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錯誤,甚至本質地曲解佛陀的根本思想,這是值得我們需加留意的。我們不能說凡是批評佛教的涅槃爲虛無論者的,均是無知;應該回察佛教涅槃思想的本身,是否果有此種趨向(涵蓋)意味
這一點,我以爲日本的木村泰賢氏說得很好,他說:「唯無余涅槃問題最困難之點,乃爲其與實在問題相結合時,當如何考究之耳,即有余涅槃感悟所得之積極力,於無余涅槃,當如何處理之問題也。」
先自實在問題之表面言之,如佛說,一切爲因緣生,離因緣則無一物,乃爲下易之論,但無余涅槃雲者,畢竟指脫離此因緣羁絆之當體,即不外爲無明滅而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之當體,於此佛陀說爲「初知法住,後知涅槃」(Pubbedhammatthinanam paCeha nibbanena nanti) ,是故自理弘姗盡之,無余涅槃一石者,畢竟可謂不外爲虛無之異名,何則
以無明即生意志滅爲之當體,不存有一物故也。且佛及佛弟子說無余涅槃,好似膠盡則燈火自滅盡喻,由此喻推之,亦不得不爲虛無,循是以無余涅槃,釋爲虛無寂滅之義,在論理上殊可認爲至當,宜乎佛弟子中,早已有主張此種意見者,降而至於部派時代,如經量部(Sautrantika,Suttanta)亦爲此方面有力之主張。尤其在今日之東西學者中,主張此種意見者,殆有不勝屈之概,例如Ioseph Dammann氏之《湼盤論》 (Nirvana S.t——35)Pischd氏《滅谛論》之結論(LebenUndLehreder BUddhas,S·76) 。ChilderS氏於巴利辭典之解釋,近如De La Vallee POursin氏於TheWaY of Nirvana中之議論皆是也(32)。木村氏此說,可謂是對佛教涅槃的本身,作一種反省的。無余涅槃致所以易被人看作虛無,我在第一章注(42)中,已引述過《遊行經》的「滅行無有余,如燈盡火滅」 一偈,木村氏此節話裏亦有此同感,謂膠盡燈火自滅之喻,推之不得不爲虛無,此乃誠然。然涅槃之本義,當絕非如是,我今以如燈盡火滅一喻,作爲批評無余涅槃有虛無意味,還是站在大乘傳統佛教上的一貫的說法(33)。實際上,以西洋的學者們所批評的問題則更多,他們不僅從無余涅槃的表面意義去看,並從若幹基本教義的解釋去看,當然,以虛無的立場去解釋某些基本教義,如無我,五蘊和合,一切皆空等,自可順然地符合他們的看法。即使是牽強附會,也可在虛無觀念的曲意下,成爲果如其然的如理解答。就以木村氏所引的De Le Val1ee Pousin氏來說,他在《涅槃之道》(TheWay of Nir《ana)一書中,便對涅槃是虛無論的這個問題,發揮了極多的議論。雖然那些問題,就一個真正了解佛教的學者來說,似乎是多余的,但其論之所及,卻是佛教思想上最易爲人所誤解的所在。現在不妨就將他(D.Pousin譯音蒲善,下皆從此)所述及的這個問題,簡要地綜引於下。
蒲善氏說:從佛教一般的立場來看,或就文獻上說,涅槃實在可以說是一種虛無的思想。因爲佛教的主張,一貫是認爲人之構成,不說物質和精神的集合體,並沒有一實在性或永遠性之物,只是各種要素和合而成的有機體罷了。此種有機體,在一般人(指凡夫)來說,死後亦非即告斷滅,由於生前之欲望和業的造作,又可相續構成另一個新的有機體之存在。反過來說,如果根絕欲望、絕滅業因,那麼便不再有重生的相續之因了。佛教的目的,即在教人止絕欲業,修習無漏,凡依此而修證果之聖者,死後便不再受生——相續的新精神和物質的集合體。既是如此,也當就不可能再有一離開精神和物質以外的存在體了。
假如像數論一樣,承認有一超越的靈魂,或如《奧義書》、吠檀多派等肯定有一內在的絕對性,那對死後存在的問題,還較容易說明。然而佛教卻是倡說無我的,不承認有什麼超越不變的靈魂或內在的絕對體,如上所述一切,在此種情形下,則對聖者死後的存在問題,實無法再好予以說明了。
尤其是編纂經典的佛教徒們,他們對於(佛陀所說的)無我的道理,認爲是當然的導出,故對其結論亦無異議的接受。可是,這樣一來,對聖者死後的存在問題,便不晃發生了疑問,對於這一問題的回答,到現在仍是以常述的同樣的話說:「當聖者逝去,便不再有任何一物存在,可稱做那聖者的身體。」不僅此,即非物質的要素而形成人間有機體製的也與此同樣,「已不複有什麼意識存在,可稱做那聖者的意識。」又在其他處(經上)亦見著是「由是之故(指無我及斷滅業因等理) ,若問聖者死後,是滅抑是不滅。回答是聖者的肉體滅」。
