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独对坐。㈡於不隐蔽处,与妇人单独二人对坐。以上二项,被有信用的信徒目击时,由其信徒所告,而决定所犯为波罗夷或僧残或单堕等罪,要看具体情形而判决。
四、三十舍堕法:此罪共有三十条,是有关衣、食、金钱、药品的戒条。以保持少欲知足为根本精神。如个人所持有的衣鉢等物超过规定数目,或携带不应带的物品时,其物品及超出之衣鉢要被僧团没收。反之,如携带的衣鉢不满法定的数量,也要受到呵责。犯此戒法的比丘,要在四人以上的僧前交出其超过的物品来进行忏悔。舍堕的「舍」是舍物品的意思,「堕」是堕地狱的意思。
五、九十单堕法:单堕与前面的舍堕同为波逸提罪。舍堕是有关财物之罪,而单堕是有关妄语、两舌、杀畜生或饮酒等罪,内容为九十条。犯此罪的比丘,必须於三人以上的僧前忏悔。
六、四悔过法:这是应向他人告白或忏悔之罪,内容由有关「食事」的四条律而成。犯此戒条,则必须向人悔过。此罪较单堕罪轻,故於一人前忏悔,即可得清净。
七、百众学法:这是有关生活的细则。例如:服饰、饮食、姿势、行仪、进退、大小便等注意事项,均属此范围,也就是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种种「威仪作法」 。内容有一百条,故云「百众学」 。违此行为者,成立「突吉罗」罪。故意犯此罪时,应对上座比丘忏悔(对首忏),若非故意触犯此罪时,则於自己心中忏悔(责心悔)即可。
八、七灭诤法:此并非「罪名」 ,而是规定僧团中所起纷争的「镇灭法」 ,内容有七种方法,故云「七灭诤」。主要是为了解决僧团内部纠纷冲突的规定。
以上是关於比丘戒的内容,共有二百五十戒。《四分律》中,在每一条戒下又各各说明制戒缘起(为何事结戒) 、缘起之人(因谁结戒) 、立戒(佛结戒的经过和所结戒的条文) 、分别所立戒(条文的解释) 、判决是非(是犯非犯和所犯轻重的判断) 。每结一戒必说十句义,也称制戒十益,即:「一、摄取於僧,二、令僧欢喜,三 、令僧安乐,四、令末信者信,五、已信者令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正法得久住。」
制戒十句义,是佛制戒的根本意趣,也是出家受戒、持戒必有的利益。由於遵行戒法的缘故,可以断除自己现在和未来的烦恼,可以保障有惭有愧的人安住身心,精进修道,可以制罚或灭搂难调伏的人。僧团因此而清净和合,自然可以使不信仰佛法者起信,已经信仰佛法者令其信心更加增长坚固。僧团的清净,信众的增多,佛陀教法便可以周流普遍,而达成令正法久住的目的。
由此看来,戒律的重要,关系著个人的修持、僧团的和合、世人的软化和正法的与衰。
在二部戒中,其次是比丘尼戒(卷二十二至三十) ,共有三百四十八戒,可分为七类:
一、八波罗夷法:除前四戒同比丘戒外,增加有摩触戒、八事成重戒、覆他重罪戒、随举三谏不舍戒。
二、十七僧残法:其中七法同僧戒,其余十戒别为尼制。
三、三十舍堕法:数同比丘,戒相不同。
四、一百七十八单堕法:僧有九十种,其中尼戒同比丘戒者七十,僧异尼戒者二十,尼异僧戒者一百0八。
五、八悔过法:僧有四法,尼有八法,皆为别制别学。尼八法系就无病乞酥食,乞油、蜜、黑石蜜、乳、酪、鱼、肉食之八事而制。
六、百众学法:尼部亦有百法,与僧部相同。
七、七灭诤法:僧尼同制。
比丘八类,比丘尼无「不定法」 ,故成七类。与比丘同戒者,其制戒缘起等已见於比丘戒中,故在文中仅有结戒条文。其余与比丘下共的各条,每条下均有缘起段,行文如同比丘戒。
再次是二十键度。键度,意指篇章
分类编辑,即把同一类戒法聚集一处。《四分律》将此仪式作法及日常规定条文分为二十类:
一、受戒键度(卷三十一至三十五):又作大犍度、受具足戒法。指有关度人出家受戒,立受戒法的经过和所立的受戒法,如规定和尚法、弟子法、阿阁梨法等。
二、说戒犍度(卷三十五至三十六):又作布萨犍度。内容规定布萨说戒日时间的算定、说戒堂的施设、说戒的类别、能诵者的资格、於说戒日的犯罪与说戒,乃至於规定在戒场中客比丘与旧比丘的关系等。
三、安居键度(卷三十七):说安居缘起和安居法。内容是有关安居的诸种制戒,如参加者的资格、房舍卧具等的分配、前安居与後安居的区别、安居场所、中途外出等规定。
四、自恣键度(卷三十七至三十八):内容规定自态的缘起、自恣的作法、非法的自态、自恣的时间及场所,以及旧比丘与新比丘的主从关系等。
五、皮革键度(卷三十八至三十九):说用皮革的缘起,内容是有关革履、卧具 、床及其他皮革制的用具能否使用、能否蓄积的规定。主要针对僧人身著皮革之事,说明其如法或不如法。
六、衣键度(卷三十九至四十一:即关於僧众著衣之法。内容有粪扫衣、十种衣、冢间衣、愿衣、檀越施衣、三衣的受持、割截衣的制法、衣的分配、病比丘的衣法等。
