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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題解▪P2

  ..續本文上一頁獨對坐。㈡於不隱蔽處,與婦人單獨二人對坐。以上二項,被有信用的信徒目擊時,由其信徒所告,而決定所犯爲波羅夷或僧殘或單墮等罪,要看具體情形而判決。

  四、叁十舍墮法:此罪共有叁十條,是有關衣、食、金錢、藥品的戒條。以保持少欲知足爲根本精神。如個人所持有的衣鉢等物超過規定數目,或攜帶不應帶的物品時,其物品及超出之衣鉢要被僧團沒收。反之,如攜帶的衣鉢不滿法定的數量,也要受到呵責。犯此戒法的比丘,要在四人以上的僧前交出其超過的物品來進行忏悔。舍墮的「舍」是舍物品的意思,「墮」是墮地獄的意思。

  五、九十單墮法:單墮與前面的舍墮同爲波逸提罪。舍墮是有關財物之罪,而單墮是有關妄語、兩舌、殺畜生或飲酒等罪,內容爲九十條。犯此罪的比丘,必須於叁人以上的僧前忏悔。

  六、四悔過法:這是應向他人告白或忏悔之罪,內容由有關「食事」的四條律而成。犯此戒條,則必須向人悔過。此罪較單墮罪輕,故於一人前忏悔,即可得清淨。

  七、百衆學法:這是有關生活的細則。例如:服飾、飲食、姿勢、行儀、進退、大小便等注意事項,均屬此範圍,也就是日常生活中應注意的種種「威儀作法」 。內容有一百條,故雲「百衆學」 。違此行爲者,成立「突吉羅」罪。故意犯此罪時,應對上座比丘忏悔(對首忏),若非故意觸犯此罪時,則於自己心中忏悔(責心悔)即可。

  八、七滅诤法:此並非「罪名」 ,而是規定僧團中所起紛爭的「鎮滅法」 ,內容有七種方法,故雲「七滅诤」。主要是爲了解決僧團內部糾紛沖突的規定。

  以上是關於比丘戒的內容,共有二百五十戒。《四分律》中,在每一條戒下又各各說明製戒緣起(爲何事結戒) 、緣起之人(因誰結戒) 、立戒(佛結戒的經過和所結戒的條文) 、分別所立戒(條文的解釋) 、判決是非(是犯非犯和所犯輕重的判斷) 。每結一戒必說十句義,也稱製戒十益,即:「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叁 、令僧安樂,四、令末信者信,五、已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

  製戒十句義,是佛製戒的根本意趣,也是出家受戒、持戒必有的利益。由於遵行戒法的緣故,可以斷除自己現在和未來的煩惱,可以保障有慚有愧的人安住身心,精進修道,可以製罰或滅摟難調伏的人。僧團因此而清淨和合,自然可以使不信仰佛法者起信,已經信仰佛法者令其信心更加增長堅固。僧團的清淨,信衆的增多,佛陀教法便可以周流普遍,而達成令正法久住的目的。

  由此看來,戒律的重要,關系著個人的修持、僧團的和合、世人的軟化和正法的與衰。

  在二部戒中,其次是比丘尼戒(卷二十二至叁十) ,共有叁百四十八戒,可分爲七類:

  一、八波羅夷法:除前四戒同比丘戒外,增加有摩觸戒、八事成重戒、覆他重罪戒、隨舉叁谏不舍戒。

  二、十七僧殘法:其中七法同僧戒,其余十戒別爲尼製。

  叁、叁十舍墮法:數同比丘,戒相不同。

  四、一百七十八單墮法:僧有九十種,其中尼戒同比丘戒者七十,僧異尼戒者二十,尼異僧戒者一百0八。

  五、八悔過法:僧有四法,尼有八法,皆爲別製別學。尼八法系就無病乞酥食,乞油、蜜、黑石蜜、乳、酪、魚、肉食之八事而製。

  六、百衆學法:尼部亦有百法,與僧部相同。

  七、七滅诤法:僧尼同製。

  比丘八類,比丘尼無「不定法」 ,故成七類。與比丘同戒者,其製戒緣起等已見於比丘戒中,故在文中僅有結戒條文。其余與比丘下共的各條,每條下均有緣起段,行文如同比丘戒。

  再次是二十鍵度。鍵度,意指篇章

  分類編輯,即把同一類戒法聚集一處。《四分律》將此儀式作法及日常規定條文分爲二十類:

  一、受戒鍵度(卷叁十一至叁十五):又作大犍度、受具足戒法。指有關度人出家受戒,立受戒法的經過和所立的受戒法,如規定和尚法、弟子法、阿閣梨法等。

  二、說戒犍度(卷叁十五至叁十六):又作布薩犍度。內容規定布薩說戒日時間的算定、說戒堂的施設、說戒的類別、能誦者的資格、於說戒日的犯罪與說戒,乃至於規定在戒場中客比丘與舊比丘的關系等。

  叁、安居鍵度(卷叁十七):說安居緣起和安居法。內容是有關安居的諸種製戒,如參加者的資格、房舍臥具等的分配、前安居與後安居的區別、安居場所、中途外出等規定。

  四、自恣鍵度(卷叁十七至叁十八):內容規定自態的緣起、自恣的作法、非法的自態、自恣的時間及場所,以及舊比丘與新比丘的主從關系等。

  五、皮革鍵度(卷叁十八至叁十九):說用皮革的緣起,內容是有關革履、臥具 、床及其他皮革製的用具能否使用、能否蓄積的規定。主要針對僧人身著皮革之事,說明其如法或不如法。

