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六十卷。
叁、《僧祗律》--東晉義熙十二年至十四年(公元416-418),由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出律典,共四十卷。
四、《五分律》--劉宋景平元年(公元423),由佛陀什共智勝譯出,竺道生與慧嚴也參與其事。今本爲叁十卷。
從昙柯迦羅以後,中國便有了出家受戒的製度。他首創授戒度僧製度對中國佛教的發展産生了深遠影響,因此被奉爲律宗初祖。
以上其譯出的地點及盛行的時間上說,《十誦律》雖是姚秦時在關中譯出,到六朝時則盛行于長江下遊的地區;《四分律》的譯出地點也在關中(陝西)它的譯出時間比《十誦律》只遲了七年,但到隋朝才有人弘揚,到了唐初才由道宣律師承智首律師之法統大力弘揚四分律,而成爲中國律宗的唯一法脈;《僧祗律》的譯出時間,比《四分律》晚五年,它是在建康(南京)的道場寺譯成,六朝時在北方稍有弘揚;《五分律》比《僧祗律》又晚出五年,它在建業(也是南京)龍光寺譯出之後,則殊少有人弘揚;還有一本《解脫戒本經》比《五分律》晚出了一百多年,它的內容與《十誦律本》相同,故也無可爲說;《有部律》的譯出,比《五分律》遲了將近叁百年,正好是南山道宣律師(隋開皇十六年至唐高宗乾封二年--公元596-667年)以後的四五十年之間,當時是《四分》的鼎盛時期,並有法砺、懷素兩人,亦盛弘四分,與南山道宣律師並稱律部叁家。所以義淨叁藏,雖然遍精《有部律》,奈何單獨一人真是孤掌難鳴呀!依元照律師而言,《有部律》內容爲最多,也最非富,可惜直到現在,還不曾有人繼承起爲之弘揚過。
四、戒律的重要性
(一)中國祖師對戒律的弘揚
在佛教戒、定、慧無漏叁學中,戒居首位,是“叁藏”之一,六波羅密之一;十波羅密之一;可見戒律在佛教中的重要性。可以說,僧團可以沒有領導,但不能沒有戒律,一旦沒戒律,便沒有佛教可言。如華嚴經《賢首品》:“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具足持淨戒,一切如來所贊歎。十善業績悉清淨,勸化衆生持淨戒,開發衆生求佛道,因是得成清涼光。”13梵罔經說:“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衆諸佛子之根本。”14《遺教經》:“戒爲正順解脫之本”。15《舍利弗問經》:“諸善之本,以戒爲根,衆善得生,故言勝義。”16昙無德尊者于《四分律序》中說:“世間王爲最,衆流海爲最,衆星月爲最,衆聖佛爲最,一切衆律中,戒經爲最上,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誦。”17引此經典上的法語足可說明戒律的重要性。
一講起戒律這個話題,大家往往馬上就會想到對律學方面成就貢獻卓越的奠基人--道宣律師(及其所創具有自己特色的律宗)師的生平就不加詳說,主要是律祖弘揚戒法的過程。他所弘揚的律宗,是中國佛教中以研習及傳持戒律爲主的一個宗派。它所依據的是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所以又稱四分律宗。
道宣律師在佛教上的主要成就,即在于他對《四分律》的開宗弘化,以及綜括諸部會通小大的創見。他對于律學的整理,如他所撰《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兩書就可以顧名思義。所謂“補阙”就是以其他部的文補充《四分》的阙義;所謂“隨機”即是以《四分律》順中土大乘的機緣。如他在《行事鈔》卷一上中說: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采大衆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今立《四分》爲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又將佛陀一切教授教誡分判爲化行二教,如《行事鈔》卷一說:“一謂化教,此則通于道俗,但泛明因果,識達邪正,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顯其來報,明了而易述。二謂行教,唯局于內衆,定其取舍,立其綱致,顯于持犯,決于疑滯。······謂內心違順,托理爲宗,則准化教;外用施爲,必獲身口,便依行教。”18即以屬于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爲化教,以屬于行持方面的戒律典籍稱爲行教。基于以此理解,因而主張《四分》圓融叁學,並以大乘叁聚淨戒爲律學的歸宿(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叁。)這正合乎中土學人對大乘佛教的愛樂和機運,因而使他所倡導的南山律學從那時以來即盛行流傳至今。道宣律師被稱爲“南山律宗初祖。”
宣祖生平的著述也很多。據湯用彤統計有十八部。19見《隋唐及五代佛教史》。但其中有叁種才是最主要的稱爲“南山叁大部”:《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及《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此叁書簡稱爲“行事鈔”、“戒疏”、“業疏”。這是弘揚《四分律》的最卓越的著作。唐朝智升律師稱他:“外博九流,內精叁學。戒香芬潔,定水澄奇,存護法城,著述無辍”20這是非常允當的。師生平衣不離身,每日唯食菜菽,行則策杖,坐不倚床。精持戒律的盛名遠傳至西域。乾封二年(667)十月叁日示寂,時年七十二歲,僧臘五十二,于壇谷石室建塔叁所。弟子千馀人,塔名淨光。唐高宗賜號澄照律師,令天下寺院繪像供養,朝野崇奉,因而南山一宗風行更廣,至今出家僧衆都以《四分律》爲修持楷模。
