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是凡夫分別之智。依據此叁法,分別性得以成立。
問:依他性依據何法而得成立?
答:依據四法而得成立。所謂四法,分別指相狀、概念語言、分別之智及能觀真谛的如理之智。依據此四法,依他性得以成立。
問:真實性依據何法而得成立?
答:此性不住一法,一執著一法,故無有所依,因爲真實之境無有分別。
原典
八通達者
問曰:修觀行(注釋:觀,梵文爲Vipasyana,達觀真理之義。觀行,即謂於心觀理而又按真理來軌持行爲。)人若通達分別性者,爲當可說行執相(注釋:即執取相,指由於不了一切諸法虛妄不實,對苦樂等境起分別之心,深生取著之念。)中,爲不可說行執相中耶?
答曰:若由世俗智(注釋:即俗智,可以分別了達一切事相。)分別,可說行執相中,若由出世無分別智(注釋:即離一切有爲、分別之心,可冥悟真如的無分別智。)通達者,可說不行於執相中。是故依他與分別,同一無相。(注釋:此句義謂:若從無分別真智去觀照分別與依他二性,或虛妄遍計而有,或假借因緣而有,二者同樣都無實相。)如分別依他,真實亦如是(注釋:此句義謂:真實以空爲性,故也無相可執。)。
問曰:修觀行人能如真實理入分別性,照了何性耶?
答曰:了真實性(注釋:此句義謂:若能如實觀照分別性由虛妄所執,本來性空,此即是通達真實性。)。
問曰:修觀行人如真實理入真實性,照了何性?
答曰:了依他性故,然後得真實性,是名通達。(注釋:此數句義謂:若能知實觀照真實之性,即可了達一切現象因緣而生,此即依他性。解此依他之義,又可通達一切現象無有自性,本來性空,故又通真實性。)
九若無等者
問曰:若分別性無,有何過失?
答曰:若無分別性,則名言不立。名言不立故,則依他性不得成就(注釋:此數句義謂:指稱不同事相之概念語言,乃假借分別計度之念而有,如有分別天與地的不同,方有天、地之概念名稱而生。若無分別之心,則萬法一如,亦無概念語言可以措意。依他性必假借一定概念語言,方可成立,如此順推,可知無分別性,則依他性也不能成立。),乃至淨、不淨(注釋:指清淨之德。)品並皆不立。
問曰:若無依他性,有何過失?
答曰:若無依他性,一切煩惱不由功用(注釋:指修習大乘佛法的實踐及效用。),應自能滅。若爾,淨品亦不得成。(注釋:此數句義謂:若無依他性,則一切現象因緣所生之義不立,如此則表明一切法自有本性,無須假借修習之功。)
問曰:若真實性無,有何過失?
答曰:若無真實性,則一切、一切種清淨境(注釋:分別指一切智與一切種智。二智皆爲佛智之名。一切智,指了知一切法。一切智是對一切種習而言,其間有總別二義。依總義說,二智總名佛智,無有差別,依別義說,則一別攝真俗一切現象,一通攝真俗一切現象。)不得成故。一切者,別攝真俗盡。一切種者,通攝真俗故。
問曰:是真實性者爲可立淨,爲立不淨?
答曰:不可得說定淨不淨。若定淨者,則一切衆生不勞修行,自得解脫故。若定不淨者,一切衆生修道即無果報(注釋:此指借修習而證得清淨圓滿之果位。)。若定淨者,則無凡夫法(注釋:針對凡夫不淨,而須假借修習成淨的方法。)。若定不淨者,則無聖人法(注釋:成爲聖人的修習方法,聖人本來斷惑心淨,若真實不淨,則表明斷惑證真之法無由得成。)。何以故?淨不淨品,皆以如(注釋:指真如。)爲本故。若其定淨,不即無明。若其不淨,不即般若。此兩處如性不異故(注釋:此句義謂:無明、般若皆以真如爲體,故從體性義上說,二者無有分別。此說與如來藏緣起系的觀點一致。),此真如非淨非不淨。何以故?欲顯真如異眼等諸根(注釋:指眼、耳、鼻、舌、身、意等能分別了知事物的潛能。),異禅定心(注釋:禅,又譯爲靜慮,指心體寂靜,萬念俱滅;定,又譯爲叁昧,指心定止於一境而離散動之義。禅定,即通過疑神絕慮,而使心達到專注一境的高度入定狀態。因禅定爲心之德,故又名禅定心。)等故。異眼等諸根者,諸根既不被染,亦應得同如理清淨。而不然者,以有漏業爲因故,從本不淨(注釋:佛教認爲一切有漏業均從無始無明而有,故說從本不淨。本,即指無始無明。)。真如不爾,在於佛地,本性清淨,無有從本理不淨義,故異諸根。異定心等者,定體本性自淨,可得同真。而爲四惑(注釋:亦名四煩惱。指:一、我癡,即無明。二、我見,即我執,於非我之法妄計有我。叁、我慢,即倨傲、驕慢之心。四、我愛,即我貪,於所執之我深生執著。)所噉,故轉成不淨。真如之理本來清淨,則不如是,雖複在無明毈中,終不爲彼所汙。
問曰:此叁性幾性無體能生有體(注釋:此中體均指體相。)?
