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智」,观察一切法所有真如性离言说,亦名离言说事,那就叫作「法无我智」。这个时候圆成实性的真如,离遍计执,也是「亦名离言说事」,离言说事也是寂灭相了。
「于一切法离言自性、假说自性」,一切法有二种自性:一个是离言自性、一个是假说自性。「离言自性」,依他起和圆成实是离言自性,「假说自性」呢?它是以言说为自性,也就是以分别心为它的自性。现在有老虎在这里,说「老虎」,这句话是它的体性,实在没有老虎啊!离开了这句话,没有老虎,离开了内心的分别是没有老虎的。是以内心的分别为老虎的体性,这就是遍计执了。
这个「假说自性」和「离言自性」,离言自性我们看不见,我们凡夫初学习佛法,修学圣道的人,没有证悟无生法忍的时候,不知道、看不见这个真如,所以就认为没有离言自性。假说自性本来是自性空的,我们认为是有。现在「有」和「无有」都是平等地无所有了。
「平等平等不起分别」,离言自性也是平等,言说法性也是平等,离言自性与言说自性是平等,言说自性同离言自性也是平等。「平等平等」,这就是「法无我智」。「于一切法离言自性、假说自性法无我智,平等平等不起分别」,于离言自性、假说自性都不起分别。「不起分别」,就叫作「平等」。
「从所知障而得解脱」,这不但断烦恼障,从所知障也得解脱了。于一切法有所得,那就是「所知障」。「于一切法离言自性、假说自性法无我智,平等平等不起分别,从所知障而得解脱。名无分别平等性出离慧」,这句话就是这么讲。刚才说,我们现在是凡夫,也可以修止观,也可以学习如理作意,容易忽略的地方,就是心里面不起烦恼的时候,我们还是烦恼里面活动的,也要认识这一点。
另外已经得阿罗汉的这些圣者,圣者没有息灭所知障,那是什么境界呢?就是《维摩诘经.观众生品》后一段,天女散花,这些阿罗汉身上着花了,那就是所知障的境界,也就是法执的境界。那阿罗汉要去花,那个地方的深义,若是我们常常如理作意的话,也感觉很有意思。心有所得呢,你对花就有所执着,这花就会着身。内心有所得不去掉它,就是表面上想去掉这花,这花去不掉,因为内心有所得没去掉,那花就去不掉。能够修无我慧,那有所得息灭了,花自然就掉了。所以这个地方「从所知障而得解脱,名无分别平等性出离慧」。
「大乘种姓,名慧所依」,出离慧的所依是什么呢?「大乘种姓」,是慧所依。就是心里面有佛性,这也就是出离慧的所依,出离慧的因缘,就是「名慧所依」。
「方广法教,名慧所缘」;「方广法教」,就是大乘佛法的十二分教,这个是智慧所缘。当然这若是文字的佛法呢,那是闻所成慧所缘。修所成慧的无漏慧,那就是第一义谛为所缘了。
「诸觉分法,名慧伴类」,修无我观的时候,修大乘四念处的时候,要观察言说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因为我们在凡夫的时候,不见第一义谛,那么修观的时候,就是眼前看见的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所以在这里修观。在这里修观呢?就是言说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观这一部份是毕竟空的,要这样观。这样观,这就是四念处-身、受、心、法四念处,都是言说安立的一切法,都是自性空的。这样观察的时候,它也是有伴类的,就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它为伴。
「能断二障,名慧作业」,这样修法空观,也是包括了我空观,「我」但有言说嘛!它没有实体啊!所以也是言说法性,能断烦恼障,也能断除去所知障,所以这是慧的作业。「多闻思修,名慧资粮」,能广博多闻、能专精思惟、能在奢摩他里面修学圣道,这就是慧的资粮、慧的因缘。由此因缘而得此慧,而成就诸法无我慧,这是「慧资粮」。「无上菩提,名慧得果」,最后圆满的时候,就是佛的智慧,这个出离慧所得果。
申五、结
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及诸菩萨,所有无倒施设建立,若曾所作、若当所作、若今所作,一切皆由如是四事。除此,无有若过若增。
这第五科,结束这段文。前面第一是法施设、第二是谛施设、第三是理施设、第四是乘施设,现在第五科是结。「过去未来现在诸佛」,过去的佛,未来、现在的一切诸佛。「及诸菩萨」,也是过去未来现在诸菩萨。「所有无倒施设建立」,这些佛、菩萨为教化众生,无倒施设建立前面这几种施设。
「若曾所作、若当所作、若今所作」,若过去所作的施设建立,若将来所作的施设建立,若现在所作的施设建立。「一切皆由如是四事」,这一切时、一切处,皆由如是四事安立这几种施设的。「除此,无有若过若增」,除了这么多的施设之外,不会还有超过的,还有增加多少,没有这回事情。前面第一科施设建立,第二科四寻思。这个颂,「诸施设建立」,讲完了。下面是和第三科四如实智「一切法寻思,及如实遍智」。
未二、四寻思 (分四科) 申一、标
又诸菩萨为得四种如实遍智,于一切法起四寻思。
前面法施设、谛施设、理施设、还有乘施设,这都是开导、劝导众生发无上菩提心,下面就谈到修行的问题。第一科标。「又诸菩萨为得四种如实遍智」,为了成就四种如实遍智,「四种如实遍智」,在这里的情形是果的意思。为得如是果,「于一切法起四寻思」是因,由如是因才能得如是果,那么先说因。
申二、征
何等为四?
