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七 (2)

  子叁、理破(分二科) 醜一、嗢柁南標

  

  今當問彼,汝何所欲?嗢柁南曰:功能無體性,攝不攝相違,有用及無用,爲因成過失。

  

  這本是第七科「自在等作者論」是分叁科,第一科是「標記」,第二科是「敘因」,第叁科是「理破」。現在就是第叁科「理破」裏面分兩科,第一科是嗢柁南的標,把標的大要、要義標出來,這是分四句,其實就是四段了。

  

  「嗢柁南曰:功能無體性,攝不攝相違」。

  

  前面「標記」,「敘因」裏面說到大自在天等是作者,就是世間上的禍或者是福,是大自在天創造的,不是人自己做的,他的思想是這樣的意思。那麼現在這裏說「理破」,用佛法的道理來破斥他,怎麼說的呢?大意也就是難問他,大自在天有創造世間的功能,這個功能是有因、無因,都是不成就的,所以叫做「功能無體性」。這是第一科。第二科「攝不攝相違」。大自在天,他是屬于世間?是不屬于世間呢?從道理上去看,都是相違背的,也是不能成立的。第叁科「有用及無用」,這是難問大自在天他創造世間,什麼原因創造的?他有用嗎?是沒有用而創造的呢?都是不對的。第四科「爲因」,他是以自在天爲因、或者是其余的爲因,而創造世間,都是有過失的。這是分這麼四大科來破他,這是頌的「標」,底下是「長行」的解釋。

  

  

  

  醜二、長行釋(分叁科)  寅一、別征诘(分四科)

  

  卯一、由功用難(分二科) 辰一、總征

  

  自在天等變化功能,爲用業方便爲因?爲無因耶?

  

  這個自在天前面還有一個「汝何所欲?自在天等變化功能…」,這個金陵刻經處這個本子,缺少這麼一句,「汝何所欲」。

  

  前面是「頌」,這底下「長行」解釋分叁科,第一科是「別征诘」分四科,第一科是「由功用難」,也就是功能的意思,先是總問。

  

  「自在天」或者是梵天等,「變化功能」,他們有變化世間的功能,所以世間的上的一切事,不是有情自己的業力,是天所賜予的,是天造化的。那麼天有這種能力,這個能力「爲用業方便爲因?爲無因耶?」這個能力的發動,它的這個能力「爲用業」,這個「業」就是行動,開始行動叫做「業」;「方便」,就是方法。是「用業」爲方便,用業方便這兩種爲因由,而這功能發出來才創造世間的嗎?「爲無因耶?」爲不須要有業、有方便,就能有功能創造世間呢?

  

  這是總問,底下就是第二科「別诘」,「別诘」裏面,先是「用業爲因難」。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用業爲因難

  

  若用業方便爲因者,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爲因,非余世間,不應道理。

  

  若是你的想法認爲自在天的功能是用「業」、用「方便」爲因由,而創造世間的話,若是你的主張是這樣的話。「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爲因」,唯獨是自在天他的功能,自在天創造世間的功能是用業、用方便爲因,這個不公平。世間上的人也可以用功能、業爲方便,怎麼就單獨自在天他用業方便爲因,「非余世間」,其余的世間人就不可以有業功能的方便創造一切,這個不公平,不應、不合道理。是這樣意思,不平等因,那麼破他。

  

  

  

  巳二、無因難

  

  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而有,非世間物,不應道理。

  

  這是第二個難問,「無因難」。如果說自在天創造世間的功能,不須要假藉任何的條件,他就創造了。「唯此功能,無因而有」,唯獨是自在天的功能是不須要有因,這個不好,不對。其余世間人也可以「無因而有」,爲什麼單獨你是「無因而有」呢?其余的世間非世間物,世間物不能「無因而有」,就是你的功能是「無因而有」,這個不應道理。難他的不平等。

  

  

  

  卯二、攝不攝難(分二科) 辰一、總征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爲墮世間攝?爲不攝耶?

  

  前面頌上的第一句「功能無體性」說完了,這底下是第二句,就是第二科卯二「攝不攝難」,分兩科,第一科是「總征」總問。

  

  「又汝何所欲?」你想怎麼地,你歡喜什麼呢?「此大自在,爲墮世間攝」,這是不平等因論者就是自在天等作者論,是人間的人。這個人主張是大自在天創造宇宙萬物的,所以現在說話討論的對象還是人間的人。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爲墮世間?」這個大自在天,他是落于世間法之內,爲世間法所攝呢?「爲不攝耶?」或者超越世間,不屬于世間呢?

