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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體大悲及其在人間佛教中的意義(方用)

  同體大悲及其在人間佛教中的意義

  同濟大學哲學系 方 用

  慈悲即拔苦與樂,是衆生離苦得樂的解脫中非常特殊和重要的途徑。佛教將人生乃至世界的本質判定爲“苦”,對于衆生來說,“苦”的意義是什麼

  “我”何以能夠感受“他人”之苦

  “我”又爲什麼選擇去承擔和度盡“他人”之苦

  “他人”之“苦”的拔除與“我”的解脫有何必然的關聯

  套用佛經中的故事,維摩诘爲什麼會隨有情之得病而病,又能隨有情之病愈而愈

  一、“苦”與“樂”

  佛教把人生的本質判定爲“苦”。“苦”被列爲四聖谛之首。《增一阿含經》雲:“雲何名爲苦谛

  所謂苦谛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名爲苦谛。”此處所言之“八苦”所涉極廣,有個體生存過程中因身心變化所引發的生理、心理痛苦,有由于各種欲求難以滿足所帶來的情感上的無奈、失望,以及個體與他人相處時的種種不如意。事實上,佛教對個體身心之苦的分析與描述非常豐富,有叁苦、四苦、五苦、八苦、十八苦、乃至《瑜伽師地論》列出的百十苦。“一切行皆苦”亦爲佛教四法印之一。

  佛地經五曰:“逼惱身心名苦。”佛教認爲在個體生存中,身心常常處于各種逼迫苦惱的狀態之中。不僅如此,甚至個體所處的環境、所面對的世界也是“苦”,佛教稱之爲“苦海”、“苦界”、“苦域”。

  “苦”與“樂”相對而言。作爲人類一種主觀的感受,“苦”的性質是否定性的。現實生活中我們“感到”有苦也有樂,並且喜樂避苦;更重要的是,對于同樣的事件、環境,各人的感受也常有不同;這使得人們常常把佛教視爲是悲觀、厭世的宗教,甚至認爲佛教“虛構”了一個苦的世界。但誰也不能否認,人生在世不可避免地會遭遇各種煩惱,“苦”盡管不是人生的全部,但畢竟是一種經常在人世現身的真實情態。另一方面,對于“苦”,人們可以有不同的態度:比如顧影自憐地沈浸于其中、沈默而艱難地忍受、無視而逃避、或直面並與之抗爭….—傳說佛陀降生之時曾立下誓願:“叁界皆苦,吾當安之”。事實上,佛教不僅主張正視和關注世間諸苦,而且由此提出了自己的基本目標:即通過佛教的修持實踐,將“苦”滅除,求得解脫。

  佛教的理想境界體現在“涅檠”的觀點中。“涅槃者,貪欲永盡,嗔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涅槃意味著苦的終結。盡管小乘佛教以虛無寂滅爲涅架的主要內涵,厭生離世、灰身滅智,但大乘佛教反對這樣一種消極之說,如《中論;觀涅槃品》雲:“涅架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架,亦無少分別。……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厘差別。”中觀學派認爲涅粲與世間並無差別,二者的“實相”都是“空”。由此大乘佛教開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轉向,即“由觀望來世轉而注目現世”。大乘佛教倡導不離世間覺、以今生度此生的精神,把趨向涅架的過程與現世苦難的解脫過程統一起來,菩薩行進而提出自利利他、尤其是“無住涅槃”的觀點,更凸顯了佛教積極人世、無私救世的品格。

  佛教並不否定“樂”也是一種常見的情感。佛地論五日:“適悅身心名樂。”與身心的逼迫苦惱相對,樂指的是身心的適宜愉悅。不過,佛教對凡夫世間的樂似乎不甚在意。如《大般涅槃經》雲:“樂有兩種:一者凡夫,二者諸佛。凡夫之樂無常敗壞,是故無樂,諸佛常樂無有變異,故名大樂。”佛教將“樂受”作爲叁種感受之一,不過諸行無常,瞬息即逝,壞滅時仍不免心生苦怖,故現實生活中的樂受亦不離苦,只是衆生常常麻木不覺、以苦爲樂卻不知苦之將至。《大般涅槃經》又提出“常、樂、我、淨乃得名爲大涅槃也。”“樂”爲涅槃四德之一。在佛教看來,只有在涅架境界中才有真正的樂,而彌陀的極樂淨土也只是衆生解脫後的去處。

  把“苦”當作一切世間法的根本相狀是佛教的獨特之處。對于衆生來說,“苦”的意義是什麼

  “苦”並不僅僅意味著對現世人生的否定、絕望,也不意味著只有遁世滅生才能出離此苦。唐君毅先生說,佛教與一般宗教心靈完全不同,在開始的第一步,佛教能對現實存在加以正視,知衆生之苦惱爲事實,而不會掩蓋、忽視,或說苦僅爲主觀想象。佛教以“苦”爲“聖谛”或“法印”,首先是將“苦”看作一種衆生與生俱來、普遍實有的現象,因而必須如實地面對苦的存在、揭示苦的由來;其次,“苦”又是一種衆生不堪忍受、力圖超越和解脫的現象,因而衆生不應該對各種苦痛采取聽天由命的態度,而是必須去努力探尋和實踐各種離苦之道;再次,佛教有見于“樂”的易逝,以及衆生常常陷溺于以苦爲樂的顛倒之中而不能自悟的可悲。佛教有一種特殊的處理“苦”與“樂”的方法,即“以苦觀樂”。所以“苦”同時也有著積極的意義,對于衆生而言,只有敏銳而真切地感悟了苦的實在,才不會貪戀、沈湎于一時一處之樂,不會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苟且中逃避已來和將來的各種煩惱和虛無,也不會在一己的舒適和歡歌中無視他人的困頓與無助。只有首先承認並發心去超越現實中的“苦”,才可能謀求一個遠離諸苦的理想之境。“苦”只是起點,是一個衆生必須直面又力圖超越的起點;而“樂”仍是心之所向,是一個衆生都有可能到達的理想之境。佛教的真正的用意仍是給衆生指出一條離苦得樂的大道。

