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麼什麼…。「于別男女幼少等類即便旋還」,這個不是軍隊但也是人,這是男、這是女、這是幼、少等類,你就不能說這是軍,這個軍的言語就得收回來了。 「于林林言,隨諸林轉,于別樹根莖枝條葉華果等類即便旋還」,也是這樣子。「如〈聞所成地〉說,(陵本十六卷四頁)」,前面這一段文是我們已經學習過的,在陵本十六卷四頁。
「如是不遍一切言論」,言論都有它的範圍,不是普遍都可以使用的。「非一衆多」,不是就只有一樣,是很多啊!「或于是處隨轉,或于是處退還」,就都是這樣子。「是故名非決定可得」,本論的作者「非決定可得」這麼講;這個言論有的地方用,有的地方不可以用,不是決定可以使用的。「當知唯是假相說有」,說軍也好,說林也好,都是假相的。
「非于彼法彼事實有其體,實有其分,實有自性,體謂體相,分謂差別」,我們就是這麼說,這個燈的體相這樣子,但是也有差別,這個燈是這個形相,那個燈是另一個形相,說是有差別。「性謂依因」,前面解釋「性」也當作因字講。「隨一假說舍宅盆甕軍林種種言論非決定有體分自性可得」,當然也可這樣講所有的言論都不是決定有體性可得的。
「何以故?即于彼法彼事亦余假說所诠表故」,這句話是對的。譬如我們中國人管這個東西叫這個名字,外國人又另出了一個言句,雖然都是指這個物說的,但是那個言就不一樣,所以「亦余假說所诠表故」。人也的確有這種情形:我對這個人很恭敬或者我們有感情,我要對他說話的時候就是用一些恭敬的名句來講這句話;若對他不高興就用一個壞的名句、一個汙穢的言句來講,同是指這個人說話就不同了。
「此中一切假說有總有別,是故說言若具不具」,就是有總說的、有別說的,所以叫做具不具。這是用總別來解釋這個具和不具,具就是它完全都包括在內了叫做總;不具呢,只是一部分、不具足叫做別。 「由是當知衆多假說于一切法于一切事,皆非有體有分有其自性,若許實有便成離體相違過失」。前面是第二科,下面第叁科無體相違失。
洪叁、無體相違失
又如前說色等諸法,若隨假說有自性者,要先有事然後隨欲製立假說,先未製立彼假說時,彼法彼事應無自性。若無自性無事製立假說诠表,不應道理。假說诠表既無所有,彼法彼事隨其假說而有自性,不應道理。
「又如前說色等諸法」,又如前面說的色等諸法,前面說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乃至涅槃那一段文。「若隨假說有自性者」,要隨順世間上人的思想,假立種種的名句來言說,它就有自性的話,這句話前面也說過了。「要先有事然後隨欲製立假說」,思惟一件事應該是先有這件事;譬如說是先有這棵樹,然後隨你的歡喜、隨你的思想,給它安立個名字叫做樹;那件事先是有,製立假名字是後,有先後的差別,應該這樣!「先未製立彼假說時」,說樹是很久就有了,但是在還沒有安立樹的假名字那時候「彼法彼事應無自性」,那這棵樹就應該沒有樹的體性。
「若無自性無事製立假說诠表,不應道理」,這個地方應該加上一句「因爲你執著若製立假說就是有自性的;若隨假說就有自性」。沒有製立假說的名字的時候,那麼就是沒有自性了,這個事情是應該這樣說!所以「若無自性無事製立假說诠表,不應道理」,沒有自性也就等于沒有那件事;沒有那件事,而你安立一個樹的名字來诠表這裏有棵樹,這不合道理,等于騙人了嘛!那裏沒有樹,你說有棵樹,不是騙人嗎!這是不合道理。「假說诠表既無所有,彼法彼事隨其假說而有自性,不應道理」,原來沒有這個事情,你製立一個「假說诠表」也還不能有嘛、還是沒有這件事啊!那這樣的時候「彼法彼事隨其假說而有自性」,你給安立個名字就說有自性,這不合道理;就是無體相違失。沒有這件事,你安立了個名字,來表示有這件事,這不是虛诳了的嗎?
