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況地大中複有衆多,謂叁百六十段骨髓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是。諸心數[注釋:數: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所」。]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展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注釋:八萬四千塵勞:即指八萬四千之煩惱。另,頻伽精舍《大藏經》本無「四千」二字。]。
既有此衆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爲我。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注釋:中:頻伽精舍另本作「主」。],多主紛亂,離此之外,複無別法。翻覆推我,皆不可得,便悟此身但是衆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爲誰貪瞋?爲誰殺盜施戒?知苦谛也。
遂不滯心于叁界有漏善惡[注釋:有漏善惡:漏即煩惱之異名,含有煩惱之事物謂之有漏。有漏的業因分善惡二種,五戒十善是善法;五逆十惡是惡法。有漏善法,招致有漏之人、天樂果;有漏之惡法,招致有漏之鬼、畜等苦報。]斷集谛也,但修無我觀智[注釋:無我觀智:觀一切諸法無我、無常的智慧。]道谛,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注釋:我空真如:即無我之真理,證悟到無我執的境界。]滅谛,乃至得阿羅漢[注釋:阿羅漢;梵文Arhan,爲小乘佛教修習的最高果位。]果,灰身滅智,方斷諸苦。據此宗中,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爲根身器界之本也,過去、未來,更無別法爲本。
今诘之曰:夫經生累世爲身本者,自體須無間斷,今五識[注釋:五識:指眼、耳、鼻、舌、身等五識。此五識內依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而生,外以色、聲、香、味、觸等五境爲緣,根境缺一不可,所以說其「阙緣不起」。這是說,五識是依賴內外因緣和合而成,是有待的。]阙緣不起,根境等爲緣,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注釋:滅盡定:梵文爲Nirodhasamapatti,又名滅受想定。指滅盡六識,不再有心、心所對待的禅定。]、無想定[注釋:無想定:非佛教之外道爲證色界無想天果而修習的滅除一切心想。]、無想天[注釋:無想天:指無想有情的衆生所處的色界之天處。],無色界天無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絕?是知專此教者,亦未原身。
譯文
叁、大乘法相法相教認爲,一切有情的存在,從沒有開端的久遠時間以來,自然而有八種識,其中第八阿賴耶識,是一切存在的根本。由阿賴耶識變現出能産生各種意識的識根、身體、一切衆生生存的國土世界和種子,由這些種子,衍生出前七識。八識都具有衍生的能力,各自又都變現出自己所緣的境界之相。這些所緣的境界之相,既然是由識所變現出來,所以都是沒有自性的虛幻假相。
八識是如何作用而輾轉衍生出宇宙萬物呢?法相教認爲由于我法二執的薰習力,所以諸識生起時就變現出似我、似法的二相。第六、七兩種意識,由于無明妄想覆蓋的緣故,因而執持此似我、似法的二相爲實存于外境的我法二相。這種情況就如同患病和做夢的人,由于患病做夢的緣故,感覺到類似于外在境界的種種相狀,夢時還認爲這一切都是真實的存在,醒來才知道,這一切都是夢幻所現,虛幻不實。
我們的存在也如同夢幻,都是由阿賴耶識不斷變現而來。由于無明的迷妄,才産生一種錯誤的執見,以爲是真實的存在,並因此而造作各種業因,使得此身在生死輪回中流轉。如果能領悟到這一點,才能了知我們的一切存在,都是由阿賴耶識所變現而成,阿賴耶識成爲一切存在的根源。
原典
