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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7)▪P5

  ..續本文上一頁算犯。

  

  

  

  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要是你知道求你做助伴的那件事,所做的事情,「能引非義」,不合道理,這件事是不合道理,「能引非法」,能造成很多的罪過,那你不去做助伴,也是可以的,「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要看下邊《披尋記》: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等者:此簡自無力能」,這兩句話簡別自己沒有能力去幫助,「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者,此簡非定應作」,這簡別不是決定應該去做助伴的,「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者,此簡非所應作」,這件事不應該做,「余如文知」。

  

  

  

  若先許余爲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

  

  「若先許余爲作助伴」,若菩薩,這個人來求他做助伴,但是在這件事之前,已經答應別的人做助伴了,那就不去也不算犯戒。「若轉請他有力者助」,或者是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有力量的人去幫助,那也不算犯。「若于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要是這位菩薩他自己,做有一種功德的事情。「正勤」,正是精進的用功的時候,不想要暫時的停止,那麼不能去做助伴。

  

  

  

  若性愚鈍于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爲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製,不爲助伴,皆無違犯。

  

  去做助伴,很多的衆生不同意,不同意你給那個人做助伴,那麼隨順多有情的意思,那就不去也不算犯。「若護僧製」,若是愛護、守護大衆僧的規定的規則,這個人做的事情,你這個菩薩不可以去到那裏做助伴,那麼不爲助伴就無違犯。

  

  

  

  辰二 不往供事(分二科)

  

  宿一 舉有疾病(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爲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這是第二科「不往供事」,分二科,第一科「舉有疾病」,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見諸有情遭重疾病」,這位菩薩看見很多的有情有了很重的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不去照顧這個病人,「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爲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這不算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爲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于所聞法難受難持,難于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余爲作供事。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菩薩自己有病,沒氣力,那也不算犯。「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人,那個人有這種智慧力,也有體力,也有智慧力,能隨順病人的意思,能去照顧去,「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道有病的人,他有親愛的人照顧他。「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知道這有病的人,他自己的體力還行,還不是太壞,能自己供事自己。「若了知彼長病所觸」,若了知道那個人長期的有病,爲病所困,但是他還能支持,能支持,那麼你不去照顧也可以。「若爲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是菩薩自己爲了「勤修廣大無上」的「殊勝善品」,修學聖道,你現在打般舟叁昧,或者你修一行叁昧、修真如叁味,廣大「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你不能去做助伴。「若自了知上品愚鈍」,自己知道自己是上品的愚鈍,「其慧鈍濁,于所聞法難受難持難于所緣攝心令定」,要這樣的話,自己智慧不夠,你去照顧病人,你還是不要去好,這樣意思。「若先許余爲作供事」,若是在這件事之前,答應別的人,有病的人「爲作供事」,那就不能再爲這個病人作供事了。

  

  

  

  宿二 例有苦者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爲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這是第二科「例有苦者」,前面這一段是對于有病的人要這樣子,「如于有病」的這樣子,于有其它的苦惱的事情的人,也應該爲作助伴,「欲除其苦」惱,「當知亦爾」,也是和這個有病的情形一樣,你要是,你要有嫌恨心、恚惱心,不往助伴,那你就是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和前面這一段文都是一樣的。

  

  

  

  辰叁 不爲說法(分二科)

  

  宿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爲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

  

  第叁科「不爲說法」,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見諸有情爲求現法」,爲希求現在得到一些如意的事情,「爲求後法」將來得到什麼什麼如意的事情故。「廣行非理」,你的目的求現法、或者是求後世,怎麼樣才能得到如意的事情呢?廣行不合道理的罪過的事情,那個有情這樣子。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爲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這位菩薩看見這個事情以後,對于那個衆生有「嫌恨心」,有「恚惱心」。「不爲宣說如實正理」,不去告訴他,你求現法如意的事情,應該合法的去求,將來得如意的事情,應該依循正法去尋求去,不應該做惡事,不應該做罪過的事情,但是這個菩薩「不爲宣說如實正理」,叫他做惡事,將來得惡報好了,你要這樣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披尋記》:

  

  「見諸有情爲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等者:謂若有情于現法中不以正法追求諸欲」,追求更豐富的色、聲、香、味、觸,「及爲此故樂行惡行」,爲求諸欲,歡喜做種種惡事,「是名爲求現法事故廣行非理」,「若求生天及邪解脫」,若求生到天上去,或者求外道生到無想天,這些事情,「即爲此故樂行惡行,或修苦行,如祠祀外道宿作因論者」,「祠祀外道」,就是供養天,因爲人間的禍福都由天來決定的,那麼就去供養天,求天給我福,這個就是「祠祀外道」,「宿作因論」,就是宿命論者,今生的不如意都是過去的罪過,現在多修苦行,來消除自己的罪過,將來就解脫了,這些事情,「是名爲求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由不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名非理故」。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爲宣說,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爲宣說」,那「非染違犯」。

  

  

  

  宿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爲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你自己不知道,不知道求福應該怎麼樣才能求福。「若自無知」,知是知了,但是沒有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慧力量,「若彼有余善友攝受」,說是那個人有其他的好朋友去照顧他的。「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爲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要是知道那個衆生,你要爲他宣說正法,他不高興,「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起嫌恨心還沒有完,又發出了惡言。「若顛倒受」,你說出來是正法,但是在他心裏面,不是正法,變成一個錯誤的感覺,那就叫做「顛倒受」。「若無愛敬」,若是對于你宣說的正法,他沒有愛敬心,他認爲不值一個錢。

  

  

  

  《披尋記》:

  

  「若知爲說如實正理等者:由說正理令斷惡行,不獲彼心故起嫌恨」,你爲他宣說正法,他不能認同這件事,所以心裏面反倒嫌恨心你。「或心忿勃」,或者他的心特別的忿怒。「故發惡言」,「或住見取」,或者你說正法,他認爲不是正法,他認爲他自己的見地是最殊勝的,「住見取」。「故顛倒受」,所以這就是顛倒的、不如正理的接受。「或心憎背故無愛敬」,不高興你說的話。「由是不能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知已故不爲說」。

  

  

  

  若複知彼性弊攏悷,不爲宣說皆無違犯。

  

  若是這位菩薩知道那個人,他的性格很壞,「攏悷」就是很暴惡的,他自己固執己見,不會聽你的話,所以「不爲宣說」,就無違犯。

  

  

  

  《披尋記》:

  

  「若複知彼性弊攏悷者:自性弊下」,就是他的心很壞。「難令離欲」,不容易使令他能夠離欲的,不能。「自性攏悷」,他那個心很暴惡的。「難令調伏,菩薩知已,亦不爲說」,這樣就不算犯戒。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7)》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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