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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五 (8)▪P4

  ..續本文上一頁如果我們不去進一步的思惟;這「心離一切相」作什麼呢?「離一切相」是幹什麼呢?「離一切相」幹什麼?這地方不可思議;這個佛菩薩這種聖人的境界不可思議。但是「離一切相」這件事,非要離煩惱才可以,你若離煩惱的時候,你就能「離一切相」。「離一切相」也就不貪不瞋不癡了,就遠離了一切的苦惱。你現在這樣子離開一切苦惱,將來也是,一切苦惱也是不會幹擾你,一切苦惱都不能幹擾你。說「勿我由此二惑因緣當生現法後法衆苦」,是這樣子。

  

  

  

  午九、不壞信施

  

  終不虛損所有信施,終不毀犯清淨禁戒受用信施,終不毀呰他人信施。

  

  這是第九科「不壞信施」。「終不虛損所有信施」,說是這個修行人,從早晨到晚間,從今天到明天,從這一個月到下一個月,從今年到明年。「終不虛損所有信施」,不會使令那個「信施」白布施你了;他布施你一碗飯給你吃了的時候,你吃了這碗飯呢、修學戒定慧,就使令他這碗飯有功德。如果你若是人家布施你這一碗飯,你吃了以後你就是散心雜話,那他那一碗飯就白布施給你了;你不能爲他作良福田,不能爲他生福,那麼那一碗飯就白吃了,使令那布施的人沒有功德。

  

  我看那一個經論上有一句話,說是那個人並不是財富很多的,他不是有很多財富,但是他歡喜布施,他是這樣子,那是怎麼回事情呢?這歡喜布施,就是因爲這就是等流果,他以前、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也常作這種事情,所以他心裏面作這個事情很容易就作。那麼爲什麼他還是…?布施應該得大富嘛!爲什麼他沒有、還是貧苦呢?說是他沒有遇見「良福田」;他布施那個人,那個人是很平常的人,沒有令他生福。說是那個人大富貴,那麼當然是因果上,就是他作過布施,他才得到這個富貴,得到大財富;但是他現在很悭吝,他不願意布施,那怎麼回事呢?就是他遇見良福田了,那個人是個阿羅漢,他供養他了,所以他才會得大富。雖然得大富,但是他只是…雖然得大富,但是還不是願意布施;他這個道理這麼講法。

  

  所以這上面說「終不虛損所有信施」,所以這件事…,所以這個出家這件事可是的確是…,你不要「虛損」了「信施」,有信心而施舍你的這些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那怎麼樣才能「不虛損」呢?你就要多用功,時時要用功修學戒定慧;那麼施主給你一杯水,他也會得福,不管是多少都能得福,這就是「終不虛損所有信施」。這可見我們出家人,自己不生産,唉呀!這件事很好,我出家好了;「終不虛損所有信施」。

  

  「終不毀犯清淨禁戒」,他很尊重這個戒法,他不毀犯。「受用信施」,不能夠毀犯了戒,用這樣的身份「受用信施」,不可以這樣子。這樣子就自己也有過失,而令那個信施沒有功德了。「終不毀咨他人信施」,那個居士供養那個出家人,你不要破壞,不要破壞!「唉呀!你供養那個出家人,那個出家人沒有什麼修行啊!」你不可以這樣破壞人家的;「終不毀咨他人信施」。

  

  

  

  午十、不舍學處

  

  終不棄舍所受學處。

  

  這第十科。說是:「這樣子啊,唉呀!修行這麼難,我不能修行。我若不能修行受人信施很苦,我還俗了!我棄舍!我舍了戒,我還俗好了。」不;不棄舍!繼續努力修行。

  

  我看是《未曾有經》,說羅畝羅尊者聽佛一說這些事情,就是將才說的這個,羅畝羅說:「出家若這樣子!我不出家,我還俗了」,羅畝羅曾經提過這個事情。佛就呵斥他,又勉勵他,有這個事情。

  

  

  

  午十一、不伺他犯

  

  常樂省察己之過失;不喜伺求他所愆犯。

  

  這是第十一科「不伺他犯」。說這個修行人常歡喜、常注意「省察己之過失」,反省觀察自己的過失,我自己的叁業是不是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注意觀察。「不喜伺求他所愆犯」,我不歡喜、總是注意別人不對的地方;不!他不這樣。

  

  

  

  午十二、發露己惡

  

  隱覆自善;發露己惡。

  

  這是第十二科「發露己惡」。「隱覆自善」,自己有功德地方隱藏起來,我有錯誤的地方,有過失地方,有罪過地方,發露出來忏悔。要這樣,不隱藏!不隱藏自己的過失,要這樣子。

  

  

  

  午十叁、出離所犯

  

  命難因緣亦不故思毀犯衆罪,設由忘念少有所犯,即便速疾如法悔除。

  

  這十叁科「出離所犯」。「命難因緣」,就會失掉了我的生命的因緣,我也「不故思毀犯衆罪」,也不故意的,我犯這條戒保護我的生命,都不這樣。「設由忘念少有所犯」,假設我這時候「忘念」、忘記了,少少有一點違犯,「即便速疾如法悔除」很快的,就要忏悔,把這個罪過滅出去。

  

  

