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直地願意學,我學了這部經,學了那部經,一直學,我還不但是學,還修行。但是死了以後,第二生可能就是還俗了,頭一生是出家,肯努力地學,還修行,第二生就還俗了,也可能還是信佛,也可能不信佛,就不學了。所以這個凡夫這個時期這個學靠不住的事情,佛就不給他學的名字。
若是聖人那不是,聖人他一定是學的,他若得了初果以後,他一定是繼續地學習佛法,這一生死掉了,第二生還是學習佛法,他不會不學的。他成就了無漏的畢竟空、無我、無我所的智慧以後,這個智慧是不失掉的。你頭一生修學聖道成就了,你死掉了第二生這個智慧還是有,它不失掉,所以他還繼續地學習佛法,繼續地修學聖道,所以名之爲學,就是他若得了聖道以後,今生學,他來生一直還是學,一直到阿羅漢果才是無學。和我們凡夫不同,凡夫今生學,來生都不容易學。這個出家人,前一生是出家人,但是在出家的這個寺廟裏面爲大衆僧服務,他學了一點,也不是十分那麼樣的圓滿,爲大衆僧服務修了很多的福,第二生就是富貴中人了,富貴中人的時候,爲富貴所迷,不能再出家了,就是還俗了,頭一生出家,第二生還俗了。但是這種人他若學習佛法,他若是學習得很多,來生有可能信佛,因爲前生學習過佛法,今生遇見佛法,還有一點歡喜心的。如果在前一生你雖然是出了家,只是看一個話頭,你沒有學習佛法,也可能是有多少福德,爲大衆僧做依止,有可能他沒有什麼過失,第二生可能又做人了,做人也是個大福德人,大福德人他若遇見佛法不一定有信心,因爲這個人頭一生就是離文字相,我不學習這文字,文字是著魔,我不要,這都是戲論,他就是坐在那裏念佛是誰?我說這話好像是有過失了,但是我這麼想就是這樣,第二生遇見佛法沒有信心,但是他有大福德,結果是有了權利了,有可能毀滅佛教,佛教都是鴉片。當然這是我的虛妄分別,希望我說錯了,我希望我說的是錯的。
所以凡夫學習佛靠不住的,只有入了聖位才是靠得住的,才能靠得住。你今生學習佛法有一點興趣,有歡喜心,繼續學,繼續學,就算是沒有得聖道,你對于佛法有歡喜心,來生還有歡喜心,來生再遇見佛法有歡喜心,這個信心有可能又起來,不至于毀滅佛法。有了大福德有權利的時候,還可能信佛,那也可能又出家了,也有可能。所以若不相信佛法、不閱讀經論、不聞思修,只是在佛法裏面做了很多的福德,來生是危險的。因爲你前生就沒有在佛法上生歡喜心嘛,第二生就有困難,就有問題。所以我們佛教徒你要想一想。
是般若波羅蜜,不與諸佛法,不舍凡人法;不與辟支佛法、阿羅漢法、學法,不舍凡人法。
這一段文是約人說的,當然人裏面也是有法的。這個「不與諸佛法,不舍凡人法」,這是約大乘佛法與凡人法對論的,諸佛法是清淨的法,凡人法是染汙法。我們昨天說過,諸佛法就是一切種智,佛成就了一切種智名之爲佛。應該說般若波羅蜜與諸佛法,你學習般若波羅蜜圓滿了,就成就一切種智,這個時候就名之爲佛的。但是說是「不與諸佛法」,就是佛的般若波羅蜜,觀察一切種智是無所有的,所以沒有與諸佛法。成佛之後,是棄舍了凡夫的染汙法;但是佛的般若波羅蜜,觀察凡夫的染汙法,是畢竟空的,沒有凡夫法可得,所以也沒有凡夫法可棄舍。這兩句話是約大乘佛法與凡夫法對論。「不與辟支佛法、阿羅漢法、學法,不舍凡人法」,這是約二乘法與凡夫法對論,道理也是一樣。
不與無爲性,不舍有爲性。
前面所說的都是屬于有爲法。這個「不爲取故出,不爲舍故出,不爲增減、聚散、損益、垢淨故出」,這也是有爲法。「是般若波羅蜜,不與諸佛法,不舍凡人法;不與辟支佛法、阿羅漢法、學法,不舍凡人法」,這也都是有爲法。這以下就是有爲法與無爲法合起來說,由有爲而無爲,合起來說。合起來說,我們讀這個《大智度論》龍樹菩薩的解釋,他說這個因緣生法,有生有滅的變化,叫做有爲。因緣所做的叫做有爲。無爲法就是沒有生住異滅變化的,就叫做無爲法。對有爲而說無爲,若是有爲法是空了,無爲法也不可得了,那《大智度論》上這麼解釋。這樣解釋,無爲法也是不可得的,所以不與無爲法。