七、药犍度(卷四十二至四十三):又称医药法。内容指有关比丘的饮食、生病比丘的医药规定等。即规定比丘饮食的种类、生病比丘服用医药的种类及其处方,具体还有关於风邪、眼病、呕吐、热病、蛇毒、头痛等诸病的治疗药剂。
八、迦缔那衣犍度(卷四十三):说安居後五个月间,僧众接受居七赠送迦缔那衣(功德衣)的规定。具体是关於迦缔那衣的制法、受法和舍法。
九、俱赕弥犍度(卷四十三):又作拘睒弥键度。关於俱睒弥比丘僧破复合的经过和羯磨法。指佛成道以後,第九次安居在俱睒弥国举行,一比丘因犯不犯之事起诤,於大众中诽谤、骂詈、恼乱不止,佛不喜此事,还舍卫国。其後为俱睒弥比丘说十八事止诤。
十、瞻波犍度(卷四十四):说作法之不正,即说作羯磨如法、非法的区别。
十一、呵责键度(卷四十四至四十五):又作羯磨键度。即说比丘的治罚法,内容共有七项,其中规定受呵责羯磨者的治罪法。例如三十五种不应作主(三十五事) ,呵责键度的如法与非法,及其解羯磨、殡羯磨、依止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不见罪羯磨、不忏悔罪羯磨、不舍见羯磨等各种羯磨,以及各项不应作和解羯磨之法。
十二、人键度(卷四十五):又作僧残悔法,指犯僧伽婆尸沙(僧残罪)的治罪法,亦即行忏悔的方法。
十三、覆藏犍度(卷四十六):说治犯罪而隐瞒者的方法。
十四、遮键度(卷四十六):又称遮布萨法,说比丘说戒时,不如法(犯罪)比丘不可同列僧数参加布萨的方法。
十五、破僧键度(卷四十六):又称调达事,即记破僧之事,乃记敍提婆达多立五事非法,与佛陀的*轮对立,破坏众僧的和合,并於伽耶山更立僧团之事。
十六、灭诤犍度(卷四十七至四十八):又作诤事法,指镇制纷诤方法的七灭诤说。
十七、比丘尼键度(卷四十八至四十九):内容说比丘尼受持戒律的种种规定,即比丘尼须持守八敬法才准许出家受戒之法、比丘尼受具足戒的作法,以及比丘尼日常行法的规定等。
十八、法键度(卷四十九):又作威仪法,说客比丘与旧比丘共住法和乞食等杂行法。
十九、房舍犍度(卷五十至五十一):又作卧具法,内容关於僧团房舍卧具的造作以及设备等方面的规定。
二十、杂键度(卷五十一至五十三):广说各种杂事的开遮。杂犍度後半部分有大小持戒犍度,为其余诸律所无。其内容从生信出家、沙弥十戒、防过十七事、守护根门等五种行,成化身等五胜法,最後得三种智明,为大小乘所共学。
最後为流通分,包含五百结集、七百结集、调部昆尼和昆尼增一。
五百结集(卷五十四) ,是说释迦牟尼佛涅槃後不久,僧众教团中就有不遵循佛法和戒律的事产生。於是以大弟子迦叶为首的五百比丘在王舍城的七叶窟结集,对释迦牟尼佛在世时的说教,各诵出所闻。这次结集,历时七个月,「多闻第一」的阿难尊者诵出诸经,「持律第一」的优婆离尊者诵出戒律。据说,「律」的基本结构,包括戒律的性质、条款、制律的缘起等,在这次结集後都已成型。
七百结集(卷五十四) ,说释迦牟尼佛涅槃一百年後,当时东方以昆舍离城为中心的跋耆族僧团,对於戒律的解释,提出了十事异说的见解,引起了西部波利族僧众的不满。当时有一名叫耶舍的比丘游化至昆舍离城,认为昆舍离僧团的比丘乞受金银,不合戒律,於是提出异议,但遭到昆舍离比丘的摈斥,於是耶舍邀请西部一些上座比丘到昆舍离集会,裁决昆舍离僧团的作法,最後判定包括比丘乞受金银在内的十事非法。这次集会,参加比丘有七百人,所以被称为「七百结集」。
但昆舍离僧众不服判决,另外召开了一个万人大会,以示反对。由此,佛教史上第一次产生公开分裂。因参加「七百结集」的均是上座比丘,所以被称为「上座部」,而参加万人集会的这一派因人数众多而被称为「大众部」。
调部昆尼(卷五十五至五十七) ,主要说优婆离问佛诸戒是犯、非犯的分别。
昆尼增一(卷五十七至六十) ,为律学的法数。
本律整体的结构,依律中昆尼增一分为五大段:一、序,指「如来自知时」以前:二、制,指比丘戒本:三、重制,指比丘尼戒本:四、修多罗,受戒键度以下;五 、随顺修多罗,调部昆尼以下。又依五百结集说,也可分为五段:一、比丘律,二、比丘尼律,三、犍度,四、调部昆尼,五、昆尼增一。
法砺、怀素、定宾等则开为三十七法,则比丘尼八法(波罗夷、僧残、不定、舍堕、单堕、悔过法、众学法、灭诤) 、比丘尼戒六法(其中少不定法和灭诤法,灭诤法智首以下都说应有,当是律文省略) 、二十犍度为二十法、二结集合为一法、调部及增一各为一法,共为三十七法。
此外,由於戒律具有止恶生善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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