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聖典的福德觀
演培
佛法的最高理想,在于涅槃解脫,而以這爲目標的德行,不用說,在于所謂“無所得處”。雖然如此,但在輪回界中,從功利的立場講,仍是:善應獎勵,惡應懲罰;也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我人的倫理行爲,應該使之增進,非理的行爲,應該使之泯除。佛教常說善因善果、惡因惡果,其理由也就在此。原來我人的行爲(業),從他的性質分別,有善、不善、無記之叁類。于中,無記的行爲,因沒有重要的意義,所以一說到業,大都就善不善的行爲而論,很少談到無記的行爲。如以善不善業,分別世間的有漏與出世的無漏,很顯然的可以發現:不善業,唯屬于有漏;善業,通于有漏、無漏的兩類。從根本聖典去看,我們所理解的,大概是這樣的:
最高善──無漏──梵行──宗教的(出世間的)
善業(行)──有漏──福德──世間的道德善
不善──有漏──罪惡(非福德)──世間的惡
由這圖表所示,我們知道,福德是世間的有漏善行。因爲他是有漏的,所以對清淨無漏的梵行言,是可舍的;但因爲他是道德的善,所以對有漏世間的罪惡言,又是應行的。如以世間出世間相對看,也可這樣說,世間的福德應該舍,出世的梵行應該行;如以善不善相對看,則可這樣說:不善的罪惡應舍,善的福德應行。在我們的行爲上,由于福德持有這樣兩重的意義,所以阿含聖典所說的福德之言教,也有這兩方面。關于對罪惡而應行的福德,其例如下:
隨于福德與罪惡之果,人依業之引導而行。即罪惡業故入于地獄,而福德業故向于善趣。因此,須爲未來世福德而行善事。
若人心急于善,則遠離于罪惡。懈怠爲福德者,則喜罪惡。
像這樣的例子,在經中真是多得不勝枚舉。由此亦可知福德是屬于善行的了。又在法句經中,相對的說了福德與罪惡後,接著就相對的說出罪惡與善。由這看來,福德就是善。在大義釋九頁說:“一切所有,屬于叁界善行者,是即所謂福德。”根據這個福德的定義,所以知道福德就是善的行爲。在這定義之下,所謂屬于叁界,是即顯示不是不系屬于叁界的不系無漏行,而是屬于世間的有漏行。福德是有漏的善行,這是對罪惡而言的。因此,罪惡又可說爲非福德。經中敘述一位乞食的婆羅門,向釋尊這樣問道:“尊者!你也是乞食,我也是乞食,在你我之間,究有那點不同呢?”這是很有意義的問話,佛回答他道:“光是那樣的乞食于他,那是不能說爲比丘的,一定要舍離世間的罪惡與福德,專心致力于梵行的修習,那才可以稱爲比丘。”“在這世間,超脫福德與罪惡的執著,不憂愁不垢染的清淨者,我才稱他做婆羅門。”又有以福德與慈心解脫的價值比較說:“諸比丘!一切有所依著的福業,其價值,只爲慈心解脫的十六分之一。”以上所引的經典,都是題示福德應舍而說的。在大義釋解釋“福德罪惡都不執著”的話說:“一切所有,屬叁界的善行,就叫做福(德),不善行,就叫做非福。如斷舍根絕那福行、非福行、不動行,那就好像截多羅樹頭一樣,成爲滅無,于未來世再不生起,就是不執著福德與罪惡。”所謂福行、非福行、不動行,在雜含、長含以及其他諸經論,都有說到的。雖說古代對此沒有加以解釋,但在分別論講到十二緣起中無明緣行時,說行有此叁類,並一一給予他的定義。福行,是屬欲色二界所系,而由施、戒、修之所成的;非福行,唯屬欲界所系,而由不善思之所成的;不動行,屬于無色界所系,而由善思之所成的。此中所說的福行,就是阿含所說的福德,那固不用說,就是不動行,如據分別論的解釋,也含于阿含的福德中。爲什麼?因不動行,是屬無色界所系的,並非是無漏的不系法,雖是叁界所系的有漏法,但因“所有屬于叁界的善行”是福德的關系,所以不動行,不妨也歸于福德所攝。假定說是唯有福行才可說是福德,那在阿含教說的方面,在福德以及對福行與梵行之間,雖非介入不動行不可,可是在我覺得好像沒有那樣的余地。因此,分別論把十二緣起之行,解釋爲福行、非福行、不動行的叁類,實是繼承雜含的解擇,並不是該論主所獨創的。如雜含說:“陷于無明之人,行此福行、非福行、不動行,若無明滅而明生,則不行此。”經中又更顯示說:“漏盡比丘,不行福、非福、不動叁行。”由此可見緣于無明而有的叁行,是屬有漏的,應斷的,真正修梵行者,是不行此的。
