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堪的同時,會力求盡快地將其拔除;因爲解決的是自己的痛苦,“我”也不會苛求他人的感恩戴德。“苦”作爲一種情感,需要以情度情才能理解,而同類的情感的産生,往往以個體之間有著相近的生活經曆、社會文化背景等特殊的情境爲前提。我們通常說,站著說話不腰疼,“同體”強調的就是如臨其境、設身處地,只有這樣才能與他人同情共感。所以釋迦當初是在走出富貴繁華的皇宮、親眼目睹了城外的老者、病者和死者之後才對人生之苦有所領悟;佛經中說維摩诘因有情之病而“現身有疾”,從另一個意義上,他必須先得病,而後能知有情得病之苦。“同體”更要求“我”積極地承擔和解除衆生之苦,因爲衆生的病痛就是“我”自己的病痛。“同體”是“我”與“他人”共同受苦的原因,也是無緣慈悲得以展開的內在動力。
舍勒還指出,佛教的同情是一種“生活在與自然及其包羅萬象的衆生的生動的同一感之中……以同類相待,不是懷著俯視和憐憫的愛”。准確地說,“同體”不僅是“同類”,而是佛菩薩與衆生完全融合爲一個有機的生命體,其中的各部分之間是一種同呼吸共命運的手足之情,是一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密切相屬。我即衆生、衆生即我,這種“苦”的同一感是一種親身體驗的、生動而具體的感受。同體大悲攝衆生于自體,以衆生之苦爲己苦,由此生起哀傷拔苦之心。在“同體”的狀態中,真正實現了佛教平等的品格。一方面,一切衆生都同屬于一體,有著同一的本性,所以衆生之間沒有親疏貴賤之分、沒有輕重緩急之別,佛菩薩都將一視同仁。另一方面,行慈悲的佛菩薩與接受慈悲的衆生之間也是“同體”,維摩诘說:“以一切衆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衆生得不病者,則我病滅。”菩薩的疾病因大悲而起,其與衆生病痛的解除是息息相通的。佛教對于“恩”的看法很值得關注。“菩薩所行,不求恩報;受恩之處,常思反報”。一方面,佛教非常重視報恩,《大智度論》將知恩視爲“生大悲根本,開善業初門”,主張要報父母、國家、衆生和叁寶等四重恩。行慈悲也是一種報恩,因爲從緣起的觀點看來,作爲個體之“我”的存在和成長與他人、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所以應該懂得感謝和積極回報。另一方面,佛教更強調菩薩布施時要做到“叁體輪空”即空掉對布施者、受布施者、施物的執著,主張不求恩報。菩薩行慈悲是出自清淨菩提心的自覺行爲,是不應該期待報酬和功德的。所以,對于施者而言,慈悲不僅是給予他人的恩惠,而首先是對衆生緣的一種感激和回饋;對于受者而言,慈悲不是來自高處的恩賜、或他人廉價的憐憫。施者不能因此而苛求他人的回報,受者也不必由此而自感卑下,這樣才能在施者與受者之間建立真正的平等。
所以,身體上的同一性只是象征,“同體”的意義是精神上的肝膽相照和同情共感。誠然,“同體”之愛的情感並非慈悲的唯一維度,真正的慈悲還得有大智、大行。《大智度論》雲:“大慈者,令衆生得樂,亦與樂事;大悲憐憫衆生苦,亦能令脫苦。”感受他人之苦並不意味著我們能分擔和解除他人身體上的病痛;無法代他人受苦有時甚至成爲同情之後更大的痛苦。但如果沒有了精神上的彼此相通與互相關愛,如果我們不能在情感上與他人同共悲苦,我們將對他人的不幸麻木不仁、或采取隔岸觀火的態度,甚至可能以他人之苦爲一己之樂。精神上的“同體”是我們敏銳地把握和理解他人之苦的前提,也是平等地施愛與行善的基礎。沒有愛的給予可能只是單向的沈重而無奈的義務,或者是居高臨下的嗟來之食,抑或是锱铢必較的交易——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慈悲,即使一時解除了他人肉體、物質上的困難,也不可能激發起他人精神上的欣慰與快樂。
叁、同體、無我,愛與解脫
