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會,集合于中國佛教會旗幟之下,表現統一之精神。”各方對于佛教會的建設奔走不已,付出了很多心血,在1935年總結時,太虛大師認爲“中佛會實有健全組織之必要”,他指出了“二十年以後,考察中佛會的組織並未健全,雖有一個中佛會的名目,對于事實與我們向來所主張的,全不能達到。佛教會既然不能成爲住持叁寶發揚佛法的團體,就已失去了佛教會的精神。……因此,我們寺院與僧衆所組織的佛教會,實有求其健全組織之必要”。這道出了教團組織建設的任重道遠。
“中國佛教會”作爲在近代存在時間較長的全國性佛教組織,在保障佛教發展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抗戰時期。,基本沒有多少積極的作爲,乃至戰後的“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一直都是在調整之中。“中國佛教會”的組織和運作製度較“中華佛教聯合會”有了更大的進步,作爲教團的一個比較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國佛教會”這一組織得到了僧俗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他們都想通過這一組織來反應自己的要求,表達對社會、對國家的責任,抛開這其中的一些個人因素,可以說,佛教利益的組織表達,已經深入人心,這是一個可喜的進步。
以上各個佛教會的探索和實踐,反映出了近代佛教製度的最大突破就是,打破各個寺廟之間孤立運行的隔絕狀態,最大限度上聯合包括各個寺廟在內的所有佛教力量,來振興佛教,參與社會;轉型到團體組織運作的發展路子上來,而這就是作爲教團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佛教會的實踐意義所在。
六、建立“正信會”的初步嘗試
在太虛大師的教團組織構建中,在家信衆的組織方式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太虛認爲,“中國的傳統佛教製度,向來都以出家人爲代表,在家的佛教徒沒有獨立的組織,一般的傳統觀念皆以爲要實行佛法就必須出家,又以爲學佛是老年人家事,所以在家學佛並沒有離開出家僧衆的製度,仍然附屬于僧伽團體”。
爲此太虛大師致力于漢口佛教正信會的建設,可以說是當時正信會建設的典範。
漢口佛教正信會敦請太虛大師爲導師,以實行大乘佛法,造成人間淨土爲宗旨。依太虛大師所著《整理僧伽製度論》中之佛教正信會原則組織之,定名曰佛教正信會。以漢口佛教會舊址爲會址,本會得設各國部、各省部,其組織章程另定之。
在人會條件上,不分國籍,性別,滿足以下條件即可,A年滿十六周歲以上,B非本國刑事犯在追捕或審判中,或刑之執行中者C曾以一比丘或一比丘尼爲師,皈依叁寶,或受持一戒以上者,D發願擔任別團體一款事業以上者,E願納入會費及經常會費者,F得本會會員一人介紹,C得本人自具人會書,H得本會理事會議或理事長之認可。針對當時佛教在社會中所處的環境,我們可以看出入會的條件並不高,只要認可正信會的基本宗旨就可以成爲會員,這也是新興社團發展會員的特點。
但對離開正信會也做了嚴格的規定,A自請除籍出會者,B受徒刑以上之執行,並經剝奪公權者,C有精神病叁年以上者D改信他教,毀謗叁寶,破壞佛教,經師友勸誡叁次以上仍不忏悔者,E犯所持戒忏悔不改者,乃至不能持受一戒,經會友五人檢舉叁次以上者,F偷盜僧物及本會財物值一圓以上G一年以上不繳納當年會費者(但查明確系無力繳納者不在此限),都必須自行離會。一個社團的正常運轉,必須保持社團成員的純潔性,由此我們可以理解以上這些嚴格的出會規定,對正信會的正常發展提供了製度上的保障。
在人員組成上,正信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理事十二人,候補理事七人,監察九人,候補監察四人,由會員大會選舉之,二年任期,可以連選連任。本會最高機關爲會員大會,如各國部、省部等組織,在代表大會上通過得決議明顯違背佛法時,得由導師糾正之。在會務上,由正副理事組成理事會辦理,包括以下各部,分工合作,共同運作好正信會。
A、總務部,掌管文書會計庶務,會員之進退,以及不屬于其他社部得事務。
B、護法部,掌管對于政府社會及法律上言論上擁護佛法諸事宜。
C、研究社,掌管研究諸宗經藏及各國各地之佛學文字、佛教曆史等事宜。
D、宣化團,掌管宣傳法化,流通經典,及設學育才等事宜。
E、慈濟團,掌管救災濟貧扶困利便等事宜。
F、修持部,掌管蓮社及各種法會等事宜。
各部設理事二人,由本會理事兼任。理事長總理會務,爲理事會議主席,爲對外正信會代表。監察部門,主要監察本會理事會工作。經費主要來源爲人會捐一元,常年捐叁元,特別捐,遇事時再決定捐款數目。會議的召開,會員大會,一年召開至少一次,理事會議,至少一月一次;監察會議,必要時舉行。
經過以上組織設置,正信會組織運作比較平穩,在開展事業中取得了很大成就。