  佛教以滅苦、解脫爲其理想,並提出于許多具體的修持實踐的方法。大乘佛教主張“悲智雙運”,智慧即證悟宇宙、人生的真谛,慈悲即饒益衆生、利樂有情。作爲一種離苦得樂的解脫的方法,慈悲在佛教中有著極爲特殊和重要的地位。

  二、慈 悲

  盡管佛教主張悲智結合才是解脫的正道,認爲唯有真智才能如實地觀照宇宙人生之實相而起大悲;但只有智慧,沒有慈悲,則容易墮入小乘。慈悲是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龍樹雲:“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諸佛法中慈悲爲大。”②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即在于強調與小乘的“自度”有別的“普度”的精神,主張不僅要自利,更要利他。大乘佛教倡導“菩薩行”,菩薩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衆生。大慈、大悲,是菩薩所具有之二心:大慈心即與樂之心,謂菩薩愛念一切衆生,常求樂事,隨彼所求而饒益之;大悲心即拔苦之心,謂菩薩愍念一切衆生,常懷悲心,受種種苦以拯救濟拔之。莊嚴經論舉出之菩薩五種相,第一即憐愍相,謂菩薩以慈悲菩提之心愍念一切衆生,廣行方便,饒益攝受。一般認爲,“慈”指與樂,“悲”即拔苦,慈悲就是希望和幫助他人得到快樂、解除痛苦。

  《大智度論》、《大般涅檠經》等佛經中提到了叁種慈悲,即衆生緣、法緣和無緣。凡夫人行衆生緣;聲聞、辟支佛及菩薩,初衆生緣,後法緣;諸佛能行無緣慈悲,因爲佛“心不住有爲、無爲性中,不依止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知諸緣不實顛倒虛诳故,心無所緣。佛以衆生不知是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心著諸法,分別取舍。以是諸法實相智慧,令衆生得之,是名無緣。”不過,衆生皆有佛性,凡夫一旦覺悟即可成佛,所以這只是行慈悲的不同次第和境界罷了。

  值得注意的是,慈悲行爲的形成和展開明顯地體現出一種情感原則。就其巴利文或梵文的語源而言,“慈”意爲“朋友”或“親愛的人”;“悲”意味著哀憐、同情、溫柔、有情。僅有理性的認知是不夠的,真正的慈悲以同情共感爲前提。也就是說,行慈悲者,首先能夠把握、領悟衆生之苦,並且能夠感同身受,因愛念和悲愍而生起救度衆生脫離苦厄的願行。“悲緣身苦衆生,大悲緣身心苦衆生。”如前已述,“苦”作爲一種情感有著主觀性——那麼,爲什麼“我”的身心能感受“他人”之苦

  “我”又爲什麼要承擔“他人”之苦

  在佛教看來,凡夫衆生的慈悲是有限且有著特定對象的,譬如自己的父母、親朋好友等與“我”有著因緣關系的人。這種慈悲的對象不夠廣大,並且含有私情私愛。不過在此,這個“私情私愛”就是“我”可以感受他人之“苦”的重要根源。父母生病我會難受、朋友遇挫我會傷心,是因爲他們與我“有緣”即有著血緣或友誼的聯系,這樣一種情愛的使得我會自然而然地參與到這些與我“有緣”的人的痛苦和悲傷中,與之同苦同悲,並力圖幫助其走出困境。凡夫慈悲的缺點在于仍存在著明確的“我”與“非我”的分別,即是以“我”爲中心來選擇:救助的對象,盡管這還算不上大慈大悲,但的確是行慈悲的一個實際有效的人手處。佛教經常號召將一切衆生視作自己的父母、以報父母恩的方式行慈悲,即是以此情感原則爲基礎而推展開來的慈悲行爲。

  佛教說:“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大乘佛教特別強調菩薩救苦救難的精神,所以常常凸顯了“悲”字:“以同體大悲爲菩薩體故。”《普賢金剛薩埵略瑜伽念誦儀軌》雲:“我身既成普賢菩薩,發此心時,成就無邊解脫。觀一切有情,自他無別,同體大悲”。

  “同體”二字,意味深長。《華嚴經》以“一切衆生而爲樹根,諸佛菩薩而爲華果”,也是將衆生與諸佛菩薩視爲一個根果相連的生命整體。馬克斯·舍勒曾分析過同情現象的四種形式,他認爲佛教倫理是情感一體式的,並且是一種“真正的同—感倫理,而且是消極的宇宙同一感,即同一受苦的特殊倫理形式”。如前以述,“苦”並不意味著消極,但“同體”的意義就在于佛菩薩能與衆生“同一受苦”。“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苦”雖不能“說”,但啞巴自己一定能實實在在地感受到、體會到這顆黃連的“苦”。“同體”就是把衆生和自己看作是骨肉相連、氣脈一貫的一體。因爲他人其實就是自己身體的一個部分,所以“我”能冷暖自知地體會到疼痛的存在及其特殊感受;因爲是切膚之痛,“我”在遭遇其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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