答曰:唯分別一性無體,能生依他性體(注釋:此句義謂:指由分別而生名言,由名言而有依他,展轉相生。)。
問曰:此幾性有體,能生有體?
答曰:唯是依他一性,有不實體,還能生依他體,猶如無明生諸行等。
問曰:此叁性幾性有體能生無體?
答曰:真實一性能滅依他,令其無體故(注釋:此數句義謂:從真實的層面來觀照依他性,乃知依他由因緣所生,無有實性,故謂之令其無體。體,在此指體性。),是名若無等。
十依止者。
問曰:分別性依何法得成?
答曰:依叁法故成。何者叁?一相。二名。叁思惟(注釋:即分別思惟,凡夫分別之智。)。依此叁故,分別性立。
問曰:依他性依何得成?
答曰:依四法成。四法者,謂相、名、分別(注釋:即分別思惟。)、聖智(注釋:即能觀真谛的如理智。)等。依此四法故,依他性成。
問曰:真實性依何法得成?
答曰:此性無住無著,無有依處,境無分別?
如來藏義
譯文
再則,如來藏義有叁方面必須了知。哪叁方面呢?一是所攝藏。二是隱覆藏。叁是能攝藏。
一、所謂所攝藏義,是指佛從自性如如不二的角度,說一切衆生都爲如來藏所攝。所謂如來藏之「如」有二種含義:一是指能契真如的無上妙慧,二是真如理體之境界。此二者皆真實不虛,無差別之相,故名之如如。如來藏之「來」字,是說一切諸法皆從自性中流轉出來。最終又假借修習,回到自性,所以名之爲如來。所以如來之性若處因位,名之爲應得;若處果位,又名之爲至得。無論其在因位爲煩惱所覆,抑或在果位清淨彰現,其本性不變,只是由於在因位與果位,其有汙染與清淨的不同。處因位時,由於違背我法二空之量,生起無明,而有煩惱染汙,所以名之爲染濁。如來之性雖爲煩惱所覆,未能顯現其清淨之性,然而一定會在當來顯現,所以名之爲應得。如果假借修習,到達果位時,則與我法二空之理不相違礙,不再有無明之累,也不爲煩惱所染,故名之爲清淨。因爲正果已顯,故名之爲至得。
譬如水性,其體性無有清濁之別,只是從其是否爲穢物所染汙的角度來說其有清濁之分。如果有泥滓等濁物混雜水中,那麼水就會變得混濁不清。雖然如此,但水的清淨本性卻不會因此而喪失。如果以某種方法去除濁物,就能使水轉爲清淨。所以淨與不淨是從有濁物和無濁物的角度來說,與水性無關。應得與至得二種佛性義亦如此。應得與至得雖在因、果二位有染淨的不同,但二者都以真如佛性爲體,其體性不變。只是違背我法二空之理,起無明惑業,生煩惱等障,才謂之爲混濁。如果不違二空之理,與真如理體別無二致,則不會生起無明煩惱等惑,所以從這層意義,才姑且名之爲清淨。如來藏的「藏」字,是指一切衆生都內有如來無上妙智,故名之爲藏。因爲真如理體的境界要因能契真如之妙智才能彰現,所以一切衆生因內有無上妙智,故一定不出真如之境,都爲如來所攝受,名之爲所藏,或說衆生爲如來藏。
再則。「藏」有叁種之義:一顯如來境界無比,離此如如境外,沒有任何境界能勝過此境。二顯如來智慧無比,離此智外,沒有任何智慧妙於此智。叁顯如來證果無比,因沒有任何果報高於此果,故名之無比。由於此果能攝藏一切衆生,所以說衆生爲如來藏。
二、所謂「隱覆」之義,是說如來真性自隱不現,所以名之爲藏。所說如來一詞有二種含義:一是表現如來之性真實不虛。由妄想故名爲顛倒,遠離妄想,故名爲如。二是表現如來之性常不滅。如來之性從因位到果位,無有變異,所以名之爲常。如來性處因位時,爲無明煩惱所覆,衆生由此而不能了見如來本性,故名之爲藏。
叁、所謂「能攝」之義,是說如來藏雖處果位時,證得無量勝妙功德,但此無量功德在如來藏處因位之時本來具足。如果說至果位時方有如此勝妙功德之性,那無異於說如來之性由無至有,應是無常。爲什麼呢?如果這樣說,那就說明此勝妙之德非由如來之性所生成。所以如來之性本來就具足無量勝妙功德,這樣才能說其性是常,無有變異。
原典
佛性論(注釋:「佛性論」,金陵本無。)顯體分第叁中(注釋:「第叁中」,碛砂本無。)如來藏品第叁
複次,如來藏(注釋:梵文爲Tathagata-garbha,義指真如在煩惱中,爲煩惱所覆蓋。《佛性論》此節,詳言如來藏之義。)義有叁種應知。何者(注釋:「者」,金陵本作「等」。)爲叁?一所攝藏。二隱覆藏。叁能攝藏。
