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百論釋義破情品第五

  百論釋義破情品第五

   破法明空,計有六品叁雙,前破一異二執,次破根塵一雙,第叁破因中有果無果二義。敘其來意有通別二義,言通義者,第一爲明曆法觀行。曆法觀行謂經曆一切法觀其皆無自性,以此觀心作爲修行,名曆法觀行。前破一異,雖知一異是空,未曉情塵非有,今欲曆法修觀,令觀心觸境皆空,故次破情塵。二者顛倒妄想,起無根本,雜亂而生,有病便治,隨救即破,故前破一異偏執,今破情塵顛倒。叁者菩薩造論本爲釋經,諸大乘經皆說六根本性空寂,經中散說利根能悟,鈍根未曉,論爲詳釋,故有此品。四者諸大乘經多說六根忏悔,若能悟六根本空即六根罪滅,菩薩欲爲後世學人修忏悔法,故令觀六根皆空。如《普賢觀經》說:“若有眼根惡,業障不淨法,當誦大乘經,思念第一義,是名忏悔眼,皆淨諸惡業”。又說:“一切業障海,皆山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實相”。又如《法華經》明六根清淨,今欲令悟六根本性空寂,六根方能究竟清淨。今欲解釋這些經典,所以有此《破情品》。以上四義通一切經論,故是通義,次就別義明者,別就此論。一者前破一異是總破諸法,以大有與萬法是一是異皆不能成,故是總破,從此品以下別破諸法,謂萬法之中有情塵因果的差別,衆生執爲實有,故須曆法明空。前總後別是觀門次第也是立義次第。二者前破一異是通破常與無常諸法,如外人大有是常法,瓶一等物是無常法,故是通破常無常法。此下四品專破無常諸法,這也是前總後別以爲次第。叁者諸法一異的道理隱晦難明,根塵因果的事義顯了,故外人放棄一異更立情塵,所以次有此品,四者上《破異品》末,論主呵外人道:無見爲有,有見爲無,今接此言,外人便舉現有的情塵立義,說這是有而見有,不是無而見有,論主若破此情塵,則是有而見無,更立佛法便是無而見有。兩品銜接,義勢不斷,故次有此品。

   釋《破情品》名題者,情謂五情也叫五根,即眼耳鼻舌身等五根。這裏所以只說五根者,《智度論》卷叁十六說:“以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外道不說依意生意識,但說以神爲本。”《百論》中外道雖說有意也不說依意生意識,但說心平等根名之爲意,神用此意于眼耳等根見色聞聲。今言破情者,正破外人無實五根執有五根,傍破教內有所得人謂實有六根之執,若知是因緣假名六根無有實體,應收而不破,若不知假名即空,也應破而不收。

   甲一  破眼情

   乙一  破情生知

   丙一  破前見後知

   外曰:定有我所,有法現前有故一一修妒路

   情塵意合故知生,此知是現前知,是知實有,故情塵意有。

   這是外人重立我所有法,立有我所爲救神我及有、一、瓶一異等法。如《破一品》開頭外人便說:“應有神,有、一、瓶等是神所有故。”今重立我所有法,若此義得成,即神我及有、一、瓶一異等法皆得成立。“定有我所”指有、一瓶等神所有法,“有法現前有故”指五根及叁合所生的知。人皆有知,眼能見色,耳能聞聲。此五情根及所生知是當前所有,又現事可信,人誰能無知。《破神品》中勝論師說:“神情意塵合故知生,是知能知色等”。今文也是這個意思。六根皆四合生知,此知能知色等外塵。言四合者,謂神、情、意、塵四法和合生知。但此處只說情、意、塵,叁合生知,所以不說神者,神已被破,不能再用,故說叁合。佛法也說根塵識叁法和合能知外境,但佛法認爲:根塵識皆是緣起假法,故言:“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若執爲實有者,皆同此破。

   內曰:見色已知生何用一一修妒路

   若眼先見色,然後知生者,知複何用?

   論主破知生有叁門:一是眼先見色而後知生,二是知先生已而後見色,叁是眼見色和知生是同時。今文正破先見色而後知生。如偈本說:“見色已知生何用?”本爲不見不知不了解外在塵境,須見須知,今知生之前眼就見到外境,知若後生又有何用?此是無用破,說明知後生已無孔無作用。這了兼破阿毗昙,阿毗昙人說眼能見色,今破此義,若但眼能見色者,何須九緣生眼識?若言衆緣和合能見色,便不得言但眼見色。

   丙二  破先知後見

   若先知生然後眼見色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不見色,因緣無故生亦無一一修妒路

   先知後見,知是有用,然而若是不見色即是根塵未曾和合,若根塵不和合便不有生知,若根塵不和合而能生知者,則自違前言。前文外人說:“情塵意合故知生”,既不和合,知何由生?前文得宗知墮無用,今知有用又違自宗。

   若眼先不見色,則因緣不合,不合故知不應生。汝言情塵意合故知生,若不合時知生者,是則不然。

   注文易知不釋

   丙叁  破見知同時

   外曰:若一時生有何時

   這是外人立見知同時,眼見色時即是知生時,知生時即是眼見色時,這樣,知既不墮無用,同時又避免了因緣不和合的過失。這裏所以沒有修妒路者,論主連設叁難破外人知生,天親爲使立破義顯,問答相接,替外人立義,故無修妒路。