  六、衣鍵度(卷叁十九至四十一:即關於僧衆著衣之法。內容有糞掃衣、十種衣、冢間衣、願衣、檀越施衣、叁衣的受持、割截衣的製法、衣的分配、病比丘的衣法等。

  七、藥犍度(卷四十二至四十叁):又稱醫藥法。內容指有關比丘的飲食、生病比丘的醫藥規定等。即規定比丘飲食的種類、生病比丘服用醫藥的種類及其處方,具體還有關於風邪、眼病、嘔吐、熱病、蛇毒、頭痛等諸病的治療藥劑。

  八、迦締那衣犍度(卷四十叁):說安居後五個月間,僧衆接受居七贈送迦締那衣(功德衣)的規定。具體是關於迦締那衣的製法、受法和舍法。

  九、俱赕彌犍度(卷四十叁):又作拘睒彌鍵度。關於俱睒彌比丘僧破複合的經過和羯磨法。指佛成道以後,第九次安居在俱睒彌國舉行,一比丘因犯不犯之事起诤,於大衆中誹謗、罵詈、惱亂不止,佛不喜此事,還舍衛國。其後爲俱睒彌比丘說十八事止诤。

  十、瞻波犍度(卷四十四):說作法之不正,即說作羯磨如法、非法的區別。

  十一、呵責鍵度(卷四十四至四十五):又作羯磨鍵度。即說比丘的治罰法,內容共有七項,其中規定受呵責羯磨者的治罪法。例如叁十五種不應作主(叁十五事) ,呵責鍵度的如法與非法,及其解羯磨、殡羯磨、依止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不見罪羯磨、不忏悔罪羯磨、不舍見羯磨等各種羯磨,以及各項不應作和解羯磨之法。

  十二、人鍵度(卷四十五):又作僧殘悔法,指犯僧伽婆屍沙(僧殘罪)的治罪法,亦即行忏悔的方法。

  十叁、覆藏犍度(卷四十六):說治犯罪而隱瞞者的方法。

  十四、遮鍵度(卷四十六):又稱遮布薩法,說比丘說戒時,不如法(犯罪)比丘不可同列僧數參加布薩的方法。

  十五、破僧鍵度(卷四十六):又稱調達事,即記破僧之事,乃記敍提婆達多立五事非法,與佛陀的*輪對立,破壞衆僧的和合,並於伽耶山更立僧團之事。

  十六、滅诤犍度(卷四十七至四十八):又作诤事法,指鎮製紛诤方法的七滅诤說。

  十七、比丘尼鍵度(卷四十八至四十九):內容說比丘尼受持戒律的種種規定,即比丘尼須持守八敬法才准許出家受戒之法、比丘尼受具足戒的作法,以及比丘尼日常行法的規定等。

  十八、法鍵度(卷四十九):又作威儀法,說客比丘與舊比丘共住法和乞食等雜行法。

  十九、房舍犍度(卷五十至五十一):又作臥具法,內容關於僧團房舍臥具的造作以及設備等方面的規定。

  二十、雜鍵度(卷五十一至五十叁):廣說各種雜事的開遮。雜犍度後半部分有大小持戒犍度,爲其余諸律所無。其內容從生信出家、沙彌十戒、防過十七事、守護根門等五種行,成化身等五勝法,最後得叁種智明,爲大小乘所共學。

  最後爲流通分,包含五百結集、七百結集、調部昆尼和昆尼增一。

  五百結集(卷五十四) ,是說釋迦牟尼佛涅槃後不久,僧衆教團中就有不遵循佛法和戒律的事産生。於是以大弟子迦葉爲首的五百比丘在王舍城的七葉窟結集,對釋迦牟尼佛在世時的說教,各誦出所聞。這次結集,曆時七個月,「多聞第一」的阿難尊者誦出諸經,「持律第一」的優婆離尊者誦出戒律。據說,「律」的基本結構,包括戒律的性質、條款、製律的緣起等,在這次結集後都已成型。

  七百結集(卷五十四) ,說釋迦牟尼佛涅槃一百年後,當時東方以昆舍離城爲中心的跋耆族僧團,對於戒律的解釋,提出了十事異說的見解,引起了西部波利族僧衆的不滿。當時有一名叫耶舍的比丘遊化至昆舍離城,認爲昆舍離僧團的比丘乞受金銀,不合戒律,於是提出異議,但遭到昆舍離比丘的擯斥,於是耶舍邀請西部一些上座比丘到昆舍離集會,裁決昆舍離僧團的作法,最後判定包括比丘乞受金銀在內的十事非法。這次集會,參加比丘有七百人,所以被稱爲「七百結集」。

  但昆舍離僧衆不服判決,另外召開了一個萬人大會,以示反對。由此,佛教史上第一次産生公開分裂。因參加「七百結集」的均是上座比丘,所以被稱爲「上座部」,而參加萬人集會的這一派因人數衆多而被稱爲「大衆部」。

  調部昆尼(卷五十五至五十七) ,主要說優婆離問佛諸戒是犯、非犯的分別。

  昆尼增一(卷五十七至六十) ,爲律學的法數。

  本律整體的結構,依律中昆尼增一分爲五大段:一、序,指「如來自知時」以前:二、製,指比丘戒本:叁、重製,指比丘尼戒本:四、修多羅,受戒鍵度以下;五 、隨順修多羅,調部昆尼以下。又依五百結集說,也可分爲五段:一、比丘律,二、比丘尼律,叁、犍度,四、調部昆尼,五、昆尼增一。

  法砺、懷素、定賓等則開爲叁十七法,則比丘尼八法(波羅夷、僧殘、不定、舍墮、單墮、悔過法、衆學法、滅诤) 、比丘尼戒六法(其中少不定法和滅诤法,滅诤法智首以下都說應有,當是律文省略) 、二十犍度爲二十法、二結集合爲一法、調部及增一各爲一法,共爲叁十七法。

  此外,由於戒律具有止惡生善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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