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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大衆化而非世俗化(惟善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礎,以叁法印爲依據,立足于以人爲本,用大悲救世的精神來引導世人,勤修戒定慧,常行八正道,熄滅貪嗔癡,斷除煩惱障,獲得現世自在解脫之大衆化佛教,就是人間佛教。所以,對于所有的佛教徒而言,凡是違背了叁藏佛典,違背了叁法印,違背了戒、定、慧即非人間佛教;凡是所作所爲打著“人間佛教”旗幟,而其內心充滿了貪、嗔、癡,只求世間名聞利養者皆非人間佛教。

  叁、大衆化與世俗化概念界定

  “佛教大衆化”是人間佛教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曆史的必然。在教育界,我們經常會聽到高等教育大衆化的理論,這一理論在教育界非常著名,其創始人是美國教育社會學家馬丁·特羅((Martin Trow)教授。他認爲,隨著經濟社會的進步,高等教育的發展可分爲叁個階段:精英型(e1ite type)、大衆型(mass type)和普及型(universal type)。他把教育量化,即毛入學率在15%以下爲精英教育;毛入學率在15%至50%爲大衆教育;毛入學率在50%以上爲普及教育。我們在此談人間佛教大衆化無需用數字來量化,而是從一個廣泛意義上來談“大衆化”。在我國古代,“大衆”一詞是指參加軍旅或工役的多數人,如《禮記·月令》雲:“[孟春之月]毋聚大衆,毋置城郭。”後來“大衆”一詞發展成泛指人群或人數較多的普通人。現代意義上的“大衆”相當于西方英文popular(流行的,受歡迎的),或其名詞poptllarity(普及,流行),popularization(普及)。這與馬丁·特羅提出的大衆化(Massification)也是同一層含義。人間佛教大衆化就是將佛教教義普及化,讓更多人知道人間佛教,實踐人間佛教,並從人間佛教的修習中獲得現實利益。在此必須要注意,這裏的“流行”、“普及”不等于“世俗化”。簡言之,人間佛教大衆化不是將其世俗化,而是佛教聖道、品德以及精神的普及化。

  那麼何謂世俗?“世俗”一詞在古漢語中大致有四層含義,1)指當時社會的風俗習慣。在這層意思上“世俗”相當于英文的“commorl customs”。2)指塵世;世間。此兩層含義相當于佛教所講的世俗(sa口v口ti),即世間通俗之義,隨順于世間,與“勝義(paramortha)”相對,如《阿含經》說:“世俗者,是名有漏法。雲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3)指俗人,普通人。4)流俗:庸俗。

  “世俗化(Secularjzatjon)”一詞在西方也有多重意義。19世紀有巨大影響的社會理論家,如馬克思(Karl Marx),弗洛伊德(sigmtmd Freud),馬克斯韋伯(Marx Weber)和塗爾幹(Emile Durkheim),認爲社會的現代化將包括人們對宗教信仰程度的下降。對這一進程的研究是爲了找到決定宗教信仰、實踐和製度組織正在失去其社會意義(如果確實如此的話)的方式或程度。當世俗化應用于教會的財産時,它涉及到教會對財物的放棄——在政府扣押教會的財産後把它賣給購買者——這通常是在合理的談判和各種安排都完成後發生的。在天主教神學中,這個詞也可指給予個人(通常是指還俗的神職人員)的許可或授權,使他/她可以在無論是規定的或永久性的時期內住在修道院之外的地方。約翰Sommerville(1998年)概述了六條有關“世俗”一詞在學科文獻中的用法。其中前五個側重于對此詞定義探索,而第六條更多地是指用法上的澄清。在《現代漢語詞典》中,“世俗”被定義爲“非宗教的”。可見世俗與宗教是一對對立的概念。宗教若走向世俗化,其實質便是去宗教化,即削弱了宗教的神聖性,乃至宗教之所以作爲宗教而存在的合理性。

  本文對“世俗化”的界定主要是基于古代漢語中對“世俗”的第四種解釋之上,與此同時參考中外文獻中相近的含義而給出的。就佛教的“世俗化”而言,是指佛教在向普通百姓普及其教義的過程中,爲了迎合民衆的某種特殊心理需求,將佛教中原本不可改變的核心教義或戒律等作了改變,從而歪曲了佛教的實質精神,但它仍披著佛教的外衣。這種世俗化在短期內可能會贏得信衆,但從長遠看它卻因誤導了人們對佛教的認識與理解,而給佛教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

  四、佛教世俗化現象

  僧團是佛教的核心團體,佛教的發展走向主要靠僧團引導,所以佛教世俗化首先是從僧團內部發生了變化。這主要表現在違背佛陀教法,打破戒律的約束,缺乏正見、正業、正命等聖道修持。宗教的道德准則和規範在宗教徒身上體現的是一種自律性,如果宗教信徒爲了個人利益而不能遵守其宗教本有的規定,這表明其信徒己開始走向世俗化。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在佛陀時代,特別是佛陀圓寂之後,僧團就已經出現了世俗化現象。當佛陀剛涅槃時,僧衆沈痛哀悼,有比丘對此反而感到特別高興,認爲從此以後,他可以不遵守佛陀的教導,不遵守佛陀製定的戒律,能自由自在地生活了。《長阿含經》卷四記載:“時,彼衆中有釋種子,字跋難陀,止諸比丘言:汝等勿憂,世尊滅度,我得自在。彼老常言:當應行是,不應行是,自今已後,隨我所爲。”《四分律》卷五十四說:“爾時有跋難陀釋子,在衆中,語比丘言:“長老且止,莫大憂愁啼哭,我

