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六十卷。
三、《僧祗律》--东晋义熙十二年至十四年(公元416-418),由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出律典,共四十卷。
四、《五分律》--刘宋景平元年(公元423),由佛陀什共智胜译出,竺道生与慧严也参与其事。今本为三十卷。
从昙柯迦罗以后,中国便有了出家受戒的制度。他首创授戒度僧制度对中国佛教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被奉为律宗初祖。
以上其译出的地点及盛行的时间上说,《十诵律》虽是姚秦时在关中译出,到六朝时则盛行于长江下游的地区;《四分律》的译出地点也在关中(陕西)它的译出时间比《十诵律》只迟了七年,但到隋朝才有人弘扬,到了唐初才由道宣律师承智首律师之法统大力弘扬四分律,而成为中国律宗的唯一法脉;《僧祗律》的译出时间,比《四分律》晚五年,它是在建康(南京)的道场寺译成,六朝时在北方稍有弘扬;《五分律》比《僧祗律》又晚出五年,它在建业(也是南京)龙光寺译出之后,则殊少有人弘扬;还有一本《解脱戒本经》比《五分律》晚出了一百多年,它的内容与《十诵律本》相同,故也无可为说;《有部律》的译出,比《五分律》迟了将近三百年,正好是南山道宣律师(隋开皇十六年至唐高宗乾封二年--公元596-667年)以后的四五十年之间,当时是《四分》的鼎盛时期,并有法砺、怀素两人,亦盛弘四分,与南山道宣律师并称律部三家。所以义净三藏,虽然遍精《有部律》,奈何单独一人真是孤掌难鸣呀!依元照律师而言,《有部律》内容为最多,也最非富,可惜直到现在,还不曾有人继承起为之弘扬过。
四、戒律的重要性
(一)中国祖师对戒律的弘扬
在佛教戒、定、慧无漏三学中,戒居首位,是“三藏”之一,六波罗密之一;十波罗密之一;可见戒律在佛教中的重要性。可以说,僧团可以没有领导,但不能没有戒律,一旦没戒律,便没有佛教可言。如华严经《贤首品》:“戒是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若能具足持净戒,一切如来所赞叹。十善业绩悉清净,劝化众生持净戒,开发众生求佛道,因是得成清凉光。”13梵罔经说:“是诸佛之本源,行菩萨道之根本,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14《遗教经》:“戒为正顺解脱之本”。15《舍利弗问经》:“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得生,故言胜义。”16昙无德尊者于《四分律序》中说:“世间王为最,众流海为最,众星月为最,众圣佛为最,一切众律中,戒经为最上,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诵。”17引此经典上的法语足可说明戒律的重要性。
一讲起戒律这个话题,大家往往马上就会想到对律学方面成就贡献卓越的奠基人--道宣律师(及其所创具有自己特色的律宗)师的生平就不加详说,主要是律祖弘扬戒法的过程。他所弘扬的律宗,是中国佛教中以研习及传持戒律为主的一个宗派。它所依据的是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所以又称四分律宗。
道宣律师在佛教上的主要成就,即在于他对《四分律》的开宗弘化,以及综括诸部会通小大的创见。他对于律学的整理,如他所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和《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两书就可以顾名思义。所谓“补阙”就是以其他部的文补充《四分》的阙义;所谓“随机”即是以《四分律》顺中土大乘的机缘。如他在《行事钞》卷一上中说:所以随其乐欲,成立己宗。竞采大众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轻重异势,持犯分涂,有无递出,废兴互显,今立《四分》为本,若行事之时必须用诸部者不可不用。又将佛陀一切教授教诫分判为化行二教,如《行事钞》卷一说:“一谓化教,此则通于道俗,但泛明因果,识达邪正,科其行业,沈密而难知,显其来报,明了而易述。二谓行教,唯局于内众,定其取舍,立其纲致,显于持犯,决于疑滞。······谓内心违顺,托理为宗,则准化教;外用施为,必获身口,便依行教。”18即以属于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经论称为化教,以属于行持方面的戒律典籍称为行教。基于以此理解,因而主张《四分》圆融三学,并以大乘三聚净戒为律学的归宿(见《删补随机羯磨疏》卷三。)这正合乎中土学人对大乘佛教的爱乐和机运,因而使他所倡导的南山律学从那时以来即盛行流传至今。道宣律师被称为“南山律宗初祖。”
宣祖生平的著述也很多。据汤用彤统计有十八部。19见《隋唐及五代佛教史》。但其中有三种才是最主要的称为“南山三大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及《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此三书简称为“行事钞”、“戒疏”、“业疏”。这是弘扬《四分律》的最卓越的著作。唐朝智升律师称他:“外博九流,内精三学。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护法城,著述无辍”20这是非常允当的。师生平衣不离身,每日唯食菜菽,行则策杖,坐不倚床。精持戒律的盛名远传至西域。乾封二年(667)十月三日示寂,时年七十二岁,僧腊五十二,于坛谷石室建塔三所。弟子千馀人,塔名净光。唐高宗赐号澄照律师,令天下寺院绘像供养,朝野崇奉,因而南山一宗风行更广,至今出家僧众都以《四分律》为修持楷模。