  

  午十四、自作應作

  

  于應作事翹勤無惰,凡百所爲自能成辦,終不求他爲己給使。

  

  這第十四科「自作應作」。「于應」該作的事情「翹勤無惰」,就是精進而不懈怠去作這件事。「凡百所爲自能成辦,終不求他爲己給使」,「凡百所爲」就是很多很多我所作的事情,我自己努力的去把這件事作好。「終不求他」求別人,「爲己」就是「你給我作!」,叫別人來作;不應該這樣子的。

  

  

  

  午十五、不謗甚深

  

  于佛世尊及佛弟子不可思議威德神力甚深法教、深生信解,終不毀謗;能正了知唯是如來所知所見,非我境界。

  

  「于佛世尊,及佛弟子」這是第十五科「不謗甚深」。對于佛的境界,及佛的弟子,有「不可思議」的「威德神力」,這種種的神通作用。「甚深」的「法教」,佛和佛弟子所演說的特別深奧的佛法。「深生信解」,一個神通,一個妙法,都深深的生起信解心。「終不毀謗」,雖然說我還不懂、不明白;不明白也不毀謗。「能正了知唯是如來所知所見,非我境界」,這種甚深的不可思議神力,這種甚深的法教,這是佛、佛及弟子他們的「所知所見」的境界,不是我這個人的境界,不是我這個凡夫能明了的,要這樣觀想。

  

  

  

  午十六、不著見取

  

  終不樂住自妄見取非理僻執、惡見所生言論咒術。

  

  這是第十六科「不著見取」。「終不樂住自妄見取」,自己不願意,不願意安住在自己的虛妄分別「妄見取」。「非理僻執」,不合道理的偏邪的執著。「惡見所生」的「言論」,我不安住在這裏。這就是要深入地、要精進地學習佛法,慢慢的才能得到正見。「言論咒術」,這些不合道理的咒術,有這些惡咒術,是對人有傷害的這些咒術、不要,不要學習這些咒術。

  

  

  

  辰二、釋莊嚴義(分叁科) 巳一、標相

  

  若與如是功德相應、如是安住、如是修學、以正沙門諸莊嚴具而自莊嚴,甚爲微妙。

  

  這是第二科「釋莊嚴義」。前邊辨這個「沙門莊嚴」分兩大科,一個是「辨成就」十七,一個是「辨住學」,這兩大科解釋完了。現在是第二科「解釋莊嚴義」,那麼一個十七、一個十六加起來就是叁十叁種莊嚴,這個「沙門莊嚴」。現在怎麼叫作「莊嚴」?解釋這個,分叁科,第一科「標相」。

  

  「若與如是功德相應、如是安住、如是修學」,「若與如是」像前面說的這個;一個十七、一個十六是叁十叁種「功德相應」。「如是安住」,也這樣的修學,安住在這個功德裏面,而這樣繼續努力的修學。「以正沙門諸莊嚴具而自莊嚴」,就是前面說的這麼多的莊嚴,用這樣的莊嚴來莊嚴自己,這就叫「莊嚴」;不是說是把頭發剃了,把胡子剃一剃,穿上好的衣服,叫莊嚴,不是這個意思。這樣的莊嚴具,前面這是叁十叁種莊嚴具,是「甚爲微妙」的莊嚴具。

  

  這是「標相」,下面舉一個譬喻。

  

  

  

  巳二、舉喻

  

  譬如有人盛壯端正、好自莊嚴樂受諸欲;沐浴身首塗以妙香、服鮮白衣,飾以種種妙莊嚴具、所謂璎珞、耳環指環、腕钏臂钏、諸妙寶印、並金銀等種種花鬘,如是莊嚴極爲奇妙。

  

  「譬如有人盛壯端正」,這個人正在盛年、正在壯年的時候,相貌很端正。「好自莊嚴」,就歡喜自己莊嚴。怎麼莊嚴呢?「好自莊嚴、樂受諸欲」,歡喜色聲香味觸,歡喜這些諸欲。「沐浴」他的「身首」,「塗以妙香」,服這個鮮白的衣服,「服鮮白衣」。「飾以種種妙莊嚴具」,什麼「妙莊嚴具」呢?「所謂璎珞、耳環指環、腕钏臂钏、諸妙寶印、並金銀等種種花鬘,如是莊嚴極爲奇妙」,這個「盛壯端正」的這個人,有這麼多的莊嚴具,這是譬喻。

  

  

  

  巳叁、合法

  

  如是行者以正沙門種種功德妙莊嚴具、而自莊嚴,其德熾然威光遍照。是故說爲沙門莊嚴,是名沙門莊嚴具義。

  

  現在第叁科「合法」。「如是行者」,說是現在出了家作沙門的這個修行人,他用什麼作莊嚴呢?「以正沙門種種功德妙莊嚴具、而自莊嚴」,就是前面說這叁十叁種莊嚴,用這個來莊嚴。「其德熾然」,說這個人的功德特別殊勝。「威光遍照」,他這個功德的光明,能普遍的照耀到十方世界去了,這佛菩薩都悉見悉知。「是故說爲沙門莊嚴,是名沙門莊嚴具義」,這「沙門莊嚴具義」是這樣子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五 (8)》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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