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是永久的,是暂时失坏。这是第二种。
辰三、退失所得瑜伽坏
退失所得瑜伽坏者。谓如有一退失所得所触所证,若智若见若安乐住。
这是第三种「退失所得瑜伽坏者」是什么呢?「谓如有一退失所得所触所证,若智若见若安乐住」。这个人他能够修学圣道,他是修止观先修止,先修止的时候得了色界四禅,得了初静虑,乃至二、三、四静虑。得了静虑以后「退失所得所触所证,若智若见若安乐住」,得到的禅定又失掉了,不是得圣道退掉了,得圣道是不能退掉的。在《瑜伽师地论》立场得了圣道以后是不能退的,只有得禅定会有退的可能。或者是自己放逸也就会退掉禅定,或者其他的因缘也会退掉禅定的。「若安乐住」就是这个禅失掉了。这是「退失所得瑜伽坏」。
辰四、邪行所作瑜伽坏(分二科) 巳一、释(分二科) 午一、不如理行
邪行所作瑜伽坏者:谓如有一不如正理精勤修行。虽多用功无所成办。不能成办一切瑜伽亦非善法。
「邪行所作瑜伽坏者」这是第四科,瑜伽坏分二科。第一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不如理行」。
「谓如有一不如正理精勤修行」就是有这么一个人,他不能够随顺佛陀所教导的正理去精进的用功修行,他不。「虽多用功无所成办」虽然他也很能够很长时期的用功去静坐,但是也不会有成就的。「不能成办一切瑜伽亦非善法」,他不能成办一切佛法中所说的瑜伽。「亦非善法」他就算是有一点成就,那也不是善法。看《披寻记》。
《披寻记》九四七页:
亦非善法者:谓虽精勤修行,然由非理作意所引,或起颠倒、或起邪见,是故名非善法。
「亦非善法者:谓虽精勤修行,然由非理作意」由于他用功的方法,不是佛法中合道理的修行。「所引或起颠倒、或起邪见,是故名非善法」。我们在前面那个「有寻伺」的三地里面,那个不如理作意里面,也提到外道得到四禅八定,得到四禅八定反倒有邪知邪见这些题。
午二、亏损净命(分二科) 未一、别辨相(分二科)
申一、起恶欲乐(分二科) 酉一、招集利敬(分二科)
戌一、举因缘(分二科) 亥一、为说法
又如有一多诸烦恼性多尘秽。而识聪锐。觉慧猛利。成俱生觉。善摄所闻,于闻究竟,或少或多。或住空闲。有在家者及出家者。为性质直。来至其所。因为说法。令心欢喜。
「又如有一多诸烦恼性多尘秽」前面是不如理行,他很难成办瑜伽。现在是第二科「亏损净命」就是清净的生命,清净的生命就是生活所需都是如法的,由如法行为来的,叫做「净命」。现在不如法,非法的手段欺骗人来的生活,那就不是净命,就是破坏了净命。分二科,第一科是「别辨相」辨这个说明「亏损净命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是「起恶欲乐」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招集利敬」。就是欺骗人得到了利养,得到了恭敬。分二科,第一科「举因缘」。怎样欺骗人呢?就说这些因缘分二科,第一科「为说法」为人说法。
「又如有一多诸烦恼性多尘秽」说有这么一种人,他的烦恼很多,贪瞋痴的烦恼很多。「性多瞋恚」他的心很不清净有很多污染。
「而识聪锐」但是这个人虽然烦恼很、很污染,但他的心很聪明很灵敏的。
「觉慧猛利」他的智慧还是很厉害的很勇猛、很利、很锐利。
「成俱生觉」他这个是与生俱来的智慧,不是经过学习的,是前生带来的智慧很高。
「善摄所闻,于闻究竟,或少或多」他若听闻了一个道理,他就能摄持住而不会失掉,记忆力很强。「于闻究竟」对于听闻的事情,他能把这件事思惟的很圆满。「或者少分的,或者多分的」这个人,这一段表示智慧很高。
「或住空闲有在家者及出家者」这个人或者是他在闲静处,不是在城市里,在闲静处住。在那里住的时候,有在家的人或者有出家的人。
