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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思想研究 第二章 涅槃思想的展开▪P5

  ..续本文上一页认为完人(圣者)没有安息的处所,若有处所,也只在其永远做不完的利生工作之中,而此(原始佛教)则异之,认圣者之最後,仍有一无余涅槃可得,可作一绝对的超越的安息境界。

  第三节 部派佛教的涅槃观

  在部派佛教时期,发生诤论的问题很多,涅槃,不过是其中重要之一。为什么在部派佛教期间,会有这些诤论

  不用说,就是因为对释迦世尊所说之法,发生了种种解说和疑问。佛陀在世时,并没有给他自己所说的话,留下笔记,更没有作下注解,把真理传给弟子後,弟子们也只是就凭所听者来传诵、来实践,等到佛陀灭後,大家感到不再有导师随时指导传授,时间久了,必定会把佛陀的教说遗忘、或歪曲,胗是赶紧召集众同门结集,根据各人所闻佛陀之法,统一记述起来(27),同时互相参照审定增广,以便完整地接受佛陀的遗教(思想) ,而继续传扬。这便是有名的佛陀灭後三个月於王舍城之法语结集。之後继有昆舍离城,华氏城等等结集。有了这种灭後的结集,便自然也就有了传诵纷歧的意见。这因为佛陀之说法,并非为一人或为一事而说,而是随各各弟子之机,随时随处随事而施求达菩提,完成德智之教化(28)。这一来,就自然有了参加结集者的记述之法语和意见不同。不同的传诵经记录下来,到了後世就自有了种种不同的解说,距离佛世愈远,解说的意见,当然也就愈会纷歧。演至部·派佛教,此种纷歧便已达到了最高峯。故在这一段期间,发生诤论的问题特多,同时也就因此,演成了许多派别,因而叫做部派佛教(29)。宇井伯寿博士在其《佛教思想研究》上,也曾经作过这样的解释:「佛陀之说法,原只是一些原则的纲要和法数名目,将此而传给弟子们的暗诵,待要解说的时候,便各随己意阐述,迄到佛陀灭後,时代渐远,解说者愈渐异,到了後来,便各自想确定自己所传授之敦权,乃愈注重法数名目之理解和阐释,由此一倾向的结果,便造成了各自解说不同的派别。於是遂有了小乘佛教,随着此一变迁,涅槃的内容,也就必然的蒙受了变化。」(30)

  诤端之起,即是由此各随己意的解说而来;内容之复杂化及演变,也即由此整个思想之推演敷述所致。有了演变,则涅槃的诤论,自是无法避免。

  关於这诤论的整个内容,本文暂无法细述。现仅就《昆婆沙论》、《发智论》,及参照西杰尔巴托斯基氏的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irvana第六章等所触及者,略为论述,余则他日另详。

  《阿昆达磨发智论》,及《大昆婆沙论》所诤论的问题,重点仍在有关於二种涅槃界。有谓涅槃是有学无学,有谓涅槃是非学非无学,有谓涅槃是善,有谓涅槃非善,各各逞其「己见」亘执一义。至於有余和无余涅槃为何位所证,则二论多与上述第二节第一种的(原始佛教的)涅槃观相同。如《发智论》云:

  云何有余依涅槃界

  答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存,大种造色,相续未断,依五根身心相续转,有余依故,诸结永尽,得获触证,名有余依涅槃界。云何无余依涅槃界

  答即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已灭,大种造色,相续已断,依五根身心不复转,无余依故,诸结永尽,名无余依涅槃界。(《发智论》卷第二。大正二十六·页九二三)

  这正就如上面第二节第一种所说,有余者为依身所证,无余者为无依身所证。《昆婆沙论》亦作如此同样意见:

  云何有余依涅槃界

  答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存......,诸结永尽,得获触证。云何无余依涅槃界

  答即阿罗汉寿命已灭,诸结永尽,若作是说,则生三界阿罗汉,若有色身,若无色身,若有心转,若无心转,若具五根,若不具五根,但有寿命,皆名住有余依涅槃界;寿命灭已,皆名住无余依涅槃界。(大正二十·页一六七下、一六八中)

  从这看来,可说是纯是承原始佛教第一种有余、无余涅槃观而来。到了昆婆沙论师则更清楚地用有寿命与无寿命,来肯定的划分二种涅槃界。在这点上,整个部派佛教,似乎都无多大诤议,他们所诤议的,只是在穷究涅槃属何所证

  以及有余、无余涅槃的境状究竟如何

  如《婆沙论》卷第三十二云:

  谓或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有自性;无余依涅槃界,无自性。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有自性,或复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是有漏;或无余依涅槃界,是无漏;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是无漏。或复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是有为,无余依涅槃界是无为,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是无为。或复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是善,无余依涅槃界是无记,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是善性。或复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是道非道果,无余依涅槃界是道果非道,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是道果。……或复有执,有余依涅槃界是谛摄,无余依涅槃界非谛摄,为遮彼执,显二种涅槃界,皆是谛摄……。

  此均是反映当时对涅槃诤执之所在。《发智论》中云:

  涅槃当言学耶无学耶,非学非无学耶

  答涅槃应言非学非无学。有作是说,涅槃有学有无学,有非学非无学。云何学

  谓学得诸结断,得获触证。云何无学

  谓无学得诸结断,得获触证。云何非学非无学

  谓有漏得诸结断,得获触证。於此义中,涅槃但应言非学非无学……又涅槃不应有学有无学,有非学非无学,若如是者,应成二分诸法,不决定故,应有杂乱,是则不应施设诸法性相决定,佛亦不说涅槃有学有无学性。

  这亦正是一诤议之所在。复有关於涅槃自体有无的问题,各学派的意见,亦都是对立的。说一切有部以涅槃为「无为法」,依智慧的拣择力断烦恼时,便离脱了一切有漏法的系缚,而得解脱;由是乃谓涅槃,亦即择灭。此择灭以离系为性,主张其自体是实有的(见《大昆婆沙论》卷三十四) 。经量部则反是,而认为涅槃只是烦恼和诸苦永灭所施设之名,其永灭的分位,不过被假立的,因此而谓涅槃,并没有另外一个「自体」存在(见《俱舍论》卷第六) 。在《婆沙论》卷三十二里,对各学派有关涅槃的学、无学,及非学、非无学,有体、无体,一体、多体,均作了极大的辩论。转变论者,谓涅槃是学、无学,及非学、非无学转变不定的。决定论者,则否认涅槃之体是学、无学,或非学非无学此三种主张。虽然如此互相诤论不已,但各学派却仍有一共同之点,此点即是,咸认永断烦恼、诸苦,其断处便是涅槃。关於一切有部的立场,它的要义则是:

  一切中唯有涅槃之实,是善是常,无余尔名同类,谓所余之法,有善非常,有常非善,有二俱非,涅槃独俱善与常二义。是故名为独不同类。(《大儿婆沙论》卷第三十一)由这,也就可知说一切有部为何要主张涅槃之体是实有的了。此一主张,假如欲从原始的经典中来找寻它的根据,那么在前面第二节所引《本事经》及《中阿含经》解释有关无余涅槃的一则,就可获得依凭了。因为《本事经》与《中阿含》,都说明了得无余涅槃者是「诸漏已尽,梵行已立」的,漏尽自然是善,且无余涅槃的境状是:「隐没不现,惟由(或有)清净,无戏论体,如是清净,无戏论体,不可谓有,不可谓无,不可谓彼亦有亦无,不可谓彼非有非无。」由此来推演它,谓其是常,从绝对的立场看,当然也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常」的意义,在《阿昆达磨论》中,并还没有彻底发挥出来,真正发挥出来而成为绝对的超概念的「常」之意义,直到後来《大般涅槃经》出,才完全圆熟。

  至於经量部之主张无自体,而致後人误其是虚无论的主张者,亦并非没有契经的根据。例如《俱舍论》卷第六所言的灯焰涅槃(31),与阿含中常引灯灭以喻涅槃者,同为一义;以《俱舍论》的立场解释,可以不致於看做「虚无」 ,但以经部无自体涅槃予以合解,便十足可以看成虚无的意味了。关於这点,我以为可作为经量部之根据者,最好莫过於《杂阿含》卷三十八其中一则了。该则说:「尔时,尊者陀骠摩罗子,即於佛前入於三昧,如其正受,向於东方升虚空行,现四威仪行住坐卧,入火三昧,身下出火,举身洞然,光焰四布,青黄赤白颇梨红色,身下出火,还烧其身,身上出水,以洒其身,……即於空中内身出火还烧其身取无余涅槃,消尽寂灭,令无遗尘,譬如空中然灯油炷俱尽。陀骠摩罗子空中涅槃,身心俱尽,亦复如是。」(大正二·页三八O)再如「譬若如铁,洞然俱炽,以推行之,进火飞空,上已即灭。」 (《中阿含》第二。大正一·页四三七) ,同《杂阿含》卷三十八佛说偈曰:「譬如烧铁丸,其焰洞炽然,热势渐息灭,莫知其所归。」这均易使人误解是一种虚无的显示。经量部若根据这些经义,而谓涅槃无自体性,为一切俱灭,则谁又可评其无理,或无据

  但是,却也正因如此,致使部派佛教的涅槃思想,而遭受了後世大乘佛教极严厉的暍责(详以下第三、四章)。至於西方学者,仅据经量部部分教说,而误认佛教的涅槃,是绝对的虚无思想,此只是他们的寡陋罢了,连部派佛教中的一切有部,婆沙论师们的理论都忽略了,那又能完全了解小乘佛教时期的湼盘思想。关於此,西杰尔巴托斯基氏的The C。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ana第六章里,已经予以严正的指出和批评,在此且不用烦说。

  第四节 如何被曲解为虚无性的涅槃思想

  原始佛教中,佛教的涅槃观,出现了两义:一是有余依涅槃;一是无余依涅槃。此两义中最难理解的是无余依涅槃,也因此佛教的涅槃常被後人误解或曲解。同时又由於部派佛教对此曾经发生过极激烈的诤论(详第二章第三节) ,且诤论中的极端者,亦尝视无余依为绝对的虚无,於是虚无论的主张者,或被认为(佛教)是虚无论的主张者便出来了。西洋研究佛教的学者们,就往往以此诤论中出现的虚无主张,而认定其即是佛教涅槃底根本思想;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但他们何以会有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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