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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六 (2)▪P3

  ..續本文上一頁有無常等,這些事情;離開了色受想行識,這個生、老、住、無常等不可得,所以它沒有體性的。它沒有體性的,和心是不相應的。這個心的了別性,心的了別是和那個有體法才相應的;沒有體,心是不相應的。雖然不相應,但是可也是會這麼分別,心會這樣分別:生、老、住、無常,會這樣分別。

  

  「隨其所應盡當知」,「生」指色受想行識生;「老」呢,也指色受想行識老;「住、無常」,也指色受想行識住、無常說的,都是這樣子。所以這就叫做「屬主相應言論」。如果你不說色受想行識,只是說生老住無常,這不行。是什麼呢?什麼生老住無常?就是聽不懂了,這個道理說得不明白。

  

  

  

  巳二、結

  

  是名屬主相應言論。若于是處起此言論,當知此處是假相有。

  

  「是名屬主相應言論」,這是第二科「結」。前面這一段的解釋,到這裏結束了,這就叫做「屬主相應言論」。

  

  「若于是處起此言論,當知此處是假相有」,「若于」,假設你在這個地方,就在色受想行識上。「起此言論」,發動這個生、老、住、無常的言論,那你就應該明白「此處是假相有」,這個生、老、住、無常是假的,因爲它本身沒有體相;離開了色受想行識,另外沒有生可得,也沒有老可得,也沒有住、也沒有無常可得,只是一句空話,但是這個空話可也是有事情的。所以這叫做「假相有」,這個相是假的,不是真的。可是使令我們不高興,說你老了,不喜歡,說要死了也不高興,所以我們就是在這虛妄相上有種種虛妄分別,有種種苦惱,是這個意思。

  

  

  

  辰二、遠離此彼言論(分二科) 巳一、釋(分二科) 午一、標義

  

  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是說名爲遠離此彼言論。

  

  前面一共「六種言論」,第一種是「屬主相應言論」,現在第二種「遠離此彼言論」。這個「遠離此彼言論」,好像複雜一點。「遠離此彼言論」分兩科,第一科是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標義」。

  

  什麼叫做「遠離此彼言論」呢?「謂諸言論,非以顯此」,就是一個人發表言論的時候,他不是「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是說名爲遠離此彼言論」,這就叫做「遠離此彼言論」。那麼這是「標義」,也就是把它的義立出來。底下再「顯」示它的「相」貌,也就是解釋這個義。分二科,第一科是「略」解釋。分叁科,第一科「以此顯此」。

  

  

  

  午二、顯相(分二科) 未一、略(分叁科) 申一、以此顯此

  

  若以此顯此言論,是言論亦于實相處轉,亦于假相處轉。

  

  這底下解釋這個「以此顯此」。「若以此顯此言論」,假設這個人發表的言論是屬于這個的,就是「以此顯此」的言論。「以此顯此」,或者這樣說,說這個房子,用房子本身的相貌來解釋房子的事情,那麼就叫做「以此顯此」。「若以此顯此言論,亦于實相處轉,亦于假相處轉」,這個言論,它有兩種情況:一個是在真實的情形上活動;「亦于假相處轉」,也是在虛妄的境界上活動,有假、有實的不同。這個言論,有假、有實的不同。這下面有解釋,在這裏不說。

  

  

  

  申二、以彼顯彼

  

  若以彼顯彼言論,是言論亦于實相處轉,亦于假相處轉。

  

  這是第二科「以彼顯彼」。「若以彼顯彼言論」,「若以彼顯彼」,「彼」,就是離開了此法,另外有一法,各有各的體相,就互相可以稱之爲「彼」,就是這樣意思。說那邊一個房子,這邊一個房子,用那個房子說這個房子,用這個房子說那個房子,那這就叫做「彼」。「以彼顯彼言論,是言論亦于實相處轉,亦于假相處轉」,「是言論」和前面「以此顯此言論」一樣,也有假實的不同,有的是真實的,有的是虛妄的,也有這個不同。這是第二科,底下第叁科。

  

  

  

  申叁、俱非(分叁科)

  

  若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是言論一向于假相處轉。

  

  這是第叁種言論,若是說這個人發表的言論,不是「以此顯此」,也不是「以彼顯彼」。他的言論「一向于假相處轉」,那就是完全,「一向」就是完全地,就是全部,全部都是在虛妄的相上活動,而不是在真實相上活動的。這是「顯相」,略略的解釋,解釋這個「遠離此言論」的相貌。底下第二科是「廣」,就是再詳細地說明「遠離此彼言論」的道理。

