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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六 (8)▪P2

  ..續本文上一頁身體四脹起來,好像一個袋子風吹起來,都鼓起來了。「或于食啖」、這個狼來了、或者是狗來了、或者鳥來了來食啖這個死屍。你能「作意思惟」,能這樣子。這個「作意」就生起來這樣子的不淨觀,這個「作」是生起的意思,警覺、警覺你,你努力把你的心把這個智慧生起來叫「作意」;生起來「思惟」,作這個不淨觀的思惟。「于顯色貪令心清淨」對于那個人那個顯色怎麼怎麼好,這時候心沒有了;都青瘀了、膿爛了還有什麼可愛的呢?就這顯色被破壞了,清淨。

  

  

  

  黃二、于形色貪

  

  若于變赤作意思惟,于形色貪令心清淨。

  

  這是第二個「于形色貪」,這個是胖的、是瘦的、這是高的、矮的,各式各樣的色。「若于變赤」,假設你這位修行人,你作「變赤作意思惟」,就是這個血肉、皮肉、血都沒有了,變成了一個或者還有筋纏著骨頭,可能還剩一點血,還有剩一點肉,就叫作「變赤」。你在「作意思惟」的時候,「于形色貪令心清淨」,你歡喜形色的這個貪心沒有了,心就清淨了「令心清淨」。

  

  這是第二科。下面是第叁科「于妙觸貪」。

  

  

  

  黃叁、于妙觸貪

  

  若于其骨、若于其鎖、若于骨鎖、作意思惟,于妙觸貪令心清淨。

  

  「若于其骨、若于其鎖、若于骨鎖、作意思惟」,思惟只是個骨頭,一節一節的骨頭,觸髅骨、胫骨、肩骨、肋條骨,乃至腳趾頭骨頭都是骨頭,你這樣的作意思惟的話,「于妙觸貪令心清淨」,再也沒有這個意思了,沒有這心情了,也是有效。

  

  

  

  黃四、于承事貪

  

  若于散壞作意思惟,于承事貪令心清淨。

  

  這是第四「于承事貪」。「若于散壞」,他這骨散壞了,頭骨在一個地方、手骨、肋骨各在一個地方都分開了「作意思惟」,「于承事貪」呢也不會貪心,心也清淨了,不會有這個貪心了。

  

  這麼多的不淨觀分成這麼四種,對治這四種貪,說完了。

  

  

  

  玄叁、總結

  

  如是四種,名于淫貪令心清淨。

  

  下面第叁科是「結」。第一科「總標」,第二科「別釋」,現在第二科「總結」。

  

  「如是四種,名于淫貪令心清淨」,使令心清淨,再沒這個貪心了。

  

  

  

  地二、引教證(分二科) 玄一、舉教

  

  是故世尊、乃至所有依外朽穢不淨差別,皆依四種憺怕路而正建立。

  

  現在是第二科「引教證」。前面說這個不淨觀,是彌勒菩薩說,但彌勤菩薩現在要引這個教,引釋迦佛的聖教來證明是這樣子的,是這個意思。這可見這個說法的確是不容易,你這樣說人家相信嗎?彌勒菩薩還要引證。這「引教證」裏分二科,第一科「舉教」,先把佛說的話標出來,這樣意思。

  

  「是故世尊、乃至所有依外朽穢不淨差別,皆依四種憺怕路而正建立」,所以我們的本師釋迦世尊,就是由前面一開始這不淨觀,有內朽穢不淨、外朽穢不淨的不同。「皆依四種憺怕路而正建立」,這「憺怕路」就是這一條路通到那個放死屍的地方去,你走這條路就到這死屍的那個地方去了,這條路很少人走所以是「憺怕」就是寂靜的地方,誰願意到死屍的地方去?誰也不願意去嘛!所以是「憺怕路」。「皆依四種憺怕路」來建立這個朽穢不淨的差別;有「四種憺怕路」,這在《大般若經》上有,那個〈四念處品〉說這個事情。

  

  這是「舉教」。下面「配說」分四科,第一科「顯青瘀等」。

  

  

  

  玄二、配說(分四科) 黃一、顯青瘀等

  

  謂若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屍,死經一日,或經二日,或經七日,烏鵲、餓狗、瞳鹫、狐狼、野幹、禽獸之所食啖;便取其相、以譬彼身亦如是性,亦如是類,不能超過如是法性。此即顯示始從青瘀乃至食啖。

  

  「謂若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屍,死經一日」,就是在經上說;這《阿含經》裏也有說,在《大般若經》也有說。「由憺怕路」,你從這「憺怕路」走過去的時候,就見到一個死屍、一個死屍在那裏放著。這個死屍經過了一天,或者經過二天,或者叁天、四天,乃至到七天,或者經過七天。「烏鵲、餓狗、瞳鹫、狐狼、野幹、禽獸之所食啖」,這些鳥獸來吃這個死屍!來吃他。我們不明白,這個死屍裏邊壞了就是有毒了,這鳥獸去吃,這個鳥獸是不是也會中毒?不明白。

  

  「便取其相,以譬彼身亦如是性」,你這個修行人修不淨觀的時候,你自己憑空想這不行的呀!你要到那個「憺怕路」那個地方去看這個死屍,經過一天乃至七天,爲鳥獸所吃的相。「便取其相」,把那個相取到心裏面來。「以譬彼身亦如是性」,以譬喻你所愛著的那個人的身體「亦如是性」,也是這樣子,他也一定是要這樣子的。「亦如是類」,也一定是與這個相似的、類似的。這個「性」呢,現在還沒有顯示出來、但是有這可能性的;等到「類」就是顯示出來了,是這樣子,終究有一天是這樣子。「不能超過如是法性」,現在雖然會走路、會說話、種種令人顛倒迷惑;但是他不能超過前面這種境界,變成這個死屍了、爲鳥獸所食啖,這樣子,「不能超過如是法性」。

