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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叁 (13)▪P2

  ..續本文上一頁不相離,這就是這個受。有的時候以想爲主,他這個時候在思惟一切法,什麼是大,什麼是小;什麼是損,什麼是益;什麼是色,什麼是心;乃至什麼是凡,什麼是聖;什麼是性,什麼是相;什麼是色,什麼是聲香味觸;思惟這一切法相的深淺之義的時候,取一切法相的時候,以想爲主這個時候,但是也有色、也有受、也有行、也有識的,就是這樣意思。就是一切法,每一法它這時候爲主的時候,其余法爲伴,它們並不相離,這叫不相離攝。

  

  「六、時攝」,時攝呢,就是過去,大概的分類就是過去世的眼耳鼻舌身意,色受想行識;未來世的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現在世的色受想行識;那麼就是屬于過去的、屬于未來的、屬于現在的,那麼就是時攝。這也表示是有變化性的。說是我現在的色受想行識我很滿意,靠不住!過去了。過去的、現在、未來會有變化的,靠不住!所以有爲法是靠不住的,非要學習無爲法才可以。

  

  「七、方攝」,方攝呢,我感覺也很有意思。你這個色受想行識是生在這個地區的,你到另一個地區去,你要過一個時期才能適應。說是我是在地球上這個地方,我這色受想行識是在這裏生長的,在這裏生存的。你到天上去,暫時去也是可以,你不可常在那裏。常在那裏,你這色受想行識不適合。我要到阿彌陀佛國去,說是你這裏的色受想行識,你到阿彌陀佛國去,暫時也可以,時間長了不可以。因爲你這色受想行識是屬于那一個地區的,你到這地方它不相應,不能生存的。只有法身,入一切法界,那是可以。我們這個有漏的身體,這個臭皮囊,不可以,就有很多的障礙。所以叫方攝,就是這個處所,也是有關系。

  

  「八、一分攝」,一分攝呢,就是不是全面的,只是一部分,一部分的攝。比如說戒定慧,這個戒,在五蘊裏面屬于色蘊,就是那個戒體,戒體是屬于色蘊攝,就是一分,不是全部的五蘊。定、慧屬于行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也不是全部的。

  

  「九、具分攝」,是全部的。比如說是苦集滅道四谛,我們的色受想行識是苦谛,這個苦谛能夠把色受想行識都包括了,都是苦。這是全分,全部的。一切法彼此的關連有這麼多的差別。

  

  「十、勝義攝」,這個勝義呢,我們前面也是講過,就是特別高尚,這個聖人的智慧,聖人名爲勝者,不是劣,勝劣的差別,聖人是特別殊勝的,凡夫是劣;這個聖者的智慧所緣境,名之爲勝義。勝義攝。這一切有爲法,聖者的智慧去觀察,那就都屬于真如了,觀察一切法都是真如義了,那麼叫做勝義攝。那就是無障礙的境界了,就變成聖境了。但是我們沒有成就聖道,那這就變成苦集了,變成個苦惱的世界。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看,這是天,這是人,變成地獄了,是畜生的世界,是鬼的世界了。若是佛菩薩的慧眼、法眼、佛眼的境界,那就是佛境界了。惡鬼,我們人看見是水,他看見是猛火;他看見是猛火,但我們看不見猛火,我們看見是水;這都叫做勝義攝,這是一種特別的境界。唯獨是佛菩薩能看見諸法實相,所以叫做勝義攝。這裏邊當然也有屬于凡夫的境界,也屬于聖人的境界,各式各樣不同的事情。這一共是有十種攝,底下第「十一、蘊攝」,第「十二、界攝」,第「十叁、處攝」,第「十四、緣起攝」,第「十五、處非處攝」,第「十六、根攝」。看這小字。

  

  

  

  《披尋記》四七五頁:

  

  謂十六種攝等者:前十種攝;所謂界攝乃至勝義攝;後六種攝:所謂蘊攝乃至根攝; 如是攝義,總有十六。如抉擇分別釋應知。(陵本五十四卷七頁)

  

  「謂十六種攝等者:前十種攝,所謂界攝乃至勝義攝;後六種攝,所謂蘊攝乃至根攝。」從名字上看,這個蘊攝、界攝、處攝蘊界處,照理說這是我們常學習的,緣起十二緣起攝,那麼處非處就是合道理、不合道理。十六根攝,根呢,前面那個處攝,那就是六根在裏面,而這個根就是二十二根那就不同了。那麼「如是攝義總有十六,如抉擇分別釋應知。」在(陵本五十四卷七頁)那裏有解釋。

  

  這個攝這種意思,就是雖然是法有無量無邊的差別,但是若講攝的時候呢,使令我們能夠知道綱要,能知道一切法的綱要。但是綱要這件事,你從這裏一共有十六攝,我們看出來佛菩薩大智慧,每一法都是綱要;說「時」也能攝一切法,時是綱要;說「方」,方也是綱要,方是一切法的綱;乃至說是界攝、相攝、種類攝、分位攝、不相離攝、時攝、方攝,只要有一法,這一切法,就是一切法的綱要,這是大智慧境界。若我們知道,只有說是——心是一切法的綱要,這個我們可能會容易說,其他的我們就不知道,多數不容易知道。

