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煩惱果一一修妒路
此涅槃是無煩惱的結果。由于修行斷盡煩惱而得淨涅槃,故是無煩惱的結果。這是成實師的始有涅槃、地論師的方便涅槃,由斷盡煩惱,息妄顯真,是爲無煩惱的結果。
又斷五住煩惱、滅二種生死,這是漢地佛教各宗共同的說法。
注文有叁句:初句否定第一次立“涅槃與無煩惱不異”,次句否定涅槃“爲無煩惱作因”,此兩次立皆被破故;第叁句正釋偈本立,涅槃“是無煩惱果”,最後總結“非無涅槃”。
內曰:縛可縛可便,異此無用一一修妒路
破上涅槃是無煩惱果,作無用破。偈本中有叁件事:一者是“縛”是指的煩惱和業,煩惱能捆綁衆生于生死,故名爲“縛”二者是“可縛”是指衆生,衆生被煩惱所縛,故名“可縛”。叁是“方便”就是叁十七道品,修此道品有斷煩惱的功用。這說明須有人修道品斷系縛得解脫才有作用;“異此無用”者,若涅槃是無煩惱的結果這就沒有用處了。涅槃不是煩惱故沒系縛的作用,涅槃不是衆生故沒有斷煩惱的作用,異此叁法,故名“無用”。小乘涅槃沈空趣寂,證得無余涅槃,身智不全,便不能度衆生,故是無用;大乘佛果涅槃,雖處涅槃能度衆生,雖度衆生而不離涅槃,故名無住涅槃。有體有用。
縛名煩惱及業,可縛名衆生,方便名八正道。以道解縛,故衆生得解脫。若有涅槃異此叁法,則無所用。複次,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爲因。
注文有二。先縱許涅槃是無煩惱的果,而墮無用過。“複次”以下,否定外人的無煩惱的結果。“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爲因”,既無有因,怎能名爲無煩惱的果!
有因方有果,無因便無果。
丁四 破斷無爲涅槃
外曰:有涅槃,是若無一一修妒路
若縛可縛方便叁事無處是名涅槃
上來叁番問答皆就有無煩惱說有涅槃,是破有余涅槃,今以斷無爲涅槃,便是破無余涅槃。故肇師立小乘涅槃義說:“大患莫若于有身,故灰身以歸無;勞勤莫先于有智、故絕智以論虛”。無余涅槃沒有度衆生的大用,故說小乘爲偏空涅槃,然外道的斷無尚不及此。又前破有爲涅槃,此破無爲涅槃,故有無皆不是涅槃,故下文雲:涅槃“非有非無”。
內曰:畏處何染一一修妒路
無煩惱無衆生,無方便修道法,這是斷滅見的深坑,是大怖畏處,爾等外道何以貪染這可怕的邪見!這正破外道的斷滅見,兼呵小乘的灰身滅智。
以無常過患故,智者于有爲法棄捐離欲,若涅槃無有諸情及所欲事者,則涅槃于有爲法甚大畏處,汝何故心染?涅槃名離一切著,滅一切憶想,非有非無,非物非非物;譬如燈滅,不可論說。
注文爲二:第一,先破外人的斷無涅槃,第二,從“涅槃名離一切著”以下,略申正涅槃。破斷無涅槃文義易知。申正涅槃,言“離一切著”者,就是于外境無著。“滅一切憶想”者,是說于內智無心。即是肇公所說的“無外無數,無內無心,彼已寂滅,乃名涅槃”。又言“非有非無”者,“非”是“不”義,意謂:不是上來叁家的妄有涅槃,也不是第四家的斷無涅槃,故言“非有非無”。又于外無著,于內無凡,名爲涅槃,人謂:還是有此涅槃,故言“非有”,若聞“非有”便又著無,更言“非無”,故正涅槃者“非有非無”。言“非物非非物”者,有人雖聞涅槃“非有非無”,終謂有一切法,故言“非物”,若聞“非物”又著“非物”故更說也不是“非物”故言“非非物”,這是心行處滅;又說:“譬如燈滅,不可論說,”這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即是中道實相,不可思議的諸佛境界無住涅槃。
丙二 破能得涅槃的人
外曰:誰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是涅槃何人得?
外人設問有其二意:第一,舉能得的人證明有上所得的四種涅槃,有能得的人必有所得的法。第二,問論主正涅槃義,若言: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正涅槃者,誰能得此涅槃?欲明既有所得的法,應有能得的人。
內曰:無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我先說如燈滅,不可言東去,南西北方,四維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語滅無可論說,是無所有,誰當得者?設有涅槃,亦無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應得涅槃。五陰亦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陰五常故,五陰生滅故。如是涅槃當屬誰?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說。
前明無有所得的法,今辨無有能得的人。前文說:正法涅槃“非有非無”不可言說,不可思議,是不能有所得的,法既不可得,哪裏有能得的人?有誰能得到不可能得到的寂滅法呢?故《金剛般若》說:“佛得無上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叁菩提。”今涅槃也這樣,無有能得是涅槃者。又一切法無人無我,有誰能得涅槃?若以爲神能得涅槃,尋求神了不可得,哪裏有神!假設有神、若說神是常是遍也不應有所得。若言五陰能得涅槃,求五陰的實體了不可得,哪裏有五陰能得涅槃!假使有五陰法,五陰是生滅的,是無常的,自身不固,何能得涅槃常法?有人要問:照你這樣說,就沒有能得涅槃者了?答言:若能不見有內有外,不見能得所得,便是證得涅槃。故《肇論》說:“大像隱于無形,故不見以見之,玄道存乎絕域,故不得以得之。”《般若·叁慧品》說:“無所得即是得,以是得無所得”。若能會得其中妙義,便能證得正法涅槃。
《百論釋義破常品第九》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