有福者」,就是把那個事王的也在內,若是他宿世做過了很多的有意義的、利益人的事情,那麼他現在不管做什麼事情啊,他能「獲得富樂」,那個富貴的這些安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也是不行的,也是得不到的。那麼就是你若搞錯了,搞錯了就是你就受苦了,那麼這就是這樣意思。
寅叁、純由現法功用爲因(分二科) 卯一、標類
或複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
這是第叁科,「純由現法功用爲因」的,不是由「宿世」。純由現在這個色聲香…不是,這個眼耳鼻舌身意,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發出來的活動的作用,以此爲因而有所得。這是「標類」,底下「舉例」。
卯二、舉例
如新所造引余有業,或聽聞正法于法覺察,或複發起威儀業路,或複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
「如新所造引余有業」,就是譬如你現在無明緣行,由無明爲因緣,你造了…或者是罪業、或者是福業、或者不動業,那麼引出來這種…造成這個業將來得果報。將來是得叁惡道的果報、或者是人天的果報、或者色界天的果報,那麼這就是現在的一種爲因,「純用現在現法爲因」,現法的功用爲因而得果報的。
「或聽聞正法于法覺察」,或者是一類的人,他歡喜學習佛法、聽聞佛法,由聽聞而專精思惟,而又能夠如理作意,修學聖道,修學戒定慧,就是聞思修叁慧。「于法覺察」,就是包括了思慧和修慧,聽聞正法是聞慧,由聞思修慧的修行而能斷惑證真得聖道,那麼這就是純是現在你肯努力而有這樣成就的。
「或複發起威儀業路」,或者是這又是一種。你能夠由內心的發動,你就會有行住坐臥的威儀,這一方面的,你有行住坐臥的威儀,你心一變,行爲上就變,他是以心爲本的,這也是你現在的…我現在說心裏想要坐下,那就坐下;你想要走,就走;你想要去紐約,就去紐約,那麼這就是你現在的現法功用爲因,所表示出來的一種境界。
「或複修學工巧業處」,或者這個人歡喜做律師、歡喜做會計師、或歡喜做工程師、或者什麼…,他修學世間的各種工巧業,這都是你現在的努力。
「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而成就的。這就是這樣的意思,不純是「宿作爲因」,不純是宿作爲因,也有是現在努力的而成就的,也有是過去的業力又加上現在的努力和合而有所成就的。
這是論主破斥「宿因論」,而後又開示出來佛法的正見,這一大段。
癸七、自在等作者論(分叁科) 子一、標計(分二科) 醜一、所計
自在等作者論者:猶如有一或沙門、或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爲因,或余丈夫變化爲因,諸如是等。
這是第七科,前面是第六,現在第七「自在等作者論」。這個大自在天他能夠創造宇宙的萬物,這個作者論。還有個「等」,就是還有其他的…或者是說梵天,還有其他的…或者時間能創造一切、或者是方所能創造一切、或者征塵能創造一切,這個種種的論。現在說「自在等作者論」,第一科是「標計」也是先說「所計」,後說「能計」。
「自在等作者論者:猶如有一」位,有一類或者是沙門、或者是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什麼見?什麼論呢?「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所受的苦,或者所受的樂。「彼一切」所受的苦樂的果報,以誰爲因?「或以自在變化爲因」,是大自在天他能變化的,他能變化一切的事情,他變化苦你就得受苦;他變化樂你就是受樂,你只有去受,你不能去創造的。「或余丈夫變化爲因」,或者其余的丈夫變化爲因。這個窺基大師解釋這個文夫是誰呢?就是我,就是執著的那個「實我」,就是那個自我是作者,自我又是受者。但是數論師的意思,那個我、神我只是受者,有自性是作者。那麼勝論師就不同了,勝論師說:我也是作者,我也是受者,各式各樣的說法不一樣。「諸如是等」,這麼多的作者論說出不同的說法。這是「所計」。
醜二、能計
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
這是說「能計」。這個能有這樣思想的人是誰呢?就是「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這個大自在天他能創造萬物,萬物是有因的,就是以大自在天爲因,是「有因論」。但是自在天以誰爲因呢?自在天是無因而有的,他是無因的。這樣說就是不平等,有的有因,有的無因,是不平等論,「不平等因論」。而佛法就是平等的,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所以這是「說自在等」是「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的。說這個我能創造一切,那麼我是誰創造的?我是無因而有的,那是不平等,「不平等因」。
