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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叁、退失所得瑜伽壞
退失所得瑜伽壞者。謂如有一退失所得所觸所證,若智若見若安樂住。
這是第叁種「退失所得瑜伽壞者」是什麼呢?「謂如有一退失所得所觸所證,若智若見若安樂住」。這個人他能夠修學聖道,他是修止觀先修止,先修止的時候得了色界四禅,得了初靜慮,乃至二、叁、四靜慮。得了靜慮以後「退失所得所觸所證,若智若見若安樂住」,得到的禅定又失掉了,不是得聖道退掉了,得聖道是不能退掉的。在《瑜伽師地論》立場得了聖道以後是不能退的,只有得禅定會有退的可能。或者是自己放逸也就會退掉禅定,或者其他的因緣也會退掉禅定的。「若安樂住」就是這個禅失掉了。這是「退失所得瑜伽壞」。
辰四、邪行所作瑜伽壞(分二科) 巳一、釋(分二科) 午一、不如理行
邪行所作瑜伽壞者:謂如有一不如正理精勤修行。雖多用功無所成辦。不能成辦一切瑜伽亦非善法。
「邪行所作瑜伽壞者」這是第四科,瑜伽壞分二科。第一科解釋分二科,第一科「不如理行」。
「謂如有一不如正理精勤修行」就是有這麼一個人,他不能夠隨順佛陀所教導的正理去精進的用功修行,他不。「雖多用功無所成辦」雖然他也很能夠很長時期的用功去靜坐,但是也不會有成就的。「不能成辦一切瑜伽亦非善法」,他不能成辦一切佛法中所說的瑜伽。「亦非善法」他就算是有一點成就,那也不是善法。看《披尋記》。
《披尋記》九四七頁:
亦非善法者:謂雖精勤修行,然由非理作意所引,或起顛倒、或起邪見,是故名非善法。
「亦非善法者:謂雖精勤修行,然由非理作意」由于他用功的方法,不是佛法中合道理的修行。「所引或起顛倒、或起邪見,是故名非善法」。我們在前面那個「有尋伺」的叁地裏面,那個不如理作意裏面,也提到外道得到四禅八定,得到四禅八定反倒有邪知邪見這些題。
午二、虧損淨命(分二科) 未一、別辨相(分二科)
申一、起惡欲樂(分二科) 酉一、招集利敬(分二科)
戌一、舉因緣(分二科) 亥一、爲說法
又如有一多諸煩惱性多塵穢。而識聰銳。覺慧猛利。成俱生覺。善攝所聞,于聞究竟,或少或多。或住空閑。有在家者及出家者。爲性質直。來至其所。因爲說法。令心歡喜。
「又如有一多諸煩惱性多塵穢」前面是不如理行,他很難成辦瑜伽。現在是第二科「虧損淨命」就是清淨的生命,清淨的生命就是生活所需都是如法的,由如法行爲來的,叫做「淨命」。現在不如法,非法的手段欺騙人來的生活,那就不是淨命,就是破壞了淨命。分二科,第一科是「別辨相」辨這個說明「虧損淨命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是「起惡欲樂」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招集利敬」。就是欺騙人得到了利養,得到了恭敬。分二科,第一科「舉因緣」。怎樣欺騙人呢?就說這些因緣分二科,第一科「爲說法」爲人說法。
「又如有一多諸煩惱性多塵穢」說有這麼一種人,他的煩惱很多,貪瞋癡的煩惱很多。「性多瞋恚」他的心很不清淨有很多汙染。
「而識聰銳」但是這個人雖然煩惱很、很汙染,但他的心很聰明很靈敏的。
「覺慧猛利」他的智慧還是很厲害的很勇猛、很利、很銳利。
「成俱生覺」他這個是與生俱來的智慧,不是經過學習的,是前生帶來的智慧很高。
「善攝所聞,于聞究竟,或少或多」他若聽聞了一個道理,他就能攝持住而不會失掉,記憶力很強。「于聞究竟」對于聽聞的事情,他能把這件事思惟的很圓滿。「或者少分的,或者多分的」這個人,這一段表示智慧很高。
「或住空閑有在家者及出家者」這個人或者是他在閑靜處,不是在城市裏,在閑靜處住。在那裏住的時候,有在家的人或者有出家的人。
「爲性質直」這個在家人、這個出家人,他的頭腦簡單這個人。
「來至其所」這個人來到這個有智慧而又多煩惱的人這裏,到空閑處。
「因爲說法」這個多煩惱有智慧的這個人,就給這個在家人、這個出家人說法,他所知道的這些事情。