叁、大乘法相教者,說一切有情,無始以來,法爾[注釋:法爾:指自然而然,不假他之造作其法。]有八種識[注釋:八種識:指阿賴耶識、末那識、意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八識。],于中第八阿賴耶[注釋:阿賴耶:頻伽精舍《大藏經》本作「阿賴耶識」,梵文爲Alaya,八識中之第八識,此識含藏一切事物之種子,爲外緣所薰而起現行,以組織通常說的「叁界唯一心」之義。],是其根本[注釋:根本:法相教阿賴耶識含藏一切事物的種子,是一切事物生成的最終依據,所以謂之「根本」。]。頓變根[注釋:根:梵文爲indriya,能生之義,增上之義,此指衍生各種識的力量,如衍生能見眼識的眼根,能聞耳識的耳根等。]、身,器界[注釋:器界:又叫器世界、器世間,指一切衆生生存的國土器物世界。]種子[注釋:種子:本指能生之義,在法相教指在阿賴耶識中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爲法的功能。],轉生七識[注釋:七識:此即指第七識,又名末那識。它是由第八識衍生,而下又能緣生第六識,爲我法二執的根本。],皆能變現,自分所緣[注釋:所緣:與能緣相對應,心識爲能緣,心識所對之境爲所緣,亦即所緣爲心識認識攀緣的對象。],都無實法[注釋:都無實法:能緣之識與所緣之境均由識所變現,所以都沒有自性的存在,只是現象而已。]。
如何變耶?謂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注釋:我法:此指由六、七二識産生的,對假我執爲實有的錯誤分別。],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爲實我實法[注釋:實我實法:執假我與一切現象爲實有,此句義爲,由于無明的原因,六、七二識橫生計度,把虛幻的現象執爲實有,而不了知都爲阿賴耶識所變現。]。如患重病心昏,見異色人物也。夢,夢想所見可知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爲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
我身亦爾,唯識[注釋:識:此即指阿賴耶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境,由此起惑造業,生死無窮。廣如前說[注釋:廣如前說:即指前文所說人天小乘中所謂善惡因果等,從大乘角度看,皆識所變,由于人天、小乘教不了解這一層,誤爲實有。]。悟解此理,方知我身唯識所變,識爲身本。不了之義,如後[注釋: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前」。]所破。
譯文
四、大乘破相教,破除上述大小乘各教,包括法相教的執著,以遮诠方法,顯示真如佛性本來空寂的大乘教理。
其破除法相教教義時,首先對之诘難:由各種意識所變現出的境相既然虛幻不實,那麼能變現這些境相的各種意識又怎麼可以是真實的存在?如果說各種意識爲真實的存在,而其所變現的境相爲虛幻之物,那麼夢想與夢想所見之境相就理應有所不同,有所不同則夢想不是境相之物,境相之物也不是夢想,當醒來夢想斷滅時,其所夢的境相之物理應尚在。
再則,境相之物如果不是夢想,就應該是真實的存在;夢想如果不是境相之物,又以什麼作爲自己所夢的對象?據此可知,做夢時,夢想與所夢之物,似乎有能見的夢想與所見的境相的不同,實際上,二者都虛妄不實,都是沒有自性的存在。法相教所謂的各種意識也是如此,都是各種因緣假合而成,所以都是沒有自性的幻相。
因此,《中觀論》上說:「沒有一種存在,不是由因緣假合而成,所以一切存在,從本質上說,都是空。」又說:「一切存在,既然是由因緣假合而成,所以我說即是空。」《大乘起信論》中也說:「一切存在,都是由于有了妄念,才産生出各自不同的分別,如果能遠離妄念的煩擾,就不會出現任何境界的相狀。」《金剛經》上說:「凡是一切有相狀的存在,都是虛妄不實的,遠離一切相狀,即名之爲佛。」
據此可以了知,只有做到心境兩空,才是大乘佛法的根本教義。如果憑藉這種教義來究竟一切存在的根本,那麼一切存在本來是空,空即是一切存在的根本。
現在,我們再對大乘破相教的教義進行诘難:如果說能緣的意識和所緣的境相都沒有實性,本來是空,那麼又有誰能作爲主體,來了知大乘空教的教義呢?再則,如果說能緣的意識與所緣的境地相都不是真實的存在,那麼虛妄的現象又是從何而生?而且從現在所耳聞目見的一切世間——所謂虛妄的存在,不可能不依靠某種真實的存在而生起。如果說沒有具有濕性的真實水體,那裏還有虛妄假相的水波存在?如果沒有明淨實在的鏡子,那裏還有種種虛幻的影相存在?即如上面說的夢想與所夢境相都是虛妄不實的假有,所說雖然不錯,但此虛妄之夢,也必須端賴于某個睡眠的人才可能生起。現在如果說心境兩空,那麼不知道夢想與所夢境相又是依憑什麼而幻現?
