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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 羅婆那王勸請品第一▪P3

  ..續本文上一頁種之義,今亦欲問,未來亦爾。此二種義差別之相,一切二乘及諸外道皆不能測。

  爾時,如來知楞伽王欲問此義,而告之曰:楞伽王,汝欲問我,宜應速問,我當爲汝分別解釋,滿汝所願,令汝歡喜,能以智慧思惟觀察,離諸分別,善知諸地,修習對治,證真實義,入叁昧樂,爲諸如來之所攝受,住奢摩他④樂,遠離二乘叁昧過失,住於不動善慧法雲菩薩之地,能如實知諸法無我。

  注釋

  ①無生法忍:安住於無生無滅之理而不動心,亦即悟諸法不生不滅之理。

  ②梵釋四天:指梵天、帝釋天及四天王。四天王即居於須彌山腰之由犍陀羅山的四個山頭上的帝釋天四將。

  ③應正等覺:即「應供」與「正等覺」。「正等覺」又稱「正遍知」,與「應供」均爲佛之名號。

  ④奢摩他:又稱「舍摩他」、「奢摩陀」,禅定七名之一,意爲「止息」、「寂靜」。

  譯文

  其時,楞伽王承蒙佛之應允,即於清淨光明如大蓮花的寶山之頂,從座而起,爲衆多采女所圍繞簇擁,頓時又化作無數種顔色之花,種種花香、末香、塗香以及幢幡、冠佩、璎珞等種種世間所未曾見的裝飾;又變化作欲界之各種樂器,超過於諸天龍神及樂神乾闼婆之所有者;更變化作十方佛土以前所曾見過的種種樂器;再複化作大寶羅網,蓋覆於諸佛菩薩之上;又化作種種上妙衣服,並豎立起幢幡以爲供養。做完這一切後,楞伽王即升至虛空,有七多羅樹高。在虛空中又變化出種種彩雲以作供養,並奏出種種音樂,音樂聲自空中而下,環繞下息。

  其時,楞伽王即坐於如大蓮花之寶山頂上,極是欣悅恭敬地說:我今欲問如來二種義,此二義我從前已經請教過過去諸佛,過去諸佛也已經爲我解說過,我今所問仍是此如來二義,但願世尊慈悲,更爲解說。世尊,變化佛曾說,此二義不是根本佛所說,根本佛說叁昧樂法門,不說虛妄分別法門。善哉!世尊於一切法自在無礙,但願世尊悲憐我等,進一步宣說此如來二義,一切佛子都十分想聽世尊演說。

  其時,世尊告訴楞伽王說:此二義你應當問,我也應當爲你等宣說。

   當時夜叉王更著種種寶冠璎珞,用各種寶物莊嚴其身,並應聲道:如來常說,一切法都應該舍去,更何況非法

  爲什麼必須舍去一切法及非法呢

  那麼,何者是法

  何者是非法呢

  法如果應該舍棄,爲什麼有二法之分呢

  有二法之分,即是虛妄分別之相,諸如有體無體,有實無實,都是一種虛妄分別,不能了知阿賴耶識無差別之相,就像毛輪住於不淨之境一樣,法性本來就是這樣,如何舍棄

  其時,佛對楞伽王說:愣伽王,你難道不曾看見過瓶等無常之物嗎

  愚妄凡夫爲假相所迷惑,於中虛妄分別此是瓶,彼是非瓶,你何不藉此去理解何者爲法

  何者爲非法

  這是凡夫之所分別,非是聖智見。在凡夫眼裏,有此種相、那種相,智者不爲各種假相所迷惑。楞伽王,譬如用火燃燒宮殿園林,看到種種煙焰,但其火性是一,所出現的種種煙焰,是由各種長短大小不同之木料所産生的,你今何不藉此去理解何者是法

  何者是非法

  楞伽王,如一顆種子,生芽、長枝、開花並結出種種果實。外法是這樣,佛法也是如此。以無明爲緣,生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於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中,因緣而生,有苦樂、美醜、語默、行止諸種差別;又如諸識,相雖是一,所墮之境界有上、中、下、染淨、善惡之種種差別。楞伽王,不但以上所言諸法有如是差別,就是修行者修各種觀行時,由於各自之智慧、境界不同,所見亦各有差別,何況法與非法,豈能無種種差別

  楞伽王,法與非法之差別,應知此均屬相分別。

  楞伽王,何者是法

  二乘及諸外道,虛妄分別說有實法存在,這是導致有種種法存在的主要原因。如此之種種法,均應舍離,不應該於中取分別之相。能洞見自心法性,則能做到無所執著。諸如瓶等事物,乃是凡愚之所虛妄分別執著,本無有體,諸修行者,如能以理如實觀察,即爲舍離諸法。楞伽王,何者非法

  所謂諸法無自性、無形相,永遠抛棄一切虛妄分別,如實觀察諸法若有若無,達到這種境界,其余妄見皆不生起,這就叫舍離非法。此外,還有一種「非法」,亦即如兔角、石女兒等,皆無自性相,不可分別只是隨世俗言說,而有其名,不像瓶等,看得見摸得著,以其不是諸識之所能取著,這種分別亦應該舍離。這就是舍離法與非法。

  楞伽王,你剛才所問的,我已經回答完了。楞伽王,你說你於過去諸如來處所已經問過此義,彼諸如來曾爲你作過解說。楞伽王,你所說的「過去」本身,乃是一種「分別」,說「未來」亦是一樣。我與過去諸佛並沒有什麼差別。楞伽王,諸佛所說之法,皆離分別,超出戲論,非如有色有相之物,只有聖智能夠證知。爲了使衆生得到安樂,因而才演說。因其是無相之智,故稱之爲如來,因此,如來者,以智爲體;因以智爲身,因此不可分別,既無能分別,亦無所分別,不可以衆生相妄加分別。何以無能分別

