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同而终是一个手指头、虽有土泥和瓶的因果不同而终是一体。这是外人用少壮老的比喻坚持因果同体和有不失义。
内曰:不一故一一修妒路
少不作壮,壮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
破少壮老是一体的说法。少年不是壮年,壮年不是老年,怎能说是一体泥?若少壮老是一体者,少年时应有老年的形态,老年时应有少年形态。实际,少年时的形象、名称、作用、认识和时间五种现象消失后,壮年的五种现象才会产生,壮年的五种现象消失后老年的现象才会出现,这怎么能说是一体呢?若一定要说一体,也应有五难三关,如前所说:老少与人是一,人一则老少也应是一,人与老少异,老少异则人也应异,例前可知,这里就不多说了。
复次,若有不失无失一一修妒路
这是与“有不失”作难,就是破有不失义。此破有三意:“若有不失无失”者,世间事物无非是有,假使凡是有皆不消失,那么世间上便没有任何事物被消灭,这不合乎现实,故言“若有不失无失”。二者一切事物本来有生有灭,有得有失,对得言失,对失言得,这是世间自然现象,人之常情,若说是有不失,应一切事物皆无得无失,这违反世间共识,是说不通的。三者从上破老少生起,若老时不失少年形态便无老年,永远是少年,这是不可能的。又若无老年便是无所有,还谈什么有不失,无所有应是无失。
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若有不失者,无无故亦不应失,然则都无失。
“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若无瓶说什么有不失?若是泥团变为瓶,这时便换泥团,何名有不失?“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既无瓶果,说什么因中有果?复次。“若有不失者,无无故、亦不应失”,“泥团不变为瓶,是则无瓶”,无瓶是无、是无所有,无所有也无失,这样,有既不失,无也不失,有无皆不失,故言“然则都无失”。
外曰:无失有何咎一一修妒路
若常故无失,泥团不变为瓶,无无常有何咎?
数论派二十五谛,从细到粗,从粗到细、有性不失,是其宗旨,所以不以为过。注文中“泥团不变为瓶”者,变有两种:一是失灭名变,如烧木变灰,二是转变名变,如泥团转变为瓶。今言变者,是无失灭之变,故文云:“无无常”,证明是转变之变,“无无常有何过”就是说:没有无常的转变有何过错!还是有不失义。
内曰:若无无常,无罪福等一一修妒路
若无无常,罪福等悉亦当无,何以故?罪人常为罪人,不应为福人,福人常为福人,不应为罪人。罪福等者,布施窃盗,持戒犯戒等,如是皆无。
这破无无常,还是破有不失义。若无无常,罪既是有,若有而不失,罪人则永远是罪人,后虽作善也不能得福。福人也是这样,福既是有,若有而不失,便永为福人,后虽作恶也不得恶报。又若是定不失,则烦恼永不可断,虽精进修行也没有得解脱时间,然数论派的二十五谛也是徒劳虚设。《破神品》初数论师说:“如此二十五谛即得解脱,不知此者不离生死”。若依“有不失”义,虽知二十五谛也不得解脱,说此二十五谛也是谎言。又宇宙万有应凝然不动,没有变化常是一相,但事实并非如此,故知有不失义为非。“罪福等者”,前释罪福果,此释“等”字,等指布施持戒等罪福的因,意谓:若无无常,不但没罪福果报,也无行善作恶的业因,拨无因果报应,便是邪见人。
甲二 破因中有果义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一一修妒路
若泥中先无瓶,泥不应为瓶团。
数论师,立因中有果,即举有因为证。若因中无果便是非因,今既名为因当知与非因不同,非因即不能生果,假若是因应知因中已先有果,有果方能生果,或因中无果就不能生果。
内曰:若因先有果故有果,果无故因无果一一修妒路
若泥团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应因中无果
偈本为二,前一句是迭外人的主张,即“若因先有果故(言因中)有果”,第二“果无故因无果”这是正破。外人实际并未见到泥中有瓶,只是见到瓶是山泥作成的便谓因中有果,假若是这样,也应见到瓶果后来被打碎破坏了,这时无瓶,应说因中无果。若见瓶果破碎不说是因中无果者,同样道理,若见瓶由泥作也不应说因中有果。又若言因中本无此无,此无是后来方无的,同样可以说:因中本无此有,此有是后来经人工制造才有的,这还是因中无果。
外曰:因果一故一一修妒路
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变为果,更无异法,是故不应因中无果。
此救因中无果义。我数论派主张因果是一体的,因变为果,既不是无因,今瓶果虽坏,也不是无果。如土是因、泥名为果,若泥是因,作瓶是果。如变泥为瓶,瓶不失泥,变瓶为土,也不失瓶,虽复成坏不同,而常是有义,物有不失,所以不是因中无果。