  

  

  

  寅六、相應

  

  雲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于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叁、于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非余品;四、于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五、于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

  

  這底下是第六科。前面是第五科、攝,說完了。現在說第六科、相應。這個「相應」是什麼意思呢?當然與前面那個「相攝」也有關系。這個「相應」是說,這一切法彼此互相隨順,不是對抗,互相隨順和合,然後這一切法才能生起。互相隨順,同時同處,同在一時,不是前後的,同在一處,和合地,這個法才能生起。他在做一件事的時候呢,彼此互相爲助伴。你做事情的時候,我來幫助你,我做事的時候,你來幫助我。彼此不舍離、不分離,不對抗,那叫做「相應」的意思,「相應」是這麼意思。但是這個「相應」看這上的解釋,唯有心心所法才有「相應」的意思。

  

  「雲何相應?」怎麼叫做相應呢?「當知此相,略有五種。」這個相應的相貌,簡略地說,從要義來說呢,可以說出來五種。「謂他性相應,非自性;」這上面剛才說只有這心心所法有相應的。這樣說相應呢,不是說你……「非自性」,不是說你自已與自己相應,不是這麼意思。是你和別的,另一法,此法和另一法,彼此和合,互相隨順,互相幫助,叫做「相應」,這樣意思。

  

  「二、于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說是這個此法與他法互相合作,叫做「相應」。但是此法與他法,也有二種,一個是不相違,一個是相違。不相違背,我不違背你,你也不違背我,才是相應。若互相對抗,這不可以。譬如說是這個善法和惡法,它兩不相應;貪心來的時候,這個瞋心沒有;瞋心來的時候,貪心沒有;所以這個事呢,要不相違,才可以算是相應。

  

  「叁、于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這不相違裏面呢,還有分叁品,一個軟品,就是最起碼的,有這麼叁類的分別:一個是軟品,一個是中品,一個是上品。如果從力量說,就是「上品」力量是最大的,「軟品」是力量最薄弱的了,還有一個中間性的。「與軟中上品相應」那若軟品,就有軟品相應,中品有中品相應,上品嘛,有上品相應。就是這樣子。就是這個譬如小學,你這個小學是什麼意思?你在小學的時候,你在小學裏讀書,你到大學就不行,都不相應;中學也是;大學也是。就是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譬如說是得了初禅,你靜坐你得了初禅。初禅這個時候,你這個色受想行識就是彼此是相應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這五法就是相應。你不能說我現在是欲界定的時候,你想與初禅相應,那他是上品,我是下品,那我和他,這個不行,不能相應。就是它是有程度的問題。所以相應也有這個問題,有程度的不同。

  

  「非余品」就是軟品與軟品相應,中品與中品,上品與上品相應。其他的,就不相應。

  

  「四、于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這還有一個問題。這個彼此相應,而是要同在一時才是相應的。「非異時」不是過去,不是未來,那就是不相應了,要同在一時,才是相應的。說心,心王與心所,是同時的,是同時相應,而不是前後的。

  

  「五、于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這裏就是剛才講的,這個同時相應呢,也還有同地的問題,你是欲界地,就是與欲界相應;你是初禅,是另一個地;二禅、叁禅是另一個境界,那也是不能相應的,「非異地」。

  

  

  

  《披尋記》四七五頁:

  

  雲何相應等者:當知此說同行相應。謂心心所于一所緣展轉同行故。如集論說。(集論叁卷九頁)

  

  「雲何相應等著:當知此說同行相應」。就是心心所法同行一境,這叫做「相應」。「謂心心所于一所緣展轉同行故」。這個心王和心所在一個所緣境上展轉合作,同做一事,叫相應。相應這個地方呢,唯獨是指心法說。從這兒來看呢,所有染淨緣起一切諸法,都是心的關系,這裏面的確有表示這個意思。

  

  

  

  寅七、說

  

  雲何說?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叁、覺言說,四、知言說。

  

  這個地方說言說,有四種說。這個表達自己的意見,把自己的思想表達出來,那麼叫做「說」。但是這裏有四種差別:一是見言說,因見而有言說。二是聞言說,因聞而有言說。第叁、因覺而有言說。第四、因知而有言說。這個在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可能在意地裏頭有解釋過了。

  

  

  

  寅八、任持

  

  雲何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叁、意思食,四、識食。

  

  

  

  披尋記》四七五頁:

  

  雲何任持等者:由此四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故名任持。此四食相,如抉擇分別釋應知。(陵本五十九卷二十叁頁)

  

  「雲何任持等者:由此四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故名任持。」這個四食這個《瑜伽師地論》解釋的很詳細,我們普通順順這個文也就算了,但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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