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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叁 (13)

  寅二、現行

  

  雲何現行?謂諸煩惱纏。

  

   「雲何現行?謂諸煩惱纏。雲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雲何相屬?謂內六處于一身中,當知展轉互相系屬。」

  

  這個〈聞所成地〉裏面就是解釋五明,五明裏邊先解釋內明。內明裏邊分五科,第四科的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是事施設建立,就是經律論叁藏。這可見內明是什麼?就是經律論叁藏,對這叁藏你能夠明解,就叫做內明。這第一科實在就是簡略、簡要的解釋。第二科想差別施設建立相,就是廣解,這一科裏面分四個頌,前二個頌解釋完了,現在是第叁個頌。第叁個頌先是標列,後來隨釋。隨釋裏面分九科,第一科思擇,我們也學習過了。現在是第二現行。

  

  這個「現行」是什麼呢?「謂諸煩惱纏。」就是擾亂我們的內心不得安靜的煩惱。這個「現」是顯現的意思。原來他是隱藏在裏邊,現在有因緣的時候,他就出來活動。這個「行」是心行,出現在心行上,就是出現在你內心上出現了,他有種種的活動,那麼叫做現行。現行當然是通于善、惡、無記,現在是說這染汙的惡法,就是煩惱。這個煩惱纏繞你,使令你苦惱,那麼這是現行。這是第二、底下第叁是睡眠。

  

  

  

  寅叁、睡眠

  

  雲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

  

  就是煩惱的種子,它在那裏休息,它沒有出來活動。沒有出來活動這是因緣的關系,你沒有增上緣,沒有這個不如理作意,沒有所緣緣的引發,那當然它就不能活動,因緣不具足它不能活動。不活動它就在裏邊休息,就像人沒有做工,他就在裏面睡覺,是這樣的意思。這個隨眠就是沒有修行的人,煩惱它也會不動。若是有修行的人是因爲有正念和止觀的力量,叫它不可以動。沒有修行的人是因綠不具足,並不是它要睡覺。

  

  

  

  寅四、相屬(分二科) 卯一、征

  

  雲何相屬?

  

  這是第四科相屬。這個相屬就是彼此有關連,並不是孤立的。是指什麼說的呢,謂內六處。這底下分二科,第一科是征,就是雲何相屬。第二科是解釋,解釋裏邊第一科,自身六處攝,就是本身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處屬于這一方面的,這叫做攝。

  

  

  

   卯二、釋(分叁科) 辰一、自身六處攝

  

  謂內六處于一身中,當知展轉互相系屬。

  

  「內六處」,有外六處、有內六處,現在不說外六處,是說內六處。這個處這個字是生長門義,就是他能生長出來心心所的活動,這樣意思,所以叫做處。這六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處。「于一身中」,就是在這個生命體裏面總有六個處。「當知展轉互相系屬」,這個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他們展轉的互相都有關系,並不是孤立的。雖然眼睛不能聽聲音,耳朵不能看色相,這個前五根有個別的作用,不是那麼圓融無礙,但是呢,都是互相系屬的。那原因呢,就是因爲裏邊有第六意識的關系,第六意識它會動。那麼眼睛在觀色的時候,同時他也會有個作意,叫耳朵去注意聲音;它會有各式各樣的活動。所以互相是連系的,而不是個別獨立,不相系屬,不是的。

  

  

  

  《披尋記》四七四頁:

  

  謂內六處至互相系屬者:由內六處一有情身爲所依止,是故當知展轉互相系屬。

  

  這就是這麼簡單解釋。

  

  

  

  辰二、能引所引攝

  

  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當知此彼互相系屬。

  

  第一科是自身的六處攝,第二科能引所引攝。

  

  「又若此法能引彼法」,若是這件事能引生那件事的活動、生起,那麼這若是有這種情形的時候,「當知此彼互相系屬」,那麼我們就會明白,此和彼就有關連。比如說是眼根和眼識,這眼根是眼識的增上緣,它能幫助眼識生起來,它不能幫助耳識生起,它不能; 它幫助眼識生起,眼識和它就有關連,就有關系。如果眼根壞了,那麼眼識就不能動;耳根壞了耳識也不能動;所以他們是有決定性的關連,是這樣。「此法能引彼法」,所以「當知此彼互相系屬」。

  

  這一段,前面內六處是單獨說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互相系屬,彼此關連。現在「若此法能引彼法」應該說是六根和六識,就是六根,六處能引出來六識,「能引彼法」。這樣子六識和六根彼此就是互相系屬。所以根明利,識也就明利,根若不明利,識就不明利,所以根反倒是很重要。可是實際上活動者呢,還是六識。這個六識雖然是由六根引發出來的,但是它本身有它本身的種子,那就是因緣了。六根是它的增上緣,這個增上緣也反倒是很重要。

  

  

  

  辰叁、能取所取攝

  

  又諸根境,當知能取所取互相系屬

  