同時在經上又嘗有將衆生之存在體(我)喻爲車雲:也非柄、也非軸,若無各各構成車之諸部分,即無以言車。同樣的,稱爲聖者之假體,若無各種形成個體之要素(如所謂五蘊),亦無聖者存在體之可言。
推蒲善氏此意是:般入涅槃之聖者,既不受後有,當不再有五蘊和合存在體之可言,既無五蘊和合之假體,又複不言有另一超自然的靈魂,或絕對的真體存在,則豈非虛無而何
因此他下結語說:「如此說來也就可以說涅槃是虛無的了。」
以上便是蒲善氏批評涅槃是虛無論之理由所在,但他也知道佛教的目的,並絕非是虛無的,於是他又說:
是的,佛教徒本也絕不以虛無作爲涅槃的目的,而期其到達。就一般視虛無爲涅槃的主要因素的學者也說,比丘們所過的宗教生活,並非是爲了死後到達虛無,而是爲了成作聖者持宗教生活。故才奉比丘們乃是以清淨爲目標、爲至(最適)善,及解脫、涅槃的。
依照李士特比慈的意思,釋迦牟尼所說的解脫是:「在人生痛苦的生活裏,只要憑著返歸本心,便可於現世中達到解脫。」因此,比丘的目的在獲得:「消除貪欲、瞠恚、愚癡之叁焰,而於現世中致達平和、幸福的存續狀態。」幸福的存續狀態,乃是自達聖者時起至死時止一段期間。如此說來,則佛教自是成爲了追求現世幸福的生活之教。就我們的看法,李士特比慈的意見,是極寬泛的說法的,然他的說法,也自有其相應的理申,在某種程度上言,也可說他是很正確的。同時,我們也可直截地認爲清淨——共及虛無——永遠是佛教徒作爲宗教生活的指導原理的。
按照佛教哲學的教理——嚴肅地解說——它一面說輪回是痛苦的。另一面說聖者死後是不存在的。因此,像死後生存這樣的問題,對佛教徒並沒引起什麼興味,他們只是專心於追求理想底現世的幸福。而此種幸福亦可說是一種職業的幸福,或是清淨的那些比丘們——造作絕對的精神及道德的恍惚狀態——已經是傾向,以清淨作爲他們的敦理底眼目。
故此,到達完全的平靜狀態,不會感覺快樂,也不會感覺痛苦。也同時是,到達了完全幸福的境界(狀態)底苦行者,或冥想家們,爲印度人民最畏敬贊賞的。就因爲如此情況,所以在印度這樣的背景下,便當然的會産生這些苦行者和冥想家們的人物了。這些苦行者們,一般人對他們是如何尊敬的,則從婆羅門的聖者,或佛教的聖者們所受到的畏敬底適例來,就可直接地肯認和明了了。
婆羅門對這些冥想的聖者,附上形而上學的解釋,喚他們是現身的解脫者。所謂現身解脫者,即生而解脫的意味,此種解脫,乃是真正與梵「普拉福曼」合一了的,亦即與內在的絕對完全合一了的。
佛教的聖者也和婆羅門一樣,是在一個相同的點上出發,但是佛教徒又並不像婆羅門那樣加上形而上學的解釋。他們(佛教徒)只是專事於心理上的確切的事實之探究便已足。這裏,一言以蔽之,佛教的聖者是,「不動觀念不動感情」集中精神力進入此種(真實的)狀態(境界)而已。
雖是如此沈入精神力中的狀態,但聖者是浸在幸福底心的狀態,抑且是,雖常常爲了看見現實世界得開目,但不論所看到現實如何,他的心亦仍然是浸在幸福之泉裏。
聖者是站在那清朗的彼岸,冥想人間的困惱,因之聖者的心是逍遙在自由的境地;而人類則因爲欲望被縛了。又聖者在此世界,再有一最微妙的幸福,即一面伴著愛他、一面享受自己滿足的快樂(所謂利他自利者是),於是佛教的聖者也恰如爾窟列崛斯派的聖者一樣,有如下述:
登上智慧的高合
無憂者
觀察憂苦的求生
勇健者
觀察愚人
像立在那山巅眺望著地上的人們
到達如此地步,有著聖者之幸福的榮光,其例即可從釋迦牟尼的自身顯示出來。
在這點上,也並不是說沒有神秘的色彩,只是初發心者的沙彌們,他們雖願望到達如此完全,如此的幸福,但他們的理想,卻沒有要成爲像釋迦牟尼這樣的人一樣。亦即換言之,他們只想依據(現生的)修業成爲聖者,而於死後成爲虛無這件事,對於他們,也許可以說並未怎樣太愛好過的。
然而主張涅槃爲虛無的學者們,卻持著如下述的理由吧。
一、如果是虛無的話,人生的痛苦便可有告終的一天,因之,佛教徒由是而作其厭世主義,由於嫌惡存在,那麼涅槃也就當然是虛無的了。
二、在歐洲人方面,有所謂個人的意識,爲死生存的重要因素,由有個人意識的連續,於此就開始考慮到成立死後的生存了。但印度的哲學家們對於這一點,卻沒有加深去考慮的。比如吠檀多派的主張,解說是絕滅個人的迷想(i11uon)。意味,再如數論派的主張,解說是靈魂永遠的解脫,是永遠無意識的狀態。
以此看來,佛教徒以涅槃爲之虛無,那就無甚奇異了,只不過是舊有的印度思想前進了一步而已。
且人,又嘗考慮其於死後的理想幸福是什麼
此種考慮便是從現世上的理想幸福型態類推而來的。
然而依從佛教徒或一般印度思想的標准言,對於活人最上的幸福是,在其致達一種「無感情也無觀念」的專注狀態,安住於此一狀態,…
《涅槃思想研究 第二章 涅槃思想的展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