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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論釋義破空品第十▪P2

  ..續本文上一頁佉,若執異體便同勝論,若執一又執異同勒娑婆,執非一非異同若提子。我既然不贊同這四家執義,故我無所執。又本來無有一異等法,你們外道妄計有異等,我爲欲破止妄情,故借妄破妄,其實,本無妄可借,也無妄可破。爾等外道有的執一,有的執異,而不自知其過,反而謂我執一執異,欲借此成立一切法實有。

   一異不可得,先已破,先已破故無所執。複次,若有人言,汝無所執,我執一異法,若有此問,應如是破。

   注文有二:先釋內通,就是解通外人的問難。外人前文說:你執此彼一異故有諸法,論主說:一異等法都非我所執,天親說:一異等法皆不可得,上來已經破訖,一異等法都被破掉,所以論主是無執的,不能說我有所執。“複次”以下,第二教作難,是諷刺外人不善于作難,教他學作難。假使有人說,我是無執的,比如說就是提婆,你就不應當說他,你“執此彼”。假使另有人說:我是主張有一異法的,你可以這樣問難他,你“執此彼故”應承認有一切法,今論主無所執,你爲何以“執此彼此”來問難論主。

   乙二 破外人謂論主是破法人

   外曰:破他法故,汝是破法人一一修妒路

   汝好破他法,強爲生過,自無所執,是故汝是破法人。

   上文破外人謂論主有能破,今第二破外人謂論主是破法人。外人意:從《破神品》以來破于所破,今品初兩番問答又破能破,這樣,能破所破一切皆破,破法是沒有道理的,你是破法人。又前破所破是無外道邪執,品執破于能破是無內法正義,如是內外邪正皆破,故名破人。

   內曰:汝是破法人一一修妒路

   說空人無所執,無所執故非破法人,汝執自法,破他執法,汝是破法人。

   此答明我懷中無有破也無有可破,故不是破法人。你執自法,破他法故你是破法人。又你執諸法實有則破諸法實相,若破諸法實相,則叁寶四谛一切皆破,故你是破法人。我無所執,與實相相應,則叁寶四谛 開始皆破,故你是破法人。我無所執,與實相相應,不破實相即一切不破,故不是破法人。又諸法實相本來無破無不破,你見有破不破,故你是破人,我不見破也不見不破,故我不是破人。又你立義若本來已成,可言我破名破法人;你所立義本來不成,本不成故是你不成,故你是破法人。

   外曰:破他法自法成一修妒路

   汝破他法時自法即成,何以故?他法若負自法勝故,是以我非破法人。

   外人意:言勝必對敗,我既墮有負處,你便是勝者,我義被破,你義自成,你既是“破他法故自法成”故是破法人。我但被破,義不自成,故不是破法人。又你但破他法,從來不說自義成,可是他法若壞你法道理自成,破他自成故是破法人。又你口破他法,心中卻爲自成,若不爲自成何故用語言破他?故知你是破法人。又上來叁番回答,說明論主有破,而論主皆說無破,外人言:你說無破就是自成,這是說無爲有言破即成。

   內曰:不然,成破不一故一一修妒路

   成者稱歎功德,破者出其過罪,歎德出罪不名爲一。

   破外人說的“破他法故自法成,”又如說“他法若負自法勝”。這意味首破就是成,負就是勝,今據此以破,故言“成破不一”。若言你義被破就是我義得成,這樣說破就是成,成破是一者,那勝負、屈申都應是一。今破道:說成是稱贊美德,言破是揭露罪過。這樣相反,成破怎能是一呢!又現前眼見任何一物,成時不是破時,破時不是成時,哪能說成破是一個意思?

   複次,成有畏一一修妒路

   畏名無力。若人自于法畏故不能成,于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破不一。若破他法是即自成法者,汝何故先言,說空人但破他法自無所執?

   這重顯成破不一。心中害怕說明沒有智慧力量。若人欲成立自法,恐怕智力不足,心中有畏,對于他法不畏故好破,這是欲自成則有畏,破他法便無畏,有畏無畏不同,故知成破不是一回事。這是暗指外人上來所立諸義皆未能成,心中有畏,不敢再立,于內法不信不畏故欲來破,借此說明成破不一,同時就用此言而有以諷剌外人,不敢再立,轉立爲破。“若破他法是即自成法者”以下,這是天親演義生,破外人前後自相矛盾。

   外曰:說他執過自執成一一修妒路

   汝何以不自執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

   此文與前“破他法故自法成”大同小異,只是前文爲說明“自法成”,今文重在爲成破,稍有不同。外人意,你提婆只是說我成破不一,所以不自立義,而好破他人,然終有此破。若爲成此破,此破若成,就是自執得成。如注文說:“你何以不自執法,但破他法”?只是在破他,破他若成,即是自法得成。