一所攝名藏者,佛說約住自性如如(注釋:指自性理體不二平等,無彼此差別,故謂之如如。),一切衆生是如來藏(注釋:此句義謂:一切衆生均爲如來藏所攝。)。言如者有二義:一如如智(注釋:指能契入真如理體的智慧。),二如如境(注釋:指爲如如智所契之真如理體之境界。)。並不倒故,名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注釋:此句義謂:一切諸法均從真如自性中流轉出來,最終又還滅回到真如自性本身。前者謂來至,後者謂至得。另,「來至」,碛砂、金陵二本均作「至來」。),是名如來。故如來性雖因(注釋:此指因位,即對於成佛之果而言,佛修行佛因之位。自發心至成佛之間之階位。)名應得(注釋:義指如來之性將得。因如來藏處因位時,其本性尚爲無明煩惱所覆,未得顯現,須借修行之功將來必顯,故謂之應得。),果(注釋:指果位,對因位而言,依因位修行之功而得悟之結果之位。)名至得(注釋:指通過修行至果位,使如來之性彰現,謂之至得。),其體不二(注釋:指如來性體在悟前之因位與悟後之果位,本性不變,故名不二。)。但由清淨有異(注釋:指如來之性在因位時爲煩惱所覆,故不清淨;而在果位時,煩惱已除,如來清淨之性彰現,與因位汙染不同,故謂之有異。),在因時爲違二空(注釋:指人、法二空。),故起無明,而爲煩惱所雜,故名染濁。雖未即顯,必當可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複惑累,煩惱不染,說名爲清。果已顯現,故名至得。
譬如水性,體非清濁,但由穢不穢故不清濁名。若泥滓濁亂,故不澄清,雖不澄清,而水清性不失。若方便澄渟,即得清淨。故知淨不淨名由有穢無穢故得,非關水性自有淨穢。應得是至(注釋:「是」,碛砂、金陵二本均作「得」。)二種佛性亦複如是,同一真如,無有異體(注釋:指真如本性在因位、果位雖有染淨不同,然其體性不變。)。但違空理,故起惑者,煩惱染亂,故名爲濁。若不違二空,與如一相,則不起無相,煩惱不染,所以假號爲清。所言藏者,一切衆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爲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注釋:此句義謂:如如境因如如智而顯,故說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衆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爲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衆生爲如來藏。
複次,藏有叁種:一顯正境(注釋:即指如如境。)無比。離如如境,無別一境出(注釋:指超出。)此境故。二顯正行(注釋:即指契入理體的如如智)無比。離此智外,無別勝智過此智故。叁爲現正果(注釋:即指契入理體而證得之佛果。)無比。無別一果過此果故,故曰無比。由此果能攝藏一切衆生故,說衆生爲如來藏。
二隱覆爲藏者,如來自隱不現,故名爲藏。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爲顛倒,不妄想故名之爲如。二者現常住(注釋:即恒常不變。)義。此如性(注釋:指真如之性。)從住自性性(注釋:即指如來藏處因位。),來至至得(注釋:即指果位。),如體不變異,故是常義。如來性住道前時(注釋:即指處因位時。),爲煩惱隱覆,衆生不見,故名爲藏。
叁能攝爲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住如來應得性(注釋:即指如來藏處因位。)時,攝之已盡故。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注釋:此數句義謂:真如本性在因位、果位時恒常不變,在因時雖染,不能謂失;在果時雖顯,不能謂得。)何以故?非始得(注釋:指如來藏本來自性不變,故雖在果位彰現,不能謂得。「始」,碛砂、金陵二本均作「如」。)故。故知本有(注釋:指如來藏清淨之性本來就有,非假修習而後有。),是故言常。
《佛性論 彰現佛性之體》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