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根塵相觸。譬如說是我現在沒有錢,我是一個貧苦的一種生活境界,菩薩忽然間給你一千萬美鈔,這個美鈔是「塵」,是你眼識能看見、手也能摸到、心也能想到,這是個塵境,色聲香味觸法,這是那根和塵。我們這個根與那個境一接觸了以後,以後可能會引生快樂:我們有了錢了,我願意做什麼事情就可以做了。這就是「根塵觸所攝因樂」,這也是因樂。它不是樂,但是能夠引發出來樂,那麼這叫做因樂。
這種樂呢?「若能生染」,假設能令你生出來汙染,令你心不清淨,生出貪心、生了瞋心、生了愚癡心,生出來種種的煩惱,「若能生染」。「若性是染」若它本身就是汙染的。譬如說這個鈔票也可以做善事,也可以做惡事,鈔票本身也不是善也不是惡。但是你拿到它以後,能作善能作惡,就是「能生染」。「若性是染」,若是那件事本身就是個汙染的,本身就是垢穢的事情。本身就是汙染的呢,那就有問題,「若性是染」。「有罪無益非所宜者」:這個染和罪怎麼講呢?「染」就是指在內心裏面有煩惱,叫做「染」、「染汙」。「罪」呢?心裏面有了煩惱以後,以後會造種種罪過,做種種惡事,那叫做罪過。「若性是染有罪」,這樣子對你沒有功德了,說給你一千萬美鈔,這件事沒有功德。「非所宜者」,對你是不相應的。「于諸衆生,不應授與」,那你向菩薩要錢,菩薩不會給你的,就不會給你。譬如說是:這個菩薩戒裏面說到你不應該用刀布施給別人,你不應該給他一把刀送給他,不要!你不應該用毒藥送給他;你不可以在社會上做生意的時候,這個在家菩薩作生意,你不可以賣棺材。你若賣棺材,你心就有問題,希望那人死了,賣棺材!你希望人死,這個心情就不好!就是有點不清淨了。「非所宜者,于諸衆生,不應授與」,你不應該給他。這菩薩不應該:不但是菩薩,所有的人都不應該以殺爲作生意;不應該以刀爲作生意;不應該以淫欲這個事情作生意;不應該以妄語來做生意。實在這件事,作生意人很難說誠實的話!但是可是在法律上說,你作生意賺錢是合理的、是合法的事情。因爲他受了多少辛苦,把那個貨物買來了,打理得很好的,然後你很方便到時候就買,你理應該給他點利息的,這是合法,他賺錢是合理的,所以他其實可以不必說謊話!就是我明說,我賺一塊錢,可以!是合法的。但是人多數你若一說賺錢,我不幹!我不買!其實你自己作生意也是一樣。所以這上面說呢,菩薩對于衆生,勸導衆生做事的時候,有的是不須要考慮,有的是須要考慮。
亥二、應授與
若不生染,若性非染,無罪有益,是所宜者,于諸衆生,即應授與。
這第二科「應授與」。「若不生染」,若是你這樣子勸導衆生做這件事,這件事不會令他有煩惱,不會令他有貪瞋癡的煩惱的;「若性非染」,若是那件事的本身,它不是個汙染的事情,而也不會令你有罪過,而是有利益的,會令你有功德的,「是所宜者」,這就是對你是相應的。「于諸衆生,即應授與」,菩薩教化衆生的時候,就應該教授衆生做這件事,「即應授與」。這可以知道菩薩行菩薩道應該怎麼行,應該怎麼做這件事。我們在思想:譬如說這個人有病很苦!很苦!他若念觀世音菩薩慈悲「令我病好!」那當然我有病,我醫生治不好,我求菩薩幫忙,這是很合理的事情;但是你若求菩薩,菩薩知道的,菩薩就會觀察的。如果說你若有了病,我幫忙你把病治好以後,你會怎麼樣呢?你會做大功德利益衆生,那麼菩薩就會幫你忙了,就會把你的病給你治好;若是說你病好了以後,你身體健康了以後,會做惡事,那菩薩就重新想一想了,菩薩就會再想一想。所以我們有的人說是:你們佛教徒贊歎觀世音菩薩無求不應、無感不通、大慈大悲!但是我念觀世音菩薩,他不靈!觀世音菩薩是靈的,是你本身有問題?所以菩薩不是決定幫你忙的。但是那個心情還是對你有利益的,就是幫你忙,絕對對你有利益才可以!對你不利益,菩薩不幫忙。
天二、自利攝
菩薩于此隨自能力,亦應如是修行受學。
這是第二科,前面是利他,這是說自利。「菩薩于此」,說是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這位菩薩。你勸導衆生作種種功德是因樂、受樂、苦對治樂,各式各樣的樂,勸導衆生修學善法就是了。菩薩自己呢?「隨自力能」,隨自己的力量所能做到的,「亦應如是修行受學」,也應該一樣的,修學種種善法,接受善知識的教導,學習六波羅蜜,學習四念處、叁十七道品,自己也這樣做的,不是只是教別人修學善法,自己不做!不是的。
《披尋記》一一五八頁:
亦應如是修行受學者:攝事品說:謂諸菩薩若于是義,于是善根勸他受學,即于此義于此善根,或等或增自現受學,乃至廣說。(陵本四十叁卷十八頁)其義應知。
「亦應如是修行受學者:攝事品說:謂諸菩薩若于是義、于是善根勸他受學」,說是這位菩薩,「若于是義」,或者是這部《華嚴經》、或者是《法華經》、或者是《中觀論》、或者是《大般若經》這樣的勝義,「勸他受學」,勸衆生你去學。你要學習《華嚴經》、學習《法華經》,勸他受學。「于是善根勸他受學」,做這件善事,我一天拜一千拜,拜佛一千拜,或者是坐禅七七四十九天,或勸衆生去坐禅,「于是義于是善根勸他受學」。「即于此義于此善根,或等或增自現受學」,菩薩本身對于這樣的義、這樣的勝義經律論的勝義,「于是善根」坐禅、修四念處這些事情,「或等或增」或者和你相等,一樣;你坐禅四十九天,菩薩也坐禅四十九天。「或增」你坐四十九天,他坐一百零八天,或者比你多。「自現受學」菩薩自己也現出來這種行動也這樣學習。「乃至廣說(陵本四十叁卷十八頁)其義應知」。
酉四、總結
當知是名菩薩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除此無有若過若增。
這是第四科「安樂種類自利利他」,分四科,第一科「征起」,第二科「標列」,第叁科「隨釋」,說完了,現在第四科「總結」。「當知是名菩薩利益安樂種類」,前面這一大段應該知道,這就是發菩提心的菩薩,利益一切衆生、安樂一切衆生的種類,有這麼多的差別。菩薩也在自利,也這樣修學,也利益衆生,勸衆生這樣子。「除此無有若過若增」:安樂種類自利利他這樣的菩薩行就是這麼多,除了這麼多以外,不能再超過了,也不能再增加了。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五 (9)》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