這是「標計」,底下就是「敘因」。
子二、敘因(分二科) 醜一、問
問:何因緣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這是「敘因」,這是「問」,底下就是回答。
醜二、答(分二科) 寅一、總標
由教及理。
這是「總標」,由教及理,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的。這個「教」如前面說了,這裏不再說了。這底下是「別釋」。前面是「總標」,這是「別釋」。「別釋」第一是「由教」,「由教及理」。
寅二、別釋(分二科) 卯一、由教
教如前說。
理者,這第二科說「理」,理分叁科,第一科是「出彼人」。
卯二、由理(分叁科) 辰一、出彼人
理者,猶如有一爲性尋思,爲性觀察,廣說如前。
如前面「因中有果論」那裏說。這是「舉彼見」,「廣說如前」,這是「出彼人」,第二科「舉彼見」。
辰二、舉彼見(分叁科) 巳一、標
彼由現見于因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欲轉,故作此計。
這是第二科「舉彼見」,分叁科,第一科是「標」。就是「彼由」于現前發現因果之中,這個世間的「有情不隨欲轉」,不能隨自己的心意而出現的,不能隨自己心意而出現。我想要做惡事,我想要做善事,不能隨你心,不能滿你的心願的,你不可以作主的。所有的行爲,所有的境界,不是隨你心願出現的,這就叫「不隨欲轉」。「故作此計」,所以他有這樣的思想。這是「標」。
巳二、征
所以者何?
「所以者何」是問?爲什麼是這樣子呢?是問。第叁科是「解釋」,先是說「因不隨欲」。
巳叁、釋(分二科) 午一、因不隨欲
現見世間有情,于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欲,反更爲惡。
「現見世間有情」,世間上有情識的人。「于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欲」,有的衆生他似乎是相信有善惡果報,所以他要造好因,在因地的時候就想要修這個清淨良好的功德的事情,于人有利益的事情,但是做不到,「不遂本欲」,不能滿足他的願望的,他做不到。「反更爲惡」,不願意做惡反而還要自己去做惡,做惡的因緣出現就做惡了。那麼這就是不遂…,想要做善不能做,所以「不遂本欲」。這是「因不隨欲」。
午二、果不隨欲(分二科) 未一、標相
于彼果時,願生善趣樂世界中,不遂本欲,墮惡趣等。
第二科「果不隨欲」,分兩科,先「標相」標出來他的相貌。
是于受果報的時候,那個有情是希望能夠往生到善趣,人天的善趣,快樂的世界裏面去生活。「不遂本欲」,不能夠滿足他的願望。「墮惡趣等」,反而墮落到叁惡道去了。所以因也不能隨意,果也不能隨意,他看見了這樣的事情。這底下「釋義」解釋,前面是「標相」,這裏解釋道理。
未二、釋義
意謂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
前面那段文的意思,就是那個衆生他心裏面是不想受苦,想要受樂,但是不能夠滿足他的願望,所以他受苦了,這樣子。
辰叁、顯彼思
由見此故,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爲彼物父,謂自在天,或複其余。
「由見此故,彼作是思」,這是第叁科「顯彼思」,第一科「出彼人」,第二科「舉彼見」,現在「顯彼思」。
「由見此故」,由于那個人他發現了這樣的事實的原因,所以他內心就去觀察思惟怎麼回事情呢?「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這世間上這一切的事物不能隨人,不能隨順他自己的願,他願意做善做不成,想要受到好的果報不行,這什麼原因呢?一定是,決定是,另外有一個主宰者、主宰者。
這個「作者」,就是主宰者,你想要做好事不行,叫你要做壞事,「作者」。「生者」,給你造作很多的苦惱叫你受。這個「生者」,就是他能夠出現這一切的苦樂的事情。「及變化者」,或者變化出來苦樂的事情,就是另外一個主宰者給你做,給你生、給你變化…這些事情。「爲彼物父」,爲彼一切事物的父親,他能造作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兒子,那麼是這麼回事。這個父親給兒子做了很多的苦,叫他兒子受苦,然後稱他爲愛,稱之爲愛。「謂自在天」,或者說這個是父是誰呢?就是大自在天,或者其余的梵天王這些人。那麼這是他們這個「自在等作者的論」,他這個論是這樣的,有立如是見,「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這樣的說法。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七 (1)》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