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 (12)▪P2

  ..續本文上一頁道的時候,就是「修」道「所斷」的「惑品粗重已遠離故」,就是由初果、二果、叁果、四果,就是把這些粗重,就是這個煩惱的種子,已經完全遠離了。煩惱在的時候,你身體沒有輕安樂,你這時候煩惱粗重斷了的時候,你就「獲得輕安」樂,得到那個輕快的安樂。這個安樂,當然和得禅定的安樂還不同,這是聖道。

  

  「輕安生故,身心清涼」,這個輕安樂現前的時候,「身心清涼」,身清涼、心也清涼。原來的色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就是「心」,另外的眼耳鼻舌身就是「身」,「身心清涼」,這個身心裏邊,也是由心清涼而後身清涼。這個受想行識的識,主要是識,識原來是有貪瞋癡的煩惱火的,現在把這煩惱火去掉呢,這個心就感覺清涼。其實,這個地方叫做「輕安樂」,但是對粗重來說是安樂,對煩惱火來說那就是清涼,所以這個安樂和清涼實在意思是可以說是一體的兩面。這個身心的清涼,那個無垢,沒有垢染的那個識,就是清涼了。「極所攝受」,到這時候是極圓滿的成就了,到了阿羅漢這個時候。前面是「煩惱粗重已遠離故,獲得輕安」,由「輕安生故」,所以「身心清涼,極所攝受」,這個是以輕安爲前提,而後得到身心清涼。

  

  「如是二種修得圓滿」,這兩種都圓滿了;輕安也圓滿了,清涼也圓滿了,二種都修得圓滿了。這是輕安……這叁科都是在「受」上說的,有歡喜的圓滿,有喜悅的圓滿,有輕安清涼的兩種圓滿。

  

  這是第叁科,底下第四科「學位圓滿」。

  

  

  

  午四、學位圓滿

  

  又此有學,金剛喻定到究竟故;修得圓滿。

  

  那個標題是「五法圓滿」。「五法圓滿」:第一個歡喜圓滿、第二個喜悅圓滿、第叁個是輕安圓滿、第四個就是清涼圓滿,就是這四個。這第四科是「學位圓滿」,實在就是第五個,第五法圓滿。

  

  「又此有學」,又這位有學的這位聖者,他到達這個時候,「金剛喻定到究竟故」,就是他成就的這個定,這奢摩他的定是不爲愛煩惱、不爲見煩惱所動搖,他把愛煩惱、見煩惱都斷掉了,到這個時候已經到究竟圓滿的時候了。「修得圓滿」,那就是四果阿羅漢了,這學位圓滿了。

  

  

  

  辰二、結

  

  是名修習如所得道。

  

  前面是辨,辨這個修圓滿。現在是第二個是「結」,結束。

  

  是名叫做修習如所得道,這個「修習如所得道」就是這樣子。

  

  

  

  卯二、明普攝義

  

  又此修習如所得道義,廣說應知。謂四種法爲依止故,能令五法修習圓滿。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這是第二科「明普攝義」。前面是「辨修圓滿」,下面第二科「明普攝義」。

  

  「又此修習如所得道」的「義」,「廣說應知」,在聖教裏面說得很多,你要知道。「謂四種法爲依止故,能令五法修習圓滿」,就是這麼多。「除此更無若過、若增」,就是這麼多。這是普攝一切聖教所說的,如所修習如所得道的義,就是這麼多。

  

  這是第四科「修習如所得道」說完了。下面是第五科「證極清淨及果功德」。

  

  

  

  醜五、證極清淨及果功德(分二科) 寅一、征

  

  雲何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這是「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的最後一科。這一科裏面分兩科,第一科是「征」,第二科是解「釋」。

  

  怎麼叫作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呢?

  

  下面第二科解「釋」。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正顯證得」。又分兩科,第一科是「辨道果等」。分兩科,第一科是「別辨」。又分叁科,第一科是「極淨道果」。又分兩科,第一科「舉諸煩惱」。「舉諸煩惱」裏面又分兩科,第一科是「樂等位攝」。

  

  

  

  寅二、釋(分二科)  卯一、正顯證得(分二科) 辰一、辨道果等(分二科)

  

  巳一、別辨(分叁科) 午一、極淨道果(分二科) 未一、舉諸煩惱(分二科)

  

  申一、樂等位攝

  

  謂于叁位: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爲諸煩惱之所隨眠。有二種補特伽羅,多分所顯。一者、異生,二者有學。

  

  「謂于叁位: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爲諸煩惱之所隨眠」,本來證得的極清淨道及果道,這個道、果功德都是清淨的。怎麼是清淨呢?因爲把這不清淨的煩惱斷除去了才清淨,所以一定要說到這個煩惱法。

  

  這個煩惱這件事,「樂等位攝」,「謂于叁位」,就是所有的人在叁個階段,有「樂位」在樂的這個階段、和苦的階段、和不苦不樂的這個階段,這時候是叁受。「爲諸煩惱之所隨眠」,你在樂的時候,感覺到滿意的境界出現的時候你心情快樂的時候,你就會生出貪煩惱來,你這個貪煩惱一現起呢?就熏習貪的種子,這貪的種子就增長了,說是爲諸貪煩惱熏習成的隨眠的境界。

  

  這個苦位,就是苦惱的境界出現的時候心情憤怒,這個瞋心出來了,瞋心一出來了呢?就熏習了瞋煩惱的種子就是隨眠,這個苦的這個境界的出現是瞋煩惱熏習瞋的種子的時候,瞋煩惱的種子就加強了,這「苦位」。

  

