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名識相。緣相者,眼識及眼識相應諸法能緣色,耳識及耳識相應諸法能緣聲,鼻識及鼻識相應諸法能緣香,舌識及舌識相應諸法能緣味,身識及身識相應諸法能緣觸,意識及意識相應諸法能緣法。能緣眼、能緣色、能緣眼識;能緣耳、能緣聲、能緣耳識;能緣鼻、能緣香、能緣鼻識;能緣舌、能緣味、能緣舌識;能緣身、能緣觸、能緣身識;能緣意、能緣法、能緣意識:是名緣相。增上相者,一切有爲法,各各增上。無爲法亦于有爲法有增上,是名增上相。因果相者,一切法各各爲因,各各爲果,是名因果相。總相、別相者,一切法中,各各爲總相、別相。如馬是總相,白是別相;如人是總相,若失一耳,則是別相。如是各各展轉,皆有總相、別相,是爲總相、別相。依相者,諸法各共相依止,如草木山河依止于地,地依止水,是一切各各相依,是名依止相。如是等一法門相,攝一切法。
複次,二法門攝一切法,所謂色、無色法,可見、不可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爲法、無爲法,內法、外法,觀法、緣法,有法、無法,如是等種種二法門相。叁、四、五、六,乃至無量法門相,攝一切法。是諸法皆空,如上說。
問曰:若皆空者,何以說一切法種種名字?答曰:凡夫人于空法中,無明顛倒取相,故生愛等諸煩惱,因煩惱故起種種業,起種種業故入種種道,入種種道故受種種身,受種種身故受種種苦樂。如蠶出絲無所因,自從已出而自纏裹,受燒煮苦。聖人清淨智慧力故,分別一切法本末皆空;欲度衆生故說其著處,所謂五衆、十二入、十八界等;汝但以無明故,而生五衆等自作自著!若聖人但說空者,不能得道,以無所因、無所厭故。
問曰:汝言一切法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一切法各各自相攝故。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心爲識相,慧爲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雲何言空?答曰:性空,自相空中已破,今當更說。相不定故不應是相,如酥、蜜、膠、蠟等,皆是地相,與火合故,自舍其相,轉成濕相;金、銀、銅、鐵與火合故,亦自舍其相,變爲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轉爲地相;如人醉睡,入無心定,凍冰中魚,皆無心識,舍其心相,無所覺知;如慧爲知相,入諸法實相,則無所覺知,自舍知相。是故諸法無有定相。
複次,若謂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來法相,不應來至現在,若至現在,則舍未來相;若不舍未來相入現在者,未來則是現在,爲無未來果報;若現在入過去,則舍現在相;若不舍現在相入過去,過去則是現在。如是等過,則知諸法無有定相。
複次,若謂有爲法,定有叁相:生,住,滅;無爲法亦有叁相:不生,不住,不滅。汝以未來世中,非智緣滅法,是有爲法而無有爲相。若汝謂以非智緣盡是滅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無常盡,是名滅相,非以非智緣滅故名爲滅相。如是等種種,無有定相,若有定相而不空者,是事不然!
問曰:應實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聖人所知各異,凡夫所知是虛妄,聖人所知是實。依實聖智故舍虛妄法,不可依虛妄舍虛妄!答曰:爲破凡夫所知,故名爲聖智;若無凡夫法,則無聖法;如無病則無藥。是故經言:離凡夫法更無聖法,凡夫法性即是聖法。
複次,聖人于諸法不取相亦不著,是故聖法爲真實;凡夫于諸法取相亦著,故以凡夫人法爲虛妄。聖人雖用而不取相,不取相故則無定相,如是不應爲難!于凡夫地著法分別,是聖法,是凡夫法;若于賢聖地,則無所分別;爲斷衆生病,故言是虛、是實。如說:佛語非虛非實,非縛非解,不一不異,是故無所分別,清淨如虛空。
複次,若法不悉空,不應說不戲論爲智人相!亦不應說不受不著,無所依止,空、無相、無作名爲真法!
問曰:若一切法空,即亦是實,雲何言無實?答曰:若一切法空,假令有法,已入一切法中破;若無法,不應致難!