内曰:若因果一,无未来一一修妒路
如泥团现在,瓶为未来,若因果一则无未来。无未来故亦无现在,无现在故亦无过去,如是三世乱。
这是约三世时间破因果一义。说明若以泥团时为现在,就以成瓶时为未来。若因果是一,泥就是瓶,更不作瓶,便无未来,永远是泥的现在。若以瓶为现在对泥来说,泥是过去,若瓶就是泥,便没有泥的过去。又以泥为现在时,这对于土来说,土名过去,泥对于瓶来说,瓶是未来,假若瓶和土就是泥,因果是一的话,这就破坏了现在过去未来三世时间的界限,三世的界说岂不被搞乱了吗!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一一修妒路
更无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随时异。如一泥团为瓶,瓶破为瓷,瓷破还为泥,如是都无去来,瓶瓷安在,但随时得名,其实无异。
外人以事物的名称有生有失故说有三世,故不坏三世而物体不生不失故因果不异,不违自宗。因为只是名称有失有生,更无新法,还是原有的旧体不失。有时叫土,有时名泥,有时变瓶。如一泥团作为一瓶,瓶破为瓷,瓷碎还为泥土,都无去来消失,而泥瓶瓷等安然存在,只是随时间有名字不同罢了,并没有搞乱现在过去未来的三世界说。
内曰:若尔无果一一修妒路
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破外人名字有失有生而物体无失无生。计有二破:一者以名破体,本以名召体,以体应名,若因中先有果体,也应因中先有果名。若因中先无果名,也应先无果体。二者若因中先无果名,名和体本是指的一物,因中既是先无果名,这就是因中无果,若因中先有果名,那泥即是瓶,别外无有别瓶,还是因中无果,故言“若尔无果”。
外曰:不定故一一修妒路
泥团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
救上因中无果难。依外人意:因中所以先有果体而未有果名者,因为泥团不一定只作瓶,或可作碗,或许作盆,是故不得为果立名,故虽无有名而有瓶体。
内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一一修妒路
若泥团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若泥不定”者,是迭述外人义,“果亦不定”,论主正破。你说泥团不一定作瓶,所以不得为瓶立名故此因中无有瓶名者,也应泥团中就不一定有瓶果,若无瓶果,这还是因中无果。
外曰:微形有故一一修妒路
外人说:泥中定有瓶果的微细形相,肉眼看不见,有天眼者能见泥中瓶的微形。因中有果的意义是肯定的。
泥团中瓶形微故难知,陶师力故是时明了。泥中瓶虽不可知,当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种不可知,或无故不可知,或有以因缘故不知。因缘有八:何等八?远故不知,如远国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坏故不知,如聋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乱;细故不知,如微尘;障故不知,如壁外事;胜故不和,如大水少盐;相似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如是泥团中瓶眼虽不见,要不从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注文有三:一释偈本,明因中定有瓶的微形。“有二种不可知”以下,是第二释防难防备有人难言:既是因中有微细的体形不可以肉眼见,你何以得知?既不可见,你何以肯定是有?所以才说有两种不可知,一是无有故不可知,如无有兔角不知兔角是什么样的。第二种虽然是有,因为有别因缘便不能知,如文中所说的八种因缘,由此八种因缘,事物纵然是有也不可知。第三“如是泥团中瓶”以下,举例明非因中无果,反证因中有果。泥是瓶因而不是蒲,蒲非瓶因,故瓶不从蒲出。
内曰:若先有微形,因中无果。一一修妒路
若瓶未生时泥中有微形,后粗时可知者,是则因中无果,何以故?本无粗相,后乃生故,是以因中无果。
这是纵其细果,夺其粗果。若因中本有细果而无粗果,细果无人能见,不能证明为有,粗果是本无今有的,这还是因中无果。
甲三 破各取因证因中有果
外曰:因中应有果,各取因故一一修妒路
因中应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无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成器堪受烧故,是以因中有果。