因此南山律宗,成爲我國獨創。到元解之後,即入宋代;到元照律師之際,已經過四百多年後的北宋時期了。元照律師,針對道宣律師的“南山叁大部”,又寫了叁部篇幅更大、更詳盡的著作加以解釋,即:《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羯磨濟緣記》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簡稱爲“資持記”、“濟緣記”、“行宗記”,大弘律法。照師因而成了後世公認的南山最重要的傳人。元照律師之後雖傳了幾代,成就並無超越的。在此中間出現衰微相,“直到明末清初時,南京古心律師,到五臺山得見文殊菩薩于雲端,爲之授戒,自此即自覺大小乘律義像從胸膛裏流出似的,乃專心在江南各大寺傳戒及開授戒法,重興律宗。”21如馨古心律師的門人很多,他有一位弟子叫寂光(叁昧)受命畢生弘律,在南京寶華山築壇傳戒,遠近聞名。在寂光律師以下著名的弟子有香雪和見月(讀體)二人,師在將寂滅時傳給弟子讀體(1601--1679)。香雪即到常州天甯寺,都是在大弘律宗。
到清朝滅之後,一直到現在戒律之學更加衰微。後來爲人所知的,有弘一律師(1880-1942),發大誓願,以畢生精力,研究戒法,護持南山律宗,乃遍考中外律叢,在二十年當中,幾乎沒有幾日不在律藏中,研討探究,發揚深顯,使南山之律,大放厥光,所以弘一律師,便成爲近世對律教很有貢獻的人物。被佛門尊爲“重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師”。弘一律師居常以戒檢自重,頗思挽正。如太虛大師在法師贈評弘一法師稱:“聖教照心,佛律嚴身;內外清淨,菩提之因。”22他畢生弘律著作頗多,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行事鈔資持記表解》、《行事鈔資持記扶桑集釋》、《比丘尼鈔集解》、《含注戒本隨講別錄》、《刪補隨機羯磨隨講別錄》、《刪定僧戒本略解》、《羯磨略儀》、《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集解》、《南山律在家備覽及略本》、《南山律宗傅承史》、《南山律宗書目提要》、《南山律苑文集》等。23並有慈舟法師(1876--1958),此二人除了個人“毗尼嚴淨”堅守戒行之外,並有戒律學著作行世。
從以上這些足可以說明祖師大德對戒法重視並以畢生的精力去弘揚。以此來策勵我們後學,應該學習祖師大德們爲法忘軀的學戒、持戒弘揚戒法的精神及遺願,以此激勵後學大力提倡弘揚及發展律學。
(二)僧衆不持戒法將會出現怎樣狀況
引用七佛來說明沒有戒法所出現的後果。佛告舍利弗說:“毗婆屍佛、屍棄佛、拘留孫佛、迦葉佛、此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毗舍羅佛、拘那含牟尼佛,法不久住”。舍利弗白佛言:“以何因緣,毗婆屍佛、屍棄佛、拘留孫佛、迦葉佛,修梵行法得久住。以何應緣,毗舍羅佛、拘那含牟尼佛,修梵行法不得久住。佛告舍利弗,因爲拘那含牟尼佛、毗舍羅佛,不廣爲諸弟子說法,結戒亦不說戒,是故諸弟子疲厭,是以法不久住。24佛告舍利弗,毗婆屍佛、屍棄佛、拘留孫佛、迦葉佛,廣爲弟子說法亦結戒亦說戒,是以法久住”。25
這就說明了沒有戒法的存在,哪裏會使佛法久住于世呢?換句話說一個僧團當中沒有戒法存在,就會使之一盤散沙,濫迹出現種種不如法的事及沒有佛教存在可言。出現種種必端,就拿曆代政府對佛教的歸範—“叁武一宗”之法難來說明沒有戒律存在的後果。
“叁武一宗”之法難,大家應該都知道的。“叁武”指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濤)。據《魏書·世祖本紀》載,太平真君七(公元446)年春叁月,下诏一律“坑殺”,凡佛圖形像及“胡經”統統燒毀。
北周武帝(宇文邑)。據《周書· 高祖本紀》載,建德叁年夏五月,下诏初斷佛道二教。下诏之前集合僧道辯論,武帝說,佛教是外來的教派,不禮拜父母不合中國禮法;還說佛寺中的圖像均屬“無情之物”,無益與民生。但時的高僧慧遠則以孔子作例子說他是魯國人,爲何秦國和晉國也這麼崇敬?國家還立七廟豈不是也屬無情等理由,對抗辯解。反複辯了十多次,武帝不屈服。乃令道士張寶同佛教法師知元辯論,結果道士辯不勝。于是武帝大怒,下诏廢佛道二教。
唐武帝(李炎)寵信道士劉元靖、趙歸真等,當時宰臣李德裕也不信佛教,最後竟演成對佛教的大迫害。這次“會昌法難”,是佛教“叁武之禍”的第叁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據《唐會要》載,是年八月诏書即向中外宣布其結果者:26“一宗”指後周世宗(柴榮),亦有指宋徽宗者,顯德二年(公元955年),據《佛祖統紀》載,是時中國乏錢之故,乃诏廢天下佛寺佛圖像等,銅器收以鑄錢。
從總體來說,這“叁武一宗”之法難,有一個共同點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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