《披尋記》一一九五頁:
又如前說色等諸法至不應道理者:謂先有事然後隨欲製立假說,此應道理。若許爾者,便不應言隨假言說有其自性;若不許者,無事爲先而有所說,不應道理;隨其假說謂有自性無體相違,故不應理。
洪四、稱體相違失(分二科) 荒一、舉諸色
又若諸色未立假說诠表已前先有色性,後依色性製立假說攝取色者,是則離色假說诠表,于色想法于色想事應起色覺,而實不起。
第四科稱體相違失,分兩科,第一科是舉諸色。前一段是說:先有這件事然後製立假說才有自性,若不製立假說就沒有自性;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所以就有這個──「又若諸色未立假說诠表已前先有色性」,先有那個樹,樹是地水火風是物質成就的,它有它的體性。「後依色性製立假說攝取色者」,後來這裏有一棵樹,我們就安立一個假名字叫做樹「攝取色者」,來表示這棵樹,我們一說樹不會想到水的,也不會想到蛇;我們就想:哦有這麼一棵樹,有根梗枝葉,或者是松樹、或者是柏樹,來表達這件事,而不會搞錯了表達其它的事情。
「是則離色假說诠表,于色想法于色想事應起色覺」,說假設「離色假說」,說有一棵樹在這裏,但是我們從來也沒有安立這個名字叫做樹;沒有用這個名字來诠表于色想法于色想事,因爲那個事也是要經過想去表達、那個色也要經過想才表達是色,所以色也是由想,事也是由想的。「于色想法于色想事應起色覺,而實不起」,這個地方還有點事情;比如說這裏有棵樹,但是從來也沒有安立這個樹的名字,那麼我們今天看見這個樹的時候呢,我們就應該:「哦!這是樹!」是這樣吧?會不會這樣子?這是舉這麼一個事實來證明這件事不像我們凡夫講的那樣子,是這個意思。「應起色覺,而實不起」,應該是起色的感覺,而實在我們不能生起這種感覺,沒有安立名字的時候,說我看見了,但是你心裏面不能夠說這是什麼說不上來,原來沒有安立名字,你不能說這是樹,事實是這樣子嘛!但這地方,我們若單獨就這樣看這段文,我看我們很難懂,很難明白。
《披尋記》一一九六頁:
又若諸色至而實不起者:依諸色名起諸色覺,名攝取色,由名令意作種種相,成所攝受及所執取,是故名言說能攝取。言色覺者:謂于諸色起自思惟,稱量觀察,如是色覺要待名言方可得生,非率爾起,是故此說離色假說,诠表于色想法于色想事,應起色覺而實不起,意顯色覺能攝取色,然不稱彼實有法性,是故成過。
「又若諸色至而實不起者:依諸色名起諸色覺」,這是合道理的,這是樹,也有樹的名字,我們看見這棵樹,你心裏想:哦,這是松樹、這是柏樹,就會有這種分別,事實是這樣子!「名攝取色」,攝取色這麼講。「由名令意作種種相」,有了名字的話呢,當然你要有記憶力記住這個名字,遇見這件事的時候,你就能把名字現出來,出來的時候呢,你的心就利用這個名字作種種的形象,就是思惟種種的形象:這是樹的枝葉、樹的幹、樹的根梗枝葉花果,作種種的分別,都是有名字的,就會有各式各樣的分別。有各式各樣的分別也就有各式各樣的相貌,根梗枝葉花果…都不同的相貌,也有不同的名字,有這麼多的名字,就會使令你的心作種種的分別。「成所攝受及所執取」,就能令你內心去分別它、去執著它,就是要有名字,沒有名字的話這些事情都辦不到。「是故名言說能攝取」,所以有了名字的時候,你就能去認識它,就會「攝取」它,就是認識它的意思。
「言色覺者:謂于諸色起自思惟」,色覺這句話怎麼講呢?各式各樣的色,樹的色法就起樹的思惟。「稱量觀察」,就是作種種的思量、種種的觀察。「如是色覺」,這樣作種種的觀察、種種的思量,「要待名言方可得生」,其中一個重要的地方就是你一定要假借名言,如果沒有名言就不會想,你想不上來,什麼話都不能講,你心裏面也不能動,嘴也不會講;口也不能言,心不能思惟。你心能夠思惟口能說,一定要有名言,要有各式各樣的名字,通常說就是要有學問,所以讀書多的人他的名言多,他能寫文章;沒有讀過書的人,簡單的幾個話可以講,微細的就說不上來了。所以「要待名言方可得生」,要待名言,這個色覺才能出現。
