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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体大悲及其在人间佛教中的意义(方用)▪P2

  ..续本文上一页堪的同时,会力求尽快地将其拔除;因为解决的是自己的痛苦,“我”也不会苛求他人的感恩戴德。“苦”作为一种情感,需要以情度情才能理解,而同类的情感的产生,往往以个体之间有着相近的生活经历、社会文化背景等特殊的情境为前提。我们通常说,站着说话不腰疼,“同体”强调的就是如临其境、设身处地,只有这样才能与他人同情共感。所以释迦当初是在走出富贵繁华的皇宫、亲眼目睹了城外的老者、病者和死者之后才对人生之苦有所领悟;佛经中说维摩诘因有情之病而“现身有疾”,从另一个意义上,他必须先得病,而后能知有情得病之苦。“同体”更要求“我”积极地承担和解除众生之苦,因为众生的病痛就是“我”自己的病痛。“同体”是“我”与“他人”共同受苦的原因,也是无缘慈悲得以展开的内在动力。

  舍勒还指出,佛教的同情是一种“生活在与自然及其包罗万象的众生的生动的同一感之中……以同类相待,不是怀着俯视和怜悯的爱”。准确地说,“同体”不仅是“同类”,而是佛菩萨与众生完全融合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其中的各部分之间是一种同呼吸共命运的手足之情,是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密切相属。我即众生、众生即我,这种“苦”的同一感是一种亲身体验的、生动而具体的感受。同体大悲摄众生于自体,以众生之苦为己苦,由此生起哀伤拔苦之心。在“同体”的状态中,真正实现了佛教平等的品格。一方面,一切众生都同属于一体,有着同一的本性,所以众生之间没有亲疏贵贱之分、没有轻重缓急之别,佛菩萨都将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行慈悲的佛菩萨与接受慈悲的众生之间也是“同体”,维摩诘说:“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众生得不病者,则我病灭。”菩萨的疾病因大悲而起,其与众生病痛的解除是息息相通的。佛教对于“恩”的看法很值得关注。“菩萨所行,不求恩报;受恩之处,常思反报”。一方面,佛教非常重视报恩,《大智度论》将知恩视为“生大悲根本,开善业初门”,主张要报父母、国家、众生和三宝等四重恩。行慈悲也是一种报恩,因为从缘起的观点看来,作为个体之“我”的存在和成长与他人、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应该懂得感谢和积极回报。另一方面,佛教更强调菩萨布施时要做到“三体轮空”即空掉对布施者、受布施者、施物的执著,主张不求恩报。菩萨行慈悲是出自清净菩提心的自觉行为,是不应该期待报酬和功德的。所以,对于施者而言,慈悲不仅是给予他人的恩惠,而首先是对众生缘的一种感激和回馈;对于受者而言,慈悲不是来自高处的恩赐、或他人廉价的怜悯。施者不能因此而苛求他人的回报,受者也不必由此而自感卑下,这样才能在施者与受者之间建立真正的平等。

  所以,身体上的同一性只是象征,“同体”的意义是精神上的肝胆相照和同情共感。诚然,“同体”之爱的情感并非慈悲的唯一维度,真正的慈悲还得有大智、大行。《大智度论》云:“大慈者,令众生得乐,亦与乐事;大悲怜悯众生苦,亦能令脱苦。”感受他人之苦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分担和解除他人身体上的病痛;无法代他人受苦有时甚至成为同情之后更大的痛苦。但如果没有了精神上的彼此相通与互相关爱,如果我们不能在情感上与他人同共悲苦,我们将对他人的不幸麻木不仁、或采取隔岸观火的态度,甚至可能以他人之苦为一己之乐。精神上的“同体”是我们敏锐地把握和理解他人之苦的前提,也是平等地施爱与行善的基础。没有爱的给予可能只是单向的沉重而无奈的义务,或者是居高临下的嗟来之食,抑或是锱铢必较的交易——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慈悲,即使一时解除了他人肉体、物质上的困难,也不可能激发起他人精神上的欣慰与快乐。