  這第叁科能取所取攝。這就是六根和六境;就是內六根和外六處。這個諸根、諸境,內六根和外六境,「當知能取所取」。六根是能取,六處就是六境、外六塵是所取的,就是能認識六境、外六塵的,外六塵是所認識的。這個能認識與所認識也互相是有關連的。譬如說這個眼根和眼識認識色境;耳根、耳識認識聲境,它們互相系屬。超越了這個範圍就不行,就不能認識,就不系屬。比如說我們認識的眼根所見的境界,是一切色法的一分,一少分,還有很多色法我們不行,見不到。聲音也是,我們耳根、耳識所取的聲音,也是聲音中的一少分,系屬就是這麼多。過了這個範圍呢,就不行,就不系屬。那麼這就是一種果報,果報的能力就是到此爲止,系屬。這是第四科互相系屬,分成叁段解釋。這是第二科釋,寅四是相屬。這底下第五科,攝。

  

  

  

  寅五、攝

  

  雲何攝?謂十六種攝。一、界攝,二、相攝,叁、種類攝,四、分位攝,五、不相離攝,六、時攝,七、方攝,八、一切攝,九、具分攝,十、勝義攝,十一、蘊攝,十二、界攝,十叁、處攝,十四、緣起攝,十五、處非處攝,十六、根攝。

  

  這個「攝」這個字呢?攝者統也,統攝。這個統攝這件事,前面系屬也有個攝的意思,但是似乎是有……不是說我的力量比你大,我控製你,不是這個意思;大家的地位似乎是不分上下,彼此有關連,這叫系屬。這地方攝呢,也有系屬的意思,但是似乎是以略攝廣,有這樣意思。當然這攝裏邊,以本攝末也是攝;以略攝廣也是攝;這裏面的攝似乎是各式各樣的攝都有,也不是一種。這是說有十六種攝。

  

  第一個是「界攝」,這界攝是什麼意思呢?這本論下文有解釋,在《阿毗達磨雜集論》上也有解釋。這個界攝,界是什麼東西呢?界是種子的意思。就是一切現行的法,都是由種子所攝,都是系屬于種子的,由種子來攝持它。若沒有這個種子,也就沒有現行了,這叫做界攝。要造成了這樣的種子,這個種子才能現行。就像我們修學禅定,你常常的寂靜住,造成了禅定的種子,就造成了;隨時攝心不亂,這禅定就入定,定就出現了。你沒造成的時候,這不行,它沒有這種力量,它不能攝。沒有種子就不可能會攝這個現行,也不可能出現這件事。這個現行,一切諸法都爲種子所攝,都系屬于種子,這叫做界攝。

  

  這第二是「相攝」,這個相呢?就是種子所現行的這一切法相,一切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法都包括在內。這個相攝在《雜集論》上的解釋,比如說是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是包括了一切有爲法。這一切有爲法都是用聚來攝這一切有爲法,分五類,色是一聚,受是一聚,想、行、識各是一聚,用聚來攝這一切法,是這樣意思。這裏面有以略攝廣的意思,這樣意思。比如說十二處,這十二處的處是生長門的意思;這個內六處和外六處能生長出來識,但是內六處和外六處也統攝一切法,所以說用這個處來攝這一切法,這也是相攝。比如說是十八界,這個界是什麼意思?界是持義,是攝持那個持,持義。就是每一法都能攝持它的自相,這個房子我今天看它是這樣子,明天看它還是這個樣子,每一法都有它自己的別相,它能保持它的特相,那麼就叫做持。用這個持義,統攝一切法。一切法都有持義,那麼就叫做相攝。這叫做相攝的意思。

  

  這個每一法彼此間都是不同的,這個法的相貌都是有差別的,但是都有持義,這個持是遍一切法,都有持義,是用持來攝一切法,是這樣意思,所以叫做相攝。用處,用蘊義攝一切法,用生長門義這個處義攝一切法,用界的這個持義攝一切法,就叫做相攝。這就是一切法相是不同,但是這個蘊義、處義、持義是無差別的,彼此都有這樣的義,所以這樣以這個義來攝這一切不同的相,所以叫做相攝。

  

  這第叁個是「種類攝」,這個種類的意思也還是以一切法,也是一類一類的不一樣,也還是蘊界處,也還是色法是一類,受想行識一類一類的,但是彼此都展轉的也是有相攝,譬如說蘊和處有關系,處和界也有關系,展轉是相攝的,這個種類這樣講法,展轉相攝。

  

  「四、分位攝」,比如說是色受想行識這五蘊,五蘊,比如說是人在快樂的時候,這個樂,這個時候色受想行識是處在樂的境界,就用這個樂來攝這個色受想行識。那麼樂過去了,來了苦惱了,這個苦來攝這個色受想行識。又不苦不樂了,也是這個色受想行識都是屬于不苦不樂的。這是在內心的覺受上,這個分位有不同,但是它也能攝色受想行識的,攝這眼耳鼻舌身意,攝這一切法的。這樣子就叫做分位攝。

  

  「五、不相離攝」,這個不相離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彼此合作,不相離,不分離。就是每一法在生起的時候,都不是單獨的一法能生起,都是衆緣和合才可以生起。生起,所以是不可以相離,相離就不能生起了。生起的時候,但是有主伴的不同,有主伴的不同。就是現在這個時候的色受想行識以受爲主,這個心識——受、想、行、識,這個時候以受爲主的時候,他在享受這個樂,這個時候,那麼這個受就是受爲主了,其它的色想行識爲它作伴,並不是說只是一個受,其中也有色、也有想、也有行、也有識的,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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