申三、列
一、 名寻思。二、事寻思。三、自性假立寻思。四、差别假立寻思。
这是列。
申四、指
如是四种若广分别,应知如前〈真实义品〉。
这四寻思若广分别,应知如前面三十六卷〈真实义品〉所说。
未三、四如实智 (分三科) 申一、标
又诸菩萨略有四种,于一切法如实遍智。
申二、列
一、 名寻思所引如实遍智。二、事寻思所引如实遍。三、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遍智。四、差别假立寻思所引如实遍智。
「一、名寻思所引如实遍智」,一切法如实遍智,前面是「寻思」,这里是说「遍智」。「寻思」,就是说推求、观察的意思,于唯识的第一义谛推求、观察,那叫作「寻思」。「如实遍智」和「寻思」有什么不同呢?前面我们也是讲过,不同的意思,「寻思」推求、观察,心里面还没有决定。「四如实遍智」,经过推求、观察,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心里面是决定了。决定「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言说法是毕竟空」,决定这样,没有疑惑了,是这个的意思。
「名寻思所引如实遍智」,什么叫作名呢?就是一切法的名字。这个名字也是言说,言说也本来是没有的,是世间的智者安立这叫作水、山、树,这所有的一切法都有名字。「名寻思所引如实遍智」,在推求、观察的时候,一切的名言是内心分别成立的,名言本身是无自性,如果不内心思惟观察,没有这样分别,那名字是不可得的。
如果说看见一个东西,说这是树,这是心的分别吗?所以这个名字是由内心的分别而有的,如果内心不分别,这个名字是不存在,就不出现。一切名字都是由内心的分别安立的,它本身不能自已存在,所以它是自性空的。由于这样的寻思,时间久了,就引发出来、就成就了真实的智慧,这遍一切法、遍一切名都是这样子,都是内心的分别。
「二、事寻思所引如实遍智」;「事」是什么呢?就是名言所显示的境界,也可以说是义。名言所显示的境界,也是内心的分别,名所诠的义,实在都是无自性的,都是内心的分别。这样的推求、观察啊,就知道那件事,也是自性空。为什么?我们看见好像有呢?就是内心的分别,并不是真实有这件事。
我曾经说一个现成的譬喻,若时常利用这个譬喻去观察呢,就会通达名寻思和事寻思,是毕竟空的意思。什么譬喻?就是那个蛇的譬喻;有一个绳子盘在那里,但是我们看上去,看不见绳子,看见是蛇。「蛇」,是一个名字嘛!名所诠显的那个蛇的体性,那就叫作「事」。其实蛇是没有的,但是我们看见那里有蛇,那表示什么?就是我们没有智慧的时候,把绳子看成了蛇。就是智慧不够的关系,把依他起的事,都看成遍计执了。遍计执的蛇,完全是没有的,我们执着的完全是没有。
譬如说是这个房子、这个人,这一切的境界,都是依他起、都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都是如幻如化、是毕竟空的。但是我们看不见如幻如化,我们看见真实有一条蛇、真实有老虎在那里、真实有一个房子。我们所看见的境界和依他起是不合,依他起是如幻如化的,我们看见是真实的,那就是不合了。但是有大智慧的人,他只是看见如幻如化的这些东西,不看见我们所看见的真实境界。
如果若不修四寻思、四如实智呢,那就是原来这种执着的境界,执着的境界有什么关系呢?就是贪瞋痴的烦恼时常出来。若是能够观察那是绳子,不是蛇啊,你的智慧增长,不看见蛇了,只看见依他起如幻如化了,这烦恼就不起了。这个时候心里面对于言说安立的一切法是毕竟空,毫无疑问,那就是「如实遍智」。你还心里有疑惑?是绳子吗?不是蛇吗?那还不行。现在「如实遍知」,是决定没有疑问。
「三、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遍智」,这些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是事。事的自性,就是色以变碍为性,识以了别为性。说是看见一条蛇,这蛇是小蛇、那个蛇是大蛇、那个蛇是黑蛇、那个蛇是花蛇,就有很多很多的差别。「自性」,那个体性是内心分别出现、是假立、是虚妄的安立,是内心的分别,不是真实有这么回事。
「四、差别假立寻思所引如实遍智」;「差别假立」,这一切的差别不同,这个房子是这样、那个房子是那样,这个高山是这样样、那个高山是那样,是常、是无常,是有见、是无见这些事情,都是内心安立的,它本身是自性空的。
「所引如实遍智」,这个地方分两层;遍计执是一层、一个依他起是一层。也可以分三层,另外还有个圆成实。而现在修止观的时候,第一层就是先破遍计执、先观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这也是没有的,依他起还是有。
但是初开始修观,先观遍计执是自性空,就是言说安立的一切法是自性空。那个绳子是有,只是没有蛇。而这样子去思惟观察的时候,原来名言安立的一切法,也就是内心分别安立的一切法。那个蛇本来没有,是你内心的分别,说有个蛇,所以蛇是你心分别安立的,为什么会安立个蛇呢?就是光线不好,那表示什么?表示智慧不够,没有智慧看这虚妄、如幻如化的一切法,认为都是真实的,就是这么回事嘛!所以现在这样子去思惟观察,什么叫作「唯心所现」?这个地方表示出来了。
申三、指
如是四种若广分别。应知如前(真实义品)。
〈真实义品〉说的比这里详细。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四十六 (8)》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