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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叁參與人間佛教(上)(遊祥洲)▪P4

  ..續本文上一頁即是解脫。”(39)

  這一段話更明白地指出,你自己心能作主,你看得透諸法實相,淫怒癡就是解脫。你自己做不了主,又看不透,只好跟你說“離淫怒癡爲解脫”,免得你跟著淫怒癡打轉。這不是說看得透就任由你淫怒癡無所謂,而是說看得透則淫怒癡動不到你的心,你碰不碰,你的心都是如如不動、當下自在、當下解脫。如果看不透,即使不碰,心裏頭還不是堆積著許多淫怒癡的垃圾,自己煩自己。

  同品中舍利弗又是出于輕視女性的心態,質問天女既然功夫這麼好,“汝何以不轉女身

  ”天女反問他說:

  “我從十二年來,求女人相了不可得,當何所轉

  ……一切諸法亦複如是,無有定相,雲何乃問不轉女身

  ”(40)

  這是從“法無定相”角度說明“女人相了不可得”。平常人所謂男相、女相,畢竟只是主觀心識的投射。因此究竟的解脫女色之道,不是逃避女色,而是從“法無定相”上徹底超越個人對于“女相”的心理投射。要達到此一境界,唯有透過甚深的禅定功夫,才能夠像《般若心經》所述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維摩诘經》另一品“佛道品”也以另一種方式表達“煩惱即是菩提”的理念。經雲:

  “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41)

  同品並且有下述的偈語:

  “火中生蓮華,是可謂希有;在欲而行禅,希有亦如是。

  或現做淫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道。”(42)

  這一段偈語,正是筏蘇蜜多的最佳诠解。用“火中生蓮”來比喻“在欲行禅”,可見這個法門不但是高難度,而且是高危險性,一不小心,你可能變成“火花”而不是“火蓮”!

  此外,《諸法無行經》也有如下的表達:

  “勿分別貪欲,貪欲性是道,煩惱先自無,未來亦無有;能作是信解,便得無生忍。”(43)

  《文殊般若經》也說:

  “菩提即五逆,五逆即菩提。何以故

  菩提、五逆無二相故。”(44)

  在“煩惱即菩提”的實際教學中,《大智度論》記載了“喜根法師”與“勝意法師”兩人的教學差異與效果優劣。論中敘述喜根的教學說:

  “(喜根)不贊少欲知足,不贊戒行頭陀,但說諸法實相清淨。語諸弟子:一切諸法淫欲相、嗔恚相、愚癡相,此諸法相即是諸法實相,無所挂礙。以是方便,教諸弟子入一切相智。時諸弟子于諸人中無嗔無悔。心不悔故,得生忍;得生忍故,則得法忍,于實法中不動如山。”(45)

  這一段文字的重點並不是說喜根用放縱的方式教導他的弟子,而是強調他的教學,不以戒律、教條以及由此二者衍生的罪惡感作爲修行的動力。所以他的弟子們“無嗔”、“無悔”。所謂“無嗔”不只是對別人不生氣,“無嗔”也是自己對自己不生氣的結果。太多的戒律和教條,對于某些人可能形成壓力與挫折。此一壓力與挫折如果不能及時化解,人就很容易對自己生氣。修行到此,修行就會變成一種災難。筆者並不是反對戒律與教條,而是強調,戒律與教條不能孤立存在,它們需要支撐。最有效的支撐就是觀照的慧眼(觀)與甯靜的定力(止),如果沒有支撐,戒律與教條進到心裏面就會形成壓力與挫折。《大品般若經》所謂“罪不罪不可得,應具足屍羅波羅密”,提倡戒律與教條者,于此應深思之。

  因此,要看待筏蘇蜜多的情色哲學,不能只是從“以毒爲藥”的角度加以理解,還要從一般世俗的人性角度肯定其消除性焦慮的治療功能。大和民族在曆史上訓練娼妓時,要娼妓以“觀世音菩薩”自誓;美國近年在治療性障礙時,有所謂“行爲治療”,都可以做爲我們理解筏蘇蜜多法門的參考。不過,從佛法的如實義上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唯有向上修持,到此境界,才是究竟。

  再從另一角度說,筏蘇蜜多的法門,實際上並非萬能。在五十叁參的整體架構中,筏蘇蜜多女只是其中一參而已,不能以偏概全。這一參反映了人間的現實需要,但五十叁參之中更多的是選擇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因爲性愛的行爲,有其習慣性與上瘾性。對于選擇世俗在家生活的人士而言,性愛固然是現實生活中美好的一部分,但是就菩薩道的修持而言,選擇“禁欲”的生活,實際上別有一番天地。討論“禁欲”與討論“性愛”一樣困難,因爲參與討論者往往有其個人主觀經驗與立場。因此討論此一課題,最好先跳出主觀,同時避免優劣比較。畢竟它是個人的抉擇,因此另一方面的優劣已無關緊要。

  美國新時代運動(NewAgemovement)的思想家們,一方面提倡性愛的喜悅,另一方面更尊重禁欲的價值。這種中道的態度,值得參考。在《搬柴運水日日道》(chopWood,GarryWater)一書中,特別提到有關“禁欲”的看法:

  “獨身或禁欲,是很多傳統的求道者認爲很重要的一條途徑與法則,瑜伽行者稱之爲正面的獨身。正面的獨身是表示他們認爲性的精力是至高甚至是罕有的精氣之源,這種觀念不同于把性當作是汙穢猥亵的行爲。他們禁欲的目的,不是爲了這種行爲下流而避開,而是爲了保存體內的精力,這種精力不經由性行爲而流泄時,長久的聚積保存後,能有助于身心的轉換與升華。有些人實行獨身主義是爲了更實際的理由。性的欲望會導致情感的牽絆,甚至引起許多情緒的紛擾與痛苦。

  在東方,出家的目的是爲了使身心安甯,無所執著。他們相信精神的提升,必須從生活的清淨開始。以往人們一旦出家,便是終身,但短期的出家也有助于內心的體驗。禁欲使許多人重新審視他們自己心識與其伴侶之間的關系。獨身生活已漸漸成爲成長的途徑之一。

  但是如果要采取獨身生活,便須先能打消對性的妄想。強烈的性意識,對身心的消耗,比實際的性行爲更甚。”(46)

  簡言之,任何人選擇獨身或禁欲,不應出于把性愛看爲猥亵或罪惡的看法,而是出于個人身心清淨的理想。如果有人在“性愛”與“禁欲”之間采取“淨”、“穢”兩極的對立態度,或是以性愛爲敵而不斷抗拒逃避,他的禁欲一定是一種自我折磨,終將因不堪疲勞而宣告失敗,甚而因此形成心理變態。誠如《大智度論》所述,唯有在淫怒癡和諸法實相之間,用“一相智”加以觀察,對立性的緊張才會消除,不但對自己不生氣,對別人也不生氣。“不不悔”,再加上定慧等持的力量,如此修行必能成功。(待續)  

  注釋:

  (1)引見《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五,大正藏冊十,頁683。

  (2)同(1),卷四,頁679。

  (3)同(1),卷叁十叁,頁811。

  (4)引自《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疏》,澄觀作。卷叁,頁68。

  (5)引自《白雲之道》(ThewayoftheWhiteClouds),Govinda著,周仰南譯,臺灣《十方》雜志,15卷5期,1997年2月。

  (6)同(1),卷四,頁680。

  (6)同(1),卷十一,頁711。

  (8)同(1),卷八,頁698—699。

  (9)同前注。

  (10)南北傳佛教對于十二支或十叁支頭陀行的詳細內容,繁簡不同。南傳多說十叁支,北傳多說十二支。

  (11)同(1),卷叁十叁,頁814。

  (12)同前注。

  (13)同(1),卷叁十叁,頁815。

  (14)同前注。

  (15)同前注。

  (16)同(1),卷叁十四,頁815。

  (17)同前注。

  (18)見該書16頁,1963年,Meridian版。譯文參閱謝幼偉著《懷黑德學述》頁21,臺灣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年。

  (19)引同前注,參閱印順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一章第一節第二項,頁49,臺北正聞出版社,1981年。

  (20)引同前注。

  (21)引見虛雲著《虛雲和尚年譜》,頁51,臺北佛陀教育基金會,1990年。

  (22)同(1),卷十六,頁732。

  (23)參見(19)。

  (24)引見《金剛般若經》,鸠摩羅什譯,大正藏冊八。

  (25)同(22)。

  (26)語見《大智度論序》,東晉·僧轈述,大正藏冊二五。

  (27)“情色”一詞,參閱余德慧著《情話色話》,臺北張老師出版社,1984年。

  (28)見《佛本行集經》,隋·那崛多譯,卷二十八,大正藏冊叁,頁782。

  另見《佛所行贊》卷叁“破魔品”,馬鳴造,北魏·昙昕譯,大正藏冊四,頁25。

  (29)同(1),卷十五,頁731。

  (30)同前注。

  (31)同前注。

  (32)同前注。

  (33)語見《大智度論》,大正藏冊二五。

  (34)引自羅素(BertrandRussell)著《婚姻革命》(MaritalRevolution)第19章“性和個人幸福”,靳建國譯,臺北遠流出版社,1989年。

  (35)引自謝瀛華著《性心理手冊》,第二章,頁68,臺北遠流出版社,1994年。

  (36)引自余德慧著《性在暗處起舞》,《張老師月刊》177期,臺北張老師出版社,1992年9月。

  (37)引自鄭石岩著《清涼心菩提行》,頁191,臺北遠流出版社,1989年。

  (38)引自《維摩诘經》,鸠摩羅什譯,大正藏冊十四,頁547—548。

  (39)引同前注,頁548。

  (40)引同前注。

  (41)引同前注,頁549。

  (42)引同前注,頁550。

  (43)引自《諸法無行經》,大正藏冊十五,頁752。

  (44)引自《文殊般若經》,大正藏冊八,頁728。

  (45)引自《大智度論》卷六,大正藏冊二五,頁107。

  (46)參閱該書原著頁74—75,譯文引自該書中譯本《如蓮的喜悅》,杜恒芬譯,臺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89年。

《五十叁參與人間佛教(上)(遊祥洲)》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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