「非率爾起」,不是忽然間你就會起「這是樹!」、不會忽然間就出來一大堆思惟的。「是故此說離色假說」,這裏說離開了色的假說之名,假立的這些種種名字;「離色假說」等于說沒有各式各樣的名字的時候,「诠表于色想法于色想事」,假說的诠表,表示什麼呢?表示色想法色想事,沒有名言來诠表這些想法想事的話呢,「應起色覺而實不起」,應該生起那個色的分別,但是不能生起。
「意顯色覺能攝取色」,意顯色的這個分別是能認識色的,「然不稱彼實有法性」,可是這個色的種種的分別,不能稱、不能合那個實有法性的離言相;色受想行識是離分別的,你怎麼怎麼分別,就和那個離言相就不相合了。「是故成過」,所以叫做過。
這一段文啊,就這麼講,我看是不能懂,你懂這個意思嗎?就是依他起和遍計執這兩件事來對論;對論的意思呢,佛法的態度:凡夫的遍計執和依他起是不同的、不一樣,但是我們凡夫不同意這說法,我認識的名言安立的一切法就是一切法的真實相;我們凡夫的想法是這樣子。我說「這是樹」,說這句話表示那是樹,是真實的有一棵樹,這叫做遍計執;但是我們認爲這遍計執就是符合法的真實性的。若用這個論上的本文說:遍計執和依他起沒有矛盾、是相契合的。遍計執和依他起是相契合的沒有矛盾;就是剛才說,我說這句話,說這裏有一棵樹,我眼看見有一棵樹,是真實是有一棵樹的!是符合這件事的,就是遍計執和依他起是相契合的;我們凡夫的想法是這樣子。現在佛法裏說「不對!」這個依據名言所表達的一切事是不符合依他起;就是以佛法和我們的分別心來對論。
那麼究竟怎麼知道遍計執是錯誤的呢?我認爲:我的思想所說的話和事物的真實相是合的,我這樣的思想是錯了?怎麼知道是錯呢?這一段文就是這個意思。這一段文的意思是說:依他起的法性,如果和我們的遍計執是相契合的,沒有不符合的地方;那就是應該這樣。比如說拿樹這件事來思惟,不是憑空說,就是舉這麼一個例子:說現在這棵樹沒有安立名字,只是有這麼一個東西,說我看見的時候,你就會生起樹名的感覺嗎?你能生能嗎?你不能!那麼從這件事看出來呢,你的遍計執和依他起就不相合了嘛!這段文的意思是這樣子。
但是我們這麼說你會懂嗎?你會明白這意思嗎?譬如說我們不知道這名字的時候,我們只是看見這件事,你心裏面就沒有這些分別,因爲沒有這些名字的時候,你什麼話也不能說、心裏也不能想的。若有了名字的時候,哦!這叫做樹,這是松樹,這是根梗枝葉花果,這棵樹很好可以做棟梁,可以做地板,我可以發財,我可以做什麼什麼的…,種種的虛妄分別、煩惱都來了。若是沒有名字的時候,這些事都沒有,所以我們假借名字起種種分別,這是遍計執。若是離一切名言相的依他起就沒有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假借名言起種種分別的遍計執不同于依他起,如果和依他起是相同的,那麼沒有名字的時候,你看見這個樹的時候,能有那麼多的分別嗎?所以「稱體相違失」,說遍計執與依他起是相合的──不對!不一樣,不相合的。
依他起是阿賴耶識的種子所生,是不帶名言;不需要用種種的名言然後才有這件事,它是假借阿賴耶識種子所生,現量所得,你的眼睛一看立刻就知道的。若是遍計執,不是現量所得,你要加以分別:哦!這樣子、那樣子…就會有很多很多事情出來了,所以遍計執和依他起是不相同的。我們的執著要待名言去思惟觀察,當然是搞錯了;要待名言去思惟觀察這裏面有無明,無明假借名言的時候,就作出種種錯誤的分別,就是遍計執,但是依他起沒有名言;沒有名言的時候,你不能做這種種的虛妄分別。所以這個依他起是離言法性和我們的言說自性不一樣,它們不相稱,但是我們的想法:「我是對的!我看這是樹就真實有這棵樹,你不能否認的!」我們就會有種種各式各樣的分別,當然後面還有說到:依他起是如幻如化的、是阿賴耶識種子所變現的這一切法;這一切依他起法是如幻如化、是不真實的,我們遍計執認爲是真實而執著!加上執著,就是增益而有,不稱真實、與真實相不相合。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六 (10)》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