慈悲的出發點和重心是利他、是以己度他。但慈悲在度他的同時也必定是自度之方。一方面,菩薩行慈悲而得佛果是因果報應的必然,無須爲自度而有意度他。另一方面,在“同體”狀態中,“我”不僅能真實地感受和主動地承擔他人之苦、積極地謀求他人之苦的解除,同樣也能體會他人離苦之後的快樂。佛教“四無量心”中有“喜無量心”:“見人戒惡行善,生歡喜心,見人離苦得樂,生歡喜心,此心普緣無量衆生。”菩薩不僅因衆生病而病,也因衆生愈而愈,因爲慈悲不僅是拔除他人的病痛,在“同體”的意義上,也是在解決自己身體上的病痛。“同體”不僅是“伺一受苦”,也是“同一享樂”。
最重要的是,“同體”的實質是“無我”。佛教認爲,“我執”是衆生“苦”的真正淵薮。《俱舍論》曰:“由我執力,諸煩惱生,叁有輪回,無容解脫。”由于妄計有一個實在、恒常的“我”的存在,從而有了“我”與“非我”的種種分別,進而造出了種種貪愛求取的“業”,衆生由此陷溺于長夜輪回。針對衆生的“我執”,佛教主張“無我”:“因破我法有無我”。只有領悟了“無我”的道理,斷除對“我”的執取,才能跳出叁界六道、超脫生死煩惱、證得涅槃、享得大樂。“所信至教,皆毀我見,稱贊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沈淪生死。”
舍勒認爲“在佛陀看來,愛即“心靈的解脫”,。“愛”在佛教中的內涵非常豐富,《大般涅架經》等佛經將愛分爲兩類,即凡夫愛(餓鬼愛)和法愛。前者與煩惱相連、是有染汙的貪愛,是使人陷溺于生死流轉而不得解脫的根源,所以“滅谛”的內容即否定、斷除貪愛。後者是和對佛法僧叁寶、師長、涅檠等的喜愛以及佛菩薩對衆生的大慈大悲,以信爲體,是無汙染的愛,是能使心靈獲致解脫的愛。“同體”掃除了個體解脫之途中最大的障礙——“我”。《華嚴經》雲:“一切衆生身人一身。一身人一切衆生身。”在此狀態中完全去除了“我”與“非我”的分別,跳出了一己之身心的封閉和限隔,以自己與他人同爲一體,以自己的身心與他人同感互通。菩薩必然會“現身有疾”,因爲菩薩將自己與衆生視爲同體。菩薩見衆生有病,仿佛是自己性體有虧,故而與有情同病,主動承擔起衆生的苦痛。
但舍勒同時認爲這種愛是一種“消極的“心靈的解脫””,是“企圖將本己的我之實在貶低爲異己的我之虛幻……只是自我的“寂滅”,即減除並化解自我,使之非實在化……”。這裏,我們需要用心體會“同體”的境界。程明道曾從儒者的立場描述過類似的境界:“仁者,以天地萬物爲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爲己,何所不至
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幹。”“仁”的特點之一在能貫、通,仁者能打破一己形體之限隔而與天地萬物爲一體,天地萬物都成爲自己生命的一個部分,可見這不是個體生命的消失”而是擴充和豐滿。王陽明稱能與天地萬物爲一體的仁者爲“大人”,並說:“不能一體,只是私意未忘。”抛棄一己之私,才能成就真正的大人。在強調去私對成就“同體”的意義上,儒家的這些論述與佛教相通。破我執的實質是對治因有我—非我的分別而産生的“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種根本煩惱,否定固執于我的私情私意,所以,無我或同體的實質即是要去除一己之私。把六道衆生都看作自己的父母來行慈悲,這已經要求我們走出個體的親親之私,以一種平等博愛的眼光來看待他人乃至一切有情。佛教認爲,慈悲之心也能由推己及人的方式産生,如“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雲何殺彼
作是覺巳,受不殺生戒。不樂殺生,如上說。……”我畏懼死亡,面臨被殺害時痛苦萬分,我有此苦,推己及他,衆生也一定如此,所以我不會爲了滿足自己的貪欲而加害于其他衆生。由一己之心“推”開去,其實是對己心的放大、推廣。菩薩行主張難行能行、難舍能舍、難忍能忍的自我犧牲的精神,尤其是無住涅架的宏願,都體現了真正的慈悲必定是否定“私意”的。無緣慈悲勝過衆生緣慈悲的地方也在于前者完全放棄了個體的私情私意,只有徹底忘記了一己之私,去除我—非我的隔膜和界限,才能真正與他人同情共感。
