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智」,觀察一切法所有真如性離言說,亦名離言說事,那就叫作「法無我智」。這個時候圓成實性的真如,離遍計執,也是「亦名離言說事」,離言說事也是寂滅相了。
「于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一切法有二種自性:一個是離言自性、一個是假說自性。「離言自性」,依他起和圓成實是離言自性,「假說自性」呢?它是以言說爲自性,也就是以分別心爲它的自性。現在有老虎在這裏,說「老虎」,這句話是它的體性,實在沒有老虎啊!離開了這句話,沒有老虎,離開了內心的分別是沒有老虎的。是以內心的分別爲老虎的體性,這就是遍計執了。
這個「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離言自性我們看不見,我們凡夫初學習佛法,修學聖道的人,沒有證悟無生法忍的時候,不知道、看不見這個真如,所以就認爲沒有離言自性。假說自性本來是自性空的,我們認爲是有。現在「有」和「無有」都是平等地無所有了。
「平等平等不起分別」,離言自性也是平等,言說法性也是平等,離言自性與言說自性是平等,言說自性同離言自性也是平等。「平等平等」,這就是「法無我智」。「于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法無我智,平等平等不起分別」,于離言自性、假說自性都不起分別。「不起分別」,就叫作「平等」。
「從所知障而得解脫」,這不但斷煩惱障,從所知障也得解脫了。于一切法有所得,那就是「所知障」。「于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法無我智,平等平等不起分別,從所知障而得解脫。名無分別平等性出離慧」,這句話就是這麼講。剛才說,我們現在是凡夫,也可以修止觀,也可以學習如理作意,容易忽略的地方,就是心裏面不起煩惱的時候,我們還是煩惱裏面活動的,也要認識這一點。
另外已經得阿羅漢的這些聖者,聖者沒有息滅所知障,那是什麼境界呢?就是《維摩诘經.觀衆生品》後一段,天女散花,這些阿羅漢身上著花了,那就是所知障的境界,也就是法執的境界。那阿羅漢要去花,那個地方的深義,若是我們常常如理作意的話,也感覺很有意思。心有所得呢,你對花就有所執著,這花就會著身。內心有所得不去掉它,就是表面上想去掉這花,這花去不掉,因爲內心有所得沒去掉,那花就去不掉。能夠修無我慧,那有所得息滅了,花自然就掉了。所以這個地方「從所知障而得解脫,名無分別平等性出離慧」。
「大乘種姓,名慧所依」,出離慧的所依是什麼呢?「大乘種姓」,是慧所依。就是心裏面有佛性,這也就是出離慧的所依,出離慧的因緣,就是「名慧所依」。
「方廣法教,名慧所緣」;「方廣法教」,就是大乘佛法的十二分教,這個是智慧所緣。當然這若是文字的佛法呢,那是聞所成慧所緣。修所成慧的無漏慧,那就是第一義谛爲所緣了。
「諸覺分法,名慧伴類」,修無我觀的時候,修大乘四念處的時候,要觀察言說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因爲我們在凡夫的時候,不見第一義谛,那麼修觀的時候,就是眼前看見的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所以在這裏修觀。在這裏修觀呢?就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觀這一部份是畢竟空的,要這樣觀。這樣觀,這就是四念處-身、受、心、法四念處,都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都是自性空的。這樣觀察的時候,它也是有伴類的,就是叁十七菩提分法,以它爲伴。
「能斷二障,名慧作業」,這樣修法空觀,也是包括了我空觀,「我」但有言說嘛!它沒有實體啊!所以也是言說法性,能斷煩惱障,也能斷除去所知障,所以這是慧的作業。「多聞思修,名慧資糧」,能廣博多聞、能專精思惟、能在奢摩他裏面修學聖道,這就是慧的資糧、慧的因緣。由此因緣而得此慧,而成就諸法無我慧,這是「慧資糧」。「無上菩提,名慧得果」,最後圓滿的時候,就是佛的智慧,這個出離慧所得果。
申五、結
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及諸菩薩,所有無倒施設建立,若曾所作、若當所作、若今所作,一切皆由如是四事。除此,無有若過若增。
這第五科,結束這段文。前面第一是法施設、第二是谛施設、第叁是理施設、第四是乘施設,現在第五科是結。「過去未來現在諸佛」,過去的佛,未來、現在的一切諸佛。「及諸菩薩」,也是過去未來現在諸菩薩。「所有無倒施設建立」,這些佛、菩薩爲教化衆生,無倒施設建立前面這幾種施設。
「若曾所作、若當所作、若今所作」,若過去所作的施設建立,若將來所作的施設建立,若現在所作的施設建立。「一切皆由如是四事」,這一切時、一切處,皆由如是四事安立這幾種施設的。「除此,無有若過若增」,除了這麼多的施設之外,不會還有超過的,還有增加多少,沒有這回事情。前面第一科施設建立,第二科四尋思。這個頌,「諸施設建立」,講完了。下面是和第叁科四如實智「一切法尋思,及如實遍智」。
未二、四尋思 (分四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爲得四種如實遍智,于一切法起四尋思。
前面法施設、谛施設、理施設、還有乘施設,這都是開導、勸導衆生發無上菩提心,下面就談到修行的問題。第一科標。「又諸菩薩爲得四種如實遍智」,爲了成就四種如實遍智,「四種如實遍智」,在這裏的情形是果的意思。爲得如是果,「于一切法起四尋思」是因,由如是因才能得如是果,那麼先說因。
申二、征
何等爲四?
