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論,故于此中例于一切,故說如是理應有故」。前面只是說這麼多,沒有說很多的等至,只是說空、無願、無相是等至,只是說八勝處、十遍處、滅盡定這是等至,並不是又說了很多的等至,也不是。而這裏邊說,有很多的等持,有很多的等至,但是這個事一定是有,「理應有故」這樣意思。
卯二、別廣二句(分二科) 辰一、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
又說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者:謂于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于能入等至諸行狀相差別。
這是第二科,別廣二句,就是把那四句裏面不完全說,配釋四句,現在只其中兩句,再特別的說一說。分成兩科,第一是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
「又說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者:謂于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于能入等至諸行狀相差別。」這個和前面的解釋又有點兒不同。「謂于等持名句文身」這個就是空、無願、無相這叁個等持,它們的名和句、文身「善知差別」。這個文就是字,這個名和句都是由字組成的,所以,這文應該是總說的,名句就是別說的了。這個身就是體,文字有個體相的,那個字,一個字一個字,都是有它的體相的,名也有它的體相,句也有它的體相,所以名身、句身、文身。名呢,就是表達一個法的名。這個句,就是很多的名,組成一句,這樣意思。很多的句,那麼就組成一章一節。是這樣意思。這個空等持、無願等持、無相等持,這裏邊的名句文身,「善知差別」就是表達、說明或者解釋叁叁摩地的名句文,這個人他知道。什麼叫做空叁摩地,什麼叫做無願叁摩地,什麼叫做無相叁摩地,他會很清楚的說明,給你解釋,叫做「善知名句文」的差別。這樣意思。
「非于能入等至諸行狀相差別」但是這個人對于能入等至的,能入于八勝處、十遍處、滅盡定等,這個等至的諸行狀相,你讓他講一講,講不來,所以他就是不善巧了。就是等持善巧了,但是不是等至也善巧。這樣意思。
辰二、等至善巧非等持善巧(分二科) 巳一、征
雲何等至善巧非等持善巧?
這是第二科。分成兩科,第一科征,第二科解釋。
巳二、釋(分二科) 午一、約一類說
謂如有一,善知能入隨一等至諸行狀相,亦能現入。而不善知此叁摩地名句文身差別之相,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
「謂如有一,善知能入隨一等至諸行狀相,亦能現入」。就是有一個人他能夠熟悉、他能通達,「能入隨一等至」,能入八勝處等至、十遍處等至、滅盡定的等至,隨那一個等至,他能知道入這個等至,入那個等至,有什麼行、有什麼狀、有什麼相,他都知道。他都知道,他還能入「亦能現入」,那就是表示這個人他有善巧,他有這等至的善巧。
「而不善知此叁摩地名句文身差別之相,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但是他「不善知此叁摩地」,這個「此叁摩地」就是空、無相、無願叁摩地。它們的名句文身差別之相,他不知道,「亦不能知我已得入了,如是如是」各式各樣的等持差別,他不知道。「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這個意思好像是說,「我已得入」也不能知道我已經入了空等持、無願等持、無相等持這個差別,他不知道,不知道這個事情。那麼這就是表示有等至善巧,非等持善巧。是這個意思。
這一科……解釋,第一科是約一類說。第二科是約菩薩說。約菩薩說,又分兩科,第一科是辨相,第二科是簡位。
午二、約菩薩說(分二科) 未一、辨相
有諸菩薩雖能得入若百若千諸叁摩地;而不了知彼叁摩地名句文身,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
「有諸菩薩雖能得入若百」叁摩地、「若千諸叁摩地」,能入這麼多的等持。「而不了知彼叁摩地名句文身」。能入了,但是還是不知道,不知道這個等持叫什麼名字,那個等持叫什麼名字,它們的名句文身還不知道。「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能入這麼多的等持而不知道名句文身,「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這個等持和那個等持的差別他都不知道。哦!還有這樣的事情。這是一個情形,第二簡位。
未二、簡位
乃至未從諸佛所聞,及于已得第一究竟諸菩薩所而得聽聞,或自證得第一究竟。
這是第二科簡位。簡別他們的階級還是不一樣的。就是爲什麼他不知道?入了若百若千諸叁摩地,還不知道叁摩地的名字,不知道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差別。什麼原因呢?就是他沒有聽佛說法。「乃至未從諸佛所」聽聞這樣的佛法,沒去聽法所以不知道。這個人光知道自己用功,而不知道到佛那兒去聽法。用功是有成就,但是呢,怎麼回事情還不明白。「及于已得」說未從諸佛聞,也未從已得第一究竟的諸菩薩所而得聽聞,也沒有。你沒能到那個已得究竟的菩薩就是那個第十地,法雲地菩薩那裏。這個本論到第四十七卷那個地方有講,有講到十二住,菩薩有十二住。
《披尋記》四四叁頁:
已得第一究竟諸菩薩所者:菩薩十二住中最上成滿菩薩住,應知名到究竟地,由是此說第一究竟。
就是第十法雲地。
或自證得第一究竟。
這「乃至未從諸佛聞」的這個未字也貫下來,或者這個人他還沒能夠自證第一究竟,所以……沒能得無上菩提,沒能得如來地,所以他還是有所不知。就是這樣子。
醜二、住出等相(分十一科) 寅一、住(分二科) 卯一、征
雲何爲住?