  等于彼摩诃羅邊得解脫。彼在時,數教我等,是應是不應,當作是,不應作是。我等今得自在,欲作便作,欲不作便不作。””此記載《善見律》中亦有。另外在巴利文的《律藏·小品》中也有類似的記載,有一位老年出家的老比丘叫須跋陀(Subhadda),他在佛陀滅度後甚感歡喜,告訴那些因失去依怙而悲傷的僧人說:“止,朋友!不要悲傷、不要痛哭,我們很好地擺脫了此大沙門,我們曾被他說“此適合你們,此不適合你們”來折磨我們,但現在我們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不喜歡的就不做了。”大迦葉尊者非常驚愕,說:“朋友!于非法興而法衰、非律興而律衰、非法說者強而如法說者弱、非律說者強而如律說者弱之前,我們宜先結集法輿律。佛陀製戒的原則是無犯不製。僧團建立以後,出家僧衆日增,僧團生活漸趨複雜,有許多根基稍淺的人進入了比丘僧團,因此發生了違背倫理道德的問題。因此,佛教的戒律也就從此陸續製定起來。這是爲了維護僧團的清淨莊嚴,也是爲了保護比丘們的崇高品德而不是約束比丘們的自由。無法接受此規定者可以自由地離開,這都是自願的,而沒有任何強迫之意。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簡單,如須跋陀一樣,有些比丘要在僧團生活,卻不願意遵守佛製,這就必定導致佛教世俗化,慢慢地修改了佛教的基本原則。

  佛教在傳播過程中,既經曆了時間的洗禮,也經曆了各地風俗的改造。佛教在中國經曆了逾兩千年的發展,但是越到後期其自身的桎梏不僅表現得越來越明顯,而且其世俗化的意味也越來越濃,特別是在中國的社會製度發生改變時,這些現象就變得更加突出。清末民初的佛教正如印順導師說:“佛教內部的叢林古製,老態龍鍾,不能適應新的劇變。僧衆的質量低落,受到古製的束縛,社會的摧殘.迅速的衰落下來。禅宗的大德們,除了造廟、修塔而外,還能作些什麼?中國佛教進入了從來未有的險惡階段。太虛大師看透了這點,所以大聲疾呼提倡教製革新。”今天,人間佛教的提出可以說爲中國佛教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遇,然而,人間佛教電隨之被世俗化,其情形與一千多年前的唐朝頗有相似之處,正如《廣弘明集》描述的那樣,“近代以來,多立寺合,不求閑曠之境,唯趨喧雜之方。繕築崎岖,甍宇舛錯。招來隱匿,誘納奸邪。或有接近廓邸,鄰迩屠酤,埃塵滿室,膻腥盈道。”“或睦植圃田,與農夫等流;或估貨求財,與商民爭利;或交托貴豪,以自矜豪;或占算吉凶,殉與名譽,遂使澄源漸濁,流浪轉渾。”

  本文認爲,近來佛教世俗化最爲突出的當是佛教儀式世俗化和不恰當的商業化行爲兩方面,以下分述:

  1.佛教儀式世俗化

  儀式(Cerelnony)是宗教的重要元素之一。沒有儀式就不可能有宗教的存在。原始佛教時期,僧衆過著出外乞食的生活,每日聽佛陀講經說法,打坐經行,修習禅定。早期佛教本來沒有經忏儀式,佛陀告誡弟子,若有過錯,要敢于忏悔,忏悔得安樂。然而,隨著社會的變化,佛教的儀式也在不斷地變化,經忏佛事的種類越來越多。在南北朝時,梁武帝爲了超度其夫人郗氏,召集佛教十何高僧大德,而收集大小經典之忏悔文與佛號,編集成十卷爲一冊的《梁皇寶忏》,這是中國化經忏佛事的起源,隨後一系列的經忏儀軌隨之出現,如金剛忏、華嚴忏、法華忏、地藏忏、萬佛忏、大悲忏、叁時系念、水陸法會等等經忏佛事,可謂熱鬧非凡,比較叁大語系佛教傳承來看,最重儀式的是藏傳佛教,主要包括叩拜、轉經、誦經、祈願等多種形式。漢傳佛教儀式包括早晚功課、誦經、禮忏、皈依、慶典、受戒、升座、講法、開光、供僧等一系列活動。南傳佛教也有他們自己豐富多彩的祈禱朝拜儀式。佛教教義是佛陀精神的載體,而佛教儀式是撫慰人心、化度群生以及傳播佛教的一種方式,所以教義的研究和莊嚴的儀式都非常重要。但我們需要明白,佛教儀式只是一種接引衆生的方便法門,而絕非佛教根本。斯裏蘭卡長老羅喉羅說:“佛教徒不需要舉行外在的儀式。佛教是一種生活方式,其核心在于遵守八正道。當然在所有佛教國家裏都有在寺院裏舉行簡單而優美的儀式。寺院裏也有供奉佛像的殿堂、塔和菩提樹,以供教徒禮拜、獻花、點燈、燒香。這種儀式,卻不能與神教的祈禱相比。它只是爲紀念一位指點迷津的導師所表示的仰慕之忱而已。這些傳統的儀式,雖然是不必要的,卻也有其價值。它能滿足若幹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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