據此我們可以知道,此種教義只是破除各種執著之心,並沒有明確表述真如佛性的本義,因此《法鼓經》上說:「一切說空的經典,都不是究竟的教義,應該還有馀義可說。」《大品經》中也說:「空義只是大乘教的初步教理。」
上述四種教義,前後相望,由淺入深,如果修習這些教理,還不是究竟的大乘之法,所以從這一角度,我們把上述四教名之爲「淺教」。如果把它們的執著認爲是究竟的法理,則是偏頗之心,所以就修習的人而言,又說它們是偏淺之教。
原典
四、大乘破相教[注釋:破相教:即指大乘般若空宗理論,此教認爲凡一切相都是虛妄,主張破除諸法定相的執著,故名之爲「破相教」。]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執,密顯[注釋:密顯:即佛教所謂的「遮诠法」,意指不直說、明說。]後真性[注釋:真性:即佛性。]空寂之理。破相之談,不唯諸部般若[注釋:般若:梵文Prajna之音譯,又有譯班若、波若、缽若等,指了知一切諸法實相的最高智慧。在此專指般若經類,即有關般若波羅蜜教理的經典總稱。]遍在大乘經,前之叁教[注釋:前之叁教:此指上文之人天教、小乘教與大乘法相教。],依次先後,此教隨執即破,無定時節。故龍樹[注釋:龍樹:梵文Nagarjuna,佛滅度後七百年出生于印度南天竺的著名菩薩。他是大乘般若空宗理論的實際創立者,爲密顯二教尊奉爲八宗之祖師。關于其主要事迹,漢譯藏經中有《龍樹傳》。]立二種般若:一共[注釋:「一共」二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般若」二字。在此分別指共與不共二種般若。宗密在此借用中國天臺宗的講法。所謂共般若,即天臺宗判教體系中的「通教」,此般若通聲聞、緣覺與菩薩叁乘,即叁乘都共修此般若以證悟,故名之爲共般若;不共般若,相當天臺宗判教體系中的「別、圓二教」,因此般若只對別、圓二教的菩薩而說,不對聲聞、緣覺之衆說,故名爲不共般若。],二不共。共者,二乘同聞信解,破二乘法執故。不共者,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故天竺戒賢、智光[注釋:戒賢、智光:印度六世紀左右,那爛陀寺二位著名的佛教論師。關于他們二人的佛教論點,唐代華嚴宗祖師法藏,在《大乘起信論義記》一書中有記載。戒賢繼承彌勒、無著的唯識法相系,以法相教爲大乘究竟義,認爲佛初時講阿含等有教,第二時說般若等空教,第叁時才說唯識法相不空不有之中道教。智光則以弘傳龍樹、提婆的空宗爲己任,也把佛說法判爲叁時教,不過他以大乘空宗爲究竟義,故把真空教列爲佛第叁時所說,以表明高于法相教。所以後文中「或雲在唯識法相之前」,是指戒賢之說;而「或雲在後」,即指智光之說,宗密承襲智光之說。]二論師,各立叁時教,指此空教。或雲在唯識法相之前,或雲在後。今意取後。
將欲破之[注釋:破之:此指以大乘空宗的破相理論,來破法相教義。],先诘之曰:所變之境既妄,能變之識豈真?若言一有一無者,此下部[注釋:「下部」二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有一「卻」字。]將彼喻破之。則夢想與所見物應異,異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寐來夢滅,其物應在。
又,物若非夢,應是真物,夢若非物,以何爲相?故知夢時則夢想、夢物,似能見、所見之殊,據理則同一虛妄,都無所有。諸識亦爾,以皆假讬衆緣,無自性故。
故《中觀論》雲:「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注釋:空:梵文Sunyata,佛教常用的哲學概念。空,不是指空無,而是指一切存在都假因緣和合而成;是有待條件的存在,所以其究竟是沒有自性,沒有實體的一種虛假的存在,空即是一種相對性和不真空性。]者。」又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雲:「一切諸法,唯依妄念[注釋:妄念:指虛妄不實的心理活動。]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注釋:境界:指依主觀妄念活動而變現出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種認識和行爲對象。]之相。」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遍大乘藏。
是知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實理。若約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今複結[注釋:結: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作「诘」。]此教曰:若心境皆無,知無者誰?又若都無實法,依何現諸虛妄?且現見世間虛妄之物,未有不依實法[注釋:實法:按宗密的理論,即指本覺真性。]而能起者,如無濕性不變之水,何有虛妄假相之波[注釋:此水波之喻文,意出《大乘起信論》。《起信論》以水波的一體不二性,來說明本覺真性與不覺的關系,這裏轉用以說明真性與假相如水與波,不能截然二分,而是一體(濕性)之二種形態。];若無淨明不變之鏡,何有種種虛假之影?又,前說夢想、夢境同虛妄者[注釋:同虛妄者: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四字。],誠如所言,然此虛妄之夢,必依[注釋:依: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因」]睡眠之人,今既心境皆空,未審依何妄現?
故知此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注釋:真靈之性:即本覺之性。]。故《法鼓經》雲:「一切空經,是有馀說。」有馀者,馀[注釋:馀: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義未了也。《大品經》雲:「空是大乘之初門。」
上之四教,展轉相望,前淺後深,若且習之,自知未了,名之爲淺,若執爲了[注釋:了:此指了義教。],即名爲偏,故就習人,雲偏淺也。
《華嚴原人論 3 斥責偏淺的教義——指修習佛學而不了解教義的人》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