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言取相者:謂色境界在可見處」,如果太遠你看不見,中間有障礙也看不見,種種的因緣;現在是在可見的地方。「能生作意」,在可見處,那麼你這個根和境界一接觸這個「作意」就現前,這「作意」心所一出來就引起了眼識,又引起種種的分別意識。「能生作意,正現在前」,這個眼識就現前了。「眼見衆色」,這個作意心所引起了眼識現前了,于是乎眼識依眼根,就見衆多的色相了。
地二、結
如是名爲執取其相。
這是這麼講。這個和前面說的有什麼不同呢?就是這裏說的詳細了一點,是這樣子。
天二、取隨好(分二科) 地一、釋
取隨好者:謂即色境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色已;然彼先時從他聞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即隨所聞名句文身、爲其增上爲依爲住,如是士夫補特伽羅,隨其所聞,種種分別眼所識色。
前面說是「取相」,下面是「取隨好」。分兩科,第一科解釋。
「取隨好者,謂即色境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色已,然彼先時從他聞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然而這個人,在以前的時候從別的人,這個「他」或者是從人、或者從書本上「聞」,從他人聞,或者是從書本上讀、閱讀,你就知道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這個眼所認識的色是這樣子、這樣子、這樣子…很多的差別境界。
「即隨所聞的名句文身爲其增上」,就是你以前所聽說的、所閱讀的、你所知道的關于色上面的「名、句、文」,「名身」、「句身」、「文身」,名的體相叫「名身」,也就是這一個名稱、或者這一句,名也好、句也好都是文字,也就是你的音聲的曲趣相,就是這個「名句文身」,「爲其增上」,因爲你以前有過這種知識,這個知識就給你力量,你就會這樣分別;如果你以前沒有這個知識,雖然遇見了你不會分別,你就不知道。
「爲依爲住」,「爲依」呢,你這個分別心要靠它來幫助你,要靠這個名句文來幫助你,不然的話你這個分別心起不來,所以它是個依止處。「爲住」這個「住」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依據名句文去分別這件事的時候,你不會跑到另一個境界上面去分別,就把你系縛在這個範圍內去分別這叫做「住」,把你困在這個範圍內了。這個說起來,這個凡夫就是這麼回事,就是你遇見一個境界,就陷溺在這個境界裏邊,你跑不出來,你跑不出來。你陷在這個貪心的時候,你說你不貪?除非你遇見佛法的時候有辦法能解脫出來,不然的話就是在那裏,這就叫做「住」,「爲依、爲住」。
「如是士夫補特伽羅,隨其所聞,種種分別眼所識色」,就是隨其所聞,眼所識色,作如是種種的分別。這叫做「取隨好」。
地二、結
如是名爲執取隨好。
這是第二科「結」,結束。
亥二、例耳所識等
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也是這樣子。所以,這個讀書多的人分別心多,讀書少的人分別心少,就是這麼回事。但是讀書多的人這智慧也多,所以有一利也有一弊,有一弊也有一利,這樣子。
申二、應思擇(分二科) 酉一、辨種類
又此取相及取隨好,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不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
下邊是第二科「應思擇」,前邊是「別辨相」。第一科「別辨相」,別辨這個「取相」和「隨好」的這個相貌。現在這是「應思擇」,就是你應該做如是觀,這就是你學習來的正念,你從聞思修得來的智慧在這裏要用了,就是「應思擇」。分兩科,第一科「辨種類」。
「又此取相及取隨好,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你從無始劫來習慣就是這樣子「取相」和「取隨好」,因此、以此爲因緣、以此爲依處,這個相和隨好和這些種種的名言有增上的力量,就發生種種的罪過、種種的這個染汙心,「令心流漏」,使令你這個本來是無記性的心也隨著活動,這個心王隨著這些染汙的心所在活動,所以就引起了很多的煩惱。
「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不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這個不同了,就是這個是佛教徒,他肯如理作意了,雖然也是取相、取隨好,但是他「不生種種的惡不善法、令心流漏」,沒有這個事情。
這是先「辨種類」,下邊說「明遠離」。
酉二、明遠離
若于此中執取其相、執取隨好、不如正理;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彼于如是色類境界、遠離取相及取隨好。
你「執取相、執取好」的時候,你不能如理作意的時候,當然就是一般的這個惑、業的境界,染汙的境界。「彼于如是色類境界、遠離取相及取隨好」,那你就應該這樣思惟觀察:「這是有罪過的!」我對這些境界裏邊「遠離取相、遠離隨好」,那心裏邊就清淨了,就沒有「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的事情了。
未二、惡不善法(分叁科) 申一、征
雲何名爲惡不善法?
