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菩薩的心非常的誠實,而不谄诳,不欺诳人,沒有幻化迷惑人的事情。「性不诳他」,他的心性就是不欺诳人。
《披尋記》一四九五頁:
「于諸世間工巧業處等者:此顯菩薩如現自利,能現利他,故作是說。
下面第叁科,不毀犯戒。
亥叁、不毀犯戒
于罪現行深懷慚恥,正行具足尊重正行守護正行。
菩薩有的時候,失掉了正念,也會做錯誤的事情。有了這樣的事情,「深懷慚恥」,深懷羞恥。「正行具足尊重正行」,一定是謹慎的正行具足,戒一定是具足清淨,也學習定慧,這些正行具足。「尊重正行」,對戒定慧的正行非常的有尊重心。「守護正行」守護自己的戒定慧,而不毀犯。這是第叁科。
前面是自利。下面第二科,利他攝。分六科,第一科,不欺罔他。
戌二、利他攝 (分六科) 亥一、不欺罔他
有所寄付,深可倚信。于他財物,無所規度。舉貸他物,終不違捍。分所共財,平等無矯。共知真寶,賣者不識,稱實酬價,無枉毫厘。
「有所寄付」,其他的朋友,或者是財物寄存在他這裏。「深可倚信」,深深的可以相信。于他人的財物「無所規度」,不打妄想,說:這個人的財物寄存在我這裏,想個辦法把它改變了。「舉貸他物,終不違捍」,若是向他人借錢,終究不會違背原來的誓言的。「分所共財,平等無矯」,這個財是大家共有的,現在要把它分開的話,就平等的來分這個財,而不會欺罔、矯詐,「矯」者詐也,不會欺騙對方。「共知真寶,賣者不識,稱實酬價,無枉毫厘」,這是又一種情形。這個寶,大家都知道,這是真實的珍寶。「賣者不識」,可是出售這個寶的人,他不知道這是寶。「稱實酬價」,菩薩要買這個東西的時候,稱那個寶的真實價錢給他,不欺騙那個不識寶的人。「無枉毫厘」,不欺騙他一點兒,何況多呢?
亥二、隨順世範
于世時務令儀軌範,爲益世間,辯正機捷。
第二科,隨順世範。「于世時務」,對世間上,這個時代的事情,「令儀軌範」,令自己表現出來的威儀合乎軌範,而不是不符合軌範的。「爲益世間,辯正機捷」,爲了利益世間的衆生,對這些事情辯解的時候,非常的敏捷,不遲鈍。
亥叁、爲作助伴
于所應作彼彼事中,他正來求,皆爲助伴。
第叁科,爲作助伴。「于所應作彼彼事中」,對于自己所應該做的各式各樣的事情裏面,自己熟悉的這種事情。別的人來求菩薩幫助,「皆爲助伴」,菩薩就會發心來幫助他,成就這件事。
《披尋記》一四九五頁:
「于世時務令儀軌範等者:(意地)中說叁種世間事:一是語言談論更相慶慰的事情,」就是有吉祥的事情,去祝賀的事情,更相慶慰的事情。「二是嫁娶賓主更相飲啖的事情」。「叁是于起作種種事中更相營助的事情」,這叁種事。(陵本二卷十七頁)「如是一切,名世時務」,世俗務就是這叁種事情說的。「于所尊敬,應起奉迎敷座延坐敬問禮拜合掌殷勤修和敬業,是名令儀軌範。菩薩爲欲饒益他故,于此一切所應作的事,言辭辯正,進止機捷」,「進止」就是動靜都很敏捷的。
敦質無動,不托余緣。
「敦質無動」,就是誠實,無論什麼因緣、什麼情況,他的忠厚、誠實,不動搖。「不托余緣」,不假借其他的事情改變了自己誠實的作風。
《披尋記》一四九六頁:
「敦質不動不托余緣者:此顯于恩有情知恩知報」,有恩的人,知道恩,知道報。「于彼來求常行質直」,常真實的。「不以谄诳而推謝之,故作是說。」
善營事業,非爲不善。
菩薩善巧的做很多有意義的事業,不會做一些有過失的事情。
亥四、以法治世
若爲帝王,以法治世,不以非法;不好責罰。
這是第四科,以法治世。若是菩薩這時候,做國王時,「以法治世」,以十善法、或者佛法來統治世間,不以非法、罪過的事情。「不好責罰」,不喜歡責罰衆生。
亥五、善禦大衆
若禦大衆,勸舍惡戒,令修善戒。
第五科,善禦大衆。若是菩薩這個時候統理大衆的話,他是勸導大衆棄舍惡戒,教他們修學善戒,作種種功德。
亥六、不诳惑他
成就八種賢聖語言。謂于所見,問答言見;于聞覺知,問答言知;于所不見,問答不見;于所不聞不覺不知,問答不知。
這是第六科,不诳惑他。菩薩成就八種賢聖的語言,那八種呢?「謂于所見,問答言見」,就是所看見的事情,別人若問你看見沒看見?他說:「見到」,他見了就說見。「于聞覺知,問答言知」,對于菩薩是聞覺知了,別人問你:「聞覺知沒有?」答言:「知」,也照真實的情形回答。「于所不見,問答不見;于所不聞不覺不知,問答不知。」這就是八種賢聖語言。下面第二科,結略義。
未二、結略義
菩薩成就如是等法,如其世間正所應知,如其世間正所應轉。
菩薩成就這麼多的善法,「如其世間正所應知」的,「如其世間正所應轉」,就是正所應作的事情。
于彼一切皆如實知:是故名爲善知世間。
《披尋記》一四九六頁:
「如其世間正所應知等者:如說有情世間流轉的差別,若器世間流轉的差別,若八種相觀世間義」,前面苦集滅道那個。「若諸世間所有的勝義」,就是一切法都是假名沒有真實義。「是名正所應知。于勝等劣諸有情類身語意業無倒隨轉」,都是很誠實的、很恭敬的、沒有高慢心,來應對諸有情。「是名正所應轉。」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四 (6)》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