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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五 (8)▪P2

  ..續本文上一頁是不可得的,乃至到識也是因緣所生的,是無常的,是不可得的。

  

  我們讀《阿含經》也好,讀《大般若經》也好,都是這麼講。然後聽聞的人就早晨,我們從早晨開始說,早晨起來的時候,他就是思惟這個道理,這就是修止觀了,就是修四念處,經行、靜坐,靜坐、經行。然後到時間了,去乞食,乞食完了,當然就是用餐,用完了飯是經行。經行的時候,還是經行、靜坐,靜坐完了,到佛那兒聽法。聽完法了的時候,還是經行、靜坐,靜坐、經行,一直到由初夜,到中夜開始的時候,休息。所以到後夜的時候,就起來了,起來的時候,還是靜坐、經行,經行、靜坐,一直這樣子思惟四念處,這樣子。然後有人是利根,有人鈍根,有人七天得初果,有人八天得阿羅漢果,得四禅八定,得無生法忍,就是這麼一回事。那麼這樣子,這些聖弟子,他也是聽聞佛法,也是「如理決擇而有所說」,那時候他是得聖道了。

  

  但是後代的佛教徒,當然由正法、到像法、到末法,我這麼推測那個意思,正法的時候,這個出家人,他不去做別的事,沒有做其它的雜事,那麼他就把所有的精神時間,都放在這上面,所以很多人得聖道。等到像法時代,表面上也是那樣子,但是可能就有別的事情了,做一些其他的事情,那麼得聖道的人,就少了,但是得禅定的人還是有。等像法過去到末法時代,這個出家人就有問題了,有什麼問題?不學習佛法了。不學習佛法,就不明白佛法,不明白佛法,那麼四念處沒有辦法修。那麼幹什麼?所以得聖道的人,也就不知道是誰了。但是忽然間,當然還是有多少佛教徒,「依佛言教如理決擇」,還有這樣的佛教徒,還是有。

  

  「如理抉擇」,他還是聞思修,但是得不得聖道,就不知道了。那麼他也有所攝、有所說,而能隨順聖教。他說的你和經論上,你讀一讀他所說的這一篇文章,再去讀一讀經論,一對照起來,沒有沖突,互相能隨順,是亦名爲「正教量」。應該是這樣說,就是要用佛說的法語,去印證一下,沒有矛盾,沒有錯誤,那麼這就是正教量,是這樣意思。不是說不經過印證,不經過檢查,說他說的就是正教量,不是的,那不可以。不經過檢查,就不可以說它是不是正教量,不可以那樣說的。這是「名隨彼法」,這個「隨」是隨順的意思,就是他能夠順于修多羅,順于佛所說的。「是爲第叁」,這是第叁種正教量。這樣說這一行文裏面,什麼是正教量?有這叁種不同。有這叁種不同,我們用現在來觀察,可以這樣說,「一切智所說」是佛說的,當然這是聖;「或從彼聞」,佛的弟子,那也是聖人;底下「或隨彼法」,這個不知道他是不是聖人了,不知道了,但是經過了檢查,他也隨順聖言量的,所以也可以稱之爲正教量,也可以這麼解釋。

  

  「當知此中諸聖弟子,隨應當知凡聖有別」,這個地方,《披尋記》的作者解釋這個聖弟子,當知這裏面說這個諸聖弟子,「隨其所應」,我們應該知道的,什麼呢?就是「凡聖有別」。有凡夫、有聖人的不同,都是聖弟子,但是有人是凡夫,有人是聖人。「(攝事分)說」,本論最後一分的(攝事分)說,「若于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這句話,「多聞諸聖弟子」這句話,這表示這個佛教徒,是個凡夫,而不是聖人。「若于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也是這麼講,「當知此中說已見谛」,說這個人已經見到真理了,這個人是聖人了,不是凡夫了。(陵本九十四卷十一頁)有這麼一段文,這麼說。

  

  

  

  午二、廣隨法(分二科) 未一、標列

  

  此複叁種:一、不違聖言,二、能治雜染,叁、不違法相。

  

  前邊是簡略地說明這個「正教量」的相貌,這底下「廣隨法」,就是把那第叁種「隨彼法」,把它詳細的說一說,這樣意思。這裏分兩科,第一科是「標列」,把這個「隨法」,把它標出來,一條一條的列出來。「此複叁種」,這還有叁種不同,那叁種呢?一是「不違」背「聖言」;二是「能治雜染」,這是說它的作用;叁是「不違」背「法相」,這個法相的道理,他要隨順,沒有沖突,沒有矛盾。這是列出來,底下第二科是解釋,解釋這叁種,分叁科,第一科先解釋這個「不違聖言」。

  

  

  

  未二、隨釋(分叁科) 申一、不違聖言

  

  不違聖言著:謂聖弟子說,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

  

  這地方說這個「不違聖言」,這句話怎麼講呢?「謂聖弟子說」,這是佛的弟子,他說出來的,說出來的這個佛法;「或佛自說」,或者說你讀這部書的時候,上面也是說「如是我聞」的,也是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最後也是說作禮而去的,也是這麼說,「自說經教」,說是什麼時候,怎麼怎麼地,「展轉流布至今」的。這地方就有這個意思,就是有些人,他寫出來這種道理,他不說是他作的文章,他上面加上「如是我聞」,加上「作禮而去」,就冒充是佛說的,有這種事情。