  

  

  

  未二、廣(分叁科) 申一、以此顯此(分二科) 酉一、舉地等(分二科)

  

  戌一、于實相處轉

  

  雲何以此顯此言論,于實相處轉?如言地之堅。

  

  這底下第二科是「廣」說。前面是「略」說,這底下廣說,詳細的說。分叁科,第一科是「以此顯此」。又分二科,第一科「舉地等」,舉這個地水火風。「舉地等」分二科,第一科「于實相處轉」,怎麼叫做「于實相處轉」?這底下解釋。前面說過了。

  

  「雲何以此顯此言論,于實相處轉」,「以此顯此言論」,它是在真實的情況上活動,就是說的是真實的事情,這句話我還不明白,你再詳細說一說。「如言地之堅」,那麼這句話就叫做「于實相處轉」。「如言地之堅」,這個地水火風四大,四大地水火風,什麼是地大呢?說這個地大,不是我們眼睛看見的這個地,不是。這個地當然也是有這個地的意思,但是這裏邊,我們看見這個地,那四大都是具足的。「如言地之堅」,說那個地大是堅固的,是指堅固的,那叫作地大。 這堅濕暖動,這四大,現在地大是堅固的,這句話是說的真實話,這就叫做「以此顯此言論,于實相處轉」,他說的是真實話。什麼叫做地大,指堅固說的,這個堅固叫作地大,這句話是說的真實話。這是第一科。第二科「于假相處轉」。

  

  

  

  戌二、于假相處轉

  

  雲何此複于假相處轉?如言石之圓。

  

  「雲何此複于假相處轉」呢?這個人說的話,不是說的真實,是說的虛假的。「如言石之圓」,「石之圓」,這個「圓」是個假相。「石之圓」,這個石頭是圓的,這句話不決定,因爲石頭也有方的,也有尖的,也有長的,也有短的,各式各樣的;說圓,這是不決定的,不決定所以叫做假,這是假的意思。這個假是這樣意思,這麼講。什麼叫做「假相處轉」,什麼叫做「實相處轉」,這兩句話解釋完了。

  

  

  

  酉二、例所余

  

  如地之堅、石之圓,如是水之濕、油之滴,火之暖、毀之焰,風之動、飄之鼓,亦爾。

  

  這是底下第二科「例所余」。前邊是說這個地大,這底下「例所余」的水火風大。

  

  「如地之堅,石之圓」,這是指地大說,這裏邊有實、有假。「如是水之濕」,這個地大是這樣子,這個水大呢,「水之濕」,這也是實話,說的真實話,水是濕。不管這個水是什麼水,但是一定是濕的;這個濕是水的體性,是真實話。「油之滴」,那這一句話就不是真實了,油也是水,裏面也有水大,但是說它滴,那油不一定決定都是滴,也可能是一大桶,是這樣子。那麼這句話呢,那就是這裏面有方便,不是決定的。這個「水之濕」,濕是決定的,只要是水一定是濕的。「油之滴」,滴是不決定的,不決定就是假了,這樣意思。這是水大。

  

  火大呢?「火之暖」,火指什麼說的?就指暖說的,就是熱。那就是不管你是什麼火,一定是熱的,那就是火,這是真實話。「毀之焰」,「毀」也是火,火之焰,就是這個火被風吹了,離開了那個火,另外有火。就是那段火和這個火中間有距離的那個,叫「焰」。當然這個火不決定是這樣子,所以那個就是假了。

  

  「風之動、飄之鼓」,這是說風大,風大說是動,這個動是風大的實在相,是實相;只要是風,它一定是動。「飄之鼓」,那就不一定,它鼓動起來,飄動起來,但是又不一定,也可能把那棵樹吹倒下來了,那也可能的。所以這個「鼓」,不是決定是風的相貌,就是那裏有假,有假的。

  

  這就是在四大上,都有實、都有假。這個言論,在發表言論的時候,「以此顯此,以彼顯彼」,都有假、有實,是這樣,「亦爾」。現在這是說「以此顯此」,有假、有實。前面是「以此顯此」,底下第二段「以彼顯彼」,分兩科,第一科「于實相處轉」。

  

  

  

  申二、以彼顯彼(分二科) 酉一、于實相處轉

  

  雲何以彼顯彼言論,于實相處轉?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

  

