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同而終是一個手指頭、雖有土泥和瓶的因果不同而終是一體。這是外人用少壯老的比喻堅持因果同體和有不失義。
內曰:不一故一一修妒路
少不作壯,壯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
破少壯老是一體的說法。少年不是壯年,壯年不是老年,怎能說是一體泥?若少壯老是一體者,少年時應有老年的形態,老年時應有少年形態。實際,少年時的形象、名稱、作用、認識和時間五種現象消失後,壯年的五種現象才會産生,壯年的五種現象消失後老年的現象才會出現,這怎麼能說是一體呢?若一定要說一體,也應有五難叁關,如前所說:老少與人是一,人一則老少也應是一,人與老少異,老少異則人也應異,例前可知,這裏就不多說了。
複次,若有不失無失一一修妒路
這是與“有不失”作難,就是破有不失義。此破有叁意:“若有不失無失”者,世間事物無非是有,假使凡是有皆不消失,那麼世間上便沒有任何事物被消滅,這不合乎現實,故言“若有不失無失”。二者一切事物本來有生有滅,有得有失,對得言失,對失言得,這是世間自然現象,人之常情,若說是有不失,應一切事物皆無得無失,這違反世間共識,是說不通的。叁者從上破老少生起,若老時不失少年形態便無老年,永遠是少年,這是不可能的。又若無老年便是無所有,還談什麼有不失,無所有應是無失。
若有不失者,泥團不應變爲瓶,是則無瓶。若有不失者,無無故亦不應失,然則都無失。
“若有不失者,泥團不應變爲瓶,是則無瓶。”若無瓶說什麼有不失?若是泥團變爲瓶,這時便換泥團,何名有不失?“若有不失者,泥團不應變爲瓶,是則無瓶”,既無瓶果,說什麼因中有果?複次。“若有不失者,無無故、亦不應失”,“泥團不變爲瓶,是則無瓶”,無瓶是無、是無所有,無所有也無失,這樣,有既不失,無也不失,有無皆不失,故言“然則都無失”。
外曰:無失有何咎一一修妒路
若常故無失,泥團不變爲瓶,無無常有何咎?
數論派二十五谛,從細到粗,從粗到細、有性不失,是其宗旨,所以不以爲過。注文中“泥團不變爲瓶”者,變有兩種:一是失滅名變,如燒木變灰,二是轉變名變,如泥團轉變爲瓶。今言變者,是無失滅之變,故文雲:“無無常”,證明是轉變之變,“無無常有何過”就是說:沒有無常的轉變有何過錯!還是有不失義。
內曰:若無無常,無罪福等一一修妒路
若無無常,罪福等悉亦當無,何以故?罪人常爲罪人,不應爲福人,福人常爲福人,不應爲罪人。罪福等者,布施竊盜,持戒犯戒等,如是皆無。
這破無無常,還是破有不失義。若無無常,罪既是有,若有而不失,罪人則永遠是罪人,後雖作善也不能得福。福人也是這樣,福既是有,若有而不失,便永爲福人,後雖作惡也不得惡報。又若是定不失,則煩惱永不可斷,雖精進修行也沒有得解脫時間,然數論派的二十五谛也是徒勞虛設。《破神品》初數論師說:“如此二十五谛即得解脫,不知此者不離生死”。若依“有不失”義,雖知二十五谛也不得解脫,說此二十五谛也是謊言。又宇宙萬有應凝然不動,沒有變化常是一相,但事實並非如此,故知有不失義爲非。“罪福等者”,前釋罪福果,此釋“等”字,等指布施持戒等罪福的因,意謂:若無無常,不但沒罪福果報,也無行善作惡的業因,撥無因果報應,便是邪見人。
甲二 破因中有果義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一一修妒路
若泥中先無瓶,泥不應爲瓶團。
數論師,立因中有果,即舉有因爲證。若因中無果便是非因,今既名爲因當知與非因不同,非因即不能生果,假若是因應知因中已先有果,有果方能生果,或因中無果就不能生果。
內曰:若因先有果故有果,果無故因無果一一修妒路
若泥團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應因中無果
偈本爲二,前一句是疊外人的主張,即“若因先有果故(言因中)有果”,第二“果無故因無果”這是正破。外人實際並未見到泥中有瓶,只是見到瓶是山泥作成的便謂因中有果,假若是這樣,也應見到瓶果後來被打碎破壞了,這時無瓶,應說因中無果。若見瓶果破碎不說是因中無果者,同樣道理,若見瓶由泥作也不應說因中有果。又若言因中本無此無,此無是後來方無的,同樣可以說:因中本無此有,此有是後來經人工製造才有的,這還是因中無果。
外曰:因果一故一一修妒路
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變爲果,更無異法,是故不應因中無果。
此救因中無果義。我數論派主張因果是一體的,因變爲果,既不是無因,今瓶果雖壞,也不是無果。如土是因、泥名爲果,若泥是因,作瓶是果。如變泥爲瓶,瓶不失泥,變瓶爲土,也不失瓶,雖複成壞不同,而常是有義,物有不失,所以不是因中無果。
內曰:若因果一,無未來一一修妒路