唐君毅先生將佛教無我的境界稱爲“我法二空境”,在心靈九境中處于較高的第八位。他說:“佛陀所言之道”……初爲一教人如何自其生命中貪嗔癡慢等中解脫,亦即除去其生命中之自我執著,而自其生命之種種束縛、封閉、限製中超拔而出之道……”。在佛教看來,衆生之苦正是因爲固執于一個狹隘、封閉的“我”,陷溺于一己之私欲而不能自拔。“同體”克服了我與他人、個體與群體、人與自然之間的疏離和阻隔,將“我”與他人、群體、自然融爲一體,使一已有限的生命得以擴展、充實。在這種境界中,消除了一個有分別心的“小我”,卻成就了一個無私心的“大我”。作爲解脫狀態的“同體”不是自我的異化,而是回歸我的清淨本性;不是愛的棄絕,而是對有我的貪愛的對治和轉依;不是自我的消解,而是生命的擴大、心靈的開拓。
四、人間佛教中的同體大悲
盡管大乘佛教的慈悲精神是通過佛、菩薩體現出來的,佛和菩薩的慈悲似乎是衆生解脫的“易行道”,但這並不意味著衆生只能祈禱和靜待佛、菩薩的救度。佛教一再強調衆生與佛、菩薩只在一覺之間,衆生皆具佛性,由此佛性顯露而得滅度,所以哪裏有能度的菩薩、所度的衆生呢
菩薩心,就是衆生心;菩薩行即衆生行。在人間佛教的建設中,繼承大乘精神積極人世的傳統,尤其是大力弘揚同體大悲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印順大師說,“慈悲爲佛法宗本。”但他指出,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慈悲有著諸多錯解。比如我們常見人們在寺廟中向菩薩許願,如願後又來還願,印順大師稱此爲“功利的交易”、“賄賂式的祈求”。事實上,這樣的行爲既缺乏信仰的真誠,又誤會了菩薩的慈悲。爲此,他提出了一個“同類相感的道理”,即信衆應該把內心的信仰,表現在外表的行動上,“相應”才能“相感”,比如“慈悲即觀音菩薩的德性。我們如果不殺生,而且對一切衆生,能予以普遍的愛護,那麼我們的心行,就與觀音的慈悲相應。”這個道理樸實而重要,慈悲不是菩薩的特權,慈悲不是他人的恩賜,而是廣大信衆自己的事業。信衆不能推卸自己在現實人生中應負的責任,應該積極實踐慈悲的精神,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中視自己與衆生爲“同體”,以悲憫之心,行慈善之舉。這種共苦同悲的“愛”是菩薩與信衆感應互通的中介,更是信衆破除“我執”、回歸清淨本性、求得解脫的必經之路。
佛經中說只有佛才能行無緣慈悲,星雲大師也說:“有緣的慈悲容易做到,無緣的慈悲難以實踐”。但只有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中才能真正走出因個人的私利恩怨而帶來的諸多煩惱,才能有博大寬厚的法愛,才能在慈悲行的整個開展過程中徹底地實現拔苦與樂的目標。而且,在“同體”的境界中,我們不僅有同苦,也能有同樂。所以這才是真正的解脫之道。
近代以來,一些思想家主張以佛教改善和增進國民的道德,太虛大師也提出通過學習佛教之菩薩修行,而成就國民“各人皆自知爲國民之一份子,時時要顧及全國人民之利益安樂”的道德。人間佛教可以突破信徒的層面,契人社會關懷、文化建設之中。佛教的慈悲應該成爲普通民衆的道德原則之一,因爲“同體”的胸懷有助于人們正視個體與自然、他人、社會的互相依賴、休戚與共的狀況。在現實生活中,太多的痛苦正是緣于我們的自私用智,緣于我們不能走出那個狹隘的自我。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不僅能解救他人的身心之苦,給他人送去慰藉與幸福;更有助于我們在我與非我的溝通交往中,克服唯我獨尊、自私自利的缺點、走出封閉孤獨的痛苦、實現生命的擴充與心靈的解脫。
《同體大悲及其在人間佛教中的意義(方用)》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