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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一 (8)

  醜二、舍根(分二科) 寅一、明斷義(分二科)

  卯一、標簡(分二科) 辰一、標害隨眠

  又無相者:經中說爲無相心定,于此定中舍根永滅,但害隨眠,彼品粗重,無余斷故。

  「出離受等」,這一科裏分叁科,第一科「出諸受事」,就是從這五種受裏面出來這些事情。分四科,第一科「辨差別」,第二科「釋經說」、第叁科「辨受相」,這叁科都講完了。現在是第四科「明斷等」,就是把這些受斷除去、斷掉它,消滅出去。這一科分兩科,第一科是「苦等根」,這也講過了。現在第二科是「舍根」;苦、樂、憂、喜、舍這個「舍根」。這個「舍根」怎麼樣斷掉它呢?說這一件事。這裏分兩科,第一科「明斷義」,先「標簡」,先「標害隨眠」。

  「又無相者」,這個《無倒經》裏面說個「無相」,「無相」是什麼意思呢?「經中說爲無相心定」,那是指「無相心定」說的。經裏面說個「無相」的話,這個彌勒菩薩解釋那是指「無相心定」說的。「于此定中舍根永滅」,這個「舍根」怎麼樣消除去呢?就是要成就無相心定。這個無相心定這是聖人,在這裏實在就是指阿羅漢以上的聖人說的;成就阿羅漢的聖人他圓滿了無相心叁昧,這位阿羅漢在定中、在無相心定裏邊「舍根永滅」,這個「舍根」是永滅了。這字面上看「舍根永滅」,但是按這文的義,又不是這樣解釋的。

  那麼「舍根永滅」這句話怎麼講呢?「但害隨眠」,只是消滅了煩惱的隨眠,叫做「舍根永滅」。這個「舍」就是「舍受」,也不是苦也不是樂,也不是憂也不是喜,這時候叫做「舍受」。這個「舍受」還是存在的,那麼怎麼叫做「永滅」?是滅掉了煩惱的隨眠,就煩惱的種子。這意思是說,我們沒得聖道的人,我們也有這個「舍」的感覺,但是這個「舍受」是和煩惱的隨眠在一起的;現在得了阿羅漢果成就無相心定之後,就把與舍受在一起的煩惱的種子消滅了,這叫做「舍根永滅」,這個「舍受」實在還是存在的,這樣意思。怎麼叫做「但害隨眠」呢?「彼品粗重,無余斷故」,「彼」那個煩惱的種類;愛煩惱、見煩惱。它的「粗重」,也就是那個隨眠,那個隨眠是「無余斷故」,沒有剩余、全部的消除了,那就叫做「舍根永滅」,是這樣的意思。

  爲什麼不說「舍根」本身消滅了呢?一定要說是與「舍」在一起的煩惱種子消滅了,爲什麼要這樣講呢?

  

  辰二、簡非現纏

  非滅現纏,住無相定,必有受故。

  這是第二科「簡非現纏」。前面「標害隨眠」是害滅、滅除了隨眠,這樣意思。

  那原因在什麼地方呢?是「非滅現纏」,因爲入無相心定的時候,是把煩惱的種子,愛煩惱、見煩惱的種子全部地消滅了;並不是滅掉與纏煩惱在一起的現受,現出來、現行的那「舍受」;不是滅的「舍受」的現行,只是滅了與舍受在一起的煩惱,而「舍受」本身還是存在的。因爲什麼要這樣說呢?「住無相定必有受故」,這安住在無相叁昧的聖人他還是有受的,受還是存在的,所以不能說受滅掉了。如果說把受滅掉了與事實不符合,事實上受是存在,只是把煩惱滅掉了,所以這樣子叫做「舍根永滅」,這樣講。「簡非現纏」,這個「現纏」就只是「舍受」假名爲現纏,這麼講。不是滅的「舍受」,因爲住無相定的時候它還是有受,沒有滅。

  

  卯二、辨相(分二科) 辰一、出彼受

  于此定中容有叁受;謂喜、樂、舍。

  這是第二科是「辨相」。卯一「標簡」,明斷舍根的這個道理,第一科是「標簡」,就是簡別滅這個「舍受」究竟是滅的什麼?現在再辨別這個「舍受」的相貌,無相心定它還是有「受」的。

  「于此定中」;「出彼受」,說「于此」無相心定裏邊「容有叁受」,容許有叁種受,「謂喜受、樂受、舍受」,有這受的,所以不能說「舍受永滅」。是與舍受在一起的煩惱隨眠滅掉了,那叫做「滅除舍受」。這個文是這樣子意思。

  

  辰二、釋彼斷

  非彼諸受得有隨眠;煩惱斷故說以爲斷,彼品粗重說名隨眠。

  前邊第一科「出彼受」,這第二科「釋彼斷」,就是解釋「舍根永滅」這個道理。

  「非彼諸受得有隨眠」,這個無相心定是大阿羅漢的境界,大阿羅漢他內心裏面的受是無漏的,這個舍受是無漏的,不是有漏的。所以「非彼諸受得有隨眠」,不是無相心定裏面那個無漏的受還有煩惱種子,沒有這回事。因爲什麼呢?「煩惱斷故」,因爲阿羅漢以上的聖人這愛煩惱、見煩惱都斷掉了,只剩無漏的受了。又一種意思呢,這個「舍根永滅」這句話是「煩惱斷故說以爲斷」,是指在修行的時候,他的愛煩惱、見煩惱斷了,就叫做「舍根永滅」,是這麼意思。「彼品粗重說名隨眠」,彼所斷的煩惱種子叫做「隨眠」,不是舍受的種子叫做「隨眠」;舍受是無漏的,它不是煩惱所以不能稱之爲「隨眠」。這個「受」也是有種子,那不能名爲隨眠,那是無漏的功德、無漏的種子。這樣解釋這個意思。