無爲法這個地方,我們讀《金剛經》上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就是所有的聖人,都是證悟了無爲法才成就的。這樣說,你學習般若波羅蜜,證悟了無爲法,那也就等于說由般若波羅蜜的力量,你才證悟無爲法,那也就等于說由般若波羅蜜給你一個無爲法,也可以這樣說;但是無爲法也是不可得的,所以是不與無爲法。也不舍有爲性,「不舍有爲性」這句話,其實就是舍有爲性。舍有爲性這個話是這樣說,就是一切聖人在他本位上說,他的清淨的無分別智慧所證悟的就是無爲,他不住于有爲的境界的。因爲有爲的境界有種種差別相,但是無分別的智慧是無差別相的,所以是棄舍了有爲性,但是他沒有這個分別心,沒有這個舍有爲性的分別心,所以說「不舍有爲性」。
不與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
在《摩诃般若波羅蜜經》的前面幾品,說到十八空,一共有十八個空。這個十八個空就是說明無爲法的,詳細地發揮無爲法,就有十八種差別。譬如說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爲空、無爲空、畢竟空,乃至無法有法空,一共有十八空。實在來說,空與空是無差別,但是所空的對象有差別,就立出來十八種。所以這裏說十八種空,就是擴大了前面的無爲性的意思。
不與四念處乃至一切種智。
這個「四念處乃至一切種智」是有爲法。有爲法裏面有兩種:一種是有漏的、一種是無漏的。我們凡夫的惑業苦,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法都是有漏法,都是有煩惱的染汙的有漏法。這個四念處、四正勤這叁十七道品,乃至六波羅蜜,乃至到佛的一切種智,這是無漏法,但也是屬于有爲,雖然是有爲而是無漏的,它能對治一切有漏法,使令你得聖道,得叁乘聖道,得無上菩提的。這些法也是由學習般若波羅蜜就會成就了,成就了,當然也是觀察它也是畢竟空的,所以「不與四念處乃至一切種智」。
不舍凡人法。
這句話是簡略了,前面說:「不與無爲性,不舍有爲性」,它是不與、不舍兩個相對的,底下「不與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不舍凡人法;「不與四念處」,不舍凡人法;不與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乃至一切種智,不舍凡人法」,這個地方有簡略的意思。
前面這一段是舍利弗尊者難問釋提桓因的,在般若波羅蜜那個清淨無分別的智慧裏面,一切法皆是無相的,是不可以取、也不可以舍的,你爲什麼要取呢?是這樣的意思。
釋提桓因語舍利弗:如是!如是!
這底下釋提桓因回答舍利弗尊者的問題。就說:「如是!如是!」釋提桓因同意舍利弗尊者的見解,說:你說得對!你說得對!是,是不取不舍。在般若波羅蜜中,也沒有般若波羅蜜可取,也沒有舍利可舍的,沒有這個差別的,你說得對,是的。
舍利弗!若有人知是般若波羅蜜,不與諸佛法,不舍凡人法;乃至不與一切種智,不舍凡人法;是菩薩摩诃薩能行般若波羅蜜,能修般若波羅蜜。
這底下釋提桓因又發揮這個道理,就說了。他先稱呼大德舍利弗,說:「若有人知是般若波羅蜜」,假設有這麼一位佛教徒,他能夠真實的證悟了般若波羅蜜,是「不與諸佛法,不舍凡人法;乃至不與一切種智,不舍凡人法」,你能證悟這個不取、不舍的這個道理的時候。「是菩薩摩诃薩能行般若波羅蜜」,假設你能真實明白這件事的話。看這個文「若有人知是般若波羅蜜」:這個「知」,就是應該還不是達到聖人的境界,應該在聞思修這個階段內,在外凡到內凡的這個階段。這個時候他所通達的般若波羅蜜,是不與、也不舍,不取也不舍的話,那麼這個人呢,「是菩薩摩诃薩」,前面說是人,這底下說菩薩摩诃薩,是一回事。說這一位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能行般若波羅蜜,實在這個意思就是他是能取到般若波羅蜜了,有這個意思。
這個「能行般若波羅蜜,能修般若波羅蜜」,這個能行、能修都是他能取這個般若波羅蜜了,他是能拿到般若波羅蜜這個法門了。但是這個能拿到,怎麼叫能拿到了般若波羅蜜的法門了呢?就是能行、能修的意思。這個行和修,我們通常用這個字的時候,可以當做一個字來用,就是你能修行般若法門了。你從聞思修這樣用功的時候,在禅定裏邊修這個般若法門了,那麼就叫能行、能修。如果是相同的話,那就是重複了;所以既然是又說行、又說修,應該有個差別的意思。差別的意思,就是這個「能行」就是在內凡位的時候,他能行般若波羅蜜;這個「能修」般若波羅蜜就是入聖位以後,能修般若波羅蜜了。又能行、又能修,這個人就是拿到般若波羅蜜了,這個人也就是不取亦不舍,不與亦不舍了,他就達到這個程度了。