「为性质直」这个在家人、这个出家人,他的头脑简单这个人。
「来至其所」这个人来到这个有智慧而又多烦恼的人这里,到空闲处。
「因为说法」这个多烦恼有智慧的这个人,就给这个在家人、这个出家人说法,他所知道的这些事情。
「令心欢喜」使令头脑简单的出家人和在家人听了很好心里欢喜。这是为说法的因缘而得利敬,是这个意思。这是第一段。
下面这第二段「行矫诈」。
亥二、行矫诈
又行矫诈。妄现种种身语相应调善所作。
而这个人又会表现出来一种欺骗人的威仪,「妄现种种身语相应调善所作」。虚妄的,就是有意的欺骗人,现出来身相应的调善所作,现出来语相应的调善所作,就是表现出来有修行的相貌,这是「行矫诈」。这是第二科「显所为」。
戌二、显所为
由是因缘招集利养恭敬。妄现种种身语相应调善所作。为诸国王大臣居士乃至商主恭敬尊重,咸共谓之是阿罗汉。
就是由前边为人说法和行矫诈这二种因缘,他就是招集来利养恭敬,别人对他有所供养对他还很恭敬。
「称颂大福德想,及得种种衣食卧具」赞叹他是大福德,就是这样想。「及得种种的衣食卧具病缘的医药,及资身的什物」这些生活所需得的很多。
「为诸国王大臣居士乃至商主恭敬尊重,咸共谓之是阿罗汉」说这个人是阿罗汉,就是这样子。
《披寻记》九四七页:
又行矫诈等者:谓如前说方便显己有胜功德,矫诈构集非常威仪。为诳他故,恒常诈现诸根无掉,诸根无动、诸根寂静。由是令他谓其有德当有所施、当有所作(就是为他作种种事),乃至广说。(陵本二十二卷十页)此应准知。
酉二、恐失利敬(分二科) 戌一、恋着爱众
或于随彼回转弟子。若诸出家若在家众,恋着亲爱。随顺而转。
这是第二科「恐失利敬」。前面第一科是「招集利敬」招集利敬,得到利养恭敬了,他用这个欺骗的手段得到了利敬。得到了以后呢,他又害怕失掉利敬。分二科,第一科是「恋着爱众」。
「或于随彼回转弟子」或者这个人「随彼回转弟子」,就相信他的在家人或出家人「随彼回转」他叫他怎么的就怎么的,随他意的活动。
「若诸出家若在家众,恋着亲爱」他和这些人互相恋着、互相亲爱,就是有了感情了。
「随顺而转」他这个在家、出家的弟子,随他的意思去活动,他教他怎么的他就怎么的。
戌二、妄立瑜伽(分二科) 亥一、明彼念
为多招引复生是念。此诸出家在家弟子信顺于我。咸共谓我是阿罗汉。彼若依于瑜伽作意止观等处来请问我。我得彼问或不能对。彼因是事当于我所舍信向心。不复谓我是阿罗汉。由斯退失利养恭敬。我于今者,应自思惟筹量观察安立瑜伽。
这是第二科「妄立瑜伽」分二科,第一科「明彼念」。
「为多招引复生是念」就是这个人为了多多的招引出来他的信徒,多多招引来利敬,这是他的目的。那么心里怎么办呢?他心里有这样的念。
「此诸出家在家弟子信顺于我」,他对我有信心能随顺我的意思作事。「咸共谓我是阿罗汉」,说我是阿罗汉。
「彼若依于瑜伽作意止观等处来请问我」说这些相信我的人「彼若依于瑜伽作意」,各式各样的情况来请问我的话「我得彼问或不能对」,我不能回答他。
「彼因是事当于我所舍信向心」,因为我不能回答他的问题,那他会对于我失掉了信向的心了。
「不复谓我是阿罗汉。由斯退失利养恭敬」,对我的利养恭敬就失掉了,不利养恭敬了。
「我于今者,应自思惟筹量观察安立瑜伽」那我现在怎么办呢?解除这个困难呢?就应该自己思惟筹量观察安立一个瑜伽。以前的瑜伽是跟别人学习的,现在不我自己发明一个。这是他有打这个主意,这是「作念」。下面第二科是「明妄立」。
亥二、显妄立
彼由是事增上力故,耽着利养恭敬名誉。独处空闲自谛思惟筹量观察安立瑜伽。
「彼由是事增上力故」就是前面这一段,他这样想这件事非作不可。因为他内心里面耽着,就是贪着利养恭敬名誉,贪着利养、贪着恭敬、贪着名誉。
「独处空闲」自己深入的思惟筹量观察,也就发明出来一个瑜伽,一个止观的方法。
《披寻记》九四八页:
应自思惟筹量观察者:此中思惟,谓由随相行。筹量、谓由随寻思行。观察,谓由随伺察行。
「应自思惟筹量观察者:此中思惟,谓由随相行」就是表面上的差别,表面上的情况加以思惟,就是「随相行」。
这个「筹量」是什么意思呢?「谓由随寻思行」那就不是随相形了,就是在相上再进一步去思惟。
「观察,谓由随伺察行」这个「伺」,又比那个「寻」更微细了。这样说就是分三个阶段。「思惟」是初一步,「筹量」是第二步,「观察」是第三步。有三个阶段,有深浅的不同,这样子安立了,他发明出来的这种「瑜伽」。
然此瑜伽不顺契经不现戒律违逆法性。
他所发明的所安立的这个「瑜伽」,不合乎「经律论」,不合乎「佛法」的。
《披寻记》九四八页:
不顺契经等者:谓于摄圣教义不相符顺。是名不顺契经。于诸制立学处,或增或减,是名不现戒律。违正教量,名违逆法性。谓违圣言,或违法相等。如思所成地说应知(陵本十五卷十三页)。
「不顺契经等者:谓于摄圣教义不相符顺」就是他发明的这个止观,和佛教的教义是不相合的「是名不顺契经」。
「于诸制立学处,或增或减,是名不现戒律」他这个止观所需要的戒法也是他发明的。但是也是参考了佛教的,或者是增加一点或是减少一点,「是名不现戒律」。
「违正教量,名违逆法性」就是违背佛所说的圣教,不符合法性的真理。不符合法性的真理,这种止观不能证悟法性的。
「谓违圣言,或违法相等」违背佛的法语,也就是违背了法相的因果。「如思所成地说应知」(陵本十五卷十三页)这是「起恶欲乐」。
下边第二科「起覆藏想」分二科,第一科是「略标」。
申二、起覆藏想(分二科) 酉一、略标
若诸比丘善持三藏,彼于其所覆自瑜伽不欲开示。若诸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窃教示不令彰显。
「若诸比丘善持三藏,彼于其所覆自瑜伽不欲开示」,若是佛教里的「比丘善持三藏」他心里面有经律论的知识。「持」他心里面能摄持经律论里面的法语,那么对瑜伽是有心得的。「彼于其所覆自瑜伽」那个多烦恼有智慧的那个人,就是在佛教的比丘这个地方隐藏他自己发明的瑜伽,隐藏起来。「不欲开示」不愿意说出来,不对比丘说他发明的瑜伽。
「若诸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窃教示不令彰显」,若是另外的对他有信心的在家出家弟子「于此瑜伽私窃教示」。那么那个人就对相信的在家出家弟子,偷偷的开示他发明的瑜伽。「不令彰显」不令他们在大众里公开的发表,不这样。这是「略标」。
下边解释。第二科「释因」分二科,第一科「恐有诘发」。
酉二、释因(分二科) 戌一、科恐有诘发
所以者何?恐有善持三藏教者,闻彼如是瑜伽处已。以经检验,不顺契经。以律显照,不现戒律。以法观察,违逆法性。由是因缘便不信受。以不信言诘难于我,诤竞举发。
「所以者何?」为什么这样子呢?「恐有善持三藏教者,闻彼如是瑜伽处已」。他恐怕对佛法有心得的这些人,「闻彼如是」听到他这样的瑜伽处,瑜伽的境界已。
「以经检验,不顺契经」以佛法的经论,以佛法的修多罗来检查他的瑜伽,是不相顺,与契经是不相顺。
「以律显照,不现戒律」以佛教毗奈耶的律,和他那个发明的瑜伽的律来对照一下也不合,不符合!不能显现出来佛法的戒律。
「以法观察,违逆法性」以佛法的真理去观察它,它也不顺于法性的真理,由是因缘便不信受。
「以不信言诘难于我」他这个人他这样想,「以不信言诘难于我」那个佛教徒对他不相信的语言来诘难他、来难问他的话「诤竞举发」,大家诤论就是把他这个过失说出来了。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八 (3)》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