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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題解▪P3

  ..續本文上一頁意義,所以後世律宗又將佛陀所製的一切諸戒歸納爲「止持」、「作持」二門。止持門是指對於身口等的過非,製止而不作,就是守持戒法,如比丘、比丘尼二衆製止身口不作諸惡的「別解脫戒」,則爲止持戒。作持門是指對於社會人群乃至一切有情有益之事,能積極去作,就是守持了戒法,如戒律中安居、說戒、悔過等行持軌則爲作持戒。

  《四分律》中,前半部解釋僧尼二衆的別解脫戒:比丘戒中有四波羅夷、十叁僧殘、二不定、叁十舍墮、九十單墮、四悔過法、百衆學法、七滅诤:比丘尼戒中有八波羅夷、十七僧殘、叁十舍墮、百七十八單墮、八悔過法、百衆學法、七滅诤,這些即爲止持門。後半部解釋受戒、說戒、安居、自態、皮革、衣、藥、迦締那衣、俱睒彌、瞻波、呵責、人、覆藏、遮、破僧、滅诤、比丘尼、法、房舍、雜二十種鍵度,這些都是作持門。止持、作持是對佛製戒法的根本概括,即使是被稱爲四分律南山宗的五大部,內容也不出此二類。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旨在說明止持,《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明作持。《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上、下二卷說明作持,中卷說明止持。《四分律拾昆尼義鈔》多說明止持,《四分比丘尼鈔》說明比丘尼止、作二持。

  四分律弘通獨盛的內在契機

  《四分律》原屬聲聞乘,但在中國流傳弘揚過程中,律師們即將此律會通大乘敦義。早在北魏時,慧光律師即判此律爲大乘,至唐代,道宣律師更明確地主張《四分律》通於大乘。在《行事鈔》卷上之叁說:「四分宗義當大乘。」同書卷中四說:「四分律一宗是大乘。」更在《羯磨疏》中,從律文中搜尋出五種理由來證明其說:

  其一爲「沓婆回心」,這在解釋「僧殘」的律文中,說到無根謗戒,沓婆比丘得了羅漢果之後,生起厭棄此身無常之心,欲修利他行,求牢固法。此可爲回心向大的很好說明。

  其二「施生成佛」,在戒本回向文中有「施一切衆生,皆共成佛道」兩句,即是大乘的圓頓了義,和《華嚴經》、《法華經》之義相通。

  其叁「相召佛子」,在律序中一再說「如是諸佛子」 、「佛子亦如是」 ,佛子的稱呼和大乘《梵網》戒中所稱佛子意義相同。

  其四「舍財用輕」 ,《四分律》中解釋「舍墮」戒中,舍墮求悔,先須舍財,如僧用不還,只犯突吉羅輕罪,和大乘戒以意業分判輕重相通。

  其五「識了塵境」,如《四分律》小妄戒,解釋見聞覺知,說眼識能見、耳識能聞等,以識爲了義,也和大乘義理相通。由此五義,即以《四分律》會通大乘。

  《四分律》作爲律典中最爲詳備的法典,義通大乘,被機最廣。由於佛陀耶舍譯、出此律之後不久即返賓,承繼無人,以至使《四分律》久不行世。又當時僧尼南方多依《十誦律》,北方頗盛行《僧只律》,故《四分律》譯出六十余年間,幾乎無人研習,即使有之,也是只供旁涉而已。

  律學初傳中國之時,只有昙摩迦羅譯出《僧只戒本》,後又有安息國沙門昙谛,在洛陽白馬寺譯出《昙無德羯磨》,此即中國比丘羯磨受戒所禀之法。以後,律部次第譯出,諸律雜弘,受戒習律趨於混亂,正如《績高僧傳·智首傳》雲:「自律部東闡,六百許年,傳度歸戒,多迷體相,五部混而未分,二見紛其交雜,海內受戒,並誦法正(昙無德)之文。至於行護隨相,多委師資相襲,緩急任其去取,輕重互而裁斷。」智首慨歎五律互相混雜,受戒輕重不一。

  道宣在《續高僧傳》中也對以前南方律師受(受戒)遵《四分》,隨(行持)依《十誦》的狀況表示遺憾,並說:「窮其受戒之源宗歸四分。」可見中國僧衆自來受戒都是依著《四分律》的。就戒而言,所受的與所持的應當求得一致,所以後來《四分律》的通行乃是必然的趨勢。

  及至北魏孝文帝時,北臺法聰律師本學《僧只》,開通精研,因窮受體,既部依雲無德律,於是辍講《僧只》,而弘傳《四分》,使受隨相契,事歸一揆,自是以後,弘傳漸盛,疏釋者衆。其弟子道覆律師即撰《四分律疏》六卷,使《四分律》在北方逐漸流行。慧光律師博聽律部,師承道覆研究《四分》,大力弘揚,奠定了《四分律》開宗立派的基礎。慧光門下弟子衆多,律匠輩出,殆至洪遵律師入關一呼,《四分》大唱,乃一躍而代《十誦律》大行天下。至唐代道宣律師承智首律師之統,專依《四分》以明受體而談隨行,使《四分律》弘通獨盛,蔚成一宗。道宣《續高僧傳》中雲:「今混一唐統,普行四分之宗。」從唐時推行《四分律》,並發展爲律宗,直至現在,漢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一直奉行《四分律》不改。

  中國佛教典籍中屬於昙無德部的律典多和《四分律》有關,現存別譯或集錄而成的,就有:佛陀耶舍譯《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懷素校定《比丘戒本》一卷,《比丘尼戒本》一卷,道宣《刪定僧戒本》一卷,宋元照《重定比丘尼戒本》一卷,明弘贊輯《式叉摩那尼戒本》一卷,曹魏康僧铠譯《雜羯磨》一卷,昙谛譯《羯磨》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比丘尼羯磨》一卷,道宣集《刪補隨機羯磨》二卷,懷素集《僧羯磨》叁卷,《尼羯磨》叁卷。

  戒律精神本具止惡生善的雙重意義,本書節選內容,即是本著諸惡莫作、衆善奉行的原則,從六十卷《四分律》,洋洋七十余萬言中,選出原典近叁萬字,在內容上,止持、作持二門均予兼顧,涉及比丘戒的四波羅夷、十叁僧殘、二不定法,以及九十單墮中的一目。比丘尼戒中八波羅夷中與比丘戒不同的另四波羅夷。犍度律中選有受戒鍵度、說戒鍵度、安居鍵度、自恣鍵度、衣鍵度、比丘尼鍵度、雜鍵度的基本規則。此外還有昆尼增一中的一部分。對所選原文除加以分段、標點和注釋外,還進行了必要的文字校勘。

  本書原文以日本《大正藏》爲底本,以金陵刻經處刻本及日本《正藏經》爲參校本。

  

  

《四分律 題解》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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