  三、同体、无我,爱与解脱

  慈悲的出发点和重心是利他、是以己度他。但慈悲在度他的同时也必定是自度之方。一方面,菩萨行慈悲而得佛果是因果报应的必然,无须为自度而有意度他。另一方面,在“同体”状态中,“我”不仅能真实地感受和主动地承担他人之苦、积极地谋求他人之苦的解除,同样也能体会他人离苦之后的快乐。佛教“四无量心”中有“喜无量心”:“见人戒恶行善,生欢喜心,见人离苦得乐,生欢喜心,此心普缘无量众生。”菩萨不仅因众生病而病,也因众生愈而愈,因为慈悲不仅是拔除他人的病痛,在“同体”的意义上,也是在解决自己身体上的病痛。“同体”不仅是“伺一受苦”,也是“同一享乐”。

  最重要的是,“同体”的实质是“无我”。佛教认为,“我执”是众生“苦”的真正渊薮。《俱舍论》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由于妄计有一个实在、恒常的“我”的存在,从而有了“我”与“非我”的种种分别,进而造出了种种贪爱求取的“业”,众生由此陷溺于长夜轮回。针对众生的“我执”,佛教主张“无我”:“因破我法有无我”。只有领悟了“无我”的道理,断除对“我”的执取,才能跳出三界六道、超脱生死烦恼、证得涅槃、享得大乐。“所信至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言无我见,能证涅槃,执著我见,沉沦生死。”

  舍勒认为“在佛陀看来,爱即“心灵的解脱”,。“爱”在佛教中的内涵非常丰富,《大般涅架经》等佛经将爱分为两类,即凡夫爱(饿鬼爱)和法爱。前者与烦恼相连、是有染污的贪爱,是使人陷溺于生死流转而不得解脱的根源,所以“灭谛”的内容即否定、断除贪爱。后者是和对佛法僧三宝、师长、涅檠等的喜爱以及佛菩萨对众生的大慈大悲,以信为体,是无污染的爱,是能使心灵获致解脱的爱。“同体”扫除了个体解脱之途中最大的障碍——“我”。《华严经》云:“一切众生身人一身。一身人一切众生身。”在此状态中完全去除了“我”与“非我”的分别,跳出了一己之身心的封闭和限隔,以自己与他人同为一体,以自己的身心与他人同感互通。菩萨必然会“现身有疾”,因为菩萨将自己与众生视为同体。菩萨见众生有病,仿佛是自己性体有亏,故而与有情同病,主动承担起众生的苦痛。

  但舍勒同时认为这种爱是一种“消极的“心灵的解脱””,是“企图将本己的我之实在贬低为异己的我之虚幻……只是自我的“寂灭”,即减除并化解自我,使之非实在化……”。这里,我们需要用心体会“同体”的境界。程明道曾从儒者的立场描述过类似的境界:“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

  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仁”的特点之一在能贯、通,仁者能打破一己形体之限隔而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天地万物都成为自己生命的一个部分,可见这不是个体生命的消失”而是扩充和丰满。王阳明称能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者为“大人”,并说:“不能一体,只是私意未忘。”抛弃一己之私,才能成就真正的大人。在强调去私对成就“同体”的意义上,儒家的这些论述与佛教相通。破我执的实质是对治因有我—非我的分别而产生的“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种根本烦恼,否定固执于我的私情私意,所以,无我或同体的实质即是要去除一己之私。把六道众生都看作自己的父母来行慈悲,这已经要求我们走出个体的亲亲之私,以一种平等博爱的眼光来看待他人乃至一切有情。佛教认为,慈悲之心也能由推己及人的方式产生,如“若有欲杀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

  作是觉巳,受不杀生戒。不乐杀生,如上说。……”我畏惧死亡,面临被杀害时痛苦万分,我有此苦,推己及他,众生也一定如此,所以我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加害于其他众生。由一己之心“推”开去,其实是对己心的放大、推广。菩萨行主张难行能行、难舍能舍、难忍能忍的自我牺牲的精神,尤其是无住涅架的宏愿,都体现了真正的慈悲必定是否定“私意”的。无缘慈悲胜过众生缘慈悲的地方也在于前者完全放弃了个体的私情私意,只有彻底忘记了一己之私,去除我—非我的隔膜和界限,才能真正与他人同情共感。