  

  當然這是佛教流傳的太廣了,從那個國流傳到這個國,佛去世已經很多年了,把它翻譯到,或者當時不需要翻譯,直接就是有這樣文;或者是翻譯到另一國土,就這麼寫出來了,和真的經論一樣,也是這個面貌,你知道它是什麼呢?這是佛說的?這不是佛說的?誰能知道呢?誰知道呢?這種事情,我們看這個律上佛陀說了。佛陀就說了,說有一個比丘,拿一部經來,你看看這是佛說的,你不要相信他這句話,這是佛說的。那怎麼辦呢?就是用佛的法印來印證一下,如果和佛的法印是相順的,那就承認這是佛說的;如果不相順,就不承認,律上有這個話。但是這個事情,就是很難了,很難了,真是不容易。所以這上面說,聖弟子說的,你不是佛嘛,你說的,那好!我來檢查檢查,這還是名正言順。說那上面寫著,「如是我聞」,它是佛說的,誰敢來檢查,說它不對呢?這就是有這個問題。可是這地方,可是不那麼客氣,就是說了,「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你去檢查一下,「不違正法,不違正義」,也是要檢查它,檢查它不違背佛的正法,不違背佛說的正義。這個「正法」是在語言文字上說,這個「義」是語言文字所表達的道理;就是能诠的是「正法」,所诠的是「正義」。也要檢查一下,檢查一下,就知道這是不是佛法。現在說一檢查,是佛弟子說的也好,或者說表面上說是「如是我聞」,是佛說的,經過檢查都是是順于正法,順于正義的,那麼這就是「隨彼法」,這就是「正教量」了。

  

  但是這裏就是有個問題,我們佛教徒,若是肯用功學習佛法,學習佛法,你能夠有那樣的擇法眼,你具足了那個眼睛,這時候有經論翻譯,拿過來,你看一看,哦!這是佛說的,這不是佛說的,你有這個眼睛沒有?如果說我們不學習佛法,我們就念阿彌陀佛,求生淨土,你不學習佛法,你念阿彌陀佛是對的,但是你佛法沒有深入學習,你的擇法眼就不夠,不夠,你能知道這部經不是佛法嗎?你能知道嗎?我看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所以從這地方看出來,念阿彌陀佛是對,一點也沒有錯,是對的,完全是對的,到阿彌陀佛國,何愁不開悟,這完全是對的。但是若論佛法的住持,就有所不足,就有所不足,有所不足了。有所不足時候,就會亂,就會紛亂,就很多的不是佛法,也用佛法的面貌在那裏活動,大家無可奈何,可能感覺到不對,但是也不能說。這就是末法時代的現象,末法了。所以我們從這裏才可以知道一件事,我們自己用功修行,不學習佛法,也可以,我們勉強的說是可以。但是還要贊成深入學習佛法這件事,還是要贊成的,還要支持,不支持的話,佛法就完了,就完了,佛法就滅亡,開始滅亡了,要知道這件事。這是「不違聖言」這句話,這底下第二句話。

  

  

  

  申二、能治雜染

  

  能治雜染者:謂隨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能治雜染」第二科,就是說,說這是佛法,這佛法有什麼好處?我們照它去學習、去修行,有什麼好處?是,有好處。「能治雜染」,就能對治,能消除你內心裏邊的汙染,能有這個好處。「謂隨此法善修習時」,就是說你能夠隨順這個法門,你能善巧地去聞思修的話,「修習」就是聞思修,「能永調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能夠永久地,不是暫時地,能夠調伏,能夠消滅內心的汙染,就是貪欲、瞋恚、愚癡等,這一切的煩惱;「及隨煩惱」,這個隨煩惱,就是從貪瞋癡裏邊,又演變出來各式各樣的輕微的煩惱,都能夠消滅。爲什麼?佛教裏邊功德很多,很多的這個叁明六通,很多很多的事情,爲什麼單獨說斷煩惱呢?因爲一切苦惱的問題,都是由煩惱來的,你斷了煩惱,這個問題就能解決。其他的事情,雖然也是功德,如果你沒有斷煩惱,那個功德就有問題,那個功德,那個地方要劃成問號,要劃一個問號的,就是就會有其他的流弊,會有問題的。斷了煩惱呢?就是究意清淨了,斷了煩惱以後,所有的功德都是清淨的。你不斷煩惱,你有其他的功德,還有汙染,還是有汙染的。所以我們不要說羨慕人家,好像那個人有神通,其實未必有神通,不要羨慕那件事。趕快的,把內心的煩惱調伏,調伏內心的煩惱,煩惱很多,主要就是貪瞋癡,調伏內心的貪,調伏內心的瞋,調伏內心的愚癡,要做這個工作。不要說我沒有事情做,沒有什麼事,其實不是,就是要很忙的。

  

  「不違法相者」,這是第叁句。這個前面這兩句,其實很重要,一個是要經過了檢查,它是「不違聖言」的,所以很重要;第二,我們若是隨順它去學習,能夠對治煩惱,所以這是「聖言量」,這是「正教量」。我們佛教也是有方法令人發財,你去讀這個《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經》,你就知道,也令人發財,令人身體健康,令你得到官位,世間上人之所欲,都能滿足你,也有這個事情,也有這件事。但是那是一個,你要依據那個法門去做,和一般的情形,又不一樣。可是從佛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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