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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超人間性與人間佛教(李利安)▪P2

  ..續本文上一頁助超人間存在,實現外在或內在的超越,享受永恒的美好生活,形成宗教的修道觀,這是指導宗教實踐的宗教修道理論的核心。這四個方面的前兩個方面密切聯系在一起,而後兩個方面也直接呼應,相輔相成。

  超人間存在信仰在宗教實踐方面的意義主要表現在對信仰者思想和行爲的實際指導,這種指導是全方位、多層次的。可大分爲四類:一是借助超人間存在指導信仰者對現實世界和自身進行解釋,特別是在人類的理性能力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無法解釋人類面臨的困惑時,滿足人類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人自身之奧秘的天性;二是借助超人間存在指導信仰者對人類面臨的各種現實問題進行解決,成爲人類各種現實的、理性的手段的輔助,滿足人類的物質生活、政治生活以及道德提升等各類客觀現實的需要;叁是借助超人間存在指導信仰者接受現實,即在不解決或不能解決現實問題時,認可現實、包容現實並同現實趨于和諧(這一點往往被批評爲安于現狀),滿足人類的精神需要,服務于人類的心靈生活,實現內在性的超越;四是借助超人間存在指導信仰者依靠超人間力量趨向超人間的境界(這一點往往被指責爲逃避現實),淡化甚至銷匿人間問題,滿足人類終極關懷的需求,實現外在性的超越。

  叁、佛教的超人間性

  佛教的超人間也由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兩部分組成。超人間力量圍繞手段而展開,總是關涉信仰者的各種具體行爲;超人間境界圍繞理想而鋪陳,總是關涉信仰者的各種神聖追求。前者側重于方法,後者側重于借助這種方法而達到的目標。

  1.以超人間力量來說,我們可以從佛教中看到幾種密切聯系的、結構完整的信仰體系。第一是含有超人間力量的原理,如業力輪回、因果報應、九品往生、佛力加持、咒語神力、諸佛世界、般若聖智、菩薩濟世等。第二是具有超人間力量的人格化個體,如佛、菩薩、緣覺、聲聞“四聖”以及“六凡”當中的天神、阿修羅以及餓鬼和地獄衆生等。在中國,這類超人間力量信仰主要表現爲佛、菩薩、羅漢、護法神四類信仰,其中佛信仰主要表現爲空間上的橫叁世佛信仰和時間上的豎叁世佛信仰,而最流行的則是對釋迦牟尼佛和阿彌陀佛的信仰;菩薩信仰主要表現爲四大菩薩信仰特別是對觀音和地藏的信仰;羅漢信仰主要表現爲十八羅漢和五百羅漢信仰;護法神信仰則主要表現爲對四大天王和韋馱的信仰。第叁是被認爲可産生超人間力量的某些做法,如身結印契、口誦真言、心作觀想、念佛菩薩名號以及誦經、摩頂、禅定、供養、回向等。第四是具有超人間力量的非人格化對象,如佛教的手印、壇場、舍利等聖物、聖迹以及被賦予神力的某些經典。這類超人間力量信仰一般來自對佛菩薩某種修法的神化和遵循,對佛菩薩智慧的神化和向往,以及與佛菩薩神力溝通的希望。

  以上第一個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間力量信仰的理論,後叁個方面則代表了佛教超人間力量信仰的實踐。這幾個方面形成一個完整的、彼此依存的鏈條。作爲超人間力量信仰中最典型的理論,因果報應及與之緊密相關的業報輪回學說也是整個佛教理論體系得以建立的關鍵。而佛教實踐體系中最核心也最典型的超人間力量信仰則是上述四類中的第二類,即對具有超人間力量的人格化個體的信仰,佛教的非人格化超人間力量和具體做法中的超人間力量實質上都只是這種超人間力量的派生而已。

  2.以超人間境界來說,佛教的超人間境界可以劃分爲兩類:一是絕對的超人間境界,二是相對的超人間境界。這兩種超人間境界與佛教的宇宙結構論和解脫理論緊密聯系在一起。絕對超人間境界指完全超出人間之外不爲人類理性所認識的境界。根據佛教自身的說法,這種超人間境界又可分爲叁種:一是超出我們這個世界之外的其他世界,如西方極樂世界、東方琉璃世界,這主要是從空間位置的角度來講的;二是叁界當中不屬于人類世界的境界,如欲界六天、色界和無色界諸天、地獄界等,這主要是從境界高下的角度來講的;叁是解脫之後的涅槃境界,特別是離開人間之後的小乘的涅槃境界,這是從解脫生死的角度來講的。相對的超人間境界指在人間之中通過非理性的認識途經而達到的某種精神性境界,是一種不離開人間但又超越人間、運用于人間生活而不爲人間萬事所羁絆的境界。其中又可分爲兩種:一是解脫了的境界如實相涅槃、成佛、證智慧等;二是通過禅定、念佛、誦經、禮拜等修行法門而達到的超出人類正常理性認識所及的境界,與前者相比,這還屬于尚未解脫的境界。

  上述兩種超人間境界同佛教的兩種超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對絕對的超人間境界的追求中實現,而內在超越則可以在邁向相對超人間境界的修行實踐中實現。