「令心歡喜」使令頭腦簡單的出家人和在家人聽了很好心裏歡喜。這是爲說法的因緣而得利敬,是這個意思。這是第一段。
下面這第二段「行矯詐」。
亥二、行矯詐
又行矯詐。妄現種種身語相應調善所作。
而這個人又會表現出來一種欺騙人的威儀,「妄現種種身語相應調善所作」。虛妄的,就是有意的欺騙人,現出來身相應的調善所作,現出來語相應的調善所作,就是表現出來有修行的相貌,這是「行矯詐」。這是第二科「顯所爲」。
戌二、顯所爲
由是因緣招集利養恭敬。妄現種種身語相應調善所作。爲諸國王大臣居士乃至商主恭敬尊重,鹹共謂之是阿羅漢。
就是由前邊爲人說法和行矯詐這二種因緣,他就是招集來利養恭敬,別人對他有所供養對他還很恭敬。
「稱頌大福德想,及得種種衣食臥具」贊歎他是大福德,就是這樣想。「及得種種的衣食臥具病緣的醫藥,及資身的什物」這些生活所需得的很多。
「爲諸國王大臣居士乃至商主恭敬尊重,鹹共謂之是阿羅漢」說這個人是阿羅漢,就是這樣子。
《披尋記》九四七頁:
又行矯詐等者:謂如前說方便顯己有勝功德,矯詐構集非常威儀。爲诳他故,恒常詐現諸根無掉,諸根無動、諸根寂靜。由是令他謂其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就是爲他作種種事),乃至廣說。(陵本二十二卷十頁)此應准知。
酉二、恐失利敬(分二科) 戌一、戀著愛衆
或于隨彼回轉弟子。若諸出家若在家衆,戀著親愛。隨順而轉。
這是第二科「恐失利敬」。前面第一科是「招集利敬」招集利敬,得到利養恭敬了,他用這個欺騙的手段得到了利敬。得到了以後呢,他又害怕失掉利敬。分二科,第一科是「戀著愛衆」。
「或于隨彼回轉弟子」或者這個人「隨彼回轉弟子」,就相信他的在家人或出家人「隨彼回轉」他叫他怎麼的就怎麼的,隨他意的活動。
「若諸出家若在家衆,戀著親愛」他和這些人互相戀著、互相親愛,就是有了感情了。
「隨順而轉」他這個在家、出家的弟子,隨他的意思去活動,他教他怎麼的他就怎麼的。
戌二、妄立瑜伽(分二科) 亥一、明彼念
爲多招引複生是念。此諸出家在家弟子信順于我。鹹共謂我是阿羅漢。彼若依于瑜伽作意止觀等處來請問我。我得彼問或不能對。彼因是事當于我所舍信向心。不複謂我是阿羅漢。由斯退失利養恭敬。我于今者,應自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
這是第二科「妄立瑜伽」分二科,第一科「明彼念」。
「爲多招引複生是念」就是這個人爲了多多的招引出來他的信徒,多多招引來利敬,這是他的目的。那麼心裏怎麼辦呢?他心裏有這樣的念。
「此諸出家在家弟子信順于我」,他對我有信心能隨順我的意思作事。「鹹共謂我是阿羅漢」,說我是阿羅漢。
「彼若依于瑜伽作意止觀等處來請問我」說這些相信我的人「彼若依于瑜伽作意」,各式各樣的情況來請問我的話「我得彼問或不能對」,我不能回答他。
「彼因是事當于我所舍信向心」,因爲我不能回答他的問題,那他會對于我失掉了信向的心了。
「不複謂我是阿羅漢。由斯退失利養恭敬」,對我的利養恭敬就失掉了,不利養恭敬了。
「我于今者,應自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那我現在怎麼辦呢?解除這個困難呢?就應該自己思惟籌量觀察安立一個瑜伽。以前的瑜伽是跟別人學習的,現在不我自己發明一個。這是他有打這個主意,這是「作念」。下面第二科是「明妄立」。
亥二、顯妄立
彼由是事增上力故,耽著利養恭敬名譽。獨處空閑自谛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
「彼由是事增上力故」就是前面這一段,他這樣想這件事非作不可。因爲他內心裏面耽著,就是貪著利養恭敬名譽,貪著利養、貪著恭敬、貪著名譽。
「獨處空閑」自己深入的思惟籌量觀察,也就發明出來一個瑜伽,一個止觀的方法。
《披尋記》九四八頁:
應自思惟籌量觀察者:此中思惟,謂由隨相行。籌量、謂由隨尋思行。觀察,謂由隨伺察行。