  

  說世間人,我們這世間人是這樣,他不是世間人,他是超越的,他究竟怎麼回事?這是總問。底下「別诘」,第一個是「攝難」。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攝難

  

  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則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

  

  如果你的思想認爲大自在天也是屬于世間法的,也都是因緣生法,也都有生有死的這種事情,這樣子。若這樣的話,這大自在天就同于世間法一樣,都是無常變化的。「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世間上事情,每一樣事情的出現都有它各別的因緣的,沒有一件事不是一切法生起的因緣,世間上都是這樣子。而你現在大自在天既然是同于世間法,「而能遍生世間」是不合道理,這一段完了。

  

  底下「若不攝者…」,這是第二段是「不攝難」。

  

  

  

  巳二、不攝難

  

  若不攝者,則是解脫,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若不攝者,則是解脫」。如果說大自在天他不是凡人,不是世間人,他超越世間的,他是沒有生死的,他已經大自在了、得解脫了,就是解脫的人,解脫的人就是聖人了。那麼聖人是…,「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而說他能生世間,世間上的有漏的、苦惱的境界,由他創造出來,這是不合道理。他應該創造清淨的清淨法、安樂法,令一切衆生得大解脫才對,怎麼變化出來很多的苦惱、很多的陷阱讓衆生受苦,這是不對的。所以「能生世間不應道理」,這是第二段完了。

  

  

  

  卯叁、有用無用難(分二科) 辰一、總征

  

  又汝何所欲?爲有用故變生世間?爲無用耶?

  

  第叁段「有用無用難」,這裏分兩科,第一科也是「總征」。

  

  「又汝何所欲?爲有用故變生世間?」大自在天他創造…世間上的一切是他創造的,世間上的事情通常是這件事有用、有作用,我須要,有這種須要才做這件事。那麼大自在天他來創造世界,創造世間上的事情,是不是大自在天有這種須要,他須要這件事才創造。「爲有用故變生世間?爲無用耶?」是沒有用,他就來做這件事,做這個沒有用的事嗎?

  

  這是總問,這底下「若有用者…」,「別诘」,底下是「有用難」。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有用難

  

  若有用者,則于彼用無有自在,而于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如果說大自在天創造這個世間,大自在天有這種須要,他有這個須要,那麼他就做這個事。「則于彼用,無有自在」,那他就是對于這個用處的事情;有這個用處、有這個須要這件事,他就沒有自在力。他叫做大自在應該是自在,他若是有須要做這件事,那他就是不自在。

  

  人到無求品自高,你若有所求,你就要低頭了,那就是不自在了。所以你還要有所求,還有所缺,須要做這件事,那你就是不自在了,「則于彼用無有自在」,你就是不自在了。

  

  一切物都是滿足的,更無所求,這人才是自在。你還要有所求、還有缺,還須要造一個東西,做這件事來補足一下,那就是不自在,「則于彼用,無有自在」,那怎麼能叫做大自在呢?「而于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你原來是不自在,你說你于世間有自在,這是不應道理。這一段。

  

  

  

  巳二、無用難

  

  若無用者,無有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說是「若是無用」,大自在天什麼都是滿足的,不須要再做什麼事情。「無有所須」,更無所須了,那你無事生非,而無端的造出很多的事情,那這個人是不是神經病了呢?是不是?不應道理。這是變成了有愚癡狂亂的人了,所以是「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卯四、爲因性難(分二科) 辰一、總征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爲唯大自在爲因?爲亦取余爲因耶?

  

  這是第四科「爲因性難」也是分兩科,第一科是「總征」。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爲唯大自在爲因?」說你這個大自在他有這種功能,能出生世界上一切的萬物,萬事萬物都是由大自在出生的,那麼他怎麼樣出生法呢?「爲唯大自在爲因」,只是唯獨是大自在天,他就是出生世間的因呢?「爲亦取余爲因耶?」爲也是大自在天本身還不能,力量還不夠,還要取其他的條件做因由,才能出生世間呢?這樣問。

  

  這是總問,底下「別诘」,別诘分兩科,第一科「唯大自在爲因難」。

  

  

  

  辰二、別诘(分二科) 巳一、唯大自在爲因難

  

  若唯大自在爲因者,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則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爲因者,不應道理。

  

  「若唯大自在爲因者」,如果說就唯獨大自在本身就是出生世間的因由就夠了,不須要另外再假藉其他的什麼條件,不須要。若是這樣的話,「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出生」,若是這樣的話,那就要那個時候,若那個時候有大自在的話,「是時則有」世間「出生」了。因爲不須要假藉別的因緣,若假藉別的因緣,那個因緣夠,那還好,如果不夠就得等待了。現在不須要別的因緣,你這因緣是現成的,只要有你就可以出生世間了。

  

  「若時有出生」,若是這個時候有世間萬事萬物出現,這個時候就是有大自在,一定是這樣子。這樣子說,大自在和出生的世間,都是本來有的了,大自在天是本來有的,本來就是常有的,那麼世間也應該是常有的。

  

  「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爲因者,不應道理」。而你是說世間的出生要用大自在爲因,那可見就和原來這個意思就不符合了。「用大自在爲因」,世間上出現的事情,…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七 (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