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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傳承與弘揚(淨慧法師)

  戒律的傳承與弘揚

  淨慧

  爲什麼要有戒律

  有關戒律概念的一些問題,我們在前幾講中已經大致都講到了;這一講談談有關戒律的脈絡。因爲,凡是一種學問及其所賦的使命,唯有從它的來龍去脈的過程中,可以看出它的精神,可以確定它的未來的展望。

  俗話說:“鋼刀雖利,不斬無罪之人。”國家的法律,對于守法的公民,根本是不起作用的。但要維護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又不得不有法律的設置,因爲社會之中及人類之間的害群之馬,並非絕對沒有。同時守法與犯法的善惡界線,也僅在于一念的相差,爲了警策大家,不要闖過這一十字路口的紅燈,所以要有法律;爲了保護大家,不因一念之差而去造成千古之恨,所以要有法律。

  佛教之有戒律,也是如此,佛陀成道以後的最初數年之中,根本沒有戒律,因爲初期的佛弟子們,都以好心出家,他們的根器也特別深厚,往往聽到佛陀的開示之後,即使僅是叁言兩語的點化,便會立即證人聖人果位。小乘初果耕地,蟲離四寸,至于偷盜和妄語,當然不會再有。所以佛時初期的僧團,用不著製定戒律來約束大家,大家本來就是清淨的。直到佛陀成道以後的五年,才有比丘由于俗家母親的逼迫,與其原來的太太最初犯了淫戒。佛教的戒律,也就從此陸續製定下來。製戒的目的是爲了維護僧團的清淨莊嚴,也是爲了保護比丘們的戒體不失。

  雖然,佛教的戒律很多,但皆不離五戒的基本原則,一切戒多由五戒中分支開出,一切戒的目的,也多爲了保護五戒的清淨。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道德,也是倫理的基本德目。五戒的究竟處,是了生脫死的正因。我們學佛的宗旨,是在了生脫死,五戒而能持得絕對清淨,離開佛國的淨土,也就不遠了;因爲比丘戒是通向涅槃的橋梁,比丘戒卻又是由五戒升華的境界。

  戒的功能是在斷絕生死道中的業緣業因。如說:“欲知過去因,今世受的是;欲知來世果,今世作的是。”要是我們不造生死之因,即使不想離開生死,生死之中也不會找到我們的蹤迹的。

  所以戒律的製定,不是佛陀對于弟子們的一種束縛,實是佛子的解脫道,也是僧團的防腐劑。佛子若無戒律作爲生活規律的依准,了生脫死是並不容易的;僧團如無戒律作爲統攝教化的綱領,佛教的狀態,不唯一盤散沙,也將烏煙瘴氣。

  因此,佛在臨將人滅之時,示意後世的佛子,應當以戒爲師。正像一個國家,元首可以死,死了一個元首,再選第二第叁乃至一百一千個元首,只要國家的憲法存在,大家依法而行,這個國家的政製政體,也將不動不搖,並且達于永久。佛教只要戒律存在,佛教的弟子及其僧團的本質,也必能夠與世長存了。

  戒律的傳流

  所謂“忠言逆耳,良藥苦口”。凡是一種約束性的規定,雖然多能使人按步向上,但是這一向上而至最上的境界,即使人人向往,卻也未必真的能使人人皆去拾級而上,因爲向上走去,固有一個可愛的境界正在等待人間的每一個人,然在未曾到達之先,必須首先付出登高攀爬的代價,這一代價是非常辛苦艱難的。再看一個滑雪的人,從高處向下,直溜急滑,該是多麼輕松呀!所以登高向上,雖有美麗的遠景,卻要吃苦在先;下流滑落,雖有隕命的危險,當下畢竟是輕松的。

  因此,當佛滅度之後,佛弟子中,就有一個愚癡的比丘跋難陀,感到非常高興。他說:“那個老頭子去得正好,他在世時,規定我們這樣必須作,那樣不准做。如今他去了,我們可以自由了”。(《長阿含遊行經》)這話傳到迦葉尊者的耳中,感到非常悲痛。他想:如果真的如此,佛教的精神及其救世的工作,豈不因了佛陀的入滅而隨著結束了嗎?同時,佛在入滅之際的最後說法,一開頭就說:“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遺教經》)于是決心召集當時的大弟子們,編輯律藏。

  那是釋迦世尊入滅以後的第一個結夏安居,那是在七葉窟舉行的第一次經律的結集;那次參加的人數,據說是整整的五百位,都是大阿羅漢。當阿難尊者誦完經藏之後,即由優波離尊者誦出律藏,由大衆印證通過之後,最初的律部便告完成。但在那時的結集,似乎還沒有文字的記錄,只是統一由口誦心記而已。