怎麼叫做住呢?這是第二科,醜二,住出等相。這第二科,住出等相,第一個是住,第二個是出,第叁個是行,一共有十一科。現在是住出等相分十一科,第一科是住。分兩科,第一科是征,第二科是釋。雲何叫做「住」呢?這是問。底下第二科是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辨相,辨這住的相貌。
卯二、釋(分二科) 辰一、辨相
謂善取能入諸叁摩地諸行狀相,善取彼故,隨其所欲,能住于定; 于叁摩地無複退失。
「謂善取」這是說那個修行人,他能取得,能入諸叁摩地的諸行,能入諸叁摩地的狀相,你能取到。「善取彼故,隨其所欲,能住于定」你就能住在這個定裏邊。你若不能取到那個相,你不能住這個定裏邊,不能的,要取到這個相。「于叁摩地無複退失」。你若能夠取到那個相,能住在定裏邊,那麼對這個定也就不會再退失,也不會退的。所以這個住是這樣意思。是各式各樣的定,都有它特別的行、狀、相,它有個別的這些事情,你取不到就不行。這是第一科是辨相。第二結名。
辰二、結名
如是若住于定,若不退失,二俱名住
這是一個意思。這是第一科是住。現在第二科是出。
寅二、出(分二科) 卯一、征
雲何爲出?
怎麼叫做出呢?
卯二、釋(分叁科) 辰一、略標
謂如有一,于能入定諸行狀相不複思惟,于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定地不同類法作意思惟,出叁摩地;或隨所作因故,或定所作因故,或期所作因故,而出于定。
「謂如有一,于能入定諸行狀相不複思惟」在這定的相,你取這個相的時候就在定裏住,說是「不複思惟」這個相了,不複思惟這個相,那麼思惟什麼呢?「于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定地不同類法,作意思惟出叁摩地」,這是說這個人他「于不定地」,就是散亂的地方,散亂的地方呢,「分別體相所攝」屬于散亂的,「分別體相」就是散亂。「所攝」就是屬,攝者屬也,屬于散亂的境界。那麼散亂的境界是定地不同類法,和定地……定地是不散亂,你現在是去取那個散亂的境界,就是定地不同類了。那個不同類,與定不同類的那個散亂的作意思惟去,那你就出叁摩地了,就從定裏面出來了。
《披尋記》四四叁頁:
于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等者:如五識身自性不定,名非定地,是名定地不同類法。然此唯說意識所緣,由是說言分別體相所攝。如有一類聞聲出定者,于爾所時彼叁摩地相間相雜作意而轉,是故出定。如抉擇分說。(陵本六十叁卷九頁)當知彼相此類所攝。
「于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等者:如五識身自性不定」,前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識的體性,它們的自性是不定的,剎那間就作其他的分別了,都是向外攀緣的。向外攀緣的,這是「名非定地」。若入了定地,前五識是不動的。前五識若動,那就是出定了。這樣意思。「是名定地不同類法。然此唯說意識所緣,由是說言分別體相所攝」這樣意思,就是前五識散亂,你第六意識如果是不分別不與前五識同時活動呢,那還是在定裏頭。若是這第六意識它和前五識在一起去活動,那就出定了。這個出定還是由意識來決定的。這樣意思。「然此唯說意識所緣,由是說言分別體相所攝」就是第六意識去分別,去分別的時候。「體相」,是有所分別的體相,有能分別的體相,由能分別去分別所分別的體相,是屬于這樣情形。
「如有一類聞聲出定者」聽見聲音,像目犍連尊者入無所有處定,聽見大象的聲音了,這些事情。「于爾所時彼叁摩地相間相雜作意而轉」。這個《大毗婆沙論》的解釋說入定耳識是不動的,爲什麼目犍連尊者入無所有處定,聽見阿耨達池邊有大象的聲音呢?那倒是入定呢?是出定呢?《大毗婆沙論》上解釋說:目犍連尊者那個定是非常的迅速,一剎那間就出定了,一剎那間就入定了,是這麼回事。所以一剎那間出定了,就能聞到大象的聲音,一剎那間入定了,就不聽見了。因爲特別的迅速,就好像是在定中聽見象的聲音。這麼意思。這樣解釋。「于爾所時彼叁摩地相間相雜」,定與散亂境界相雜,散亂境界與定相雜;一個相間,一個相雜,這樣解釋。「義如抉擇分說。」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叁 (1)》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