因此南山律宗,成为我国独创。到元解之后,即入宋代;到元照律师之际,已经过四百多年后的北宋时期了。元照律师,针对道宣律师的“南山三大部”,又写了三部篇幅更大、更详尽的著作加以解释,即:《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羯磨济缘记》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简称为“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大弘律法。照师因而成了后世公认的南山最重要的传人。元照律师之后虽传了几代,成就并无超越的。在此中间出现衰微相,“直到明末清初时,南京古心律师,到五台山得见文殊菩萨于云端,为之授戒,自此即自觉大小乘律义像从胸膛里流出似的,乃专心在江南各大寺传戒及开授戒法,重兴律宗。”21如馨古心律师的门人很多,他有一位弟子叫寂光(三昧)受命毕生弘律,在南京宝华山筑坛传戒,远近闻名。在寂光律师以下著名的弟子有香雪和见月(读体)二人,师在将寂灭时传给弟子读体(1601--1679)。香雪即到常州天宁寺,都是在大弘律宗。
到清朝灭之后,一直到现在戒律之学更加衰微。后来为人所知的,有弘一律师(1880-1942),发大誓愿,以毕生精力,研究戒法,护持南山律宗,乃遍考中外律丛,在二十年当中,几乎没有几日不在律藏中,研讨探究,发扬深显,使南山之律,大放厥光,所以弘一律师,便成为近世对律教很有贡献的人物。被佛门尊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弘一律师居常以戒检自重,颇思挽正。如太虚大师在法师赠评弘一法师称:“圣教照心,佛律严身;内外清净,菩提之因。”22他毕生弘律著作颇多,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行事钞资持记表解》、《行事钞资持记扶桑集释》、《比丘尼钞集解》、《含注戒本随讲别录》、《删补随机羯磨随讲别录》、《删定僧戒本略解》、《羯磨略仪》、《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集解》、《南山律在家备览及略本》、《南山律宗傅承史》、《南山律宗书目提要》、《南山律苑文集》等。23并有慈舟法师(1876--1958),此二人除了个人“毗尼严净”坚守戒行之外,并有戒律学著作行世。
从以上这些足可以说明祖师大德对戒法重视并以毕生的精力去弘扬。以此来策励我们后学,应该学习祖师大德们为法忘躯的学戒、持戒弘扬戒法的精神及遗愿,以此激励后学大力提倡弘扬及发展律学。
(二)僧众不持戒法将会出现怎样状况
引用七佛来说明没有戒法所出现的后果。佛告舍利弗说:“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此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毗舍罗佛、拘那含牟尼佛,法不久住”。舍利弗白佛言:“以何因缘,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修梵行法得久住。以何应缘,毗舍罗佛、拘那含牟尼佛,修梵行法不得久住。佛告舍利弗,因为拘那含牟尼佛、毗舍罗佛,不广为诸弟子说法,结戒亦不说戒,是故诸弟子疲厌,是以法不久住。24佛告舍利弗,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广为弟子说法亦结戒亦说戒,是以法久住”。25
这就说明了没有戒法的存在,哪里会使佛法久住于世呢?换句话说一个僧团当中没有戒法存在,就会使之一盘散沙,滥迹出现种种不如法的事及没有佛教存在可言。出现种种必端,就拿历代政府对佛教的归范—“三武一宗”之法难来说明没有戒律存在的后果。
“三武一宗”之法难,大家应该都知道的。“三武”指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涛)。据《魏书·世祖本纪》载,太平真君七(公元446)年春三月,下诏一律“坑杀”,凡佛图形像及“胡经”统统烧毁。
北周武帝(宇文邑)。据《周书· 高祖本纪》载,建德三年夏五月,下诏初断佛道二教。下诏之前集合僧道辩论,武帝说,佛教是外来的教派,不礼拜父母不合中国礼法;还说佛寺中的图像均属“无情之物”,无益与民生。但时的高僧慧远则以孔子作例子说他是鲁国人,为何秦国和晋国也这么崇敬?国家还立七庙岂不是也属无情等理由,对抗辩解。反复辩了十多次,武帝不屈服。乃令道士张宝同佛教法师知元辩论,结果道士辩不胜。于是武帝大怒,下诏废佛道二教。
唐武帝(李炎)宠信道士刘元靖、赵归真等,当时宰臣李德裕也不信佛教,最后竟演成对佛教的大迫害。这次“会昌法难”,是佛教“三武之祸”的第三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据《唐会要》载,是年八月诏书即向中外宣布其结果者:26“一宗”指后周世宗(柴荣),亦有指宋徽宗者,显德二年(公元955年),据《佛祖统纪》载,是时中国乏钱之故,乃诏废天下佛寺佛图像等,铜器收以铸钱。
从总体来说,这“三武一宗”之法难,有一个共同点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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