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廣大態度而皈依,不僅爲此生皈依,而且要直到我們臻達圓覺;不僅爲了我們自己,而且是爲安立一切有情衆生于圓覺中而皈依。
實際上持誦的句子是:
“禮敬!
直到我與一切衆生成佛,
我皈依叁根本。”
在修法中,如同在根本儀軌的教授中所诠釋般,我們在此持誦之四句文中,亦已包括兩行是菩提心。在大禮拜時,必須同時持誦此皈依祈禱文,二者各十萬遍爲圓滿。
在每一座修法最後,我們觀想智慧光從整個皈依處放出,觸及我們自身與一切有情衆生,淨化我們所有的痛苦與障礙,並且在我們的心中引生智慧。然後我們自己和一切衆生,就像一塊投向鳥群中的石頭般地飛向皈依處,而使我們全部融入蓮花生大士之中。接著,上師、本尊、空行與護法們化光融入蓮師,蓮師即爲一切諸佛之合集變得更加光輝燦爛,耀眼地安坐在空中。最後,如同彩虹在空中消失般,蓮花生大士他自己融入空性、光明的空中。在此境界上安住一段時間。
此廣大的空性、光明不是別的,就是自己的自心本性。安住在那徹底的純一中,將使行者了悟心的本然空即法身;而其展現――光明或智慧,即是報身;其化現――遍布之大悲,那是化身。如此,行者將了悟到皈依的對象――叁寶,即是行者自己,此外無他,那不過是行者心中的自然呈現罷了。這就是究竟的皈依。
有叁種殊勝的方法必須被應用在皈依以及行者其他的修法和行動上:首先,行者必須有爲一切有情衆生而修的准備;第二,行者必須完全專注于修法上;最後,行者必須爲一切衆生回向。
此處之前行准備,是爲利益一切有情衆生而皈依。主要的部分是要具足對佛、法、僧、上師、本尊和空行的完全信心,而專一的皈依。所謂信心意指,即使行者遭受冷、熱之苦,即使行者爲疾病痛苦或不悅所纏,也要一直依止叁寶和叁根本。就算在生命的危險時刻,也不可能舍離他們。如此行者的皈依才是衷心無僞的。
已皈依完全圓覺的佛後,行者不得再向天界的衆生、財神或大力之神、自然的力量、精靈、星宿、山神等皈依,因爲他們全都未超越脫離輪回。由于佛像和畫像是佛陀形象的再現,故行者必須敬重這些佛像――哪怕只是佛像的一個碎片,並且要把他們放在一處明顯、幹淨的地方。
已皈依佛法後,由于佛法的根本是想要去利益衆生,因此行者要放棄任何對其他有情之暴力。經典承繼了佛法並能引導行者成佛,故不論世出世間之書均不得跨越,行者甚至要避免踏上任何文字――即使僅僅是一個字母,因爲它可能成爲佛陀名號的一部分。行者不可隨便對待書寫工具或把它放在肮髒處,而要把它放在高處;或在必須丟棄時,將它焚于淨處。
皈依僧後,行者應避免和那些見地與生活方式完全違背佛法的人合作。行者應對小乘的男女出家僧尼,于大乘的菩薩僧具足信心和敬意。
簡而言之,皈依的精要所在是對皈依處有完全的信心,無論自己生命中所遭受的環境是好是壞均能無悔。如果行者遇到善樂或適宜的環境,應認爲它完全源于叁寶的慈悲和加持。行者應心存感激並將此善樂回向一切有情衆生,願他們悉能同享此樂。如果行者遭遇困境、生病、窮困、被批評、嘲弄,行者要想想自己在過去無量生中所犯之錯誤行爲,足令自己投生下叁道!但籍著上師、叁寶的慈悲與行者對他們的強烈信心,因此,今天籍由疾病與困境的體驗,便清淨了這足以投生下叁道之業力。行者應同時祈請“籍我此痛苦,願我代一切此刻正忍受著同樣困境的衆生受苦。願此困境助我於成佛道上進步。”
行者必須維持自己的一切日常活動,均依止於皈依處。例如,在晚上,觀想一切皈依對象正排列在你的頭上,光耀且透明,在你的心中充滿著信心而入睡。當你走路時,想著皈依處在你的右肩上,而你正誠敬的右繞著它。進食時,想著你正供養食物中的第一口的部分給叁寶,然後吃下剩下的部分,當作它已被加持過。當你穿新衣服時,第一念便供養給叁寶。
若你具有全然的信心,便不難得到叁寶的加持。若你不具信心,你便將自己隔絕於加持之外。太陽光普照著地球上的每一個人,然而只有籍著放大鏡將它們聚集,你才能令幹草生火。同理,若你已有信心的放大鏡,那麼上師的加持力將在你心中燃起。
信心有不同的層次。首先,當你一聽到叁寶的特質和佛陀、大成就者的生平時,行者的心中便充滿的清楚的喜樂,並且改變行者的認知,這是所謂的“明顯的信心”(clrar faith)。當想到他們時,便使行者充滿了要去知道更多關于他們的特質和自己去獲得這些特質的強烈渴望時,這就稱爲“渴望的信心”(longing faith)。當籍由修行,行者獲得了對教法真理和佛陀圓覺的全然信心時,這是所謂的“信賴的信心”(confident faith)。最後,當信心已成爲自己極大的一部分,即使在生命危險時也不可能放棄它時,它便已轉化成“堅定不移的信心”(irreversible faith)