   內曰:若一時生是事不然,生無生共不一時生,有故,無故,先已破故一一修妒路

   偈本有叁:一疊二破叁解釋。“若一時生是事不然”,只是疊述外人立義予以否定。“生無生共不一時生”是破。“有故、無故生先已破故”是解釋。這是就無生門破。外人立一時生,論主今但破其生,則一時便不能成立。又生義通前後一時,今破生即兼破叁義,若但破見知一時,便不能兼破其余諸法,今破于生即顯萬法皆是無生。第叁解釋“有故”釋生字,以生是有故,“無故”釋無生,無生即無故。《十二門論》說:“先有則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誰當有生者?”今意也是這樣,已經生過是“有故”,還未曾生是“無故”,有無合起來叫“共”,有和無前已各別被破,哪裏還有“共”生,故“先已破故”是釋“共”字。

   若見知先有,相待一時生,若先有,若先無,若先半有半無,於叁中一時生者,是則不然,何以故?若先有見知者,不應更生,以有故;若先無者亦不應生,以無故;若無者則無相待亦無生,若半有半無者,前二修妒路各已破故。複次,一法雲何亦有亦無?複次,若一時生,知不待見,見不待知。

   注文爲二:初釋偈本,次破一時。初釋又分爲叁:一述外人立義予以否定:“何以故”下正破,釋“有故、無故、前已破故”,文並易知。“複次,若一時生,知不待見,見不待知”。正破一時,約因果義說:見是因知是果,若見知同時,便失因果也無相待,故不得同時生。

   乙二  正破眼情見

   丙一  破到不到見

   複次,眼爲到色見耶?爲不到色見耶?若眼去遠遲見一一修妒路

   若眼去到色乃見者,遠色應遲見,近色應速見,何以故?去法爾故。而今近瓶遠月一時見,是故知眼不去,若不去則無和合。

   此破眼根見色,如何眼能見色?是眼到色處見色?還是眼不到色處而能見色?論主今設此兩關明都不能見,爲何說眼能見色?若言眼去到色處見色者,應當近處色先見,遠處色遲見,這是遠近去來的常規,而今近處的樹木的遠近的月亮,擡頭同時看見,不受遠近的局限和影響,故知眼實下去。若言眼不去到色處而見色者,根塵便不得和合,若不和合應不能見色,因爲佛弟子和外道皆說根塵和合方能見色。佛法中大乘小乘雖有不同,但同說眼是遠眺,不到能見。外道中數論派與佛法相同,也說眼是遠眺,耳根聞聲也是這樣,根塵要有距離方能見色聞聲。但鼻舌身叁根爲成就身根與觸塵相應,故根到方知,此義數論派也與佛法相同。今論是總責衆家,開二關破諸外道,同時也兼破內執。

   複次,若眼力不到色而見色者,何以見近不見遠?遠近應一時見。

   這是天親解釋眼力不到色而能見色。若眼不到色而能見色者,同是不到,何以見近不見遠?總論眼不到色見色,計有四難:一者遠近都不到,應遠近都不見,二者遠近都不到,應遠近都見,叁者若見近不見遠應到近不到遠,四者若見近不見遠,應見遠不見近,理由:都是不到故。

   複次,眼設去者,爲見已去耶?爲不見去耶?若見已,去複何用一一修妒路

   若眼先見色,事已辦,去複何用?

   第二番重開二門破眼到色見色。先破眼見色已而後去,若已見色而後去,眼見色的目的已經達到何必再去?設去既沒有用處,也沒有意義。

   若不見去。不如意所取一一修妒路

   若眼先不見色而去者,如意所取則不取,眼無知故,趣東則西。

   若眼不見色而去者,沒有目標,到哪裏去!無所適從。“不如意所取”是不遂心意緣塵,不能如願取境。眼是無知的,境在東而遂向西。若眼不見而去,雖得見有作用,而失去如願取境的意義,成爲盲動。

   複次,無眼處亦不取一一修妒路

   若眼去到色而取色者,身則無眼,身無眼故此則無取。若眼不去而取色者,色則無眼,彼亦無取。

   第叁次重破眼到不到色取色。偈本重在破眼去到色見色。若眼去到色處,身面無眼如何能取色?注文雙就不能破眼取色。若眼不到色處而見色者,色處無眼,無能取者,也不能取色。

   複次,若眼不去而取色者,應見天上色及障外色,然不見,是故此事非也。

   重破眼不到色而能見色。若眼不到色而能見色者,眼不到天上,爲何不見天上色?有物遮障,如眼不到牆外,爲何不見牆外色?然都不能見,故知眼不到色而能見色此事爲非。眼若到色而見色者,眼見火時火應燒眼,眼見水時水應濕眼,實際不是這樣,故知也不是眼到色見色。既不是眼到色緣色,也不是眼不到色而能緣色。試問,眼是如何緣境見色的?

   丙二  破眼性自見

   外曰:眼相見故一一修妒路

   見是眼相,於緣中有力能取,性自爾故。

   上來破眼到色不到色能取色塵,今第…

《百論釋義破情品第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