此与前番不同,前番直明因中有果,今文简别因与非因,故是各取因。各取因者,如欲得瓜就要种瓜,若欲得豆就必须种豆,名各取因。若欲得瓜去种豆,或欲得豆去种瓜,则不名各取因,即是非因。如注文说:“作瓶取泥不取蒲”。泥是瓶因。蒲是织席子的草,蒲是席因而不能作瓶,对瓶来说蒲是非因。“埏埴成器堪受烧故”,埴是能作瓶的土,埏谓把土谓和成泥,做成瓶还,入窑烧成瓶器,薄草则不能成瓶。只有种瓜才能得瓜,同样,取泥才能作瓶,物各有因叫各取因,故说因中有果。
内曰:若当有有,若当无无一一修妒路
汝言泥中当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应当无果,是以因中无果。
破上各取因证明因中有果义。此与上破意义不同,上文“果无故因无”,是在说明眼见瓶从泥生证明因中有果,同样,也是眼见瓶成后被打碎,此时无瓶应是因中无果。这是就现前眼见瓶有成有坏论有果无果。今文是约当来意破的,故言“若当有有,若当无无。”“当”是当来,就是未来。你说泥中有瓶,你泥中之瓶不是现有,必是当来作成才有,泥中之瓶既是有当成就义,同样,泥中之瓶当来也有被破坏义,若约当来瓶成就义说是因中有果,也可说若约当来瓶被破坏义应是因中无果。
外曰:生住坏次第有故无过一一修妒路
瓶中虽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后破,何以破?未生无破故。
此救上当来因中无果的责难,依外人意,瓶虽有将来被破坏义,但应当生成在前,破坏在后,以生成在前,今从前说,故言因中有果,当来的破坏在后,何得跨越次第而说因中无果?生住灭三有为相是次第法,要先生、次住、后坏。小乘譬喻部说,三刹那为生住灭三相,正当初一刹生时,没有住和坏,与今义同。成实师明三相在一念中,一念有六十刹那,前二十刹那为生,次二十刹那为住,后二十刹那为灭,说三相前后次第也与令外人义相同,大乘法相义也与此相同。
内曰:若先生非后无果同一一修妒路
破上生住灭次第。偈本意,当来泥中之瓶若但有生而没有住灭者,若是没有住灭二相便与因中无果相同。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具有生住灭三相,住灭二相也就是果相,若因中之果无住灭二相即是无果,故言与“无果同”。又泥中之瓶应具有生住灭三相,你但从有生相说是因中有果,不说有住灭二相应是因中无果。又若果初生时没有住灭二相,这说明法体不具有三相,若不具备三相便不能成为有为法,这既非有为也非无为,即无此法,又是因中无果。
若泥中有瓶生住坏者,何故要先生后坏,不先坏后生?汝言未生故无破,如是瓶未生时无住无坏,此二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
注文有二义:先破三相同时存在,如说:“若泥中有瓶生住坏者,何故要先生后坏,不先坏后生”?既泥中有瓶,此瓶必具有生住灭三相,既是同时本来就有的三相就不应当有先后,何必要先生后坏而不是先坏后生或三相同时呢?第二破三相前后不同时,如说“汝言未生故无破”,数论主张因中先有果而后生果,此果未生时无有住灭二相,今注文破云若无住坏二相,“此二先无后有”即是无果,故是因中无果,而不是因中先有果。
甲四 破横过论主断灭见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断灭一一修妒路
若因中有果为非者,应因中无果,若因中无果则堕断灭。
这是外人为论主出过。在数论师看来,因果之理不出有无,不是因中有果就是因中无果,既见论主破因中有果,便谓论主主张因中无果。上来论主借无破有,便被认为执因中无果,若是因中无果则无果可生,果既不生便无果续因,故名断灭,同胜论派。
内曰:续故不断,坏故不常一一修妒路
汝不知耶?从谷子芽等相续故不断,谷子等因坏故不常。如是诸佛说十二因缘生法离因中有果无果,故不着断常,行中道入涅般。
今答外人,我既不执因中有果也不计因中无果,离此有无二边,行于中道,得大解脱。这是叫显正答,此显正就是破邪。譬如从谷种子生芽茎叶等相续故不断,谷种子生芽后即破坏故不常。续故不断破其断见,坏故不常破其常见。
《涅槃经》说:“众生起见凡有二种:一断二常”。今双破断常,独显中道。设有人问,成实师云:实法灭故不常,假名相续故不断,与今有什么不同?今答:彼义实法灭故不常犹是断,假名相续故不断犹是常。他们是以常为不断,执断为不常,此乃是断常互存,依然是二边之见。此如唯识家讲唯识中道,说无有外境故非有,唯有内识故非无,非无非无名为中道。今家评云:唯有内识故是有,无有外境便是无,这样,只见有无二边哪有中道!今宗就一法明中道,如一房屋,无有自性故非有,众缘所生故非无,非无非无名为中道,故能随举一法无非中道。今论说:续故不断是破因中无果,坏故不常是破因中有果,是就一谷种子说的,也是约一十二因缘说的。数论师主张有不失义,故是常见。“诸佛说十二分因缘生法,离因中有果无果,故不著断常,行(于)中道”,这是说明佛法是最正确的道路,也是本论的破邪显正处。
《百论释义破因中有果品第七》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