  3.佛教的超人間性在當代中國佛教中有鮮明的體現。筆者認爲,如果從信仰心態的角度進行分析,實踐中的中國佛教無非有四種類型,即:參禅悟理的佛教、念佛往生的佛教、祈神護佑的佛教、行善積福的佛教。在這四種形態中,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信仰都十分突出的是第二個類型,即念佛往生的佛教。完全建立在超人間力量信仰基礎上的現實功利性佛教是其中的第叁個類型,即祈神佑護的佛教。第四個類型,即行善積福,則是建立在一種同樣具有超人間因素的原理(因果報應)基礎上,伴以對惡的超人間境界的恐懼和對美的超人間境界的希冀,以及具有超人間力量的聖者的感召,以行善爲手段,以積福爲目標,由此感得各類善報。這種善報可能在今生,也可能在來世;可能在此岸,也可能在彼岸;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被回向者的他人。可見,這種形態的佛教也具有濃厚的超人間性。至于最流行的第一種類型,即參禅悟理型的佛教,它以般若智慧爲認識的方法,以宇宙實相爲認識的對象,通過明心見性,達到此岸成佛解脫,顯示了明顯的人間性特征。即使這種最具人間性特色的佛教信仰形態,也和超人間有深層次的聯系,因爲無論是般若聖智,還是實相涅槃,都已經超出了人類的理性,超出了相對,進入了絕對,從而都具有了超人間的意味。般若聖智可以歸屬于超人間的力量,實相涅槃則可歸屬于超人間的境界,當然,這種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和其他類型特別是第二和第叁類型的佛教信仰形態中的超人間已大不相同。

  四、佛教超人間性的基本特征

  1.具有超人間力量的聖者同時必然在智慧、福德、慈悲等方面具有超凡性。佛教對具有超人間力量的個體一般是從四個方面來界定的:一是智慧,二是福德,叁是慈悲,四是神通。其中智慧是關鍵,盡管從認識論角度講這種智慧是超越人類理性認識範疇的,但佛教智慧的本質還是關于世界與人生的一種認識方式。佛教的福德,是指佛菩薩發心之後通過各類現實的修行特別是各種善行對其誓願的實現程度。通過修福德,才能證智慧;只有具智慧,才能真正積福德,所以,佛教總是要求福慧雙修。佛教的慈悲,是無緣之慈,同體大悲,這種慈悲在理論上是所有衆生都可以達到的,而實際上,卻只有得道的佛菩薩們才可能完整地具備“無緣”和“同體”這種絕對化的慈悲標准。這種慈悲也必然要以發心之願力和智慧爲前提,並成爲積累福德的自然過程,所以,佛教也總是提倡悲智雙運。佛教的神通一般分爲五種,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而得道的大菩薩更是具有“無作妙力”、“威神之力”等超人間的力量,這是佛教超人間力量中最直接的體現。不過在佛教的理論體系中,神通是不能同以智慧爲基礎的漏盡通相比的。

  可見,具有超人間力量的聖者必然以對世界人生的深刻體悟爲前提,並心具大慈大悲之精神,身行積福累德之善業,所以,佛教的人格化超人間力量信仰盡管也有現實佑護和來世接引的功能,但本質上首先還是對佛教所認定的宇宙與人生真理的信仰。同時,具有超人間力量的個體都不是宇宙或人類的主宰者,而只是人類命運的解釋者、人類災難的警示者、純善心行的引導者、生活方式的示範者以及拯救苦難的指導者,所以說,佛教中沒有主宰神信仰,佛教徒對這種超人間力量的信仰原本意義上都是對關于人類命運的某種解釋的認可,以及對拯救人類命運的某種方式的信任和效法。這種人格化超人間力量信仰在不同宗派、不同人群、不同時期均有不同表現。明清以來,在下層群衆當中,這種信仰相當多地流爲一種消極而被動的祈求佑護的信仰,那時盛行的薦亡法事則體現了對死後命運的過分關注,而這些原本只是佛教超人間力量在解釋命運和拯救苦難方面的延伸和輔助而已。

  2.以內在超越爲特質的相對超人間境界信仰一直是中國大乘佛教的理論核心。這種建立在般若理論基礎上的信仰,以人心爲關注對象,以所謂的靈性體悟爲方式,以心靈的全面變革爲追求的境界,對于人類精神升華、社會淨化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3.佛教的超人間是人類天性發展的趨向之一,是人間性的直接産物。人類無論在任何地域、任何時代都會遇到解釋不了的奧秘和解決不了的問題,而探索奧秘、解決問題、追求美好卻是人類永恒不息的沖動,正是在這種沖動中誕生了內在和外在兩種超越。佛教的超人間則是這兩種超越得以實現的關鍵。所以,無論是佛教的超人間力量還是佛教的超人間境界,都完全來源于人間,直接服務于人間,從來沒有絕對的“超人間”。

  4.佛教的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與人間和現世直接貫通,密不可分。從橫向來看,佛教的超人間可以在此岸也可以在彼岸,彼岸的可及性完全建立在此岸的因緣上,所以,即使是彼岸的超人間也始終能與現實人生打成一片;從縱向來看,佛教主張叁世因果,所以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既在來世也在現世,沒有絕對離開現世的來世,來世的境界直接取決于現世的善惡,而超人間的來世性最終還是爲現世人間服務的。以唯物史觀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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