問曰:若一切法空是實,佛叁藏中,何以多說無常、苦、空、無我法?如經說:佛告諸比丘!爲汝說法,名爲第一義空。何等是第一義空?眼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但有業有業果報,作者不可得!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是中若說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是常法不可得故無常;但有業及業果報,而作者不可得,是爲聲聞法中第一義空,雲何言一切法空?答曰: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衆爲我,然後著外物爲我所;我所縛故而生貪恚,貪恚因緣故起諸業。如佛說無作者,則破一切法中我;若說眼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則說眼無常,若無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無故,于一切法中心無所著,心無所著故,則不生結使,不生結使,何用說空!以是故,叁藏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不多說一切法空。
複次,衆生雖聞佛說無常、苦、無我,而戲論諸法,爲是人故說諸法空;若無我亦無我所,若無我無我所,是即入空義。
問曰:佛何以說有業有果報?若有業有果報,是則不空!答曰:佛說法有二種:一者、無我;二者、無法。爲著見神有常者,故爲說無作者;爲著斷滅見者,故爲說有業有業果報。若人聞說無作者,轉墮斷滅見中,爲說有業有業果報。此五衆能起業而不至後世,此五衆因緣,生五衆受業果報相續,故說受業果報。如母子身雖異,而因緣相續故,如母服藥,兒病則瘥。如是今世後世五衆雖異,而罪福業因緣相續故,從今世五衆因緣,受後世五衆果報。
複次,有人求諸法相著一法,若有若無,若常若無常等;以著法故,自法生愛,他法生恚,而起惡業;爲是人故說諸法空,諸法空則無有法。所以者何?所可愛法能生結使,能生結使,則是無明因緣,若生無明,雲何是實?是爲法空。
複次,衆生有二種:一者、著世間;二者、求出世間。求出世間,有上、中、下。上者利根,大心求佛道;中者中根,求辟支佛道;下者鈍根,求聲聞道。爲求佛道者,說六波羅蜜及法空;爲求辟支佛者,說十二因緣及獨行法;爲求聲聞者,說衆生空及四真谛法。聲聞畏惡生死,聞衆生空,及四真谛,無常、苦、空、無我,不戲論諸法。如圍中有鹿,既被毒箭,一向求脫,更無他念。辟支佛雖厭老、病、死,猶能少觀甚深因緣,亦能少度衆生。譬如犀在圍中,雖被毒箭,猶能顧戀其子。菩薩雖厭老、病、死,能觀諸法實相,究盡深入十二因緣,通達法空,入無量法性。譬如白香象王在獵圍中,雖被箭射,顧視獵者心無所畏,及將營從安步而去。以是故,叁藏中不多說法空。或有利根梵志,求諸法實相,不厭老、病、死,著種種法相,爲是故說法空。所謂先尼梵志,不說五衆即是實,亦不說離五衆是實。複有強論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無,汝何所論有無?是戲論法,結使生處。及雜阿含中大空經說二種空:衆生空,法空。羅陀經中說:色衆破裂分散,令無所有。筏喻經中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波羅延經利衆經中說: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著,若受著法則生戲論,若無所依止則無所論。諸得道聖人于諸法無取無舍,若無取舍,能離一切諸見。如是等叁藏中處處說法空,是名爲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者,有人言:于衆、界、入中,我法、常法、不可得,故名爲不可得空。有人言:諸因緣中求法不可得,如五指中拳不可得,故名爲不可得空。有人言: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故名爲不可得空。
問曰:何以故名不可得空?爲智力少故不可得,爲實無故不可得?答曰:諸法實無故不可得,非智力少也。
問曰:若爾者,與畢竟空、自相空無異,今何以故更說不可得空?答曰:若人聞上諸空都無所有,心懷怖畏生疑,今說所以空因緣,以求索不可得故,爲說不可得空。斷是疑怖故,佛說不可得空。所以者何?佛言:我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及十方佛,于諸法中求實不可得,是名不可得空。
問曰:何事不可得?答曰:一切法乃至無余涅槃不可得故,名爲不可得空。
複次,行者得是不可得空,不得叁毒、四流、四縛、五蓋、六愛、七使、八邪、九結、十惡,諸弊惡垢縛等都不可得故,名爲不可得空。
問曰:若爾者,行是不可得空,得何等法?答曰:得戒、定、慧,得四沙門果、五根、五無學衆,六舍法、七覺分、八聖道分、九次第定、十無學法,得如是等,是聲聞法。若得般若波羅蜜,則具足六波羅蜜,及十地諸功德。
問曰:上言一切法乃至涅槃不可得,今何以言得戒、定、慧,乃至十地諸功德法?答曰:是法雖得,皆趣不可得空:無受著故,是名不可得;爲無爲法故,名不可得;聖谛故名不可得;第一義谛故名不可得。聖人雖得諸功德,入無余涅槃故,不以爲得;凡夫人以爲大得。如師子雖有所作,不自以爲奇,余衆生見以爲希有。聖人雖有所得而不以爲得,是名爲不可得空。
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者,無法空者,有人言:無法、名法已滅,是滅無故,名無法空。有法空者,諸法因緣和合生,故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者,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是爲無法有法空。
複次,觀無法有法空,故名無法有法空。
複次,行者觀諸法:生、滅,若有門、若無門,生門生喜,滅門生憂。行者觀生法空則滅喜心,觀滅法空則滅憂心。所以者何?生無所得,滅無所失,除世間貪憂故,是名無法有法空。
複次,十八空中,初叁品空,破一切法;後叁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時、住時;無法空,破一切法滅時;無法有法空,生、滅一時俱破。
複次,有人言:過去、未來、法空,是名無法空;現在、及無爲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過去法滅失、變異歸無;未來法因緣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無法。觀知現在法及無爲法現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爲無法有法空。
複次,有人言:無爲法無生、住、滅,是名無法;有爲法生、住、滅,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爲無法有法空。是爲菩薩欲住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