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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間佛教與城市文明(陳永革)▪P2

  ..續本文上一頁心而施設契時機之佛學,是爲人生佛學之第二義。大乘佛法,雖爲今一切有情普皆成佛之究竟圓滿法,然大乘法有圓漸、圓頓之別,今以適應重征驗、重秩序、重證據之現代科學化故,當以圓漸的大乘法爲中心而施設契時機之佛學,是爲人生佛學之第叁義。:

  而“人生佛學”就是“依現代的人生化、群衆化、科學化爲基,于此基礎上,建設趨向無上正遍覺之圓漸的大乘佛學。其道,當先從大乘經論研求得正確之圓解,發菩提心,學菩薩行。……而其建立,則當有專以修學及宣傳與辦理于佛學爲職業之僧團,及普收全民衆之學會,使皆成爲大乘的組織化與紀律化,滌除舊染,湛發新光。””

  “人生佛學”作爲佛法聞思修證度或教理行證化全面統合而富有“現代性”視域的理論構建,太虛曾以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這一現代佛法體系作爲系統表述。在“真現實論”中,太虛同樣以契理與契機作爲佛教現代弘化的不二法門。他說:

  佛法之原則在于契理契機。理是諸佛諸聖滿證。分證諸法性相之理實,機是衆乘衆趣已修、未修衆生行果之機宜。不契理,則失實而本喪;不契機,則失宜而化滯,無佛法亦無僧及信徒矣。

  契理與契機作爲“人生佛教”現代弘化的方法導向,是太虛通過綜觀教史教法、總結弘化經驗所得出的一大識見。

  從佛教弘化的曆史縱向而論,曆經正法、像法及末法叁個時期。正法時期的行化特點是“依聲聞行果趣發起大乘心”,像法時期是“依天乘行果趣獲得大乘果”,而末法時期則爲“依人乘行果趣進修大乘行”(即太虛所謂“行之當機與叁依叁趣”)。從佛教二千多年弘化史上看,太虛斷言:正法期的“超欲梵行”、像法期的“即欲咒術”,都將消退而成旁流,而木法時期的佛教主潮,“必在密切人間生活,而導善信男女向上增上、即人成佛之人生佛教。”

  太虛對于他堅信必將成爲木法佛教主流的“人生佛教”。他對于“人生佛教”理論構架,不僅以融攝性的世界眼光來構建現代中國的佛教弘法體系,而且還以開放性的視野構建全新的普世佛教。從中國禅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中,獨創性地開發爲“直依人生、增進成佛”或“發達人生、進化成佛”的“人生佛教”理論。這就是太虛基于契理契機的佛法導向而提出“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的理論旨趣之所在。

  “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的思考視野,還表現于太虛對人生系統所提出的佛法解釋。太虛指出,人生構成的叁大要素是教育(廣義的教育,即人文教化或文化)、經濟與政治。經濟以資人群的生存,政治以保人群的安善,教育以求人群的進化。自主的經濟增長、普遍的政治參與和教育的相對普及,恰恰是由傳統小農社會轉向現代社會的叁大直觀領域。太虛所闡述的人生系統,密切相關于傳統社會發生急劇變化的叁大領域。在此意義上說,太虛所創構的“人生佛教”體系,其實是一種具有“現代性”視野的佛教觀。闡揚“人生佛教”,應該而且必須介入現代人生構成的叁大要素。佛乘作爲人文教化的最高境界,應該是屬于現實社會中人的佛乘。太虛稱之爲“即人成佛的人佛乘。”此即通過人生的全面進化而證達大乘菩提行果。對于“直依人生而發達成佛的人生佛教”,太虛曾滿懷信心地指出,可爲今後世界人類普遍適行的佛教;從傳統佛教觀看來,則是萬年末法佛教的主潮,最宜爲世界人類所提倡,同時也是現代普世佛教的主流所在。20世紀佛教弘化進程表明,太虛的識見無疑是極富前瞻性的。

  特別是對于有必要進行幹預的公共事務,大都通過行政化途徑進行直接幹預,構建另一種專權政治製度下的“大一統”社會。因此,在傳統社會結構中處于放任自爲狀態中的諸多地方事務,被逐漸納入行政法令的製度化序列。佛教亦不例外。在傳統小農社會結構中,佛教曾經長期占有相對獨立的社會地位,正逐漸被納歸于社會化的“行政管理”的範圍,越來越多地受製于製度化的行政規範。自晚清張之洞首提“廟産興學”以來,以行政方式整治佛教的事件層出不窮,正是這種傾向的具體表征之一。對于長期處于自爲環境下的傳統佛教來說,上述傾向無疑構成了嚴峻的挑戰,不得不著眼于社會政治製度結構的變化而調整佛教弘法的取向。這既是二十世紀中國“佛教(文化)潛移”的現實處境,更是佛教弘化現代轉型的主要內容。

  其次,以“革除舊俗、改良社會”相號召,以人政之道取代神正之術,以科學知識替代神權迷信,成爲社會經世思潮的主導話語。如民國《經世文編》,即廣涉包括政治、經濟、社會生活、思想文化、民風民俗、道德宗教在內等諸多領域。著眼于“改良社會”,迅速使中國從傳統國家走向現代國家,這種世俗性的經世思潮,對于包括佛教在內的任何具有追尋“神聖意義”信仰祈向的宗教類型來說,無疑具有顯而易見的沖擊作用。前承清季“廟産興學”的排佛傾向,二十世紀初的佛教同樣面臨諸多社會力量的密切關注。許多佛教活動往往被誤解爲“迷信陋俗”,成爲不合現代文明之時宜者。這種現實情形,促使中國佛教重新審視自身傳統,並重新調整自身的弘法範式以適應現實社會的考驗,構成了現代佛教弘化轉型的一大外緣。

