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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七 (9)▪P2

  ..續本文上一頁六者、不怯弱善決定:入一切諸佛智地不怯弱故」,前面是說得這麼多,這還都是初極喜地。「不怯弱善決定,入一切諸佛智」,就是入一切種智,那是不怯弱的境界,就是到佛的境界了,「不怯弱善決定」是這樣的意思。「如經佛子是諸菩薩乃至入現在諸佛智地故」,經上有這句話,就是「不怯弱善決定」的意思所指示。

  「此說六相,如彼應釋」,這裏說的六相,就是「如彼」,《十地經論》解釋。前面把《十地經論》說六種相引來了,下面《披尋記》的作者,又去會合一下。「此中新善決定,當知即彼觀相善決定攝」,《瑜伽師地論》說的叁相,第一句是新善決定,在這六相裏面,指那一相說的呢?「當知即彼觀相善決定攝」,就是那句話說的,「新」這個字就是現在才出現,所以叫作「新」。

  「內證修性」這句話呢,《瑜伽師地論》上的第二句,「內證修性」這句話是指什麼說呢?「當知即彼真實善決定攝」,指真實善決定說的,就是第二句。「菩薩大願當知即彼勝善決定攝」,那就是以根本無分別智,建立了後得智,發無上菩提心,指這句說的。「如所說義配釋可了」,就是所說的叁相和《瑜伽師地論》叁句話配合,可以明白了,這是六相的叁相解釋完了。下面第二科次二相攝。

  

  戌二、次二相攝

  超過一切余白淨願,無等不共。果是世間,超過一切世間境界;隨救一切有情苦故,不共一切聲聞獨覺。雖一剎那生起此願,法性自爾能得菩薩無量白法可愛之果。

  「超過一切余白淨願」,就是從前面連貫起來念:「除舍彼故,發起六相,新善決定內證修性菩薩大願,超過一切余白淨願」,就是這麼連起來念。「超過一切余白淨願」,就是這裏面說是內證修性菩薩大願,就是願得無上菩提。這個願超過「余白淨願」,就是其余的;我發願修布施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願度化一切衆生,這也是願,但是這個願,就是不如那個願那麼殊勝。所以「願得無上菩提」這個大願是超過一切其他的白淨願。

  「無等不共」,那這樣說,這「無等不共」,應該指誰說?當然應該是指菩薩大願說,它是其他的願不能同它相等,它和其余的願是不共的,它是特別的。「果是世間,超過一切世間境界」,應該怎麼講?當然說是願得無上菩提,無上菩提應該是出世間。現在說是超過余白淨願,余白淨願呢,它的果是世間,譬如說修布施波羅蜜得大財富、修戒波羅蜜得尊貴的身體,這都屬于世間,雖然是世間,還是超過一切世間境界,因爲這個是無漏的無所得智慧所修的六波羅蜜得的功德都是清淨,超過世間的有漏境界。

  「隨救一切有情苦故」,他是見到法性了,但是他還不離世間,修這個白淨願得世間的果報,得這個做什麼?「隨救一切有情苦故」,隨順因緣救護一切衆生的苦惱故。「不共一切聲聞獨覺」,這當然是聲聞獨覺所沒有的功德。「雖一剎那生起此願,法性自爾能得菩薩無量白法可愛之果」,「一剎那生起此願」指誰說?菩薩大願是一剎那生起的;余白淨願也是一剎那生起的,應該是通于這二種,雖一剎那間生起余白淨願。「法性自爾能得菩薩無量白法可愛之果」,你發了這個願修六波羅蜜,這個法性自然是能得菩薩無量無邊的清淨、可愛的果報,用這樣的果報來利益衆生、救護衆生。這裏邊說出來「無等」,又說出來「不共」,無等和不共是通著的,菩薩大願是無等、不共。但是其中有兩件事看出來,就是一個「隨救一切有情苦」,這是一個特別的地方,「法性自爾能得菩薩無量白法可愛之果」,這是一件事,這兩件事都也是不共、也是無等、也都是超過一切世間境界,也都可以這麼解釋,屬于這兩種,看後面的文也是這樣說。

  

  《披尋記》一五七二頁:

  超過一切余白淨願等者:爲利他故,不舍生死,不染生死,修行六種波羅密多正行,是名一切余白淨願。望證法性發心,名爲余故。余白淨願感可愛果,雖是世間而非一切世間境界,由無染汙一切世間不可見故;即依此義,釋名無等。常處生死隨救一切有情苦故、不共一切聲聞獨覺;即依此義。釋名不共。今此證法性發心、雖一剎那生起法爾能得無量可愛之果,以此發心,普能攝受余白淨願;即依此義,釋名超過。由此義顯,因善決定中成無常愛果因善決定及大善決定應知。

  「超過一切余白淨願等者:爲利他故,不舍生死,不染生死」;「不舍生死」,是大悲心。「不染生死」,是般若。「修行六種波羅密多正行,是名一切余白淨願」;「余白淨願」,就指修六波羅蜜多說的。「望證法性發心,名爲余故」,前面「新善決定、內證修性、菩薩大願」,「望」這個來說,「名爲余故」是那個願之外,又一種願,所以叫作「余」。