  

  寅二、明邊際

  又此舍根乃至何處?當知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

  前邊說到這個「受」,現在說到這個受的邊際,這個舍受的邊際;到什麼時候還有舍受呢?舍受的邊際。

  「又此舍根乃至何處?」在有情的衆生來說,到什麼地方爲止都是有舍受的?過了這個地方就沒有舍受了;這是問它的邊際。「當知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這個舍受的邊際,就是從色界的第四禅,「第四靜慮」的時候開始有舍受,一直到無色界天的「有頂」,就是非想非非想定,在這個範圍內都是舍受。這個色界的初禅、二禅、叁禅他們都是喜受、樂受。初禅破掉了憂,而苦還是存在;二禅破除去苦受,苦的粗重沒有了;叁禅那也沒有喜而有樂;四禅把樂破掉了,就是舍受。若是滅盡定,就超過了非非想定了,舍受也沒有了,這個境界是這樣的;滅盡定就是「無受」,「無受」這是聖人的境界,這樣意思。

  

  癸二、五順出離界(分四科) 子一、明五相攝(分二科) 醜一、標

  複次此五根出離,無相爲後,于彼五種順出離界展轉相攝。

  這是第二科「五順出離界」。這「出離受等」這一科裏邊分叁科,第一科是「出離受事」這一科講完了,現在第二科「順出離界」。「順出離界」這裏邊就是說到能出離諸受的功德,你有什麼有力能出離這麼多的受、能從這麼多的受裏邊出來,超越這一切受的境界?這說這件事。分四科,第一科「明五相攝」,分兩科,第一科是「標」,第二科是「配」。現在第一科是標出來。

  「複次此五根出離」,前邊說到五根的這些事情,現在說從五根裏面出離、從五根裏面解脫出來。這個「最後」的是什麼呢?是「無相」,由無相叁昧能出離這個舍、舍受。「于彼五種順出離界」,修不淨觀、慈觀、悲觀、修無相心定,無相心定分兩部分;前面的不淨觀和慈和悲叁個,加上兩個無相心定,就是五個。這五個法門能出離這五受;出離這五受,最後是無相,最初是不淨觀。這個「于彼五種順出離界展轉相攝」,這五根和這五種順出離界;「界」是因、因此而得出離,就是能出離的法門;它們是互相攝的,能出離與所出離是互相有關系的,叫做「攝」就是有關系、彼此有關系。這個「展轉」,當然是有展轉的關系,你不能夠超越那個次第,一定先修不淨觀來破除去這個欲,破除去這個欲;欲尋伺、恚尋伺、害尋伺,你破除這叁種尋伺,先要有不淨觀、或者慈、或者悲,用這叁種觀破這叁種尋伺。然後你才能夠有無相心定,再破除去剩余的這些受,所以有展轉的意思在內的。這是「標」,底下就「配」。

  

  醜二、配

  此中由欲、恚、害出離,即說乃至樂根出離;由色出離,即說第四靜慮舍根出離;由薩迦耶滅,即說無色界一切舍根出離。

  這一段文和後邊的文有一點關系。「此中」能出離的五個法門、和所出離的五種根,他們怎麼樣相攝呢?這裏把它配合起來;「此中由欲、恚、害」,欲尋伺、恚尋伺、害尋伺「出離」,就是從這叁種尋伺裏面解脫出來。解脫出來,照理說就是得到初靜慮了,得到初靜慮就是從這個欲、恚、害解脫出來了。從欲、恚、害解脫出來就沒有憂、沒有憂愁了,這個人的心情是安閑自在沒有憂愁了。沒有憂愁這個時候只是從「憂」出來,那麼其余的「苦」應該說沒有出來,「喜、樂」也應該說還沒有出來;但這文上說「即說乃至樂根出離」:你從欲恚害出離了「即說乃至樂根出離」,這個文字就在這邊有點事情。那就說你從苦也出來了、從喜也出來了、從樂也出來了。

  這個樂根就是第叁靜慮;這個喜就是初禅、二禅都有喜,叁禅沒有喜而有樂。那麼初禅破除憂,二禅破除苦,這個苦也在內,也是從這裏出來了。那麼這表示什麼意思呢?就是修這個不淨觀破除去欲尋伺、修慈觀破除恚尋伺、修這個悲的觀法破除去害的尋伺;由這叁個法門破除去破這叁個尋伺。那麼破其他的這個苦,破除叁種尋伺就是破除憂了,破除那個苦和喜樂也用這叁種方法也能破除去,這裏面有這個味道。所以說「即說乃至樂根出離」,這樣講。當然用這佛法來說,由八解脫裏面也看出來,就觀察初禅、二禅、叁禅乃至到四禅都是不淨,都是苦、空、無常、無我的,都可以這樣觀察,這樣說也就說得過去,從這麼多的受裏面解脫出來。

  「由色出離,即說第四靜慮舍根出離」,前面就是憂根、苦根、樂根都除去了,那麼剩下來就是這第四禅的舍根還沒有出離,所以就說到這個。「由色出離」,「色出離」,這個色界天都是色,初禅、二禅、叁禅、四禅都是色;有色,就是因爲對色有貪愛,所以人的果報有這生理的組織。現在從色裏面解脫出來,那也就是說從第四靜慮解脫出來了,超越了色界的四靜慮。那麼第四靜慮就是舍根,若是從色出離,也就包括了第四靜慮的舍根,從舍根裏面也解脫出來了。那麼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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