「應自思惟籌量觀察者:此中思惟,謂由隨相行」就是表面上的差別,表面上的情況加以思惟,就是「隨相行」。
這個「籌量」是什麼意思呢?「謂由隨尋思行」那就不是隨相形了,就是在相上再進一步去思惟。
「觀察,謂由隨伺察行」這個「伺」,又比那個「尋」更微細了。這樣說就是分叁個階段。「思惟」是初一步,「籌量」是第二步,「觀察」是第叁步。有叁個階段,有深淺的不同,這樣子安立了,他發明出來的這種「瑜伽」。
然此瑜伽不順契經不現戒律違逆法性。
他所發明的所安立的這個「瑜伽」,不合乎「經律論」,不合乎「佛法」的。
《披尋記》九四八頁:
不順契經等者:謂于攝聖教義不相符順。是名不順契經。于諸製立學處,或增或減,是名不現戒律。違正教量,名違逆法性。謂違聖言,或違法相等。如思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五卷十叁頁)。
「不順契經等者:謂于攝聖教義不相符順」就是他發明的這個止觀,和佛教的教義是不相合的「是名不順契經」。
「于諸製立學處,或增或減,是名不現戒律」他這個止觀所需要的戒法也是他發明的。但是也是參考了佛教的,或者是增加一點或是減少一點,「是名不現戒律」。
「違正教量,名違逆法性」就是違背佛所說的聖教,不符合法性的真理。不符合法性的真理,這種止觀不能證悟法性的。
「謂違聖言,或違法相等」違背佛的法語,也就是違背了法相的因果。「如思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五卷十叁頁)這是「起惡欲樂」。
下邊第二科「起覆藏想」分二科,第一科是「略標」。
申二、起覆藏想(分二科) 酉一、略標
若諸比丘善持叁藏,彼于其所覆自瑜伽不欲開示。若諸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竊教示不令彰顯。
「若諸比丘善持叁藏,彼于其所覆自瑜伽不欲開示」,若是佛教裏的「比丘善持叁藏」他心裏面有經律論的知識。「持」他心裏面能攝持經律論裏面的法語,那麼對瑜伽是有心得的。「彼于其所覆自瑜伽」那個多煩惱有智慧的那個人,就是在佛教的比丘這個地方隱藏他自己發明的瑜伽,隱藏起來。「不欲開示」不願意說出來,不對比丘說他發明的瑜伽。
「若諸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竊教示不令彰顯」,若是另外的對他有信心的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竊教示」。那麼那個人就對相信的在家出家弟子,偷偷的開示他發明的瑜伽。「不令彰顯」不令他們在大衆裏公開的發表,不這樣。這是「略標」。
下邊解釋。第二科「釋因」分二科,第一科「恐有诘發」。
酉二、釋因(分二科) 戌一、科恐有诘發
所以者何?恐有善持叁藏教者,聞彼如是瑜伽處已。以經檢驗,不順契經。以律顯照,不現戒律。以法觀察,違逆法性。由是因緣便不信受。以不信言诘難于我,诤競舉發。
「所以者何?」爲什麼這樣子呢?「恐有善持叁藏教者,聞彼如是瑜伽處已」。他恐怕對佛法有心得的這些人,「聞彼如是」聽到他這樣的瑜伽處,瑜伽的境界已。
「以經檢驗,不順契經」以佛法的經論,以佛法的修多羅來檢查他的瑜伽,是不相順,與契經是不相順。
「以律顯照,不現戒律」以佛教毗奈耶的律,和他那個發明的瑜伽的律來對照一下也不合,不符合!不能顯現出來佛法的戒律。
「以法觀察,違逆法性」以佛法的真理去觀察它,它也不順于法性的真理,由是因緣便不信受。
「以不信言诘難于我」他這個人他這樣想,「以不信言诘難于我」那個佛教徒對他不相信的語言來诘難他、來難問他的話「诤競舉發」,大家诤論就是把他這個過失說出來了。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二十八 (3)》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