  「不苦不樂位」,這個時候也不感覺到滿意也不感覺到不滿意,這個時候的境界呢就是你的愚癡的煩惱在活動,你這個不苦不樂的境界出現的時候,你也不知道苦、空、無常的道理,你還是迷惑的呀!所以你這個愚癡的煩惱就是在動了。這個愚癡煩惱一動呢,也熏習了煩惱的種子,熏習了愚癡煩惱的種子,所以這叁位爲貪瞋癡煩惱所熏習的貪瞋癡的隨眠的這個境界,就是這樣子。

  

  「有二種補特伽羅,多分所顯」,這樣子在叁位上熏習煩惱種子,熏習貪瞋癡的煩惱的種子是誰這樣子的?是誰呀?有兩種人「多分所顯」,這兩種人都是這樣子,但是在這個凡夫……,兩種人是誰?一個是「異生」,就是一般的凡夫,凡夫完全是這樣子,百分之百就是這樣子。「有學」就是聖者了,超越過超過了凡夫的境界,得了初果、得到二果、得到叁果、得到四果向的這些聖人呢,他的煩惱沒有斷盡,還有一點活動,但是他也不完全是煩惱活動,那個聖道現前的時候,就于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沒有煩惱的熏習,所以還有一少分,還有一分,這個地方就是有一點變動,初果聖人他煩惱的活動要多過二果,二果要多過叁果,叁果多過四果向。四果向少過叁果,叁果少過叁果向,乃至到初果,就是這個地方有一點差別所以說「多分所顯」,是這樣意思。這是「樂等位攝」。

  

  

  

  申二、雜染品攝(分二科) 酉一、略標類

  

  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一者,取雜染品,二者,行雜染品。

  

  前邊是約受,約這個衆生他這個心和種種境界接觸的時候,內心裏面有感覺,從這上面說。現在呢,又從雜染品來說,雜染品來分別這個染汙的境界,分別這個煩惱的不同。分兩種,分兩科,第一科「略標類」,這個「類」不同,雖然都是煩惱其中有差別。

  

  就是「又有兩種能發起雜染品」的事情,那二種呢?「一者,取雜染品,二者、行雜染品」,有這兩種不同。

  

  這個「取」在十二因緣裏面是愛緣取,你對于一切境界有愛著心的時候,這總說就是愛,詳細說就是有四種不同。這個愛煩惱一重了,就叫作取。這個取有欲取,就是一般的凡夫愛著五欲,這種境界。第二是見取,就是外道,這個外道他們對于哲學有研究,他有種種的邪知邪見,他也有種種的取,各式各樣像這個〈有尋有伺地〉那個不如理作意,有那麼多不同的境界。欲取、見取、第叁個是戒禁取。戒禁取就是這些外道的儀軌。第四個是我語取,就是執著有我,這也是執著。這都是雜染,都是不清淨的事情。這是由愛而緣取,以愛爲緣而有取雜染的現行。

  

  「二者、行雜染品」。行雜染品呢,就是無明緣行。由無明而有行,行就是業了。這個愛取是屬于煩惱;行是屬于業。這個業和這個煩惱有一點不同,但是也不是決定不同。這個業當然……,行的雜染呢,是由無明那裏來的,無明就是煩惱。無明的發展成爲行:有福行、罪行、不動行,也是各式各樣的不同,總而言之都是染汙的。

  

  有這兩種,這是「標類」。前邊這個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從「受」上來分別煩惱的差別,現在這是說從「惑、業」上來分別雜染的不同。

  

  這第二科是「明過患」,有這樣的雜染有什麼過患呢?

  

  

  

  酉二、明過患

  

  即爲斷此二雜染品入善說法毗奈耶時能爲障礙所有煩惱。此諸煩惱,能爲隨眠深遠入心。又能發生種種諸苦。

  

  「即爲斷此二雜染品」,就是這些修行人,就是爲了除滅這兩種染汙事情,才來到善說法毗奈耶來到佛法裏邊來,來了他就是覺悟到要「斷」除這兩種「雜染品」,他才發心出家的呀。而這兩種雜染呢「能爲障礙」,就能障礙你修學聖道,能障礙你得聖道。這些的煩惱,這些都是屬于這個,不是取雜染品就是業雜染品都是煩惱,所有都是煩惱。

  

  「此諸煩惱,能爲隨眠深遠入心」,這個取雜染品也好,行雜染品也好,在你內心裏面一動的時候,就在你心裏面熏成隨眠了,這個隨眠是不與心同時活動的,是在心裏邊儲藏,儲藏在那裏邊。「深遠入心」,它是很深的,不是在表面上的。

  

  「又能發生種種諸苦」,這個取雜染品、行雜染品,一個是障礙你修學聖道,一個是能發生種種的苦惱。你這個貪心,你這個種子一現行了,不是貪心就是瞋心就是愚癡心,由貪、瞋、癡就會接觸到很多的苦惱的事情,而這個苦惱從那兒來的呢?就是你內心的隨眠出來的,從那裏出來的,不是從外邊來的。說是:「明明是你對不住我嘛!我的苦惱是你給我的嘛!怎麼說我心裏隨眠,由隨眠出來的呢?」這話可以這麼說;若是聖人的話呢,說是誰拿了刀來殺他的時候聖人沒有苦,前一剎那有一點苦,但是第二剎那的時候,他那個聖人的無我的智慧一現行的時候,這個苦就沒有了,那麼你說,你說是誰給你的苦?

  

  

  

  《披尋記》七五五頁:

  

  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等者:緣起所攝無明及愛,此能發起二雜染品…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 (1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