  當然,要完成傳統佛教弘化的現代轉型,還必須出于佛教弘化的內在需求。社會(包括行政官府和民衆心態)對佛教的普遍態度,是認同與拒斥並存。一方面可以認同于佛教的社會教化功能,另一方面卻可外在地斥之爲迷信活動。社會不同力量對于佛教的評判取向,迫使傳統佛教弘化處于與現實社會的調適過程中,無論是表現爲主動的適應,還是被動的調整。

  結合佛教深受社會行爲左右與影響的具體情形,我們可以看到現代佛教弘化範式的兩大密切相關的轉型趨向。

  首先是試圖通過傳統佛教的“製度化”或“組織化”建設(主要表現爲佛教組織建設及佛事活動管理)而加強對民間佛教俗信活動的融攝作用。這種取向可稱之爲20世紀佛教弘化的“宗教化”向度。

  正由于傳統叢林佛教的整體衰落,導致了佛教修持社會實踐功能的全面下挫。宗教是社會實在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社會性的一面。作爲社會性的組織實體,宗教與現實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製度建設,具有密切聯系。因此,任何處于社會轉型時期中的宗教活動,必將成爲社會製度變遷的一個構成部分。從社會影響的層面上講,諸教混融的民間宗教(即普化宗教)修行團體層出不窮,使傳統佛教不得不直接面對著神仙化、天道化、神道化“迷信”活動的侵蝕與分化。在此情形下,如何體認佛教正法,如何確立佛教正信,就成爲有識僧人所高度關注的內容,即以“宗教化”的信仰訴求,最大限度的消解“神秘化”的信仰訴求。這就是佛教弘法“宗教化”取向的重要社會背景。如果放棄了佛法正信的“宗教化”努力,那麼佛教信徒的分化現象將愈演愈烈,佛教信仰的“離心”傾向就不可避免地導致傳統佛教陷于窳敗之地。這是佛教弘化世間所面臨的現實危機。

  正惟如此,佛教弘化試圖通過改變傳統佛教的自閉性,而融入民衆的社會人心生活,因此構成了其“宗教化”向度密切相關的的“社會化”取向。

  20世紀所展開的“佛教潛移”源于社會構成的現實變遷,促使佛教重新審視傳統,並調整修持弘法範式以適應現實社會的考驗。佛法信仰及其修持活動介入社會人心生活的渠道,不再是傳統社會中相對單一而封閉的叢林寺院。更爲嚴重的是,佛教僧伽住持正法修持的主體性地位,由于曆史的積弊,特別是隨著信仰自由的宗教觀念的轉向,正受到其他佛教類型的外力沖擊,如佛教居士在佛教修行、義理研究諸方面的廣泛影響,對于引導學佛發揮著重要作用,使僧伽住持正法的合法性受到挑戰。更不必說,當時出家僧尼社會地位每況愈下,不僅“應門”(即經忏應赴的開門寺僧)與“禅門”(即專務禅修的山林佛教)在佛教內部的對立情形愈演愈烈,而且還導致了社會對佛法信仰與修持活動的世俗成見。

  就佛教與基督教的社會化功能比較而言,入華的基督教各派以城市爲中心,先後創辦各種類型的學校、醫療機構及其他社會機構,令界佛教望塵莫及,這無疑極大地刺激了佛教界對其社會教化功能的重視,加快其“社會化”轉向。而行政當局無所不在的行政幹預,如竭力將佛教事務納歸行政管理序列,更使佛教的弘化策略不得不作出相應調整。另外,信仰宗教屬國民自由,正信的佛教徒當然決不希望看到,佛教信仰只是僧侶博取衣食之資(“謀生”佛教),僅爲少數信徒精神寄托之所(“貴族”佛教),而應使社會民衆能感受其教化力量,力主服務于現實的社會人心秩序。

  太虛大師從人生佛教到人間佛教的思索,正是20世紀中國佛教參與社會的理論思索的合理選擇。

  二、20世紀中國佛教參與社會的實踐方式

  20世紀初開始的中國佛教弘化轉型,不止關涉到傳統佛教弘化的調適問題,更相關于佛教社會化的組織製度問題。與宗族社會相應的傳統叢林製度,在清末民初,日益演變爲寺院私産化。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方佛教寺院,僧人變賣寺産的事件,時有發生。同時還面對著佛教徒從社會分利的輿論壓力,地方官府借“經忏捐”、變相出售“戒牒”等措施,以保管佛教寺院的名義,行提占寺産之實,等等。另外,還有基督教、天主教等特殊身份的宗教類型的挑戰,以及民間普化宗教活動的分化。所有這些無不表明,佛教的“社會化”弘法取向,不僅是佛教自身的轉型方向,更有社會對改進佛教弘化的期望,促使佛教界重視佛教社會教化功能,展現佛教弘化的“社會”向度。

  在展現佛教弘化的社會向度下,特別是現代社會的教育資源集聚與工商化處境,使佛教寺院所發揮的教化功能,同樣開始轉向城市地區,使之更能體現出佛教弘化功能的導向轉換,特別通過社會教化與知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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