   內曰: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一修妒路

   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無所成。

   外人謂論主爲成于破,且許可此言,但不同意此破若成就是自法成。“破他法故自法成”,是說此破得成,若此破得成,此破能破一切,令一切皆不得成。此破不但破外人的一切,就是我能破的叁身也不例外均在破中,即能破所破自他內外一切皆破,如注文言:“一切不成故無所成”,不同外人所說的“破他法故自法成”。應知此“空”即是諸法實相,即是畢竟空的別名,一無所著。又作相待破釋者,“破他法故自法成”,是成立此破,所以須有此破者,因爲外人有所立,今將此破,破一切所立,故言“自法成故一切不成”。然待立有破,對所說能,外人所立既被破不複存在,能破的一方無有對待也就自然消失,故言“一切不成故我無所成”。這就駁斥了,破他法故即是自法成,而是自法成故“我無所成”。

   外曰:不然,世間相違故一一修妒路

   若諸法空無相者,世間人盡不信受。

   外人說: 你講諸法皆空無相,無立無破,無自無他,一切皆無所有,這與世間人的認識相違背,有誰能信受此言!以彼此相對來說,應有二義:一是立,二是破,或是雙方各有立破,如數論師立一義破勝論師的異義,勝論師立異義破數論師的一義。又如立內正義,破外邪義,儒黑是非各有立破,你說無立無破,無自無他,諸法皆空,一切不成,這與世間相違背,誰肯相信!無人能信!

   內曰:是法世間信一一修妒路

   答此一問有多種形勢,有時可這樣說,聖道高深與世欲相反,豈能爲世俗盡信!信世俗就不一定信聖道,信聖道也不一定信世俗,比如信般若就不信一切法,信一切就不信般若。又答:我所以與世間相反者,因爲世間人智淺,見于有無,見于破立,以世間如此見故,不見聖所見,見聖所不見,不行聖所行,行聖所不行。又答:我法皆空,故我不與世間同,也無可與世間異,哪裏有我?哪裏有世人?而說是同異。外人可能設難道:即此不同不異就違反世人。今複答言:以什麼違反,誰違反?這樣回答,只能體道者說,外道俗子豈能領會!所以論主不這樣回答,只答是法能爲世間信。這樣回答既表明佛法不離世間覺,同時也駁斥了外人說的“世間人盡不信”的謬言。外人以爲諸法空無相的道理不可信,今宗義:因緣所生法宛然有而性常自空,性雖常空而衆緣和合宛然爲有,緣起性空的理論當前可以理解,故爲世人相信。

   是因緣法世間信受,所以者何,因緣生法是即無相。汝謂乳中有酪酥等,童女已妊諸子,食中已有糞。又除梁椽等別更有屋,除縷別有布,或言因中有果,或言因中無果,或言離因緣諸法生,其實空不應言說世事。是人所執誰當信受,我法不爾,與世人同故一切信受。

   注文有四:一明可信法,二明不可信法,叁結不可信法,四結可信法。第一可信法就是佛教的緣起性空法,“因緣生法是即無相”,雖無相空而無礙衆緣生法,故是可信法。“汝謂”以下列出不可信法,計有五家義:第一“汝謂乳中有酪酥”第叁句,是數論師義,“除梁椽等別更有屋”,是第二家勝論師義,或言因中是有果無果者,是第叁家勒沙婆義,以勒沙婆主張亦有亦無故,“或言離因緣諸法生”,者,這是第四句家無因外道義,“其實空不應言說世事”者,是第五家邪見人,撥無因果諸法,故是邪見外道。“是人所執誰當信受”!此是第叁結不可信法,“ 我法不爾”以下,第四結可信法。

   外曰:汝無所執是法成一一修妒路

   汝言無執即是執。又言我法與世同,是則自執。

   此文有數意,一者,外人千方百計尋求論主一毫之義不可得,而今論主遂言:我因緣生法與世間同,假使這樣,雖不執性遂執于因緣,是知有因緣義爲外捉得。二者,你若言:不執自性也不執因緣,都無所執,假若如此,這是害怕有執,遂守無執,此乃不執于執,遂執于無執,這還是有執,豈是無執?叁者,若真是無執者,應不與世間同也不與世間異,今遂言不與世間異而與世間同,世間是有執的,你也應是執。

   內曰:無執不名執,如無一一修妒路

   我先說因緣生諸法是即無相,是故我無所執,無所執不名爲執,譬如言無,是實無,不以言無故便有無,無執亦如是。

   內答有二:一是正說,二是喻說。“無執不名執”者,是正說,我說沒有執,故名無執,言其無有執,不是說有個無執,所以既不執于執,也不執無執,故是無所執。“如無”者,是第二比喻說,比如有人口中說無物,其實是無物;今言無執,其實是無執,並不是因爲口中說無物就便成爲有物,也不是因爲口中說無執就便成有執。答上因緣問,有多形成,有時即用因緣義答,明因緣生法即是寂滅性,無蹤迹處所,若有所執就不成因緣義。有時另作回答,本對破有自性,故說是因緣,若無自性,亦無因緣。

   外曰:汝說無相法故是滅法人一一修妒路

   若諸法空無相,此執亦無,則是無一切法,無一切法故,是名滅法人。

   “無相”就是空義。你不執于執,也不執于執,即執于無執,一切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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