  唐君毅先生将佛教无我的境界称为“我法二空境”,在心灵九境中处于较高的第八位。他说:“佛陀所言之道”……初为一教人如何自其生命中贪嗔痴慢等中解脱,亦即除去其生命中之自我执著,而自其生命之种种束缚、封闭、限制中超拔而出之道……”。在佛教看来,众生之苦正是因为固执于一个狭隘、封闭的“我”,陷溺于一己之私欲而不能自拔。“同体”克服了我与他人、个体与群体、人与自然之间的疏离和阻隔,将“我”与他人、群体、自然融为一体,使一已有限的生命得以扩展、充实。在这种境界中,消除了一个有分别心的“小我”,却成就了一个无私心的“大我”。作为解脱状态的“同体”不是自我的异化,而是回归我的清净本性;不是爱的弃绝,而是对有我的贪爱的对治和转依;不是自我的消解,而是生命的扩大、心灵的开拓。

  四、人间佛教中的同体大悲

  尽管大乘佛教的慈悲精神是通过佛、菩萨体现出来的,佛和菩萨的慈悲似乎是众生解脱的“易行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众生只能祈祷和静待佛、菩萨的救度。佛教一再强调众生与佛、菩萨只在一觉之间,众生皆具佛性,由此佛性显露而得灭度,所以哪里有能度的菩萨、所度的众生呢

  菩萨心,就是众生心;菩萨行即众生行。在人间佛教的建设中,继承大乘精神积极人世的传统,尤其是大力弘扬同体大悲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印顺大师说,“慈悲为佛法宗本。”但他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慈悲有着诸多错解。比如我们常见人们在寺庙中向菩萨许愿,如愿后又来还愿,印顺大师称此为“功利的交易”、“贿赂式的祈求”。事实上,这样的行为既缺乏信仰的真诚,又误会了菩萨的慈悲。为此,他提出了一个“同类相感的道理”,即信众应该把内心的信仰,表现在外表的行动上,“相应”才能“相感”,比如“慈悲即观音菩萨的德性。我们如果不杀生,而且对一切众生,能予以普遍的爱护,那么我们的心行,就与观音的慈悲相应。”这个道理朴实而重要,慈悲不是菩萨的特权,慈悲不是他人的恩赐,而是广大信众自己的事业。信众不能推卸自己在现实人生中应负的责任,应该积极实践慈悲的精神,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中视自己与众生为“同体”,以悲悯之心,行慈善之举。这种共苦同悲的“爱”是菩萨与信众感应互通的中介,更是信众破除“我执”、回归清净本性、求得解脱的必经之路。

  佛经中说只有佛才能行无缘慈悲,星云大师也说:“有缘的慈悲容易做到,无缘的慈悲难以实践”。但只有在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中才能真正走出因个人的私利恩怨而带来的诸多烦恼,才能有博大宽厚的法爱,才能在慈悲行的整个开展过程中彻底地实现拔苦与乐的目标。而且,在“同体”的境界中,我们不仅有同苦,也能有同乐。所以这才是真正的解脱之道。

  近代以来,一些思想家主张以佛教改善和增进国民的道德,太虚大师也提出通过学习佛教之菩萨修行,而成就国民“各人皆自知为国民之一份子,时时要顾及全国人民之利益安乐”的道德。人间佛教可以突破信徒的层面,契人社会关怀、文化建设之中。佛教的慈悲应该成为普通民众的道德原则之一,因为“同体”的胸怀有助于人们正视个体与自然、他人、社会的互相依赖、休戚与共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太多的痛苦正是缘于我们的自私用智,缘于我们不能走出那个狭隘的自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不仅能解救他人的身心之苦,给他人送去慰藉与幸福;更有助于我们在我与非我的沟通交往中,克服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缺点、走出封闭孤独的痛苦、实现生命的扩充与心灵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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