前邊這「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這「惡不善法」是什麼?這裏解釋一下。先「征」,下邊解釋。
申二、釋
謂諸貪欲,及貪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若諸瞋恚、若諸愚癡、及二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
「謂諸貪欲,及貪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就是你遇見「執取相好」的時候,你心理面有了貪欲心,「及貪所起的身惡行」,由貪心生出來的「身惡行」和「語惡行」和「意惡行」。「若諸瞋恚,若諸愚癡,及二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或者不是起貪、而起來了瞋恚心,或者不是瞋恚心而是種種的愚癡心,由于這兩種煩惱所起來的「身惡行」,由瞋發出來的身惡行、由瞋發出來的語惡行、發出來的意惡行。由這個瞋心發動出來這些殺盜淫妄…各式各樣的罪過,或發出來這些語言,或者你心裏面在計畫這些惡事的事情。
申叁、結
是名種種惡不善法。
這個惡不善法就是這樣意思。
未叁、令心流漏(分叁科) 申一、征
雲何由彼令心流漏?
這是第叁科,這個第叁科「令心流漏」這句話怎麼講呢?解釋,第一科「征」,下面第二科是解釋。
申二、釋
謂若于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遊行流散,即于彼彼所緣境界,與心意識種種相應,能起所有身語惡行貪瞋癡生,遊行流散。
「謂若于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你就「彼彼所緣境界」,就是各樣的相、各樣的好…你在執取的時候,執取的時候你這個「心意識遊行流散」,這個心意識本來是無記的,就是剛才說過,隨著這些貪心、隨著瞋心、隨著愚癡心去活動,所以這個心意識也隨著活動,散亂。
「即于彼彼所緣境界,與心意識種種相應」,隨著種種境界都是相應的,貪心與貪心的境界相應。總而言之心王和心所是相應的,但是心王不自主,心所在活動,這無明作主的時候,這個貪心一起來心與貪是相應的;由于無明的關系瞋心生起了,這個心王和瞋心也是相應的,它不和它對抗,它和它合作,所以叫做「相應」。「即于彼彼所緣境界,與心意識種種相應,能起所有身語惡行貪瞋癡生,遊行流散」。
申叁、結
是名由彼令心流漏。
這是說這個惡不善法這些事情。
午叁、結義(分二科) 未一、辨差別(分二科) 申一、防護諸根
如是于眼所識色中、乃至于意所識法中,執取其相及取隨好;由是發生種種雜染。彼于取相及取隨好,能遠離故,便不發生種種雜染。
這是第叁「結義」,結束這一段的義。分兩科,第一科是「辨差別」,分兩科,第一科「防護諸根」。這「防護諸根」和「修行律儀」的差別,辨這個差別。先說出來這「防護諸根」的相貌。
說這個修行人,「如是于眼所識色中、乃至于意所識法中,執取其相及取隨好」的時候,「由是發生種種」的惡不善法,這「雜染」法。「彼于取相及取隨好,能遠離故」,說這個修行人,他能思惟觀察的關系,由聞思修得來的正念的智慧的觀察,「能遠離」,能遠離這個「取相取隨好」的事情,「便不發生種種雜染」,這些惡不善法就沒有了。
申二、修行律儀
若由忘念、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獨閑居,由先所見眼所識色增上力故,或先所受耳鼻舌身意所識法增上力故,發生種種惡不善法。隨所發生而不執著,尋便斷滅除棄變吐;是名于彼修行律儀。
這第二科,前面這是說的「防護諸根」,下面是「修行律儀」。
「若由忘念,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獨閑居」,這修律儀。「若由忘念」,若是這個修行人他這個時候忘掉了正念;「忘掉正念」,或者是自己懈怠這正念沒有生起來,或者是由于「煩惱極熾盛」的原因正念忘掉了,正念失掉了。「雖獨閑居」,雖然他不在大衆裏面住,他不和其他人在一起住,他自己一個人閑居一處。「由先所見」眼所識的色的「增上力故」,「或先所受耳鼻舌身意」所識法的「增上力故」,因爲這個心一動,與境界一接觸,就有力量現出來,這個分別心的力量。「發生種種惡不善法,隨所發生而不執著」,但是這個人是佛教徒,雖然失掉了正念這個煩惱現起來,但是他這個時候就覺悟了,煩惱現起了才覺悟;還是好,還是好。所以「隨所發生而不執著」,雖然這貪瞋癡煩惱現起來,但是對境界不執著。「尋便斷滅除棄變吐,是名于彼修行律儀」,這「修行律儀」是這個意思。
《披尋記》八一叁頁:
尋便斷滅除棄變吐者:令彼現行不相續故,是名斷滅。令彼諸纏不現行故,是名除棄。令彼種子不隨逐故,是名變吐。
「尋便斷滅除棄變吐者:令彼現行不相續故」,這個貪瞋癡的煩惱現起了,叫它不相續,是名叫做「斷滅」,立刻的停下來,叫做「斷滅」。當然這個,如果你正念有力量,那這件事立刻就能辦得到。「令彼諸纏不現行故,是名除棄」,就是使令現行不現行,叫做「除棄」。「令彼種子不隨逐故,是名變吐」,這一定要修止觀了,不然這個種子是不受影響的。
這就叫做「于彼修行律儀」。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叁 (1)》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