  「余白淨願感可愛果,雖是世間而非一切世間境界」,因爲那是特別清淨、無漏的,所以不是世間有漏境界。「由無染汙一切世間不可見故」,由于這是清淨、無漏的境界,一切世間人見不到這無漏的境界。「即依此義,釋名無等」,和世間有漏的境界不等。「常處生死隨救一切有情苦故」,就是不共一切聲聞獨覺了。「即依此義。釋名不共」,不共于聲聞獨覺。

  「今此證法性發心、雖一剎那生起法爾能得無量可愛之果」,這句話也還通著的,「證法性發心」是一剎那就現起。「法爾能得」,自然能得無量可愛之果。「以此發心,普能攝受余白淨願」,願得無上菩提,也能攝受其余六波羅蜜多的淨願。「即依此義」,釋名叫作「超過」。「由此義顯,因善決定中成無常愛果因善決定」,這是一個,這是無常可愛之果,那是因善決定裏面的一分。「及大善決定應知」,第五個是大善決定,隨順作利益他行,如經覆護一切衆生界故。次二相攝就指這兩相攝,這兩相當然也可以解釋它是無等,也可以解釋它是不共,也可以這麼解釋。

  下面第叁科後一相攝,這樣子呢,數目是相合,初開始是叁相攝,第二科是二相攝,第叁科是一相攝,加起來是六相,但是可是有點問題。

  

  戌叁、後一相攝

  又此大願無變無盡自性得已,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又是勝分,墮後邊際極大菩提。

  這是第叁科,後一相攝,「又此大願無變無盡,自性得已」,這個大願是沒有變異、是沒有窮盡的時候,「無變無盡」就是這個願的體性,「得已」,就是成就了這個願以後。「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沒有其他的因緣,使令無變無盡的大願退轉失掉了,使令它變異了,不可能有這種事情。

  

  《披尋記》一五七叁頁:

  又此大願無變無盡等者:此中義顯因善決定中常果因善決定應知。依彼常果,說名無變無盡自性。由證此已得涅槃道,盡未來際願善決定,是故說言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

  「又此大願無變無盡等者:此中義顯因善決定中常果因善決定應知」,無常果在前面有了,常果就指這段文說的,「因善決定應知」。「依彼常果,說名無變無盡自性。由證此已得涅槃道,盡未來際願善決定,是故說言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這一個就是「第四個因善決定中,有二種:一成無常愛果因善決定,二、常果因善決定,得涅槃道,如經盡未來際故」,指這個說,這樣第四句裏面的二句,在這裏都有了。

  「又是」,應該就指前面說,就是「又此大願無變無盡自性得已,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它又是勝分,它是個殊勝的部分,前面是無常,這個是常,所以對比起來「常」是勝分。「墮後邊際」,墮者入也,就入于最後的究竟裏邊,「極大菩提」,就是到了無上菩提的時候,與大般涅槃是同等的。這一科解釋完了,下面第叁科結異名。

  

  酉叁、結異名

  如此菩薩善決定願,亦名發心。

  說這菩薩的善決定願,也叫作發無上菩提心的意思。

  

  《披尋記》一五七叁頁:

  又是勝分等者:此中義顯不怯弱善決定應知。能入一切諸佛智地,是故說言墮後邊際極大菩提。

  「又是勝分等者:此中義顯不怯弱善決定應知」,這不怯弱善決定,指最後善決定說。「能入一切諸佛智地,是故說言墮後邊際極大菩提」,這樣說文相是對,可是就數目來說,就是「後一相攝」,這個地方就是二個。就是「又此大願無變無盡」這一條是第四個因善決定的一部分。「又是勝分,墮後邊際極大菩提」,就是最後一個不怯弱善決定。這個地方分科的名字說是「後一相攝」,原來這裏有二相,就是這個地方有點事情,這二相。若是把科名放在「又是勝分,墮後邊際極大菩提」,放這裏。那前面「又此大願無變無盡自性得已,無異因緣令其退轉變異可得。」這一條文放在那裏呢?那不如說是後二相攝,加起來就是七相,但是七相的內容還是六相,倒沒沖突。下面是四相發心,前面是第一科善決定願,這科說完了。

  

  申二、四相發心 (分叁科) 酉一、標

  又即如是菩薩發心,略由四相應當了知。

  

  酉二、征

  何等爲四?

  

  酉叁、釋 (分二科) 戌一、列相

  一者、何相菩薩發心?二者、發心何所緣慮?叁者、發心何狀何相何自性起?四者、發心有何勝利?由此四相,應當了知菩薩發心。

  就是列出來四相,這是第一科是列相。第二科是辨義,辨四相的義,第一科是因相。

  

  戌二、辨義 (分四科) 亥一、因相

  謂諸菩薩勝解行住,已善積集一切善根;于菩薩行已正超出。略說是相,菩薩發心。

  菩薩發心是到了初極喜住,也就是極喜地的時候,才能算是菩薩發心,但是他不是突然間,從這裏開始的,一定是從勝解行住上開始,所以「勝解行住,已善積集一切善根」,可是于菩薩行到了極歡喜住的時候才是正超出。「略說是相,菩薩發心」

  

  《披尋記》一五七叁頁:

  一切善根等者:《十地經論》中略以十句分別依何身生如是心?即此何相菩薩發心。彼說厚集善根爲初,現大慈悲爲後。十句差別中、初句是總,即此已善積集一切善根。余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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