如泥團現在,瓶爲未來,若因果一則無未來。無未來故亦無現在,無現在故亦無過去,如是叁世亂。
這是約叁世時間破因果一義。說明若以泥團時爲現在,就以成瓶時爲未來。若因果是一,泥就是瓶,更不作瓶,便無未來,永遠是泥的現在。若以瓶爲現在對泥來說,泥是過去,若瓶就是泥,便沒有泥的過去。又以泥爲現在時,這對于土來說,土名過去,泥對于瓶來說,瓶是未來,假若瓶和土就是泥,因果是一的話,這就破壞了現在過去未來叁世時間的界限,叁世的界說豈不被搞亂了嗎!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一一修妒路
更無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隨時異。如一泥團爲瓶,瓶破爲瓷,瓷破還爲泥,如是都無去來,瓶瓷安在,但隨時得名,其實無異。
外人以事物的名稱有生有失故說有叁世,故不壞叁世而物體不生不失故因果不異,不違自宗。因爲只是名稱有失有生,更無新法,還是原有的舊體不失。有時叫土,有時名泥,有時變瓶。如一泥團作爲一瓶,瓶破爲瓷,瓷碎還爲泥土,都無去來消失,而泥瓶瓷等安然存在,只是隨時間有名字不同罷了,並沒有搞亂現在過去未來的叁世界說。
內曰:若爾無果一一修妒路
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破外人名字有失有生而物體無失無生。計有二破:一者以名破體,本以名召體,以體應名,若因中先有果體,也應因中先有果名。若因中先無果名,也應先無果體。二者若因中先無果名,名和體本是指的一物,因中既是先無果名,這就是因中無果,若因中先有果名,那泥即是瓶,別外無有別瓶,還是因中無果,故言“若爾無果”。
外曰:不定故一一修妒路
泥團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
救上因中無果難。依外人意:因中所以先有果體而未有果名者,因爲泥團不一定只作瓶,或可作碗,或許作盆,是故不得爲果立名,故雖無有名而有瓶體。
內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一一修妒路
若泥團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若泥不定”者,是疊述外人義,“果亦不定”,論主正破。你說泥團不一定作瓶,所以不得爲瓶立名故此因中無有瓶名者,也應泥團中就不一定有瓶果,若無瓶果,這還是因中無果。
外曰:微形有故一一修妒路
外人說:泥中定有瓶果的微細形相,肉眼看不見,有天眼者能見泥中瓶的微形。因中有果的意義是肯定的。
泥團中瓶形微故難知,陶師力故是時明了。泥中瓶雖不可知,當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種不可知,或無故不可知,或有以因緣故不知。因緣有八:何等八?遠故不知,如遠國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壞故不知,如聾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亂;細故不知,如微塵;障故不知,如壁外事;勝故不和,如大水少鹽;相似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如是泥團中瓶眼雖不見,要不從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注文有叁:一釋偈本,明因中定有瓶的微形。“有二種不可知”以下,是第二釋防難防備有人難言:既是因中有微細的體形不可以肉眼見,你何以得知?既不可見,你何以肯定是有?所以才說有兩種不可知,一是無有故不可知,如無有兔角不知兔角是什麼樣的。第二種雖然是有,因爲有別因緣便不能知,如文中所說的八種因緣,由此八種因緣,事物縱然是有也不可知。第叁“如是泥團中瓶”以下,舉例明非因中無果,反證因中有果。泥是瓶因而不是蒲,蒲非瓶因,故瓶不從蒲出。
內曰:若先有微形,因中無果。一一修妒路
若瓶未生時泥中有微形,後粗時可知者,是則因中無果,何以故?本無粗相,後乃生故,是以因中無果。
這是縱其細果,奪其粗果。若因中本有細果而無粗果,細果無人能見,不能證明爲有,粗果是本無今有的,這還是因中無果。
甲叁 破各取因證因中有果
外曰:因中應有果,各取因故一一修妒路
因中應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無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成器堪受燒故,是以因中有果。