  就這樣傳流下來,因爲佛教傳布的範圍廣大了,印度的種族和語言,又是非常的複雜,同時最遺憾的當佛滅度後,由于部分的長老比丘,並沒有受到摩诃迦葉的邀請,所以也沒參加七葉窟的第一次結集;從此以後的佛教,雖在長老比丘們的領導之下,過著與佛時相差不多的僧團生活,但是,已經失去了領導的中心,未能産生一個統一的如共和政府式的機構,而僅各化一方各自爲政。時間長了,由于地理環境的不同,由于彼此之間的隔閡,大家對于佛陀的教義,也就産生了若幹不同的見解。這種不同的見解,便造成了部派分張的結果,那是佛滅之後一百年至叁四百年間的事。佛滅百年後在吠舍離的第二次結集,就是部派分張的顯明的開始。所以,對于戒律的傳流,也由于部派的分裂,而成了部派的戒律,各部有各部自己所傳的戒律,至于初次結集的律藏,現在已無從見到它的本來面目。不過,現在所傳的各部律藏,無論南傳錫蘭巴利文系的善見律也好,北傳譯成藏文的有部律及漢文系的四部廣律也好,雖然各有若幹小節的取舍與詳略的出入,但其根本精神及其根本原則,仍是大體一致的。所以律藏的存在是無可懷疑的事實,並且也被近世學者,公認爲最能保留原始佛教真面目的聖典之一部分。即使這些律部的分別出現,已是佛滅百年之後的事。

  據向來的傳說,律藏初次結集之後,即由迦葉尊者傳阿難尊者,再傳末田地、舍那波提、優婆崛多等五傳,在優婆崛多以下,有五位弟子,由于各自對于律藏內容的取舍不同,律藏便分成了五部:

  一、昙無德部——四分律。

  二、薩婆多部——十誦律。

  叁、迦葉遺部——解脫戒本經。

  四、彌沙塞部——五分律。

  五、婆粗富羅部——(未傳)。

  五部分派說,是根據《大集經》卷二十《虛空目分·初聲聞品》而來,但是該經之中,雖標五部,卻是說了六部的名目,第六部是摩诃僧祇部。據傳說,這是佛陀預記的事,佛陀早就料到律藏的傳承會分派的。在《舍利弗問經》中,也有類似預記的記載,而是分爲八派。但據史實的考核,部派佛教的分張,在佛滅後百年至叁百年期間,可謂盛極一時,由上座部與大衆部的根本派別之下,又各分出許多部派,一般的傳說大約分有十八部,本末合起計算,則有二十部之多。現在綜合南北傳所傳的資料,所謂十八部,未必真有那十八部的全部史實,卻未必僅有十八部,因爲部派之下又分部派,分了再分,到最後,有些部派的隸屬系統,現在竟已無從查明;比如北道派,就是這樣的例子。據《大智度論》卷六十叁說,當時教團分爲五百部,這也未必是事實。然據近人的研究,部派佛教的名目,多到約有四十多種(見《海潮音》四十五卷十一、十二合刊)。照理說,每一個部派均有各自應誦的律本,但從事實上看,能有律本傳誦的卻很少。有律本譯成漢文的,只有五個部派,現在且將之分系列表如下:

  因爲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同樣出于薩婆多部,所以有人說應是十誦律的別譯(如太虛大師),也有人說是新薩婆多部,唯其與十誦律同部而所傳時地不同,當無疑問;又因飲光部只譯出戒本而未譯出廣律,所以,雖有六部,在中國通稱爲四律。四律與五論齊名:《毗尼母論》、《摩得勒迦論》(此二論是宗本新薩婆多部律而解釋的)、《善見論》(這是解釋四分律的)、《薩婆多論》(這是解釋十誦律的)、《明了論》(這是上座部系犢子部下正量部的佛陀多羅阿那含法師,依據正量部律所造,它的本律中國未傳)。以上合稱爲漢文律藏的“四律五論”。正因如此,在現行的世界佛教中,漢文系的律藏也是最豐富的一系。

  從上表看出,上座部占了絕對的多數,大衆部僅僅一部律而已(僧祇律應屬大衆部)。事實上這是非常可惜的事,大衆部的發展,雖然引出了大乘佛教,大衆部的典集——律與論,所傳的卻是太少了。

  律部傳來中國的曆史

  中國之有戒律,始于叁國時代,曹魏嘉平二年(250),由中天竺昙柯迦羅,在洛陽白馬寺譯出《僧祇戒心》及《四分羯磨》。

  其余律部譯出的時間如下:

  一、《十誦律》——姚秦弘始六年至八年(404~406),由鸠摩羅什法師譯出,共五十八卷,又由卑摩羅叉改爲六十一卷。

  二、《四分律》——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410~413),由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出,共六十卷。

  叁、《僧祗律》——東晉義熙十四年(418),由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出,共四十卷。

  四、《五分律》——劉宋景平元年(423),由佛陀什共智勝譯出,共叁十卷。

  五、《解脫戒本經》——元魏時,由般若流支譯出,共一卷,其時約在西紀五叁八至五四四年之間。

  六、一切有部律——唐朝武則天久視元年至睿宗景雲二年(700~711)之間,由義淨叁藏譯出,共十八種,一百九十八卷。

  以其譯出的地點及盛行的時間上說,《十誦律》雖是姚秦時在關中譯出,到六朝時則盛行于長江下遊的地區;《四分律》的譯出地點也在關中(陝西),它的譯出時間比《十誦律》只遲了七年,但到隋朝才有人弘揚,到了唐初才由于道宣律師的大力弘揚,而成爲中國律宗的唯一法脈;《僧祇律》的譯出時間比《四分律》晚了五年,它是在建康(南京)的道場寺譯成,六朝時在北方稍有弘揚;《五分律》比《僧祗律》又晚出了五年,它在建業(也是南京)龍光寺譯出之後,則殊少有人弘揚;《解脫戒本經》,比《五分律》晚出了一百多年,它的內容與《十誦律·戒本》相同,故也無可爲說;有部律的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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