申叁、列
一、 名尋思。二、事尋思。叁、自性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
這是列。
申四、指
如是四種若廣分別,應知如前〈真實義品〉。
這四尋思若廣分別,應知如前面叁十六卷〈真實義品〉所說。
未叁、四如實智 (分叁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四種,于一切法如實遍智。
申二、列
一、 名尋思所引如實遍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遍。叁、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
「一、名尋思所引如實遍智」,一切法如實遍智,前面是「尋思」,這裏是說「遍智」。「尋思」,就是說推求、觀察的意思,于唯識的第一義谛推求、觀察,那叫作「尋思」。「如實遍智」和「尋思」有什麼不同呢?前面我們也是講過,不同的意思,「尋思」推求、觀察,心裏面還沒有決定。「四如實遍智」,經過推求、觀察,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心裏面是決定了。決定「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言說法是畢竟空」,決定這樣,沒有疑惑了,是這個的意思。
「名尋思所引如實遍智」,什麼叫作名呢?就是一切法的名字。這個名字也是言說,言說也本來是沒有的,是世間的智者安立這叫作水、山、樹,這所有的一切法都有名字。「名尋思所引如實遍智」,在推求、觀察的時候,一切的名言是內心分別成立的,名言本身是無自性,如果不內心思惟觀察,沒有這樣分別,那名字是不可得的。
如果說看見一個東西,說這是樹,這是心的分別嗎?所以這個名字是由內心的分別而有的,如果內心不分別,這個名字是不存在,就不出現。一切名字都是由內心的分別安立的,它本身不能自已存在,所以它是自性空的。由于這樣的尋思,時間久了,就引發出來、就成就了真實的智慧,這遍一切法、遍一切名都是這樣子,都是內心的分別。
「二、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事」是什麼呢?就是名言所顯示的境界,也可以說是義。名言所顯示的境界,也是內心的分別,名所诠的義,實在都是無自性的,都是內心的分別。這樣的推求、觀察啊,就知道那件事,也是自性空。爲什麼?我們看見好像有呢?就是內心的分別,並不是真實有這件事。
我曾經說一個現成的譬喻,若時常利用這個譬喻去觀察呢,就會通達名尋思和事尋思,是畢竟空的意思。什麼譬喻?就是那個蛇的譬喻;有一個繩子盤在那裏,但是我們看上去,看不見繩子,看見是蛇。「蛇」,是一個名字嘛!名所诠顯的那個蛇的體性,那就叫作「事」。其實蛇是沒有的,但是我們看見那裏有蛇,那表示什麼?就是我們沒有智慧的時候,把繩子看成了蛇。就是智慧不夠的關系,把依他起的事,都看成遍計執了。遍計執的蛇,完全是沒有的,我們執著的完全是沒有。
譬如說是這個房子、這個人,這一切的境界,都是依他起、都是阿賴耶識所變現的、都是如幻如化、是畢竟空的。但是我們看不見如幻如化,我們看見真實有一條蛇、真實有老虎在那裏、真實有一個房子。我們所看見的境界和依他起是不合,依他起是如幻如化的,我們看見是真實的,那就是不合了。但是有大智慧的人,他只是看見如幻如化的這些東西,不看見我們所看見的真實境界。
如果若不修四尋思、四如實智呢,那就是原來這種執著的境界,執著的境界有什麼關系呢?就是貪瞋癡的煩惱時常出來。若是能夠觀察那是繩子,不是蛇啊,你的智慧增長,不看見蛇了,只看見依他起如幻如化了,這煩惱就不起了。這個時候心裏面對于言說安立的一切法是畢竟空,毫無疑問,那就是「如實遍智」。你還心裏有疑惑?是繩子嗎?不是蛇嗎?那還不行。現在「如實遍知」,是決定沒有疑問。
「叁、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這些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是事。事的自性,就是色以變礙爲性,識以了別爲性。說是看見一條蛇,這蛇是小蛇、那個蛇是大蛇、那個蛇是黑蛇、那個蛇是花蛇,就有很多很多的差別。「自性」,那個體性是內心分別出現、是假立、是虛妄的安立,是內心的分別,不是真實有這麼回事。
「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差別假立」,這一切的差別不同,這個房子是這樣、那個房子是那樣,這個高山是這樣樣、那個高山是那樣,是常、是無常,是有見、是無見這些事情,都是內心安立的,它本身是自性空的。
「所引如實遍智」,這個地方分兩層;遍計執是一層、一個依他起是一層。也可以分叁層,另外還有個圓成實。而現在修止觀的時候,第一層就是先破遍計執、先觀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這也是沒有的,依他起還是有。
但是初開始修觀,先觀遍計執是自性空,就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那個繩子是有,只是沒有蛇。而這樣子去思惟觀察的時候,原來名言安立的一切法,也就是內心分別安立的一切法。那個蛇本來沒有,是你內心的分別,說有個蛇,所以蛇是你心分別安立的,爲什麼會安立個蛇呢?就是光線不好,那表示什麼?表示智慧不夠,沒有智慧看這虛妄、如幻如化的一切法,認爲都是真實的,就是這麼回事嘛!所以現在這樣子去思惟觀察,什麼叫作「唯心所現」?這個地方表示出來了。
申叁、指
如是四種若廣分別。應知如前(真實義品)。
〈真實義品〉說的比這裏詳細。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六 (8)》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