何以故?般若波羅蜜不行二法相故,不二法相是般若波羅蜜,不二法相是禅波羅蜜,乃至檀波羅蜜。
這裏又再加以解釋。就是你能行般若波羅蜜、你能修般若波羅蜜,怎麼叫做修行般若波羅蜜呢?是這樣的意思。「般若波羅蜜不行二法相故」,你在禅定裏面修般若法門的時候,你這個智慧是不在二法相上活動的。譬如說是我們這個分別心,我們不修行的人,我們的心是在二法相上活動,不是取就是舍、不是愛就是恨,總是二。不是我、就是你,就是有這些二的行相。有了二的行相的時候,當然就是有種種的煩惱,有種種的罪過,有種種的苦惱。現在爲了解脫凡夫的這種境界,修學般若法門的時候,當然不應該是舊家風,應該是不行二法相,就是不在二法相上活動,無有取、亦無有舍;亦無有垢、亦無有淨;亦無有損、亦無有益,沒有這些分別相。沒有這些分別相,實在就是空相的意思,觀一切法都是空無所有的,那麼你這個分別心就不活動了,就與諸法實相相應了,就不行二法相了。
「不二法相是般若波羅蜜」,這個很明白的說出來,這個「不二法相」,就是無差別相,那就是般若波羅蜜的相貌。如果你的心,雖然沒有愛憎,沒有凡夫的這種分別,但是你還是有二法相的話,那你還是戲論境界,不是向于聖道的修行,所以不二相是般若波羅蜜的相貌,當然生滅也是在內,生與滅是相對的,也是二相,此中也沒有生滅、也沒有取舍,沒有這些二法相。
「不二法相是禅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是不二法相,禅波羅蜜也是無所得的,其中也是沒有差別相。這個精進般若波羅蜜也是不二法相,忍波羅蜜、戒波羅蜜,乃至檀波羅蜜都是不二相。說是我有一樣利益人的東西送給人,那麼這個般若波羅蜜這個修行人來觀察,也沒有財物送給別人,也沒有人接受你的施舍的,都是不二相,都是無所得相,就是這樣觀察,所以檀波羅蜜也是不二相。這個釋提桓因這樣子解釋,同意了舍利弗尊者的無取無舍的這個見地。
爾時,佛贊釋提桓因言:善哉!善哉!憍屍迦!如汝所說,般若波羅蜜不行二法相故,不二法相是般若波羅蜜,不二法相是禅波羅蜜乃至檀波羅蜜。
這底下是第四科,第四段,佛贊歎釋提桓因的說法。爾時釋迦牟尼佛就贊歎釋提桓因說:「善哉!善哉!」你說的非常得合道理。「憍屍迦!如汝所說」的「般若波羅蜜不行二法相故,不二法相是般若波羅蜜,不二法相是禅波羅蜜,乃至檀波羅蜜。」是的,你說得對了。
憍屍迦!若人欲得法性二相者,是人爲欲得般若波羅蜜二相。
這底下說一個譬喻,若是一個人他想要在法性上觀察有差別相可得的話,是人爲欲得般若波羅蜜的二相,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是這樣子。這個「法性」,就是諸法空相,這一切法本性畢竟空,這就叫做法性;一切法的空性,就是叫做法性。色法也是自性空的,受想行識也是畢竟空的,乃至一切法都是畢竟空的,那叫做法性。這個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都有二相,都有差別相,但是這些差別相的法性上是無差別相的,色的空相與受想行識的空相是無差別的。你若在無差別上想要得到差別,是不可能的事情。說是:「是人爲欲得般若波羅蜜二相」,你若在法性上得二相,那也就等于是在般若波羅蜜上得二相,是不可能的。
何以故?憍屍迦!法性,般若波羅蜜,無二無別;乃至檀波羅蜜亦如是。
也是無差別相。
若人欲得實際、不可思議性二相者,是人爲欲得般若波羅蜜二相。
前面是說法性,這底下說實際。這個法性這個字和實際來說,這個實際這個字和法性是相等,它的含義是無差別的,但是也有一點差別。有一點差別是什麼呢?就是它純是在聖人的無分別智的所緣境,才叫做實際,那是真實的境界。這個法性,你沒有得聖道,在凡夫的境界,一切法也是畢竟空寂的,所以這個法性通于凡夫的境界;這個實際唯獨是形容聖人證悟的境界,這個地方有點差別,但是它本體上還是無差別。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舍利品 上 3》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