  因有意識而才有諸境界生起,而有色形諸相,因此,無能分別,亦無所分別,譬如壁上彩書之衆生,無有覺知,世間的衆生也是這樣,無有[業],亦無[果報」,一切諸法也是這樣,不可聞不可說。

  楞伽王,世間衆生猶如幻術所變,凡夫外道不識此理。楞伽王,能如是見,名爲正見,否則,則是分別見,由虛妄分別,有二元之對待。楞伽王,譬如有人於水中自見其像,於燈月下自見其影,於山谷中自聞其聲響,便生錯覺,分別取著,以自心取自心,法與非法也是一樣,實乃虛妄分別的産物,對此如不能舍離,只會更加增長虛妄之見,永遠不得寂滅。若了達虛妄寂滅一緣,則是最勝叁昧,由此能生自證聖智,以如來藏妙淨明心而爲境界。

  爾時,楞伽王蒙佛許已,即於清淨光明如大蓮華寶山頂上,從座而起,諸采女衆之所圍繞,化作無量種種色花,種種色香、末香、塗香,幢幡、幰蓋、冠佩、璎珞,及余世間未曾見聞種種勝妙莊嚴之具。又複化作欲界所有種種無量諸音樂器,過諸天龍乾闼婆等一切世間之所有者;又複化作十方佛土昔所曾見諸音樂器;又複化作大寶羅網遍覆一切佛菩薩上;複現種種上妙衣服,建立幢幡以爲供養,作是事已,即升虛空高七多羅樹,於虛空中複雨種種諸供養雲,作諸音樂,從空而下。

  即坐第二日電光明如大蓮花寶山頂上,歡喜恭敬而作是言:我今欲問如來二義,如是二義我已曾問過去如來應正等覺,彼佛世尊已爲我說,我今亦欲問於是義,唯頤如來爲我宣說。世尊,變化如來說此二義,非根本佛,根本佛說叁昧樂境,不說虛妄分別所行。善戰!世尊,於法自在,唯願哀憨,說此二義,一切佛子心皆樂聞。

  爾時,世尊告彼王言:汝應間,我當爲汝說。

  時夜叉王更著種種寶冠璎珞,諸莊嚴具以嚴其身,而作是言:如來常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雲何得舍此二種法

  何者是法

  何者非法

  法若應舍,雲何有二

  有二即墮分別相中,有體無體,是實非實,如是一切皆是分別,不能了知阿賴耶識①無差別相,如毛輪住非淨智境,法性如是,雲何可舍

  爾時,佛告楞伽王言:楞伽王,汝豈不見瓶等敗壞之法,凡夫於中妄生分別,汝今何故不如是知法與非法差別之相

  此是凡夫之所分別,非證智見。凡夫墮在種種相中,非諸證者。楞伽王,如燒宮殿、園林,見種種焰,火性是一,所出光焰由薪力故,長短大小各各差別。汝今雲何不如是知法與非法差別之相

  楞伽王,如一種子,生芽、莖、枝葉及以花果無量差別。外法如是,內法亦然。謂無明爲緣,生蘊界處一切諸法,於叁界中,受諸趣生,有苦樂好醜語默行止,各各差別;又如諸識,相雖是一,墮於境界有上中下染淨善惡種種差別。楞伽王,非但如上法有差別,諸修行者,修觀行時,自智所行亦複見有差別之相,況法與非法而無種種差別分別

  楞伽王,法與非法差別相者,當知悉是相分別故。

  楞伽王,何者是法

  所謂二乘及諸外道,虛妄分別說有實等爲諸法因,如是等法應舍應離。不應於中分別取相,見自心法性則無執著。瓶等諾物凡愚所取本無有體,諸觀行人以毗鉢舍那②如實觀察,名舍諸法。楞伽王,何者是非法

  所謂諸法無性無相永離分別,如實見者,若有若無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舍非法;複有非法,所謂兔角、石女兒等,皆無性相,不可分別,但墮世俗,說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以彼非是識之所取,如是分別,亦應舍離。是名舍法與舍非法。

  楞伽王,汝先所問,我已說竟。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諸如來所已問是義,肢諸如來已爲我說。楞伽王,汝言過去但是分別,未來亦然。我亦同彼。楞伽王,彼諸佛法,皆離分別,已出一切分別戲論,非如色相,唯智能證,爲令衆生得安樂故而演說法,以無相智,說名如來。是故如來以智爲體,智爲身故,不可分別。不可以所分別,不可以我、人、衆生分別。何故不能分別

  以意識因境界起取色形相,是故離能分別,亦離所分別。楞伽王,譬如壁上彩畫衆生,無有覺知,世間衆生悉亦如是。無業無報,諸法亦然,無聞無說。  

  楞伽王,世間衆生猶如變化,凡夫外道不能了達。楞伽王,能如是見名爲正見,若他見者名分別見,由分別故,取著於二。楞伽王,譬如有人於水鏡中自見其像,於燈月中自見其影,於山谷中自聞其響,便生分別,而起取著,此亦如是。法與非法唯是分別,由分別故,不能舍離,但更增長,一切虛妄,不得寂滅。寂滅者,所謂一緣,一緣者是最勝叁昧,從此能生自證聖智,以如來藏而爲境界。

  注釋

  ①阿賴耶識:亦作「阿梨耶識」、「阿刺耶識」、「藏識」、「無沒識」等,瑜伽行派所立心法「八識」的第八識,具有含藏一切諸法種子之義。

  ②毗鉢舍那:又作「毗婆舍那」,意譯爲「觀」,觀見事理之謂。

  

  

《楞伽經 羅婆那王勸請品第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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