信心是佛法修持中超越一切的基礎。任何修法――即使是大手印、大圓滿皆需要皈依中的信心去支持它。皈依是開始的基礎,但如果你了解其深層意義的話,它就是去了解佛陀的究竟目標。因此,從今直到成佛爲止,皈依應成爲行者修行不可或缺的部分。
(二)菩提心――成佛想
菩提心就是爲一切衆生而成佛的想法。佛教中有小乘、大乘兩種層次的菩提心。我們現在所修是依大乘。它之所以被稱爲“大”,乃因其態度和動機之廣大――其願涵括一切衆生均可成佛。
菩提心亦可分爲絕對和相對菩提心兩種。相對菩提心也有兩個面向或層次,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絕對菩提心是對一切現象之究竟本自空的了悟。但那對初學者並非容易理解的。因此,爲了去了悟絕對菩提心,行者必須首先長養相對菩提心。
要去受菩薩戒以生起菩提心,行者需要一位證人,像自己的上師或一尊佛像皆可。在此修法中,行者是於蓮花生大士之前受菩薩戒,蓮師身邊所圍繞的眷屬則如前所述。
在皈依對象之前,行者這次只需觀想自己即可,只觀自己是因爲要發誓,保證爲一切衆生而做事。行者應如下誦念:
“爲利衆生願成佛,
故我發此願,行菩提心於其究竟意義中。”
菩提心之精要所在及其所需爲何?有情衆生因執著貪愛、違願嗔恨與無明叁種障礙,而無止境地輪回於娑婆叁界中。佛性(tathagatagarbha)是自然的呈現在每一位衆生中,但衆生無法認識它而墜入汙染中。這就是無明、輪回的根本。
這無明愚癡的主要展現就是自我――“我”的想法。一旦這樣的念頭占據後,人便懷有“我的身體,我的心,我的名字”的想法。但事實上,“我”的念頭是一種根本不存在的東西的假設。
我們現在擁有這個多種元素所組成的所謂“身體”。只要身和心保持在一起,不同的感官意識便可感知外在現象:我們可以看見形象,能夠聽到聲音,能夠聞到味道,品嘗口味,感覺到客體。有了自我的想法,我們便攀著在個人自我存在的概念上。感知了外在世界,我們便攀著在自我存在現象的概念上。當我們還活著時,身和心一起操作,且我們還都有個名字。但無論如何,當我們開始審查這身、心、名叁者時,我們能夠很容易的了解,這些都僅僅時符號標簽罷了,本質的實相上空無一物。
讓我們首先看看身體。它是由皮膚、血液、骨頭、肉和器官等不同的成分所構成。我們若把這些拆開,把皮膚放一邊、骨頭放一邊、血肉……個個放在分開的地方時,便無法說單單皮膚就是身體,單單血液就是身體。依此類推,其中沒有任何一個可被歸爲身體它自己。甚至也沒有一種特定物可被說是(含有一切)“身體”精華的東西。
因此,身體只不過是一種異類元素的暫時組合的執著符號罷了,它自己並沒有任何真實的存在。根本就沒有身體的存在。然而,由于我們相信它是“我的身體”,所以對能夠令它爽快之事感到極大的執著,並且希望能避免一切對它不快的損害。
人同時也執著在“我的心”的觀念上。但如果我們試著去尋找此心的話,你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它。心不在腦、不在心髒、不在皮膚或身上的任何地方。心沒有實際的形態,既非圓、方、亦非矩形。心沒有任何特別的顔色,既非固體也不是四散的。所以,“心”僅僅是對無止盡念頭執著的一個名字罷了,而念頭一個尾隨一個;就像是“念珠”只是一個給予一百顆串在一起的珠子的名稱般。
而“名字”這個觀念的實情也是一樣。例如,我們說“人”以立意指其爲一個人類。但“人”一字,不過是由兩撇所組成,如果我們把左邊分開,那麼“人”的概念便完全消失了。
一旦這錯謬歸罪的系統已生根後,就有些衆生和事物會被我們認爲是“我們的”,例如那些我們感到有強烈執著的是我們的親戚,而對我們作些益事的就是我們的朋友。我們無法忍受和家屬親友的短暫分開。我們准備作出任何對或不對的行爲,以愉悅或防護他們。這就是所謂的執著或貪欲。
其他被我們認知爲引起我們的傷害的衆生,我們就決定他們是敵人。我們准備去傷害他們,盡可能地反擊。這就是所謂的嫌惡或嗔恨。
當這樣的無明占據了整個心時,在輪回中無盡飄蕩的因緣便已具足。事實上,執著和嫌惡都只是錯誤的認知,“敵人”和“朋友”不過是種快速變換其位置,且極不可靠的概念罷了。我們已在輪回中投生無數次。在每次的投生中,我們都有父母、朋友和敵人。我們的過去及未來生中,絕對沒有誰一定是我們的父母、朋友或敵人。我們最大的死敵對頭可能在我們下一生中,做我們的孩子。我們此生的父母也可能是來生的敵人。我們所經曆的並非幾生而已,已是無數生了。在這生生世世中,我們…
《《成佛之道—殊勝證悟道前行法》(1)》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