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无烦恼果一一修妒路
此涅槃是无烦恼的结果。由于修行断尽烦恼而得净涅槃,故是无烦恼的结果。这是成实师的始有涅槃、地论师的方便涅槃,由断尽烦恼,息妄显真,是为无烦恼的结果。
又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这是汉地佛教各宗共同的说法。
注文有三句:初句否定第一次立“涅槃与无烦恼不异”,次句否定涅槃“为无烦恼作因”,此两次立皆被破故;第三句正释偈本立,涅槃“是无烦恼果”,最后总结“非无涅槃”。
内曰:缚可缚可便,异此无用一一修妒路
破上涅槃是无烦恼果,作无用破。偈本中有三件事:一者是“缚”是指的烦恼和业,烦恼能捆绑众生于生死,故名为“缚”二者是“可缚”是指众生,众生被烦恼所缚,故名“可缚”。三是“方便”就是三十七道品,修此道品有断烦恼的功用。这说明须有人修道品断系缚得解脱才有作用;“异此无用”者,若涅槃是无烦恼的结果这就没有用处了。涅槃不是烦恼故没系缚的作用,涅槃不是众生故没有断烦恼的作用,异此三法,故名“无用”。小乘涅槃沉空趣寂,证得无余涅槃,身智不全,便不能度众生,故是无用;大乘佛果涅槃,虽处涅槃能度众生,虽度众生而不离涅槃,故名无住涅槃。有体有用。
缚名烦恼及业,可缚名众生,方便名八正道。以道解缚,故众生得解脱。若有涅槃异此三法,则无所用。复次,无烦恼是名无所有,无所有不应为因。
注文有二。先纵许涅槃是无烦恼的果,而堕无用过。“复次”以下,否定外人的无烦恼的结果。“无烦恼是名无所有,无所有不应为因”,既无有因,怎能名为无烦恼的果!
有因方有果,无因便无果。
丁四 破断无为涅槃
外曰:有涅槃,是若无一一修妒路
若缚可缚方便三事无处是名涅槃
上来三番问答皆就有无烦恼说有涅槃,是破有余涅槃,今以断无为涅槃,便是破无余涅槃。故肇师立小乘涅槃义说:“大患莫若于有身,故灰身以归无;劳勤莫先于有智、故绝智以论虚”。无余涅槃没有度众生的大用,故说小乘为偏空涅槃,然外道的断无尚不及此。又前破有为涅槃,此破无为涅槃,故有无皆不是涅槃,故下文云:涅槃“非有非无”。
内曰:畏处何染一一修妒路
无烦恼无众生,无方便修道法,这是断灭见的深坑,是大怖畏处,尔等外道何以贪染这可怕的邪见!这正破外道的断灭见,兼呵小乘的灰身灭智。
以无常过患故,智者于有为法弃捐离欲,若涅槃无有诸情及所欲事者,则涅槃于有为法甚大畏处,汝何故心染?涅槃名离一切著,灭一切忆想,非有非无,非物非非物;譬如灯灭,不可论说。
注文为二:第一,先破外人的断无涅槃,第二,从“涅槃名离一切著”以下,略申正涅槃。破断无涅槃文义易知。申正涅槃,言“离一切著”者,就是于外境无著。“灭一切忆想”者,是说于内智无心。即是肇公所说的“无外无数,无内无心,彼已寂灭,乃名涅槃”。又言“非有非无”者,“非”是“不”义,意谓:不是上来三家的妄有涅槃,也不是第四家的断无涅槃,故言“非有非无”。又于外无著,于内无凡,名为涅槃,人谓:还是有此涅槃,故言“非有”,若闻“非有”便又著无,更言“非无”,故正涅槃者“非有非无”。言“非物非非物”者,有人虽闻涅槃“非有非无”,终谓有一切法,故言“非物”,若闻“非物”又著“非物”故更说也不是“非物”故言“非非物”,这是心行处灭;又说:“譬如灯灭,不可论说,”这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言语道断,即是中道实相,不可思议的诸佛境界无住涅槃。
丙二 破能得涅槃的人
外曰:谁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是涅槃何人得?
外人设问有其二意:第一,举能得的人证明有上所得的四种涅槃,有能得的人必有所得的法。第二,问论主正涅槃义,若言: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是正涅槃者,谁能得此涅槃?欲明既有所得的法,应有能得的人。
内曰:无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我先说如灯灭,不可言东去,南西北方,四维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语灭无可论说,是无所有,谁当得者?设有涅槃,亦无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应得涅槃。五阴亦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阴五常故,五阴生灭故。如是涅槃当属谁?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说。
前明无有所得的法,今辨无有能得的人。前文说:正法涅槃“非有非无”不可言说,不可思议,是不能有所得的,法既不可得,哪里有能得的人?有谁能得到不可能得到的寂灭法呢?故《金刚般若》说:“佛得无上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无上三菩提。”今涅槃也这样,无有能得是涅槃者。又一切法无人无我,有谁能得涅槃?若以为神能得涅槃,寻求神了不可得,哪里有神!假设有神、若说神是常是遍也不应有所得。若言五阴能得涅槃,求五阴的实体了不可得,哪里有五阴能得涅槃!假使有五阴法,五阴是生灭的,是无常的,自身不固,何能得涅槃常法?有人要问:照你这样说,就没有能得涅槃者了?答言:若能不见有内有外,不见能得所得,便是证得涅槃。故《肇论》说:“大像隐于无形,故不见以见之,玄道存乎绝域,故不得以得之。”《般若·三慧品》说:“无所得即是得,以是得无所得”。若能会得其中妙义,便能证得正法涅槃。
《百论释义破常品第九》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