  

  「此即顯示始從青瘀乃至食啖」這幾個差別,前面那個第一段說的,這就是那個顯色貪。第二科「顯示變赤」。

  

  

  

  黃二、顯示變赤

  

  若複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屍、離皮肉血筋脈纏裹。此即顯示所有變赤。

  

  這是第二科。若是那個經上佛說:「由憺怕路」,你這個修行人從憺怕路去了,走過去了,「見到彼彼的屍體」,見到屍體那屍體這時候也沒有皮、也沒有肉、也沒有血、也沒有筋脈的纏裹,沒有這個。「此即顯示所有變赤」,就剩了骨頭了;當然未必那麼清淨,所以還會有殘余的事情。

  

  

  

  黃叁、顯骨鎖等

  

  若複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或骨、或鎖。此即顯示或骨、或鎖、或複骨鎖。

  

  「若複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或骨、或鎖」,這是第叁科「顯骨鎖等」。「說言」,經上說:「由憺怕路」見到這一個骨頭、那一個骨頭,「或骨、或鎖」。

  

  「此即顯示或骨、或鎖、或複骨鎖」就表示這個意思,這樣子意思。這當然就是沒有這個妙觸貪的這回事情了,這樣子。下面第四科。

  

  

  

  黃四、顯示散壞

  

  若複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手骨異處,足骨異處,臗骨異處,膝骨異處,臂骨異處,肘骨異處,脊骨異處,髆骨異處,肋骨異處,颌輪、齒鬘、頂髑髅等,各各分散;或經一年,或二、或叁、乃至七年,其色鮮白猶如螺貝,或如鴿色,或見彼骨和雜塵土。此即顯示所有散壞。

  

  「若複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見到那樣的骨、那樣的骨,或者「手骨異處」在另外一個地方,「足骨」在另一個地方,「臗骨」在另一個地方,「膝骨」在又一個地方,「臂骨」在又一個地方,「肘骨異處」、「肘」就是胳膊這個肘骨,還有「脊骨」這個「脊骨異處」,還有「膊骨」就是肩膀的骨頭、「異處」,還有肋條骨異處。

  

  這個「颌輔、齒鬘」,「颌輪」就是下巴骨、颌輪。「齒鬘」這個牙齒也像個鬘似的,多少個牙齒排列就像個鬘似的。還有頂上的「髑髅骨」髑頭骨,各各都分散在一處了,並不是連在一起了。而這骨頭或者經過「一年、或二、或叁,乃至七年」,「其色鮮白」,那個顔色變成白的,變了顔色。「猶如螺貝」,像那海裏面的螺貝的顔色似的,或者是像鴿子色,有一點黃、不是潔白的。「或見彼骨和雜」在塵土裏面,在塵土裏摻在一起,或者骨被埋多少還漏出多少。

  

  「此即顯示所有散壞」了,這個身體就是散壞了。這也就是你不會有承事的貪了。

  

  

  

  天叁、結

  

  如是依外所有朽穢不淨所緣,令于四種淫相應貪心得清淨。

  

  這是第叁科,結束這一段。「依外所有」的「朽穢不淨所緣」,「令于四種淫相應貪」,這樣的心「得清淨」,你若作如是觀就會有這樣的作用。

  

  這是第二科講完了。第二科就是配說,那個不淨觀配合這四種。現在是第叁科「于境欲境貪」,說這個事情。

  

  

  

  亥叁、于境欲境貪

  

  由苦惱不淨所緣,及下劣不淨所緣故;令于境相應若欲若貪、心得清淨。

  

  前面說到那個「境欲」。「由苦惱不淨」,你感覺他是滿意的,結果以後就出現不如意的事情,很令你苦惱、「苦惱不淨」,「及下劣不淨」,欲界這個欲是最下劣的了,這是共于畜生的,畜生也知道這些事情。「所緣故」,「令于境相應若欲若貪、心得清淨」,你作如是觀這也沒有了,所有的生活所需的一切境界都沒有貪著心了。

  

  這是第叁科,下面第四科。第叁科是「于境欲境貪」,第四科是「于色欲色貪」。

  

  

  

  亥四、于色欲色貪

  

  由觀待不淨所緣故;令于色相應若欲若貪、心得清淨。

  

  色界的境界當然超過了欲界;若對這無色界來說,色界也不是美妙的了,所以對色界的貪心也會清淨了,也除遣了。這是第四科,下面第五科。

  

  

  

  亥五、于薩迦耶欲薩迦耶貪

  

  由煩惱不淨所緣、及速壞不淨所緣故;令于從欲界乃至有頂諸薩迦耶若欲若貪、心得清淨。

  

  「由煩惱不淨所緣、及速壞不淨所緣」,這兩種「不淨所緣」;欲界、色界、無色界都有煩惱,有煩惱種子,都是無常敗壞法。能作如是觀,「令于從欲界乃至有頂諸薩迦耶若欲若貪、心得清淨」,這樣作觀把薩迦耶見也滅掉了,那就最少是得阿羅漢果了,這樣境界。

  

  

  

  酉二、結名

  

  是名貪行淨行所緣。

  

  是結束這一段。這個「貪行」的「淨行所緣」,這個「淨行所緣」一共有五種,這個不淨的「淨行所緣」能對治「貪行」,是這樣子。這結束這一段。

  

  

  

  申二、顯所說義(分二科) 酉一、結前說

  

  如是且約能淨貪行,總說一切,通治所攝不淨所緣。

  

  這是第二科「顯所說義」,前面是「總說一切」。這個「總料簡」那個地方,第一科「總說一切」,現在第二科「顯所說義」。這個「顯所說義」這個地方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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