作爲太虛大師組建教團組織的一個有力的組成部分,漢口佛教正信會的這些製度安排,顯示了社團發展的基本特征,具有鮮明的宗旨,完備的會員招募和管理製度,以及固定的會務運行製度,彰顯著其社會組織特征,有利于正信會參與到各項社會事業之中。
正信會成立之後,在文化事業上,輔助文化學院,擴大弘化小學校;在宣傳慈善事業上。赈災、送診、施藥、施茶;在修持事業上,蓮社、居士林、法會等。參與到社會事業之中,都取得了很大成績,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尤其是在慈善方面,據記載,1930年武漢寒災,“近月以來,大學綿連,寒氣嚴重,漢水結冰,爲數十年來未有之寒災也,武陽夏叁鎮貧民,因之生活窮困,路中巷口,嘗有冰死者,聞今商民組織冬赈委員會,于叁鎮分設粥廠,施放稀飯,每日就食者二萬余人,正信會會長王森甫並其副會長兼慈濟團主任鍾益居士,則籌發豆菜,以助貧民飯食,每日需百元之多,工作非常忙碌”。
正信會的這種在家信衆團體組織以及後來更多的佛教居士林組織,很好的團結了在家信衆的力量,爲佛教融人社會也提供了製度上的保障,使佛教能更好地關注民生,關注現實,從而超越了寺廟這種製度範圍,與中國各種類型的佛教會共同構成了中國佛教的教團組織,充當著佛教與社會之間的中介橋梁的角色。
七、人間佛教的製度闡釋
近代佛教的複興,很大程度上在于人間佛教的倡導和實踐。人間佛教經由太虛大師的“人生佛教”演變而來,來自于大乘佛教的菩薩心與菩薩行,針對傳統佛教的弊端,提出由治死而治生,由出世而參與社會,倡導佛法在人間,在人間現實的生活現場中,發心學佛,從自我身心的淨化開始,擴及家庭、學校、團體與社會。同時,秉持佛法的根本原則,順應時代的思潮,深入社會的關懷。將個人到組織團體的集體力量進行整合。實現著佛教在近代發展的轉型,人間佛教成了中國佛教發展的一個方向。“人間佛教”的這些理念和發展方向非常值得肯定,可是落實到現實生活中,必須考慮到許多相關的層面,設置許多符合實際的製度,方能長久有效地推行。
由此,人間佛教的建設離不開製度的保障。從製度學上來講,製度的基本作用之一就是規範人們之間的相互聯系,減少信息成本和不確定性,把阻礙合作得以進行的因素減少到最低限度。,製度在一個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當以寺廟爲主體的人間佛教在踐行其人間佛教的理念的時候,如何能夠把利益人群的理念逐步落實到民間社會之中,其間依然需要某種製度、組織的支撐。否則,佛教信仰一旦從寺廟進入人間,佛教就分散化了。一個個單獨的信仰個人,只能以功德互惠的形式表達出他們的佛教理念,淨化自己而已;而整體的人間佛教,好像就被人間蒸發掉了,而無法以太虛和尚曾經努力的佛教教團組織,進行利益人群的社會互動。
佛教的寺廟一直是佛教活動的穩定場所,即使人間佛教的建設,也要立足于寺廟場所,所以改革佛教的寺廟製度尤其顯得重要。太虛改革寺廟製度正是爲人間佛教奠定堅實的空間基礎,而其所倡建的教團組織製度,正是用團體的形式參與到社會中來,使佛法在人間得以實現。
佛教要改造現實社會,必須通過自身的改造而實現。太虛指出“佛教之來中國,以先有軌範人生之儒教,與祭天祀鬼,求神仙之道教。故承受發揮者雖在大乘思想,然以人生社會已爲儒化所專有,故佛法應乎少數儒道之玄學者……而真正之佛法本能成中國之人群化也,具反受中國宗法社會,家族製度之影響,而將原來六和僧之僧團,亦化成變態之家族製”。說明到了近代,傳統佛教製度已經被家族製了,嚴重製約著佛教的發展。人間佛教的製度化模式,應當是走出寺廟,主動積極地與社會其他群體、組織進行平等互惠地彼此溝通,它就必須獲得一種進入社會的組織形式。這就是人間佛教在人間化基礎之上的社會化要求。要實行人間佛教,必須依賴團體組織力量,強調成立信衆組織,作爲代表佛教的機關,成立佛教會和正信會,將此兩部聯合起來,由縣而省,由省而全國,即可構成整個的佛教團體。有了這樣的團體在組織製度上的保障,人間佛教的建設才能實現。
建立適合時代的佛教集團機構,使社會人士改善對佛教的觀念。從寺廟到教團的轉變,其實是佛教參與社會的一個過程,叢林製度注重僧伽自身的修養,到了組織教團的近代,由注重自身修養,開始兼顧參與社會了。由出世到人世的轉變,這正是“人間佛教”的一個趨勢。人間佛教的製度化形式,重要的是在于,如何能夠以人間功德式的象征式社會關聯方式,在以寺廟僧團爲基礎的人間佛教模式裏,建構出團體信仰、或信仰群體的社會關聯結構,以中國佛教固有的穩定性而建構一種符合人間佛教的“組織體”,用這個“組織體”作爲媒介,幫助佛教進入社會人間,從而再完成太虛提倡的“教製革命”。
這樣看來,中國佛教發展的重要命題恐怕就不是對所謂世俗化的擔心了,而是一個如何使人間佛教社會化、製度化的問題。再也不需要用一個抽象的“人間”定義,把人間佛教所包涵的許多重要意義給遮掩住了。一個社會化、組織化的闡釋方式,從而能會使人間佛教的“人間”概念,落實在佛教信仰群體、或群體信仰的組織層面。
有了這樣的製度基礎,人間佛教才能真正契機契理,融人社會,引入正見,從而成爲當代中國、乃至整個世界佛教發展的主流。
《從“寺廟”到“教團”——太虛大師人間佛教構想及其製度實踐(李向平、馬兆珍)》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