修福德者,將來感得生天的果報,雖是因果的必然,但生天之道,在佛陀看來,不是究竟之道,因佛陀認爲,漏盡涅槃,才是最極無上之道。福德與生天的關系,經中有時說爲:“福德等故行于善趣”;有時說爲:“彼等福德日夜增長,彼人是行于天者”。因福德而得生天,可說這是沒有問題的。原來,佛法所說的修福德,主要是對在家衆說的,所以這不是出家衆的行門。爲什麼如此?要知福德最具體的行爲,第一就是布施,而布施的對象,依阿含聖典看,是在家者施于僧伽的意思。僧伽被稱爲“世間無上福田”,其原因就在此。福田,就是在俗的信者,施財物于僧伽,因此而得福德,由于僧是出生福德之田,所以稱爲福田。福德爲在家信者所行,不特直接從佛爲新來的信衆:“說施,說戒,說生天法”,可以看出,就是從出家者要求還俗的動機,我們也可發現此一事實。如中含敘述某良家男子,一度出家以後,忽又醉心于在家的生活,問其爲什麼要退僧入俗,他的理由就是:“我以前是在家者,享受財物,能造福德。”又中含叁一賴吒和羅經說:賴吒和羅聞佛說法後,深深的感到“若我在家爲鎖所鎖,不得盡形壽清淨行梵行”,乃向佛要求出家,佛說須得父母許可,于是就又向父母請求,父母對他說:“賴吒和羅!汝可速起,行欲布施,快修福業。”不贊成他出家,而勸他行施修福業。及至賴吒和羅出家後,回訪自己的家園時,兩親又勸他還俗說:“賴吒和羅!汝可舍戒罷道,行欲布施,快修福業。”對此,賴吒和羅,不特不爲所動,且勸父母將諸財寶投入恒河深處。隨後,其婦又來對他說:“不審賢郎有何天女勝于我者,而令賢郎舍我爲彼修梵行耶?”尊者賴吒和羅回答她說:“我不爲天女故修于梵行。”由這看來,出家所應行的是在清淨梵行,而在家所修者,則是世間福德,如出家者欲行福德,則就顧示他有罷道入俗之意。因爲:梵行,是以漏盡涅槃爲目的的;福德,是以世間幸福爲目的的。經中顯示這二者的不同說:“赍安樂,造福德”;“希寂靜,舍世間欲”。此中所謂寂靜,因爲是表示漏盡涅槃,所以相對于此的,就是世間的幸福安樂,但欲到達寂靜涅槃,必須舍離世間之欲。欲與法,是相反的概念,如以廣義說,所謂欲,實指一切非法而言。舍棄世間的一切非法,就是到達涅槃之道。假定行福德,那不過唯赍世間的幸福而已。因而在世間欲中,恐也含有福德。福德既被系縛于叁界,則它是世間的有漏善行,也就可以明白了。佛陀開始勸人修福德,是對罪惡而說的,實際這不是佛陀的根本精神,只可視爲立于道德立場的方便說法。
關于罪惡、福德、無漏的關系,在中含一一七也被明了表現的,那就是八正道中說的正見乃至正命。一方面將見乃至命,分爲邪與正的二者,另方面更就正分爲有漏與無漏,而把有漏的視爲福德。如經說:“雲何邪業?殺生、偷盜、邪淫,是謂邪業。雲何正業?比丘!我說正業二種,有是有漏順福分,使生依著正業;有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支正業。比丘!何者是有漏順福分,使生依著正業?比丘!慎殺生,慎偷盜,慎邪淫是。比丘!此是有漏順福分,使生依著正業。比丘!何者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支正業?比丘!有聖心,有無漏心,成就聖道,修習聖道,舍離慎遠離身叁惡行。比丘!此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支正業。”此中的順福分,“是順益福德的一分”之義,是行善積福德的意思。所以“順福分”的一語,與“順抉擇分”、“順解脫分”的用法,是差不多的。因而,即使說爲“使生依著”或“赍依果”的意思,也可以的。但這時候的依果,就是未來的依身。在是有漏、是世間的一點上,因對福德有所執著,所以說爲“令生依著”。不管那一種,由此而知的:在對邪(不善)的正(善)中,有有漏善與無漏善的兩類。前者是福德行,所以在規定未來(天)的生存(依果),雖生執著(依著);可是後者卻是出世間的無漏之道。因此,由行爲而福德的性格,也就成爲很明了的了。
然而,于此經典有須注意的,就是有漏正業的內容與無漏正業的內容,完全是同一的,因爲兩方都要離去殺生等的叁種惡行的。唯不同的:限于無漏的時侯,加上了“有聖心,有無漏心,成就聖道,修習聖道”的幾句:限于無漏的時侯,說了“舍離慎遠離”的這麼一句。唯重說這麼一句,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像這樣的在有漏與無漏的場合,其內容是相等的。即在其他的正語、正命,也是同樣的。但正見與正志,在這句話之上,彼此稍有一點不同。由此,依出家所應舍的,可知福德的意義。即福德,雖是世間的有執著的道德的善行,但是成爲妨礙出家的,是那世間的有執著的一點,說雖這樣說,而爲出家者,不管怎麼樣,道德的善行,決不可舍,這是很明了的。因此,只要滅除那執著,福德就照那樣成爲無漏的聖道。然滅除像那樣的執著心,在成就聖道,修習聖道者,不是開始所能做到的。所謂“宗教(梵行)是超道德”的意義,也就在此。在大乘佛教,說“使布施而爲布施波羅蜜(無漏的聖道)”,亦即是這意思。如上所說,是以福德持有究竟之道而言。但此所說,在經典中,並不是完全沒有的。如雜含中有說:“欲福德而立于善;爲得不死而修于道。證得法之精髓,就喜盡滅。謂“死王”雖來也不驚怖”。這也只是由欲福德,並不是就證得于法。爲得不死而以修道爲因,由此證得法的精髓,可說這是沒有問…
《阿含聖典的福德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