  「雲何以彼顯彼言論,于實相處轉」,「以彼顯彼」的「言論」,是在真「實相」上活動,就是說的是真實相。這句話怎麼講呢?「如言眼之識」,這就是了;這個眼是眼根,識是眼識,眼根和眼識是兩回事,眼根有眼根的體,眼識有眼識的體,所以稱之爲「彼」,叫做「以彼顯彼」。就是以眼知彼,來顯示彼識,這個識是眼識,就是「以彼顯彼」,是這樣意思。彼耳之識,也是「以彼顯彼」,但那就不是眼識了,是耳識了,「以彼顯彼」。

  

  前面「以此顯此」,譬如說「地之堅」,離開了地另外沒有堅,地和堅稱之爲「此」,「以此顯此」。這個眼根呢,離開了眼根是有眼識的,它是各有各的體相,所以那就叫「以彼顯彼」。因爲眼識是有了別性,眼根是沒有了別性的,所以它們是不同性質的,所以稱之爲「彼」。眼之識、耳之識,眼、耳、鼻、舌、身,「身之觸」等,「身之觸」也應該是身之識,也是一樣。身有識才能觸,才能接觸冷暖,才有這些觸。「如是等」,這就叫做「以彼顯彼言論,于實相處轉」,這就是這樣意思。

  

  

  

  酉二、 于假相處轉

  

  雲何此複于假相處轉?如言佛授、德友之所飲食、車乘、衣服、莊嚴具等。

  

  「雲何此複于假相處轉?」這是第二句。「于假相處轉」,這句話怎麼講呢?「如言佛授、德友之所飲食、車乘、衣服、莊嚴具等」,「如言佛授」,就是這個人的名字,這個人的名字叫做佛授,這個人的名字叫做德友,叫這個名字。這個佛授所飲食的東西,佛授他的車乘,他的車、他的乘,乘也是車;或者前面這個車,裝水的車,也叫車。佛授的衣服,佛授的種種的莊嚴具等。「德友」這個人,他所有的飲食、車乘、衣服、莊嚴具等。這些事情,這就叫做「于假相處轉」,因爲這個名字都是假的,假立的名字。這個人生下來的時候沒有名字,給他安立個名字叫做佛授,安立個名字叫做德友。飲食也是,也是各式各樣的飲食,也都是衆多因緣和合成立的東西,也都是假的;車乘、衣服、莊嚴具等也都是假的,都是衆多的東西和合而有,都稱之爲假。這就叫做「以彼顯彼」,「于假相處轉」,這樣的言論是屬于這一類的。

  

  底下第叁科「俱非」,分二科,第一科「征」。

  

  

  

  申叁、俱非(分二科) 酉一、征

  

  雲何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一向于假相處轉?

  

  這樣的言論,它都是在「假相處轉」,而不是在真實相上活動的。這是「征」,這個言論現在這裏面解釋它。前面是「征」,這底下是「例」,舉個例子。

  

  

  

  酉二、例

  

  如言宅之門、舍之壁,瓶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之樹、百之十、十之叁,如是等。

  

  這叫作「以彼顯彼言論,一向于假相處轉」。「如言宅之門」,這個宅和門,宅是個房子,這個房子是有窗戶、有牆、有蓋,是總相;門是它的一部分,是別相,有總別之異。宅不就是門,但是離開宅也沒有門,它有總別之異,也就是非一非異,所以也不是「以此顯此」,也不是「以彼顯彼」。「如言宅之門」,就符合這句話,不是「以此顯此」,也不是「以彼顯彼」,因爲離開了房子,也另外沒有門,所以不能說「以彼顯彼」;可是宅也不就是門,所以也不是「以此顯此」,是這樣子。

  

  「舍之壁」也是,房子的壁,只是房子的一部分,有總別之異。「瓶之口」,瓶也有腹,也有許多相貌的,但是口是它的一部分。「甕之腹」,甕就是瓦、陶器所作的一種蓄水的東西,有腹。或者「軍」隊裏面的「車」,其實軍隊裏面也不只是車,還有人,還有各式各樣的事情。還有樹「林」子裏面的「樹」,林是個總名,樹是其中的一部分,別稱。「百之十」,十也是百裏面的,但是百不就是十,所以也是不「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的。「十之叁」,也是一樣,十之一、二也是一樣,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都是一樣。「如是等」。

  

  

  

  巳二、結

  

  是名遠離此彼言論。

  

  「此彼言論」是這樣意思。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六 (2)》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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