此與前番不同,前番直明因中有果,今文簡別因與非因,故是各取因。各取因者,如欲得瓜就要種瓜,若欲得豆就必須種豆,名各取因。若欲得瓜去種豆,或欲得豆去種瓜,則不名各取因,即是非因。如注文說:“作瓶取泥不取蒲”。泥是瓶因。蒲是織席子的草,蒲是席因而不能作瓶,對瓶來說蒲是非因。“埏埴成器堪受燒故”,埴是能作瓶的土,埏謂把土謂和成泥,做成瓶還,入窯燒成瓶器,薄草則不能成瓶。只有種瓜才能得瓜,同樣,取泥才能作瓶,物各有因叫各取因,故說因中有果。
內曰:若當有有,若當無無一一修妒路
汝言泥中當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應當無果,是以因中無果。
破上各取因證明因中有果義。此與上破意義不同,上文“果無故因無”,是在說明眼見瓶從泥生證明因中有果,同樣,也是眼見瓶成後被打碎,此時無瓶應是因中無果。這是就現前眼見瓶有成有壞論有果無果。今文是約當來意破的,故言“若當有有,若當無無。”“當”是當來,就是未來。你說泥中有瓶,你泥中之瓶不是現有,必是當來作成才有,泥中之瓶既是有當成就義,同樣,泥中之瓶當來也有被破壞義,若約當來瓶成就義說是因中有果,也可說若約當來瓶被破壞義應是因中無果。
外曰:生住壞次第有故無過一一修妒路
瓶中雖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後破,何以破?未生無破故。
此救上當來因中無果的責難,依外人意,瓶雖有將來被破壞義,但應當生成在前,破壞在後,以生成在前,今從前說,故言因中有果,當來的破壞在後,何得跨越次第而說因中無果?生住滅叁有爲相是次第法,要先生、次住、後壞。小乘譬喻部說,叁刹那爲生住滅叁相,正當初一刹生時,沒有住和壞,與今義同。成實師明叁相在一念中,一念有六十刹那,前二十刹那爲生,次二十刹那爲住,後二十刹那爲滅,說叁相前後次第也與令外人義相同,大乘法相義也與此相同。
內曰:若先生非後無果同一一修妒路
破上生住滅次第。偈本意,當來泥中之瓶若但有生而沒有住滅者,若是沒有住滅二相便與因中無果相同。爲什麼這樣說呢?因爲一切有爲法都具有生住滅叁相,住滅二相也就是果相,若因中之果無住滅二相即是無果,故言與“無果同”。又泥中之瓶應具有生住滅叁相,你但從有生相說是因中有果,不說有住滅二相應是因中無果。又若果初生時沒有住滅二相,這說明法體不具有叁相,若不具備叁相便不能成爲有爲法,這既非有爲也非無爲,即無此法,又是因中無果。
若泥中有瓶生住壞者,何故要先生後壞,不先壞後生?汝言未生故無破,如是瓶未生時無住無壞,此二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
注文有二義:先破叁相同時存在,如說:“若泥中有瓶生住壞者,何故要先生後壞,不先壞後生”?既泥中有瓶,此瓶必具有生住滅叁相,既是同時本來就有的叁相就不應當有先後,何必要先生後壞而不是先壞後生或叁相同時呢?第二破叁相前後不同時,如說“汝言未生故無破”,數論主張因中先有果而後生果,此果未生時無有住滅二相,今注文破雲若無住壞二相,“此二先無後有”即是無果,故是因中無果,而不是因中先有果。
甲四 破橫過論主斷滅見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斷滅一一修妒路
若因中有果爲非者,應因中無果,若因中無果則墮斷滅。
這是外人爲論主出過。在數論師看來,因果之理不出有無,不是因中有果就是因中無果,既見論主破因中有果,便謂論主主張因中無果。上來論主借無破有,便被認爲執因中無果,若是因中無果則無果可生,果既不生便無果續因,故名斷滅,同勝論派。
內曰:續故不斷,壞故不常一一修妒路
汝不知耶?從谷子芽等相續故不斷,谷子等因壞故不常。如是諸佛說十二因緣生法離因中有果無果,故不著斷常,行中道入涅般。
今答外人,我既不執因中有果也不計因中無果,離此有無二邊,行于中道,得大解脫。這是叫顯正答,此顯正就是破邪。譬如從谷種子生芽莖葉等相續故不斷,谷種子生芽後即破壞故不常。續故不斷破其斷見,壞故不常破其常見。
《涅槃經》說:“衆生起見凡有二種:一斷二常”。今雙破斷常,獨顯中道。設有人問,成實師雲:實法滅故不常,假名相續故不斷,與今有什麼不同?今答:彼義實法滅故不常猶是斷,假名相續故不斷猶是常。他們是以常爲不斷,執斷爲不常,此乃是斷常互存,依然是二邊之見。此如唯識家講唯識中道,說無有外境故非有,唯有內識故非無,非無非無名爲中道。今家評雲:唯有內識故是有,無有外境便是無,這樣,只見有無二邊哪有中道!今宗就一法明中道,如一房屋,無有自性故非有,衆緣所生故非無,非無非無名爲中道,故能隨舉一法無非中道。今論說:續故不斷是破因中無果,壞故不常是破因中有果,是就一谷種子說的,也是約一十二因緣說的。數論師主張有不失義,故是常見。“諸佛說十二分因緣生法,離因中有果無果,故不著斷常,行(于)中道”,這是說明佛法是最正確的道路,也是本論的破邪顯正處。
《百論釋義破因中有果品第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